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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招聘單位名稱:天津市河東區教育系統所屬學校。
(二)招聘單位性質: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一)招聘崗位名稱:教育系統專業技術崗位。
(二)招聘數量:招聘教師145名(見河東區2016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
三、招聘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四、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報考學段或高于報考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可于2016年7月辦理錄用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
6、年齡18周歲以上(1998月3月1日以前出生),本科生25周歲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80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符合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
以下情況可視為具有本市戶口:本市農業、非農業家庭戶口;本市集體戶口;本市藍印戶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讀,入學前具有天津市戶籍。
9、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7、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信息
2016年2月18日開始,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tj.l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tjtalents.com.cn)。
六、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與繳費的時間、方式及相關事項
本次考試報名與繳費均在網上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4日(星期五)18:00
繳費時間: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5日(星期六)18:00
報名與繳費網址: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tjtalents.com.cn)
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每個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低于3:1的不能開考,并相應調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上述崗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
改報時間: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9:00至16:00。
(二)資格審查
區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48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筆試費用為90元。
七、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滿分各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
9:00-11:00 教育綜合知識
14:00-16:00 學科專業知識
(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9:00至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18:00。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二代),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查詢時間:2016年4月1日9:00,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5、資格復審:面試前,進入面試的考生需持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報名登記表,應屆生持集體戶口頁和學校畢業生推薦表),有工作單位的開具所在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登陸報名網址繳納面試考務費45元并打印面試準考證。
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4月6-8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分為結構化面談和說課兩項。
2、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結構化面談和說課各占50%計算,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線的不具備錄取資格。
3、報考人員應按照面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帶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二代),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繳費時間、面試準考證下載時間、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在筆試、面試過程中,報考人員缺少任一科目考試,視為自動放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面試成績方式: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
(三)總成績的核算與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總成績及相關信息,時間另行確定。
八、體檢、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
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按照有關規定,不進行復檢的項目除外),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體檢。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考生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后,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遞補
若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及聘用環節出現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棄的情況,可根據實際需要,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若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遞補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遞補人員。
十一、咨詢、舉報或投訴電話
咨 詢 電 話:24150712
舉報或投訴電話:242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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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
河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了加強我市中小學教師管理,規范教師流動秩序,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維護教師合法權益,促進教師合理流動,推進教育均衡發展,現就規范中小學教師流動秩序提出如下意見。
按照有利于優化人才資源配置、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和“合理使用、合理流向、保證重點、規范管理”的原則,認真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機構編制、人員結構、任職回避、職數限額等規定,并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批,保證教師合理流動工作有序進行。嚴禁超編、超職數進人。
一、教師合理流動的基本原則
1.配置均衡化原則。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逐步建立區域教師定期流動制度,中小學教師在一所學校任教若干年后,根據促進教育發展需要與滿足教師個人意愿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本區域內定期流動。鼓勵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由強校向薄弱學校、由城鎮學校向農村學校、由富裕地區學校向貧困地區學校流動。
2.管理合同化原則。學校和教師之間簽有聘用或服務期協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協議,在聘期(或服務期)內,原則上不得流動。
3.流動程序化原則。教師的流動須本人申請,經雙方學校同意,并按規定的程序報當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查辦理。教師流動在每年暑假進行,無特殊原因,學期中途原則上不得調整教師。
二、規范學校招聘教師行為
4.學校招聘(調)教師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參照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通過一定形式公開招聘,禁止未經批準私自或不公開招聘(調)教師。
5.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調)教師一般不得突破學校教職工編制總額,年度招聘計劃須報市教育局核準同意,由市教育局人事處負責組織考核,擇優錄用。違反規定招聘的教師,不辦理畢業生就業、人事、申報入編、職稱評聘等相關事宜。金華市范圍內教師流動不得重新建檔。
6.全市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的工資、津貼、補貼政策,嚴禁違反政策招聘(調)教師。
7.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未經批準,不得到我市各縣(市、區)學校招聘(調)教師;各縣(市、區)中小學校未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到邊遠農村學校招聘(調)教師。
8.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外借教師不得突破核定的編制數額,經雙方學校同意,報教育局批準,借用期限最長為一年。
三、強化教師的聘用合同管理
9.學校要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用、嚴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則,推進教師聘任制度。完善教師的聘用和教師職務的聘任管理,及時辦理聘用(任)合同的簽訂、續聘、變更、解除和終止等手續,避免人事爭議案件的發生。
10.學校新聘教師,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服務期協議和違約責任。不滿服務期流動的教師,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嚴格執行人事管理政策
11.教師辭職須向所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具體要求按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人調發〔1990〕19號)和《關于執行<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調發〔1991〕14號)文件執行。
12.辭退教師按國家人事部關于《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人調發〔1992〕18號)文件執行。
13.要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教師請假按照省市有關文件執行。教師因故請假,應辦理有關手續并按期銷假。對于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而無故超假的,學校應督促本人及時返回工作崗位。對擅離工作崗位,經動員教育拒不返回,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辦法》(浙人才〔1993〕73號)按自動離職處理。此類自動離職人員到我市公辦學校應聘任教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擅自為其辦理錄用手續。
14.已經實行聘用制改革的學校,教師的解聘辭聘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02〕35號)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通知》(〔2004〕17號)及市相關文件辦理。
五、加強教師流動工作的管理
15.各縣(市、區)教育局在加強教師流動工作的管理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人事政策規定,對違反規定的教師及時進行處理。要嚴格執行有關教師待遇政策,在同一縣(市、區)內執行同一工資待遇標準,逐步實現城鄉中小學教師“同工同酬”和農村教師的特殊補貼制度。
一、評選條件
校級以及校區級先進集體評選的基本條件是:實踐論文、調查報告或其他形式的實踐成果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有實質性的成果上報,成果充分體現實踐性質;在實踐過程中主動與地方媒體聯系,有媒體對團隊的認可并進行正面報道,同時樹立了校區的良好形象;建立了與實踐基地的合作意向,得到當地單位黨團組織的較高評價;圓滿完成社會實踐總結工作,按時上交所要求的各項材料;在實踐活動過程中有指導老師科學專業的指導。
校級以及校區級先進個人主要表彰在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中表現突出的指導教師和學生。
校級以及校區級優秀通訊員將從各小分隊上報的社會實踐通訊員中評選產出,要求曾準確及時報道社會實踐開展情況。
校級以及校區級申報優秀調查報告的基本條件是:能夠體現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思想路線,有新觀點、新思路;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對實際工作有指導作用和借鑒作用,能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報告內容觀點鮮明,重點突出,結構合理,條理清晰,文字通暢,字數一般不超過8000字。2011年暑期社會實踐優秀調查報告校級以及校區級的評選從已提交的調查報告中評選產生。
校區優秀組織獎是對在組織今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中表現突出的校區學院學生會頒發的,以學院學生會為單位申報,評選的基本條件是:學院領導高度重視,成立社會實踐領導小組;準時制定并上報暑期社會實踐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社會實踐活動點面兼顧,社會實踐率高;社會實踐成果顯著,實踐團隊表現突出,獲獎論文比例高;社會實踐宣傳報道稿件充足,質量高;社會實踐工作總結材料按時上報,優秀實踐報告按時上報。
二、申報工作要求
申報優秀組織獎、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須提供1000字左右的活動總結及有關材料,并按要求填寫有關表格,申報優秀調查報告的請用A4紙4號仿宋體打印。各類申報材料于10月8日前報送到校區團委。
校區各學院學生會、服務社、團支部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總結表彰工作。要通過舉辦匯報會、座談會、評比總結表彰會等形式,把社會實踐活動不斷引向深入;要通過總結表彰工作,鞏固活動成果,擴大活動影響力,研究和制定活動的新形式新思路,進一步推動該項活動向縱深方向發展。
(一)國家“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二、招聘指標具體指標分配見附表1。
三、招聘原則
(一)教師招聘堅持“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
(二)優先招聘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本縣代課人員。
(三)招聘的教師安排在縣以下(不含縣城所在地)農村中小學校,其中國家“特崗計劃”招聘的教師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鄉(鎮)初中和中心學校,且一所學校原則上安排不少于3人。“碩師計劃”研究生安排在農村鄉(鎮)初中。
四、招聘程序特設崗位教師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崗位、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錄取、簽訂合同、培訓等程序進行。招聘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招聘符合報考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報考學科須與所學專業一致)和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幼兒教師資格不能報考)、年齡在45歲以下且在公辦中小學連續代課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學崗位的本縣人員。第二階段招聘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第一階段招聘結束后,公布第二階段招聘崗位,進入第二階段招聘。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第一階段的考試免筆試,只設面試;
第二階段的考試設筆試和面試。筆試由省統一組織。第二階段招聘筆試的考務、閱卷、成績統計工作,由地區教育局統一負責組織;面試、體檢和錄取等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報名采用先網上注冊報名,然后現場審核確認的方式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階段報名時間內登錄“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網”( tg.ncss.org.cn/),點擊特崗報名注冊考生信息選擇設崗省份申報崗位,注冊并申報崗位成功后,下載打印出《特崗教師報名表》。同時,在“貴州教育網”下載、打印《貴州省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報名表》并填寫。(一)第一階段招聘(免筆試人員的招聘)
2、資格審查報考者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面試程序。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由縣教育局建立報考個人檔案。
4、錄取、簽約面試及體檢均合格者方可進入錄取程序。錄取原則按照填報志愿及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符合免筆試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在報考縣落選的,由地區教育局根據其填報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區所轄“特崗計劃”縣及時進行調劑。根據各縣調劑后的崗位缺額情況,可對符合國家“特崗計劃”招聘條件的落選考生,根據其調劑志愿在省的協調下進行跨市(州、地)調劑。被錄取者(含“碩師計劃”研究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與縣教育局簽訂聘任合同。凡未簽訂聘任合同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應屆畢業生在開學報到時仍未取得畢業證的,其簽訂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報和公布第一階段招聘錄取簽約名單 ①5月26日公示特崗縣崗位需求學校計劃。 ②5月30日在銅仁學院大禮堂進行現場簽約。 ③完成第一階段工作總結和第二階段崗位需求上報省教育廳。
(二)第二階段招聘
結合我院教改及師資隊伍現狀,制訂了《制定xx—xx學年度人才引進方案》,通過前程無憂、中國研究生人才網、各高校就業網等渠道招聘信息;選擇東北五校、山大、山師、山建筑、海大等部分重點高校參加其校園招聘會或舉辦專場招聘會;有選擇的參加了濟南、青島人才市場招聘會。
認真完善招聘流程,一是通過多種渠道收集簡歷,及時審閱、篩選簡歷,對符合要求的簡歷盡快送用人部門再審核;二是及時組織試講,盡量減少因時間過長導致的人才流失;三是建立較為完善的招聘工作記錄,如各部門收取簡歷總數、同意試講/面試人數、合格人員名單等信息均建立了較為詳細的檔案,以便查詢和分析。
截止xx-3-4,我院共收到簡歷5386份,同意并通知試講727人,到校試講276人,同意錄用79人,已簽協議51人(附表)。招聘任務完成過半。
(二)新進人員接收工作:
為完成學院本年度人才引進計劃,做好新進人員接收工作,本學期主要完成了學院引進人才信息上報;大中專畢業生接收、改派、二次派遣、落戶及外地在職人員的引進;全院勞工合同的新簽、續訂、招工表勞工合同的整理歸檔四個方面的工作。截止xx-12-29,已辦理完畢32位省內外各高校應屆畢業生協議書。
(三)檔案管理工作:
為保證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人事科在完善紙質檔案的同時,進一步建立了教職工個人電子檔案。同時,通過多次與學院網絡中心溝通交流,人事管理軟件開發工作基本結束,基本信息登陸完畢即可使用。
(四)其他日常工作:
堅持周一工作例會及每周工作總結、匯報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及理論、政策水平,明確了工作分工,增強了工作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收到很好的效果。組織了暑假管理干部培訓班,收到較好效果。完成了行政部門科室設置及科長考察、任命工作。對個別違紀人員分別作出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及解除合同等處理工作。此外,在新進教職工接收、調動、請銷假與離職管理、科室間協調等方面,人事科各位老師也做了大量工作,基本按要求完成了工作。
(五)認真完成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師資科
(一) 教師培訓工作:
本學期師資科工作以教師培訓工作為重點,逐漸探索符合學院實際的教師培訓工作。
1、進行骨干教師精品課程培訓
在骨干教師培訓上,探索嘗試,組織參加了骨干教師精品課程培訓。共有16名教師參加,教師反饋效果極好,相關總結已交學院。
2、組織新教師參加省崗前培訓
本學期省崗前培訓工作于8月22日-8月 27 日進行,我院共參加教師100人,89人取得合格證書。
(二) 教師考核工作、輔導員考核工作
為做好教師考核工作,本學期對現實行的教師考核辦法執行情況進行了多方面征求意見建議,了解了教師的考核辦法執行現狀,教師考核辦法,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調整和修改,收到較好效果。
同時對重新修訂的輔導員考核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了總結。
對外聘教師和校內兼課教師亦進行了綜合評議。
(三)教師資格認定等工作。本年度經過審查,共有82名教師獲得高校教師資格。順利完成其他職業資格的審核報名工作。
(四)教師進修。完成了教師在職進修的審核和管理工作,xx年共組織23名教職工進行了在職進修,收到較好效果。
(五)教師的轉正定級工作和教育人才考核工作。
本學期進行專業技術職務初級確認24人。包括教師、實驗、圖書資料、工程四個系列。其中助教16人、助師4人、助工5人和助管1人
本學期按規定適時進行專業技術職務中級職稱確認工作,共確認26人,均為講師。
本學期完成上級年度考核334人
(六)職稱評審工作。xx年1月4日我院召開xx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會議。共46人參加職稱評審,通過37人。此項工作正在備案整理中。
(七)外聯工作。完成3位臺籍教師及6位外籍教師的出入境管理、專家證辦理等外事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資科
(一)完成了收集、核實各部門考勤及相關資料(假條、新進及離職員工信息表、后勤各種情況報表)核發全院教職工工資的工作;
(二)完成了專兼職教師的課時費發放工作(包括上課課時費、公選課時費、重修課時費、實驗課時費等)。
(三)完成了全院教職工個人所得稅從網上申報工作;
(四)完成了全院教職工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及相關工作;
為解決教師隊伍老化、梯隊斷層和結構性短缺問題,推動教育事業均衡協調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公開招聘后備教師,做好教師補充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中心,本著在編制限額內先急后緩、逐年補充和優先滿足農村學校需求的原則,重點抓好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別是農村學校教師補充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師補充長效機制,努力打造一支素質良好、數量適當、結構優化、分布合理、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
二、任務目標
(一)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補充工作。為確保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2010年在全市啟動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補充工作。市政府給各縣(市、區)下達指導性招聘計劃,原則上按照每個鄉鎮(街道)補充初中教師不少于5名、小學教師不少于10名的數量。2008年、2009年及2010年5月前,已經招聘、補充教師的,可在指導性計劃中適當予以核減。本著以縣為主的原則,由各縣(市、區)按照統一時間、統一步驟的要求,根據本縣(市、區)實際具體組織實施。
各縣(市、區)要制定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補充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于6月20日前報市教師補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教育局)備案。8月25日前完成招聘和培訓,9月1日新招聘人員上崗任教。
(二)建立健全教師補充長效機制。自2012年開始,各縣(市、區)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教師自然減員人數的原則,缺一補一,建立健全教師補充長效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以縣為主,均衡配置。認真貫徹《省義務教育條例》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實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辦學責任,均衡配置學校師資力量,在教師崗位設置、職務評審等方面向農村和城市薄弱學校傾斜,最大限度的滿足教學需要。
(二)政府統籌,分工協作。市里將成立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補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教師補充工作的組織實施。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責任,確保教師補充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