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市場份額論文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1鐵路在運輸市場競爭中的優勢
1.1鐵路在中長途運輸中占有絕對優勢
客運方面:以200km和1500km為明顯的轉折點,200km范圍內旅客首選鐵路作為交通工具的占46.7%,200—500km范圍內首選鐵路的占86%,500—1500km首選鐵路的占86.3%,1500km以上旅客首選鐵路的占66.9%。200km以內鐵路與公路“平分天下”,200—1500km鐵路占據絕對優勢,1500km以上鐵路基本上“三分天下占其二”。
貨運方面:鐵路在500km以上表現出明顯的優勢,尤其是在500—1500km范圍內,具有很強的市場競爭力。在200km以內貨主將鐵路作為首選運輸工具的只占32.5%左右;而在500—1500km范圍內則占到了73.6%;在1500km以上,貨主首選率近70%。
1.2安全是鐵路的顯著優勢
旅客和貨主普遍把運輸安全作為選擇交通工具的首要因素,對鐵路安全的認可度最大。旅客選擇鐵路的主要因素中,安全居首位,比第二位高出近11%(詳見表1)。旅客和貨主對公路安全的認可度只是鐵路的一半(詳見表2)。
表1旅客選擇鐵路的主要因素
安全舒適快捷方便價格合理正點服務周到其他人數5432933112862562461972比例(%)25.113.814.613.51211.69.30.1
表2選擇交通運輸工具時考慮的首要因素
公路鐵路價格時限方便安全服務質量人數1241526811645比例(%)3.810.74.88.23.2人數20812916623873比例(%)14.79.111.716.85.2
1.3運價低對旅客貨主有很強的吸引力
價格始終是市場競爭中的一個主要因素。在運輸市場中,鐵路的價格最低,對旅客和貨主有很強的吸引力。價格低是調查對象認可的第一條優點。在短途客市場,公路可以憑借車流密度大等優勢,使旅客為了快捷而忽略票價的少許差別;里程越長,鐵路的價格優勢則越明顯。
據了解,1998年4月1日鐵路調整運價后,貨物的基本運價為4.15分t·km,加上鐵路建設基金3.3分/t·km,也僅為7.45分/t·km;而公路運價基本在0.4—0.7元/t·km之間浮動,遠離于鐵路運價。同時,鐵路運價“遞遠遞減”,運輸里程越長,相對于公路來說其價格就越便宜。客票價格也是這樣,以邯鄲站為例,邯鄲一石家莊普通汽車票價為20元,豪華汽車為35元;火車普通汽車票價157元,豪華汽車達到182元;而火車普快票價74元,雙優車票價僅135元。
1.4鐵路的信譽是其他運輸方式不可比的
鐵路是國有大企業,實力雄厚,信譽高,這是調查對象對鐵路眾口一辭的評價。旅客和貨主對鐵路的信譽有三點共識:一是對鐵路的賠償認可度高,許多人把能夠及時賠償視為鐵路的一大優點。二是認為鐵路自身對形象、信譽問題非常重視,對有關問題嚴處的力度大。三是能夠與鐵路形成長期伙伴關系。過去一些與鐵路有長期業務關系的老貨主,對此都有較深感受。
2影響鐵路市場競爭力的內在因素
鐵路在運輸市場中的占有份額減少,既有客觀外在因素,更有主觀內在因素。千萬鐵路市場競爭力減弱的內在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1觀念和意識不能很好地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
調查中了解到,某單位營銷人員千方百計拉來的貨源,由于一些業務人員的刁難,貨源轉向投向公路運輸。其它方面也有類似情況。鐵路個別職工和部分仍然存在“官商”習氣。說到底是觀念還沒有轉變,思想還沒有進入市場。
2.2鐵路運輸產品的品種較為單一
許多調查對象認為公路比鐵路方便。“方便”一方面是指手續上的簡便,另一方面則是指公路開發的運輸產品品種多,能夠較好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需要的旅客貨主的需求。相比之下,鐵路產品品種不能很好地滿足旅客貨主多樣化的需求。
2.3貨物運輸時間較長,時限性較差
貨主這所選擇公路,時限是一個重要因素,占到了10.7%,而且25.6%的人認為時間長是鐵路運輸的缺點。調查了解到的實例也證明了這一點。高家莊面粉廠7月份由高邑站向柳州東發送一車麩皮,如按期限9天運到,可獲利2000元;但經過16天才到站,市場行情看跌,貨主反而賠了1500元。又如,由宜賓抒情車卷煙發往霸州,8月13日承運,8月27日到達文安(與霸州相隔一站),9月5日才掛到霸州交付。這樣的運輸時限很難吸引貨主。2.4承運手續較為繁瑣
29.9%的貨主對鐵路貨運辦理手續繁雜心存不滿,認為這是鐵路的第一條缺點。相比之下,公路運輸的手續則簡便得多。
2.5服務工作有待改進
調查中旅客貨主對鐵路的服務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見,并提出了亟待改進的一些服務內容(詳見表3)。這些工作中的不足,是影響鐵路市場競爭力的因素,而這些工作的改進也必將促進鐵路市場競爭力的增強。
表3旅客看鐵路客車應改進的方面
買票服務設施車內價格供水手續其他難差差擁擠高不足繁瑣人數40124928155310225021817比例%19.41213.926.74.91210.50.8
3對鐵路擴大市場占有份額的思考和建議
3.1強化市場意識教育,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
鐵路干部職工的競爭觀念
和市場意識不能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這是影響鐵路擴大市場占有份額的一個重要因素,也可以說是一個根本性因素。要把強化市場意識教育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不僅宣傳教育部門要抓,行政業務部門也要抓;要全員抓,抓全員。
3.2從戰略高度鞏固和發展鐵路的競爭優勢
企業的優勢就是市場的競爭力,鞏固鐵路既有優勢,要有戰略的考慮和措施,要使這此優勢保持長期性和穩定性。同時,針對運輸中公路與鐵路“平分天下”等現實情況,要研究公制定新的營銷策略,培育新的市場,把旅客和貨主重新吸引到鐵路上來。
3.3不斷開發新的運輸產品
鐵路運輸產品品種較為單一與旅客貨主需求的多樣化的矛盾是造成鐵路在運輸市場中占有份額下降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要注意在針對市場變化開發鐵路運輸產品的新品種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產品開發機構和工作體系,根據市場細分的結果,及時調整產品結構,不斷開發適應市場需要的新產品,并以此適應市場、引導市場。
3.4加大營銷宣傳力度
調查顯示,67.4%的旅客和貨主對鐵路目前的服務項目不知道或僅知道一部分。必須進一步加大營銷宣傳的力度,對于鐵路的改革措施、新的產品和服務項目等,多層次、多方面、多角度地、反復地進行宣傳,下大力量向社會“廣而告之”。
(安徽工業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安徽馬鞍山243011)
[摘要]人們已經開始研究在已經有其他設施存在的多個相互競爭的設施的選址。在原始的選址模型中主要是通過最大市場份額模型,其原始模型市場份額的分配僅僅依賴于距離,本論文將對零售設施的競爭選址模型進行修正,建立一個帶有機會約束的最大市場份額模型,通過基于禁忌搜索算法思想上的最大最小蟻群算法進行求解,在matlab軟件上仿真分析從而得到最優的選址點。
[
關鍵詞 ]最大市場份額;競爭選址;禁忌蟻群算法;仿真分析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4.039
1引言
隨著改革開放步伐的加快,零售業逐漸發展為對外開放的產業,在經濟全球化的大環境下,國外許多零售集團紛紛進入中國市場搶占中國零售市場份額,這就必然導致我國零售企業面臨嚴峻的生存挑戰。目前,國內外許多學者對零售業的選址進行了研究,Benati等學者在2002年以效用的隨機性為目標研究其市場份額問題,并在重力模型的基礎上建立了靜態選址模型。Dacsi等人建立的效用函數主要是以距離(企業和消費者間)為變量因數,以后的有效的選址模型就是在此效用函數的基礎上建立的。Rhim等通過對分段效用函數與零售選址研究發現:如果將零售店的選址與效用函數結合,那么按距離(零售店與消費者間)因素對效用函數的作用分為兩種情況,即沒有影響和有影響,而有影響又可根據影響大小分為有直接影響和絕對影響,多階段的選址模型在此理論基礎上建立了。楊裙分別從地域、需求、消費能力三方面的約束條件入手,建立了零售設施的競爭選址模型,并通過相關案例以啟發式算法求解模型。楊豐梅、黎建強兩位學者建立了以最大化利潤為目標的競爭選址模型,其后,他們二人對競爭選址的多目標問題進行了研究,建立起雙目標(費用的最小化和利潤的最大化)選址模型。楊峰在2007年為分銷網點的選址建立了有限預算約束下,最大市場份額模型,并將用遺傳算法引入到模型求解中。論文將結合前人研究成果,對最大市場份額的競爭選址模型進行優化,在目標函數中引入顧客需求門檻和投資者投資約束條件,建立基于機會約束的競爭選址模型,以距離、需求以及費用為變量,對店址最大市場份額和顧客滿意度進行研究,從而得出市場份額最大化的最佳選址點,為現實已有競爭設施環境下的零售選址提供依據。
2模型的建立
2.1模型參數設置和變量定義
ρij代表需求i處顧客到j處購買商品的概率,根據Huff重力模型有:
上式,Aj表示j設施的吸引力屬性;β為距離參數,本章將取其值為0.3;T為最小需求門檻量;α表示滿足門檻需求量的期望概率;αi表示i點需求量。
2.2模型建立
綜上(1)、(2)兩種情況所述公式是非線性約束的,求解使用傳統規劃法是不可行的,本論文將采用相應的啟發式算法。
3零售競爭設施模型求解仿真
模型的求解主要是運用啟發式算法,本論文中的模型在求解上將結合禁忌搜索算法和蟻群算法各自的優點,我們可以先定義j點選址的滿意度為Rj。將
初始化,當j點的設施引力Aj越大,則此時顧客滿意度就越高。
下面將對禁忌策略下的最大最小蟻群算法算法設計,分三大步進行迭代:
(1)初始解的構造。首先對候選的點按Rj大小進行排序,以最大者為其初始解。
(3)按照Rnewj=rho*Roldj+Rj式更新信息素,式中0<rho<1是信息素存留概率,則信息素的消減概率就是1-rho,若在j點新建設施,則更新Rj=Rmax*Q,否則有:Rj=0。
在以上第三步中,需要對信息素的上下限進行檢查,使Rmin≤Rj≤Rmax,?j?J,Q=0.05,rho=0.75,Rmax=R*maxτj,Rmin=(1/p)*minRj(p為欲建數目)。最后將迭代次數作為終止條件。
具體求解步驟如下:
(1)對蟻群系統參數初始化。
(2)將m只螞蟻隨機放在點上,以距離的倒數為啟發因子尋求下點。
(3)選出各點間的最短路徑。
(5)令k=k+1;第一步先構造一個較好的解,選取最大的兩點最為B公司的選址點。
(7)以最大Pj對應的點作為初始解。
(8)檢查是否滿足門檻需求量,若滿足轉到(8),否則轉(4)。
(9)將不滿足的點放入禁忌表tabu中,選取滿足點。禁忌表中的點不參與以下選取和計算。
(10)計算所選點的Z值。
(11)根據步驟(9)得出的滿足門檻需求點的市場份額任意選取p個節點建立零售網點。
(12)檢查所選取的這p個節點是否符合模型中的投資和新建費用約束,如果不滿足轉(8),繼續選取,如果滿足約束轉下一步。
(13)帶入目標函數,計算目標函數值,并與上步目標函數比較,若值有改善就保存此選址方案。
(14)根據當前選址方案,得到新的節點J上設立網點需求度Rnewj=rho*Roldj+Rj,這里的0<rho<1,表示信息激素的強度的持久性。定義,Q=0.05,rho=0.75,Rmax=p*maxRj,Rmin=(1/p)*minRj,若在此處選址則有Rj=Rmax*Q;否則Rj=0。
(15)對滿足門檻預算選出的最大市場份額進行排序,選出三點最優。
(16)進行設施選址費用cj的求和,與總投資預算費用C比較。
(19)判定選擇點與B公司點是否有重合,若有找出此點,此點的市場份額減半,轉(16)。否則直接輸出。
(20)進行迭代次數判定,若k小于最大迭代次數,轉(2),否則停止計算。
(21)畫出停止迭代次數時的最短路線路及求解值。
4案例分析
針對上節模型,我們以一個小案例進行說明。假設在某一特定連續空間內,存在30個區域,在這30個區域內已有B公司的2個設施,現在具有同類競爭設施的A公司打算在這片區域選擇3處新建設施。這30個區域每區域對應的顧客需求和各點選址費用、位置坐標如下表所示。
通過算法編寫matlab程序運行結果如下(圖1、圖2)所示。
參考文獻:
[1]FRIESZ T L,TOBIN R L,MILLER T.Existence theory for spatially competitive network facility location models[J].Annals of Operations Research,1989,18:267-276.
[2]LABBE M,HAKIMI S.Market and locational equilibrium for two competitors[J].Operational Research,1991,39:749-756.
[3]RHIM H,KANNARKAR U S.Competitive location production and market selection[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09,149:211-228.
[4]楊裙.競爭選址模型研究[J].商場現代化,2009(3):115-116.
中投顧問農林牧漁業研究員鄭宇潔認為,國以農為本,農以種為先。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種子,種業在農業中具有核心地位。隨著我國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農業用地面積將更加難以保障,提高糧食自給率和農業生產效率75%~90%要依靠種子和生物技術。我國作為糧食生產大國,種業具備廣闊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潛力,但目前我國種業發展還存在一些急需改善的難題。
第一,種子企業數量多,規模小,整體競爭力水平不高。目前,我國持證種子經營企業7000多家,種子零售商約18萬個,但其中注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的只用80多家,能夠實現培育、繁殖新品種并商業推廣的企業只有100余家左右。種子企業自身積累少,實力弱的現象較為明顯。相對美國而言,其種子企業只有500家左右,企業實力較強,集中度較高。
第二,種子企業品牌意識有待加強。雖然我國種子市場已經產生了許多如隆平高科、登海種業、敦煌種業等知名企業,但這些品牌產品的市場份額還有待提高,還沒有形成較高的品牌效應。種子產品“多亂雜”現象突出,種子數量多,但質量好、生產效率高的卻寥寥無幾,不僅讓農戶選種難,也讓市場監管難上加難。
[論文摘要]經營者集中對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重大的影響,既要承認企業適度合并的合理性,又要避免過于集中,導致市場內競爭喪失。文章從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審查標準和經營者集中豁免制度兩個方面,討論反壟斷法對經營者集中的法律規制。
[論文關鍵詞]經營者集中 審查標準 豁免制度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一步加深,經營者集中在我國越來越多。經營者集中對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重大的影響,這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涉及經濟和政治等多方面的問題。一方面必須尊重經濟規律,承認規模經濟的合理性,允許經濟集中和企業適度合并,同時又要預防經營者以不法手段實施集中,或者使經營者集中失控,導致一定市場或者行業內竟爭的喪失。
經營者集中一般界定為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所實施的合并,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以及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的行為。經濟力量的過度集中,有可能會出現損害競爭的壟斷結構,各國都對此進行引導和規范,我國主要采取事前申報的強制申報制度。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本文主要討論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審查標準和經營者集中豁免制度。
一、我國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審查標準
經營者集中是一種正常的經濟現象,其本身并不必然違法,只有實質上限制或排除競爭的經營者集中才會受到反壟斷法的控制。由于對經營者集中進行控制是一種預防性制度,確立一個適當的審查實體標準是十分必要且重要的。
我國《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作出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經營者集中的主要審查內容考慮下列因素:“(一)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及其對市場的控制力;(二)相關市場的市場集中度;(三)經營者集中對市場進入、技術進步的影響;(四)經營者集中對消費者和其他有關經營者的影響;(五)經營者集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為應當考慮的影響市場競爭的其他因素。”
從《反壟斷法》規定來看,我國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審查標準存在以下問題:
(一)實體標準不明確
我國經營者集中的實體標準是“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反壟斷法有關的配套性法律法規、實施指南等大多側重于《反壟斷法》的程序規定,實體標準的規范涉及較少,所以,經營者集中實體標準最大的缺點在于標準不明確導致操作性薄弱。因為嚴格地說,任何經營者的集中行為都會造成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只是影響的程度不同而已。
結合我國經營者集中現狀及已有相關法規對實體標準的規定,我國反壟斷法在控制經營者集中行為時,應將“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實質性排除、限制競爭效果”作為我國反壟斷法控制經營者集中的實體標準,將經營者集中的審查標準限定在一個明確的范圍之內。
(二)審查標準模糊
歐美國家在界定經營者集中行為時,采用了大量經濟學方法,比如界定相關市場時采用了SSNIP(假定壟斷者測試)的方法等,這些方法提高了反壟斷法的可操作性和審查的精確度。
我國《反壟斷法》對經營者集中的界定標準規定得比較模糊,只有審查因素的要求,沒有審查因素的執行要求。因此,涉及到經營者集中界定標準的關鍵因素,比如“相關市場”、 “市場份額”、“市場集中度”等如何界定沒有明確規范。
相關市場范圍極其重要,要審查經營者集中是否實質性減少競爭,需要明確經營者集中影響的市場范圍,這是反壟斷執法機關審查是否造成反競爭效果的前提。“相關市場” 要考慮產品市場和地域市場兩個因素,相關產品市場,是指根據產品的性能、用途及其價格等因素,由需求者認為具有較為緊密替代關系的一組或一類商品所構成的市場,產品之間的替代性越高,相關市場的界定就越準確。相關地域市場是指具有相同商品或者相似商品相互競爭的空間范圍,即一個企業在多大的范圍內對市場具有控制力,主要指企業產品的銷售范圍。
“相關市場”的界定可參考歐美比較通行的方法SSINP(假定壟斷者測試)。假定集中后的經營者是要實現最大利益的壟斷者,能否在正常的銷售條件下持久地小幅提高產品的價格。隨著產品集合的變大,替代產品變少,最終形成一定程度上的產品集合,這個集合便是最后形成的相關產品市場。
市場份額是經營者市場地位的指標之一,即特定經營者的總產量、銷售量或者生產能力在特定的相關市場中所占的比例或者百分比,又稱為市場占有率。市場份額越大,經營者控制市場的能力就越強,也就越有可能對市場秩序施加不利影響。
我國在完善市場份額的計算方面應當考慮以下因素:第一,集中后經營者的市場份額不等于經營者集中前市場份額的簡單相加,這樣會對集中后經營者市場份額估計過高;第二,要考慮經營者市場份額的波動因素,選取較為客觀的時間段,計算市場份額;第三,要考慮行業技術革新難易程度等因素,一定時間內的市場份額占有優勢是否容易被打破,要給予經營者自辯的權利。
市場集中度是指在一個特定的市場中少數幾家大型企業手中掌控的生產份額的大小,少數集中者所占的市場份額越大,壟斷程度就越高。在對市場集中度分析時,要找到適合我國市場的分析辦法,比如,我們要考慮到少數集中者造成的壟斷是否容易被打破,如果市場集中造成的壟斷價格,不足以阻止消費者在面對價格和品質發生重要變化時進行消費轉向,即轉向成本較低,即使集中者占有市場份額大,也不能證明壟斷程度高。我國近階段采用市場份額來衡量市場集中度是可取的,從長遠來看,隨著市場的完善和統計信息的進步,采用赫芬達爾指數(HHI)能更精確地反映市場的集中程度。
HHI指數規定了三個安全等級,其中HHI<1000的經營者集中被認為對市場競爭是沒有危害的,不會受到反壟斷法的審查;1000
二、我國的經營者集中豁免制度
我國《反壟斷法》第22條是關于經營者集中豁免制度的規定:“經營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一)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的。(二)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擁有的。”
我國經營者集中的豁免制度存在某些缺陷:一是僅對形成絕對豁免關系的集中進行了豁免。“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的經營者集中”和“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的經營者集中”均形成了絕對的控制關系。但在實踐中還存在大量其他形式的相對控制關系的經營者之間的集中,例如,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有表決權的股份沒有達到50%,但是仍然是最大股東且擁有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或者其他可以施加實質影響的能力。
二是豁免的因素較為單一。從歐美國家的情況來看,經營者集中可以豁免的情形是多種多樣的,如企業破產、潛在市場競爭、國家產業政策、國家經濟安全、效率抗辯等。我國的反壟斷法顯然在這些方面規定不足。
建議我國經營者集中豁免制度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一)效率抗辯制度的完善
所謂效率抗辯就是對于實質性損害競爭的合并,如果其對大眾的好處大大超過了對競爭造成的直接損失,就會被準許。我國目前并沒有對效率抗辯進行規定,這是我國在經營者集中豁免領域中的一項空白。我國應將這一制度引入反壟斷法當中,結合自己的國情有選擇地吸收采納。
(二)擴大豁免的因素
在對貿易模式進行定義前,我們先來探討一下貿易結構的概念。對外貿易商品結構是指一個國一定時期內,各種類別的進出口商品占整個進出口貿易額的份額。一個國對外貿商品結構,主要是由該國的經濟發水平,產業結構狀況,自然資源狀況和貿易政策決定的。發達國家對外貿易商品結構是以出口初級產品為輔,出口工業制成品為主;而發展中國家的碩士論文對外貿商品結構的特征則是以出口初級品為主,出口工業成品為輔。國際商品結構是指各種類別的商品在整個國際貿易額中所占的比重,通常以它們在世界出口總額或進口總額中的比重來表示。
國際上衡量貿易模式的指標有:(1)ctb(對貿易平衡的貢獻率)。ctb指數,又稱對貿易差額的貢獻指數,它不僅反映了各行業的貿易差額,而且通過比較總的貿易差額中各行業所占的比重與貿易總額中該行業所占的比重,反映了各行業的凈出口對整個貿易差額的貢獻,即各行業的比較優勢。
貿易競爭力指數(tc)法、國際市場占有率法、簡單比價法、國內資源成本法等,它們從出口規模、凈出口狀況、市場份額、價格、生產成本等不同角度對商品國際競爭力進行測算,對分析一國或地區的商品國際競爭力都具有較好的應用價值,其中顯示性比較優勢法和貿易競爭力指數法運用較多。
tc(貿易競爭指數)。它是用來判斷一個國家的某種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是否具備相對競爭優勢的度量指數,其計算公式為tc=(ej一lj)/(ej十lj),式中均、ij分別代表一國類商品的出口額和進口額。如貿易競爭指數為正,表示該國j類產品的生產效率高于國際水平,對于世界來說,該國剝商品的凈供應國,具有較強的出口競爭力,其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也較強;貿易競爭指數為負,則表示該國類商品的生產效率低于國際水平,出口競爭力較弱,其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也較弱;如果指數為零,則說明該國類商品的生產效率與國際水平相當,其進出口純屬進行品種交換,其產業的國際競爭力處于中等水平。
ms(國際市場占有率)。該指標反映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出口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占有的份額或程度,用公式表示為ms=均/wj,式中ej和wj分別表示一國j商品的出口值和世翔商品的出口值,其值越高,說明該國此種商品的國際競爭力越強。在自由良好的市場條件下,本國碩士論文市場和國際市場一樣,都是對各國開放的。一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大小,最終將表現在該產業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