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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會計制度是管理會計的一個子系統。它是在分權管理的前提下,為適應經濟責任制的要求,建立若干責任單位,并對他們分工負責的經濟活動規劃、控制、考評的整套會計制度。
(一)責任會計與財務會計有明顯的區別
一是服務對象不同。責任會計為銀行內部各級管理人員提供有效經營和最優決策的信息,為“內部會計”。而財務會計盡管對外、對內都能提供最基本的財務成本信息,但主要側重于對外界有經濟利害關系的團體或個人服務,為“外部會計”。二是工作重點不同。責任會計既反映過去,又預測前景,參與決策、規劃未來、控制和評價經營活動,屬“經營型”會計。而財務會計則單純解釋歷史信息,屬“報帳型”會計。三是約束條件不同。責任會計只服從內部管理的需要,受成本效益內在規律的約束,不受會計原則和統一會計制度的約束。而財務會計則受會計原則和統一會計制度的雙重約束。四是時間跨度不同。責任會計可以從每分鐘到10年或15年,具有彈性。而財務會計受會計期間(年、季、月)的約束,無彈性。五是會計主體不同。責任會計以銀行內部各個責任單位為會計主體,但財務會計以整個法人單位或受權單位為會計主體,提供集中、概括的財務成本信息。六是會計程序不同。責任會計的程序一般不固定,根據管理的目標,有較大的選擇余地,有的可自行設計。而財務會計的程序有固定性、強制性特征,憑證、帳簿、報表有規定格式,報表按期編制。七是會計方法不同。責任會計的方法按照管理所需方案,有靈活的選擇自由。財務會計在規定時間,只能采用指是方法。八是精確程度不同。責任會計由于著眼于未來,不定因素較多,所提供的數據不可能絕對精確,所以近似數據多。而財務會計反映的是過去的、肯定的業務,因此會計制度要求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九是信息特征不同。責任會計提供的是有選擇、部分或特定的管理信息,報告不對外公開、不具法律責任。而財務會計則提供系統、連續、綜合的財務成本信息,基本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對外公開發表,具有法律責任。十是行為影響不同。責任會計通過目標設計和業績評價影響銀行員工的日常行為,并極力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而財務會計對歷史經濟活動的財務成本信息計算和傳遞,一般不影響員工的行為。
(二)建立責任會計制度有利于強化內部控制
就農業銀行的組織結構和規模而言,有體系層次多、規模龐大、各級內部業務與事業部門復雜的特點,加之各級、各地的經濟環境和歷史背景有顯著的差距,且存在大中城市分行的“二元結構”,所以,要在實行分級授權的同時,采取具有系統理論指導、靈活多樣、切實有效的內部責任制度。責任會計制度正是適應這種需要而建立起來。它把各級內部的有關人員劃分成若干責任單位,把各個責任單位的目標和任務,通過數量形式編制成責任預算反映出來,使各級管理人員既服從整體目標,又明確自身目標,責任分明,責任者有職有權,該管則管,能控則控。同時按責任單位(而非按資金)為主體記錄和歸集會計信息,評價各單位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以激勵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所以,一旦建立起責任會計制度,全行的目標考核就有了兩大體系:全行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五項經濟指標體系);各級內部各責任單位責任會計考核。前者是宏觀目標,后者為微觀和宏觀并行目標,并彌補了前者的考核“漏洞”,使分支行及其基本辦公和營業單位都納入了控制之內,真正實現全面經濟核算,全面成本效益管理。
二、建立農業銀行責任會計制度應遵循四條基本原則
(一)目標一致性原則
即各責任單位的具體目標與經營活動必須同農行的總目標一致。目標一致性原則要求各責任單位的責任預算應建立在全行總目標的基礎上,是總目標的具體化和階段化;對執行過程中偏離總目標的行為應及時加以修正,保證各責任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向總目標協調發展;防止各責任中心脫離全行總目標各行其是,維護農行的整體形象和利益;考評指標要具有完整性、科學性和公正性。
(二)可控性原則
即各個責任單位只能對其責權范圍內可控制的資金、成本、收入和利潤負責,在責任預算和業績報告中也只包括其能控制的項目,對其不能控制的項目則應排除在外,只作參考資料列出,以保證責、權、利緊密結合。按照這條原則,在把全部成本按成本習性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基礎上,必須對每個成本項目及其明細項目確定應由誰負責。須注意的是:可控與不可控是相對的,不同層次的責任單位,其可控范圍也不一樣,責任層次越高,可控范圍越大。如業務宣傳費,對負責宣傳的辦公室和存款部門是可控的(由總行制定),但是對營業所(部)和其他業務部門而言則是不可控的。因此,在確定可控范圍時,應力求做到符合該行、該部的具體情況,防止責任不清而互相推諉,管理疏漏。
(三)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即在建立責任會計制度中,必須明確每個責任單位的收支項目和耗費定額,賦予責任者職權范圍相應的權力,規定出分配的業績考評標準,并盡可能兼顧整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員工個人利益,使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得到持續性發揮。
(四)反饋性原則
即各責任單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要及時、準確、可信地進行記錄、計算和反映各種經營信息,以便及時發現問題,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達到強化內部管理的目的。這種反饋控制網絡屬樹狀信息控制網絡,由層層反饋并由層層控制,在電腦聯機聯網的情況下,各種信息會迅速及時地和反饋。上述原則作為一般性指導綱領具有普遍性,但如前所述的差異性決定了各級行在建立和實施責任會計制度時必須因地因時制宜。
三、農業銀行責任會計制度的基本內容
(一)合理劃分責任中心
責任中心是指各個責任單位能對其經濟活動嚴格控制的區域。即由專人承擔規定經管責任,并行使相應職權的經營管理單位。如儲蓄所、保衛部、稽審部等。劃分責任中心,是根據全行各部門、各分支機構的職權范圍對投資、成本、利潤的影響力確定若干責任單位,做到權責大小配匹。通常可將責任中心分為“成本中心”、“利潤中心”和“投資中心”。劃分步驟是:第一步,劃分成本中心。成本中心是成本發生的區域,在此區域內只能控制成本,又對成本負責。一般而言,成本中心無收入來源,故不對收入和投資負責。成本中心的應用范圍很廣,凡是有成本發生的單位都要對成本負責,并能進行控制。例如分行的人事教育、資金計劃、行政、財務等部門以及下屬的支行。這樣,成本中心從總行層層下分,形成了“成本中心體系”。大的成本中心涉及資金成本、辦公費、宣傳費、咨詢費等較多的成本項目,而小的成本中心則只涉及個別成本項目,如儲蓄柜就只對辦公成本負責。劃分成本中心須明確責任成本與可控成本和資金成本的關系。一是責任成本與可控成本的關系。凡是成本中心所負責的成本,就為責任成本。為了確定責任成本需要將成本分為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可控成本必須是成本中心能確定的是什么、如何計算與調控的耗費。凡不具備這三項條件即為不可控成本。屬于某個責任中心的成本必須是可控成本,平時應按實際發生數記入該成本中心的編號帳戶。但某個成本中心的可控成本往往是另一個成本中心的不可控成本,上級的可控成本很可能是下一級的不可控成本。如行政服務部的車輛運轉費即是稽審部的不可控成本。二是責任成本與資金成本的關系。按照銀行會計制度的規定,資金成本是指組織資金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通常從范圍上分為某行、某所組織資金的全部成本和某筆資金的成本。資金成本一般以每百元、每千元資金為單位,以資金為成本計算對象進行歸集和分配,而責任成本是以誰負責就誰承擔為原則,以成本中心作為成本計算對象來歸集和分配。兩種成本之所以有上述區別是由其反映和考察的目的決定的。資金成本以反映組織資金的費用及其利息為目的,綜合反映某行的經營成本。責任成本用來反映和評價責任單位的成本預算執行情況,是控制經營費用、貫徹經營責任制的重要手段。第二步,劃分利潤中心。利潤中心是指既對成本負責又對收入和利潤負責的區域。利潤中心通常指有獨立收入來源并進行獨立核算的較大責任中心。如支行、分行和分行所屬其他經濟實體(如租賃公司、物業管理中心、招待所等)。利潤中心有兩種形式:一是自然利潤中心。指既向內部融通資金或提供勞務,又向外界進行商品營銷(發放貸款、出售信用卡或提供勞務),以獲取收入,賺得利潤的責任中心。二是人為利潤中心。指一般不直接對外銷售,只對內提供資金或勞務,但需按“內部轉移價格”進行內部結算,實行等價交換,并確認成本、收入和利潤。如儲蓄服務部,實行獨立核算,其所組織的儲蓄存款按內部轉移價格(資金買賣制或其他形式)提供給主管行使用。類似的還有電腦部等。利潤中心因為要計算利潤,所以必須計算成本。利潤中心的成本常按以下兩種方法來計算:一是利潤中心只計算可控成本,不分擔其不可控的共同成本。這些共同成本包括固定資產折舊、房租、水電、車輛運轉費等。因此計算出的利潤實際額=銷售收入-變動成本=貢獻毛益總額。全行所有貢獻毛益總額之和扣減共同成本即為全行利潤總額。所以,這種方法適用于人為利潤中心的利潤計算。二是利潤中心不但要計算其可控成本,而且要計算其不可控成本。即計算完全成本(固定成本+變動成本)。這種方法因之適用于自然利潤中心。第三步,劃分投資中心。投資中心是指既對成本、收入、利潤負責,又對全部投資或資產的營運效果負責的區域。其控制的范圍和權力都較大,一般指支行、分行和總行,以及其他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他們實質上也是利潤中心。為了準確計算和考核投資中心的經濟效益,須對各投資中心共同使用的資產劃分清楚,共同成本應按適當的方法進行分配,相互之間調劑使用人員、資金等亦應有償使用。只有這樣,才能達到責任會計的要求。
(二)公正制訂內部轉移價格
內部轉移價格是各責任中心之間相互結算或轉帳所采用的一種計價標準。公正制訂內部轉移價格既有利于明確各責任中心的經營責任,又有利于對責任中心的考評建立在客觀、公正和可比的基礎上,還有利于上級管理部門根據各責任中心的有關會計信息進行決策。制定內部轉移價格應遵循兩條基本原則。第一,凡成本中心相互間提供資金或勞務,以及有關成本中心之間責任成本的轉帳,一般應以“成本”作為內部轉移價格。這里的成本通常是“標準成本”或“預計分配率”,而不是“實際成本”,否則,就容易把供應單位的浪費或無效勞動轉嫁給使用單位,影響雙方降低成本的積極性。第二,凡轉移資金或勞務,有一方涉及到利潤中心或投資中心,應盡可能以“市場價格”為基礎制定內部轉移價格。市場價格(市價)是根據資金或勞務的市場供銷價格作為計價基礎。由于存款利率實行全國統一訂價,所以,責任中心的資金轉移目前尚不宜采用此價作內部轉移價。此外,還有“協商價格”、“成本加成”等。協商價格(議價)是買賣雙方以市價為基礎定期共同協商確定的價格標準。若不對外銷售,其價應低于市價。這種價格對資本和勞務的轉移都適用。成本加成是指在資金或勞務的全部成本加上按合理利潤率計算的利潤作為計價基礎。這種訂價標準有兩種做法:第一實際成本加成。即根據資金或勞務的實際成本再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潤率作為計價基礎。其優點是能保住賣方的利益,但容易把賣方的功過轉嫁給買方。第二標準成本加成。即根據資金或勞務的責任中心平均成本加上合理利潤作為計價基礎。上述兩種方法對實行資金買賣制的行及行屬對外服務賓館等制定內部轉移(或使用)價格最為適用。
(三)正確編制責任預算
根據全行的全面預算所確定的經營目標和任務,按責任中心層層分解、落實,同時為每個責任中心編制具體的責任預算,作為今后控制各中心經營活動的依據和評價各中心業績的標準。
(四)建立健全信息跟蹤報告系統
一旦責任中心的預算制定出來,就應根據相關性、及時性、準確性按責任中心建立一套完整的日常記錄,計算和積累責任預算執行情況的信息跟蹤系統,對有關情況進行跟蹤反映,定期編制“責任報告”(業績報告)。
(五)及時反饋相關信息
按照各責任中心編制的業績報告,分析預算執行差異發生的原因,及時通過信息反饋,控制并調節他們的日常活動;并督促他們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缺點,鞏固成績,壓縮不合理資金占用,提高資產經營質量,借以擴大利潤,提高經濟效益。
(六)正確評價和考核實際業績
要采取實際數與預算數對比和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和考核各責任中心的工作實績和經營效果。然后根據預算制定的獎懲制度,進行獎優罰劣,以貫徹內部經濟責任制。其中,對投資中心的考評要注意兩項指標:一是投資報酬率。投資報酬率是評價投資中心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綜合性質量指標。它既能提高投資中心的營業利潤水平,又能反映增殖能力。常用如下公式進行計算:投資報酬率=營業利潤÷營業資產(或投資總額)=營業利潤率×資產周轉率(或投資周轉率)。“營業利潤”指“稅前盈利”;營業資產指計算期資產的簡單算術平均數。從計算公式可知,要提高報酬率,不僅要降低資金成本、營業費用,提高利潤率還要提高資產周轉率。二是剩余收益。剩余收益是指營業利潤減去該中心占用的營業資產按預期最低報酬率計算的資金成本。計算公式為剩余收益=營業利潤-(營業資產×預期最低報酬率)。其中預期最低報酬率為全行各投資中心的加權平均投資報酬率,因而式中計算的資金成本是機會成本。剩余收益指標用來考核投資中心的業績,有利于防止投資中心的本位主義,保持與總行目標的一致性。
四、建立農業銀行責任會計制度的條件和辦法
(一)農業銀行建立責任會計制度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
其一,改革傳統的農業銀行經營管理體制建立現代商業銀行企業制度的思想已深入人心,在操作上有建立這項制度的迫切需要。其二,內部經營管理目標責任制和崗位制的推行,已為建立責任會計制度積累了一些有益的經驗。其三,現行財會制度的某些基礎資料,可以為我所用。其四,有一批多年從事會計核算和管理工作,受過良好教育的專業人才。其五,全國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機構都用微機處理會計業務,為及時記錄和核算提供了手段。其六,根據試點的經驗,農行將逐步建立信息互聯網絡,為建立信息跟蹤反饋系統創造了條件。
(二)農業銀行建立責任會計制度可供選擇的辦法
1.成立責任會計制度制定領導小組。總行由分管財務的副行長任組長,會計部主任任副組長,成立由會計部及相關部的有關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中國農業銀行責任會計制度》。
2.建立分行責任會計制度實施工作組。以分行行長為組長,分管行長為副組長,會計處(財務部)處長為辦公室主任,建立分行責任會計制度的實施工作組,具體制定該行實施細則和實施方案,并負責組織、協調、向上反饋和總結。
3.組建二級分行及支行責任會計制度落實工作組。工作組的組建辦法比照分行進行。工作組具體負責本行責任中心的劃分、責權利的確定、預算的編制、信息反饋和考核,完成上級行(責任中心)下達的預算的目標。
4.正確處理責任會計制度與當前推行的經營目標責任制的關系。要明確責任會計制度是強化內部管理,加強成本控制,增加經營收益的重要手段,是現行經營目標責任制的必要補充,但又自成系統,從管理的角度,消除財會制度疏漏,因此,應樹立二者并重的觀念。
關鍵詞:責任會計;作業;作業管理
傳統責任會計制度在改善企業經營管理,降低產品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方面曾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隨著企業所處生產經營環境的改變,該項制度已不能滿足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為此,企業應積極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對責任會計制度進行改進,使該項制度更好地為企業管理服務。本文在分析傳統責任會計制度特點及其不足的基礎上,就作業管理對責任會計制度的改進談一點看法。
一、傳統責任會計制度的特點
這里所說的傳統責任會計制度,是指與相對穩定的生產經營環境相適應的責任會計制度。這種相對穩定的生產經營環境有以下特點:一是企業產品市場份額穩定,市場競爭不激烈,產品生命周期較長。二是企業生產一般追求規模經濟,生產改進分階段進行,并且允許生產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三是企業一般采用以成本為基礎的訂價方法,對顧客偏好的關注甚少。四是企業的管理部門和生產部門按職能權限劃分,具有層次性、等級性。
與上述生產經營環境相適應,傳統責任會計制度有以下特征:一是按企業內部各組織機構的職能、權限、目標和任務劃分責任中心。我國的一般做法是分級歸口管理,即橫向按設計、計劃、供應、生產、銷售等職能部門劃分責任中心,縱向按分廠、車間、班組和個人劃分責任中心,從而形成縱橫交錯的責任控制系統。二是主要采用價值指標作為各責任中心的業績考核指標,如成本降低額和成本降低率等。這些指標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并且經過努力可以達到。三是通過對各責任中心可控指標的實際值和預算值的比較考核業績,計算并區分出有利差異和不利差異,作為獎懲的依據。四是把責任分解到各個責任中心,每個責任中心再分解落實到個人,并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
二、企業生產經營環境的改變和傳統責任會計存在的缺陷
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所處的生產經營環境在發生變化。在當今全球競爭的環境之下,企業產品生命周期縮短,技術更新速度加快,新產品層出不窮,這些都對企業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企業必須正視社會需求和技術進步帶來的挑戰,提高靈活反應能力,改變原有的生產組織形式,采用新技術和新的經營管理方法,生產出更加多樣化和更具個性的高質量產品。二是企業需要采取滿足顧客需要的營銷策略。企業要不斷創新,不能再以成本為基礎計價,而需采取以市場為導向的目標訂價模式,這對企業的成本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企業的組織結構也在不斷發生改變,由傳統的按職能設置部門,向強調顧客、銷售渠道和產品的組織形式轉變。
面對新的生產經營環境,傳統責任會計那種以組織機構劃分責任中心,以較單一且相對穩定的標準來考核企業經營業績的做法,顯然已不能滿足現代企業管理的需要。首先,以組織機構劃分責任中心,不符合企業未來發展趨勢。其次,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企業必須不斷改進和創新才能生存。這樣,在一定時期內,如果以穩定的標準考核企業業績,顯然不能促使企業各部門向更高水平發展。再次,顧客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如對產品質量、產品交貨期、產品售后服務的要求等,以單一指標考核各責任中心的業績顯然不夠。
面對種種挑戰,企業的經營管理必須滿足環境所需,以增強企業競爭能力。為此,企業管理思想應進行重大變革,以形成新的企業觀,使管理深入到作業水平。新的企業觀是把企業看作最終滿足顧客需要而進行的“一系列作業的集合體”,這樣一個企業就形成一個由此及彼、由內及外的作業鏈,亦即價值鏈。作業的推移,同時表現為價值在企業內部的逐步積累與轉移,最終形成轉移給企業外部顧客的總價值。從顧客那里收回轉移給他們的價值,形成企業的收入。收入補償完各有關作業所消耗的資源價值之和后的余額,形成企業的利潤。在這種觀念下,企業把管理深入到作業水平,便于索本求源,盡可能消除不增加價值的作業,同時努力提高增加價值作業的運作效率,減少資源消耗,在滿足顧客所需的基礎上,增加企業的利潤,這樣就形成了作業管理。企業將其責任會計制度建立于企業管理基礎之上,就形成了新型的責任會計制度。
三、作業管理對傳統責任會計的改進
當企業實行作業管理之后,其責任會計制度便相應實現了多方面的改進。主要表現為以下4個方面:
其一,以作業中心為基礎設置責任中心,跨躍廠組織機構界限,克服了以組織機構劃分責任中心所帶來的不利因素,同時也符合企業未來發展趨勢。在現代生產經營環境中,不斷改進和創新是企業生存的關鍵,而改進和創新的基本單位是由相互聯系的作業組成的。組成過程的作業是聯系投入與產出的橋梁,資源通過作業形成產出的價值。因此,以相互聯系同質的作業組成的作業中心為基礎設置責任中心,便于責任的劃分和業績的考核。
其二,以動態的業績考核指標代替傳統相對穩定的業績考核指標。業績考核指標是動態的、不斷變化的,而且以過程為導向,與過程的效率和產出相關。另外,為了激勵企業不斷增加顧客的價值,該指標可能是一種理想的、現實情況下尚達不到的目標。其三,以多樣化的指標補充傳統較為單一的價值指標。雖然成本仍是一個重要考核因素,但在現代經營環境下,時間、質量、效率等同樣對顧客有價值,所以不僅像成本一類的價值指標,而且更多的非價值指標,如交貨期、生產周期、產品售后服務質量等同樣成為考核業績必不可少的因素。
其四,以更復雜的獎勵制度激勵職工提高效率。雖然引入作業管理后,獎勵方式和傳統責任會計制度相差不大,但在新的生產經營環境下,獎勵制度比過去更為復雜。由于強調過程改進,而過程的改進是群體共同努力的結果,所以以群體為基礎的獎勵制度比以個體為基礎的獎勵制度更為合適。
四、作業管理在責任會計制度中的應用
作業管理在責任會計制度中的應用,可以通過責任會計控制要素來分析。制定責任會計控制要素的核心是劃分責任中心,建立業績考核指標,進行業績評價和獎勵。對于控制要素的前兩項,筆者認為,作業管理在其中的應用主要是分析作業,尋找成本動因,劃分責任中心(作業中心),進而建立考核指標。在后兩項的應用主要是出具評價報告。
其一,分析作業。分析作業是作業管理的核心。它是指對一企業所進行的作業辨認、描述和評價的過程。該過程需分析企業進行了多少作業,有多少人參與了該項作業,作業耗費了多少時間和資源,并評價作業對企業的價值,分辨出“增值作業”和“非增值作業”。
分析作業首先要確認作業。因為只有確認了作業,才能據此尋找成本動因,劃分作業中心進行業績考核。筆者認為,確認作業應遵循“由粗到細,由大到小”的原則,即先粗線地描述出企業大體的作業情況,然后再分層次、分步驟地細分。這里要把握作業細分度,不可過粗,也不可過細。過粗不能提供管理所需信息,過細則工作量太大,導致管理成本過高,影響企業整體效率。
現以一制造企業為例,說明作業的確認。首先,把該企業的工作分為5大類過程(若干作業的集合體),即廠部維持過程、新顧客或新業務的獲取過程、產品設計過程、生產過程和顧客維持過程。其次,把各過程分別細分為若干個子過程。廠部維持過程可細分為人事管理、會計記錄、財務計劃以及法律咨詢等子過程。新顧客或新業務的獲取過程可細分為研究開發、廣告促銷、方案論證、訂單處理和人員培訓等子過程。產品設計過程可細分為設計研究、產品計劃、產品設計、開發、生產調試等子過程。生產過程可細分為預測、采購、生產、安裝、維護等子過程。顧客維持過程可細分為包裝、銷售、顧客培訓、技術指導及維修服務等子過程。再次,在各子過程基礎上,再細分為若干更低層次的子過程。如生產過程中的采購子過程可再細分為購買材料、存儲材料和質量檢驗等更細的子過程。最后,把更低層次的子過程細分為若干作業。如上述存儲材料這一低層次的子過程可細分為收料、運料到倉庫、存料、發料等作業。
其二,尋找和分析作業成本動因。管理作業必須知道是什么原因引起了作業成本的發生,以便有針對性地減少不增值作業,合理安排作業,降低產品成本,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同樣,尋找到作業成本動因,有助于企業合理確定作業考核指標,更好地明確責任歸屬。尋找和分析作業成本動因時應注意,對于一項作業成本而言,其發生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應在其中找到一個最主要的原因作為該項作業成本的原因。例如,設備調試費的發生原因可能與產品的批量大小、設備的新舊程度、調試的次數有關系,但調試費用的大小則主要由調試次數的多少來決定,所以應選調試次數作為調試費這一作業成本的成本動因。
論文摘要:責任會計作為企業管理會計制度的創新,與行為科學理論緊密結合。企業可以通過激勵機制、團隊建設以及綜合考核與評價實現企業效能的最大化。
一、行為科學理論
行為科學是“運用自認科學的實驗和觀察方法,研究在自然和社會環境中人(包括低級動物)的行為的一門科學”,是20世紀40年代哈佛大學經濟學家梅約創立的。如今行為科學理論已經廣泛應用于企業管理,它著重論述如何在企業管理中有效地進行“激勵”與“領導”,這種在企業管理中的行為科學成為組織行為學,它是行為科學理論的一個重要分支。
二、責任會計制度
而責任會計制度是現代管理會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所謂責任會計制度是指以責、權、利相結合為基本原則,以責任中心為對象,對其所分工負責的經濟活動進行規劃、控制、核算以及業績考核與評價的一種會計制度。適當的責任會計劃分,能夠清楚地界定每個責任會計主體的權責角色,再加上恰當的協調和控制,就能夠提高主體成員的工作效率,而且還能改善組織的整體表現。相反,如果企業責任會計管理之間相互脫節,那么就會產生延誤決策、引發沖突、行政管理成本高漲和士氣低落等問題。
三、責任會計中的行為科學
1.團隊建設。對企業而言,其管理層關注的核心問題在于:如何提高企業員工的忠誠及承諾度,如何激勵員工更加積極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如何使員工的實際工作行為及績效對整個企業產生正面的影響從而提升整個部門和企業的效能。另外,當今高科技產業的迅速崛起,使得員工的價值不僅體現在他們所擁有的勞動力上,還在于他們能夠產生富有創造性的思想和觀點。
行為科學理論中的“人本”觀點認為企業管理的關鍵在于人,人的能動性的發揮程度與企業管理的效應成正比,對人的管理和充分調動起人的積極性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問題。責任會計制度應用行為科學理論,劃分責任單位,確定責任目標,實行目標管理,踐行團隊建設,以實現企業效能的最大化。
團隊建設作為行為科學理論在責任會計中的一大應用,有其突出的優點:觀念相似、利益相關的人員組成責任群體,能夠實現成員間的互補與密切協作,整合個體資源形成群體優勢,是有效實現企業目標的基礎。通過團隊建設,每個責任群體部門都可以深入發展自己的職業經驗和專業知識,這樣群體在專業技術和職能方面有很強的革新性。團隊建設可以產生“規模經濟”。此外,責任群體的團隊建設允許每個單位擁有自己的激勵和控制體系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并加強每個單元的優勢。
然而,在我國的組織情境中,對于行為科學團隊建設方面的應用還處于較低的水平。一方面,企業員工經常擔心就工作問題公開發表自己的看法會影響責任群體的和諧和挑戰領導的權威,不僅無法影響到管理層的決策,還可能會為自己的職業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這種擔心正是責任會計制度發展不完善的結果。另一方面,我國具有發展潛力的大大中型企業雖然積極學習國外的企業管理理論,卻只重于形式上的模仿,沒有觸及整個企業模式的核心,導致責任會計制度的發展不能為企業實現最大化的績效。
2.激勵機制。行為科學理論在管理學中的應用,歸根結底是要提高經濟效益,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是滿足人的動機。動機的產生引發于兩個因素:一是內部因素,即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另一個是外部因素,即刺激,包括物質刺激和精神刺激。行為科學認為,要使人們產生某種積極行為,就要通過一定的方式激發起人們的某種動機,動機激發起來了,行為就自然產生。而行為產生后,就必然會產生一定的目標。通過動機對行為與目標之間的合理引導與調解,就可以激發和保持人的積極性 ,使人們的工作情緒、精神狀態保持在為實現其目標所必需的高效率水平上。這在責任會計管理制度中的具體表現為激勵機制。
行為科學理論指導下的責任會計制度與傳統的管理制度相比,能夠提供更加有作用的激勵工具:新的薪酬體系針對的是責任中心群體而非個人,同時新的薪酬體系的計量基礎不是職位而是責任群體對企業的貢獻,它的核心也不是定期升職和自動浮動工資,而是對任務的興趣、獲得的成功和輝煌;新的保障體系也并不單純為了保障就業(只為你提供有保障的工作而不管工作本身是什么),還要保障員工的就業能力——這種能力能增加就業者在內部和外部勞動力市場上的價值;新的忠誠也不是要忠于老板或是忠于公司,而是要忠于要實現的目標,為目標尋找機會、推進任務、贏得聲譽。
目前被我國企業廣泛采用,并且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是工資分配制度的改革,通過責任群體的薪酬與經濟效益掛鉤取代傳統的月薪制,是責、權、利更加緊密地結合,有利于在企業內部形成利益激勵機制,調動責任群體中各個單位的積極性和創造力,為企業留住有才能敢于創新的人。
3.考核與評價。對于實行責任會計制度的企業進行績效考核與評價時,除了要對成本、利潤、投資回報率、剩余收益等價值指標進行考核,各責任中心還應在報告中用文字說明對人的管理概況。通過這種方式,才能為企業最高管理部門對責任中心業績的考評提供更為客觀的依據,而且也為最高管理部門提供了可以改進整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有價值的信息。通常,企業可以借鑒以下考核步驟(責任中心的任務應主要圍繞著流程而非職能,把顧客需求作為績效目標;減少流程中的子過程以使責任中心扁平化,最好平行組織責任群體,每個群體盡量控制可能多的步驟,這比有很多責任群體但每個責任群體管理很少步驟要好得多;高級領導負責管理流程的績效;把績效目標與評估所有活動對顧客滿意度的作用聯系起來;組織任務和設計的重點是責任群體而不是個人,單獨的個人行為沒有能力去持續改進工作流程;盡可能把責任性和非責任性的活動相合并,讓責任群體自覺承擔雇傭、評價和計劃的責任;強調每個員工都應該發展各種能力;對個人技能的發展和責任群體精神進行獎勵,而不是對個人單獨的表現進行獎勵),如果責任主體能夠高度吻合以下標準,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行為科學理論已經深入滲透到企業中,并將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施工企業 會計核算 責任會計
長期以來,由于施工企業的特殊性,施工企業的核算水平一直都沒有達到核算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比如會計原始記錄不夠細致,致使成本分析難以深入開展;會計核算不及時,會計信息未能及時反映;數據傳遞較慢,會計信息滯后。因此,客觀、全面、準確、深入細致和及時是核算工作的最起碼的要求。本文重點談談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中的注意事項和積極建立責任會計制度。
一、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中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確認成本性質賬戶真面目。只登記實際發生的工程成本,結轉完工工程成本時應當轉出;期末借方余額只表示尚未辦理結算的工程成本,“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為“存貨”,可以對其計提“預計合同損失準備”;實現的工程毛利還是要放“在本年利潤”中通過損益賬戶的結算產生。相應地目前的賬務結轉方式也要改變。其次,按期確認合同。只要施工企業與業主簽訂了雙方間的工程承發包合同,企業都應當于合同規定的結算日(而不僅限于年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的收入與費用。這樣,“應收賬款”就反映為已開票結算但尚未收到的工程款,“工程結算預收入”則反映已確認為收入但尚未開票或已開票但尚未確認為收入的工程款,期末“資產負債表”中“以應收賬款”“或應付賬款”反“映工程結算預收入”的借方或貸方余額。三是方便快捷的結算。計算每個結算日的完工百分比時,應本著方便、快捷的原則,宜粗不宜細。可以直接以“工程施工”賬戶的本期(合同結算期)發生額占工程合同預算成本(而不是預計成本)的比重作為完工率,以減少對前期累計以及對后期預計成本的工作難度。四是按照造價預算書確定成本項目。成本明細賬中的成本項目應按工程造價預算書(或標書)中所確定的項目設置。在直接成本下分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和其它費,問接成本下分設現場管理費、措施項目費、其它項目費、規費等。實際成本與預算成本作對比分析時,應注意費用項目口徑與內容的一致性。五是關于甲方提供材料的核算。目前,不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為了逃稅和少繳納有關管理費用,將甲供材料在工程決算價中扣除,這樣使得工程造價變小。這種做法不符合稅法的規定,也給會計核算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施工企業節約和超用的材料結算形式也多種多樣,只要甲乙雙方能夠協商一致就行。
二、建立責任會計制度
由于施工企業的特殊性,責任會計的應用非常重要。推行責任會計,實行責任成本核算可以控制企業生產經營耗費和貫徹企業內部承包經營責任制、有利于將企業總體經營目標同各責任層的經營指標有機地結合起來,促進企業加強財務管理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達到挖潛降耗,控制耗費,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因此,亟待建立企業責任會計制度。
一是依據職權范圍建立責任中心。計劃經營部門應對本企業的施工任務承攬、變更設計的費用追加、調整索賠、生產經營投入計劃安排等項工作負責。計劃調度、技術、勞資、物資、機運、財務部門,對工程的各地實際成本超支或損失負直接責任。勞資部門對因單位編制配備和定額套用不合理形成的人浮于事或影響工作、影響單位利益和職工生產積極性所造成的損失負責;對因工資管理制度不落實、工資控制不嚴造成的人工費用成本超支或增支負責,對物資供應部門為材料費成本控制中心,對材料費節超負控制責任。財務部門為彈性費用控制中心,對本單位彈性費用的節超負控制責任。安全質量監察部門及人員為安全質量事故控制中心,對本單位的安全質量損失負控制責任。企業內部的第一行政領導和各級領導組織為效益中心,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負決策、管理責任,對收入、成本、安全質量監察中心負指揮、指導責任,對責任因素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負直接責任。二是根據責任分工編制責任預算。應該依據本單位歷年經濟核算資料,結合施工企業特點以及各工程項目所處地理環境、施工條件。采用成本分解法來編制責任成本預算,分別確定各責任中心的責任指標。主要包括承攬任務中標志、承攬任務成本率、費用索賠率、成本降低率、工資利潤率、返工損失率、設備完好率、設備利用率、設備閑置率、工程質量優良率、事故損失率、人員重傷率、人員死亡率、產值利潤率、資金利潤率等。三是編制業績相告,對各責任中心進行業績考核。依據經濟活動原始記錄臺賬和各責任中心的責任指標,編制業績報告,用實際完成數值與指標比較,對各類責任中心進行業績考評。四是建立跟蹤反饋控制系統。包括日常記錄、計算和積累有關數據,并在規定時間編制“業績報告”,用實際完成數與指標比較,對各類責任中心進行業績考評。等等。
三、加強施工企業會計核算的對策和建議
首先是思想上重視,提高項目部核算員素質。目前項目部條件艱苦,難以吸引較高素質的核算員,可以通過內培外引方式及提高福利待遇等方法,提高統計員(或核算員)的素質。二是建立制度,把能否達到會計核算要求和提高核算質量作為對核算員及項目經理的考核范圍。要制定一系列措施,把核算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頭,規范會計核算,嚴肅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制度,遵守會計核算原則,并做好檢查監督,發現違紀問題及時糾正,并且堅決予以嚴肅處理。財政、審計等檢查監督部門,有必要在對企業的檢查監督過程中,重視對建筑施工單位的檢查監督工作,有效地促使其嚴格執行會計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各項核算制度,并嚴格執行。核算人員要充分發揮職責,對貴重材料做到每天憑送貨單及進倉單登記購進數,憑領料單登記耗用數,對于一般砂石料,每天登記購進數,每天下班前對其進行盤點。對機械設備,每臺設備的維修費、耗油數及工作量每天都應做好記錄,以便考核:對外購材料應有相關部門的驗收,并在進倉單上規范材料名稱,以提高核算的效率;并且每天應統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制定合理的內部結算價格,如原材料結算價格、半成品結算價格等。統計部門必須遵循及時性原則并按責任會計的核算要求向財務部門提供統計產量資料;物資供應部門(主要是指生產單位)在月末攤銷材料時,應按責任會計核算的要求攤銷當期消耗的材料;勞資及生產部門月末應按劃分的責任單位及財務核算要求作驗收單,以保證工資核算資料能滿足責任會計核算的要求。四是公司總部應加大對項目部財務稽核力度,上級部門在制定和下達所屬建筑施工單位的經濟指標時應合理考慮,做到所下達的指標切合實際,使所屬單位經努力可完成。最后,要在工程施工中引入先進的計算機網絡技術,及時統計并輸入每天投入的人、機、料及每天的完成工程量。
總之,建立施工企業責任會計是會計改革和發展的需要,是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的內在需求,是施工企業健康運行的重要保證。各個企業只有根據本企業特點,采取先易后難,分步到位,逐步過渡的辦法并緊緊的與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結合,定能使財務會計管理達到一個新水平。
(一)會計法律責任 會計法律責任就是觸犯了會計的相關法律而應該承擔的相應法律后果。會計的法律責任范圍比較廣,包含《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法》、《總會計師條例》、《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會計監管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在會計法律責任中,不僅要承擔《會計法》的相關法律責任,還要承擔《公司法》、《審計法》、《證券法》、《保險法》等一些有關會計行為的法律責任。
(二)會計法律責任與會計責任的關系 會計是企業的一個崗位,是利益分配的手段,利用會計信息可以反映出企業創造的價值以及價值分配的狀態,從而使利益主體規范企業管理,獲取更多的利益進行再次分配。因此,經濟利益的公平公正需要以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合法完整為基礎。為了保證會計信息準確真實,我國出臺了很多法律對會計活動進行約束。會計責任就是保證會計信息能夠合法、真實、完整,是一項義務,一種崗位職責。而會計法律責任與會計責任有很大的差別,是一種法律責任,是會計主體在進行會計活動時,因為、制造會計虛假信息等一些違法行為而產生的法律責任,會計的主體需要承擔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在會計主體進行會計活動中,一般會存在會計責任,只有在觸及到以下條件時才會形成會計法律責任。第一,會計活動是違法的,侵犯了社會的利益,具有社會危害性,是在會計主體的意識支配下進行會計違法的活動,侵害了投資者以及社會的相關利益;第二,會計的主體為了某些目的故意做出違反會計相關法律法規的會計活動,如為了獲取不當利益制造虛假會計數據等。一旦會計主體在進行會計活動時觸犯了法律,侵犯了投資人及社會的利益,影響了國家經濟秩序,那么會計主體就要承擔會計法律責任。
二、會計法律責任形式
(一)行政責任 會計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是行政責任,是責任主體在進行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不履行行政上的義務以及責任而產生的。會計行政責任主要有行政處分和處罰兩種,行政處罰的形式一般包括責令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改正,對違法現象通報批評、經濟處罰、吊銷會計執照或者從業資格證等,行政處罰適用于企業的偷稅、逃稅處罰。
(二)刑事責任 會計主體在進行會計活動中,為了獲取不當利益,破壞會計正常秩序,損害社會經濟秩序以及金融安全,造成惡劣后果的將受到刑事處罰。會計違法行為是經濟犯罪的一種,其侵害了正常的會計秩序,公布虛假、不全面、不公平的會計信息,損害了社會的經濟關系和秩序,利用虛假會計信息干擾決策,從而獲取違法利益。刑事責任是治理會計違法行為的主要措施,能夠防止會計人員制造虛假會計信息、企業偷稅漏稅以及貪污現象,避免給投資者以及國家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三)民事責任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人與人之間發生會計行為的事情越來越多,如企業投資人與債權人之間的財務信息關系,企業委托會計人記賬的合同關系。由于會計信息的重要性,在這些關系中,會計的虛假信息將損害對方的利益,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這就產生賠償的問題。《注冊會計師法》對民事責任問題做出了詳細的規定,規定對因為注冊會計師的違法會計行為給他人造成巨大的損失的,由注冊會計師承擔賠償責任。在《證券法》中也規定了由于虛假的財務資料而導致的賠償責任由證券發行的公司以及證券商、評估師和律師等賠償。民事責任已經成為會計法律責任的一種形式。
三、會計法律責任制度特點
(一)會計違法行為具有雙重性特點 會計違法行為一方面是本身違法,就是在借貸記賬中沒有按照規則進行記錄,會計報表的編制以及報送不及時,使用偽造的憑證記賬等行為。會計違法行為另一方面是觸犯了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如利用會計行為進行貪污,制造假的會計憑證等。會計的基礎性決定了會計違法行為具有雙重性。在經濟管理中,會計只是一種技術手段,是其他經濟行為的基礎。使用的會計資料如果不正確、不真實、不全面,就會損害投資人甚至國家的利益,所以會計違法行為不僅觸犯了會計法,還違反了管理法、審計法、公司法等一些相關法律。
(二)責任主體具有多樣性 完整的會計報表編制與需要很多環境的共同配合,會計報表是一個會計流程的最終結果,有很多的會計主體參與,如企業會計人員、財務總監、會計報表審核人員、注冊會計師等。如果最終的會計報告有虛假成分,給投資人和國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那么就要追究會計主體的相關法律責任,所以,在會計違法行為中,不僅財務負責人承擔會計的法律責任,會計人員、企業監事以及注冊會計師等一些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就是責任主體的多樣性。
(三)責任追究機關具有多樣性 一般會計違法行為由財政部進行檢查和處罰,但會計違法行為具有多重性特點,所以會計違法行為不僅觸犯了會計法的規定,同時還可能觸犯了很多的其他法律,相關法律部門會對會計違法行為進行處理。《會計法》規定,如果會計違法行為同時觸犯了會計法和其他法律,就由相關部門根據自己的職責依法處罰。這就導致了不同部門利用自己的權限對會計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造成追究責任機關的多樣性。
四、會計法律責任制度完善
(一)行政責任方面 目前,我國的會計行政責任已經無法跟上市場經濟發展的節奏,需要進一步完善。首先,在會計違法行為上,一般都是處罰,但缺少對受害者的賠償,這就導致了違法者很少向受害者進行賠償,降低了違法的成本,當違法行為的利益大于成本時,就會加劇違法行為的發生。很多會計違法行為游離于刑事制裁和公法責任之間,導致會計違法行為得不到相應的制裁。其次,對同一種會計違法行為,有不同的法律規定,缺少統一的處罰標準。在《會計法》、《證券法》和《公司法》中,對同一種會計違法行為有不同的處罰規定,標準不一致,這降低了法律規范的權威性。第三,會計監管比較混亂,會計監管部門較多,但職能范圍不清晰,導致重復執法、遺漏執法等一些執法混亂現象的發生,擾亂了正常的會計監管秩序。針對會計行政責任方面的問題,可采取相關措施進行完善。一是要完善會計法律規范,劃分行政、刑事、民事責任體系,系統解決會計違法行為。我國市場經濟正處在健康有序的快速發展階段,因此要以市場經濟為主體,對行政、刑事、民事責任的功能進行定位,對不同的會計違法行為使用不同的法律進行調節,處罰會計違法行為,保護受害者的利益,維護市場的會計秩序。二是處理好行政法律間的沖突,運用整體的會計法律處理不同的會計法律規范,使所有的法律條款能夠配合協調,化解不同法律間存在的矛盾。三是要建立會計違法處理溝通機制,不同的會計監管部門進行溝通執法,分工明確,緊密配合,避免發生重復處罰及漏罰的現象。
(二)刑事責任方面 我國的會計刑事責任存在許多問題,刑事責任的分歧影響了會計違法行為的有效制裁,相關法律銜接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在會計違法行為的主體認定方面,不同的法律規定不同。在會計違法行為活動中,行為主體是承擔刑事責任的人,對行為主體的處罰影響著會計違法行為的制裁。在《刑法》和《會計法》中對會計違法行為的主體有不同的描述,不同的法律規定了不同的會計違法行為主體。在犯罪范圍上,我國很多與會計違法行為相關的法律都存在沖突,如《刑法》、《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等與會計相關的法律存在著大量的條款沖突。針對上述情況,要對相關法律進行完善,妥善處理好刑事責任的沖突。首先,要完善會計刑事責任的立法,協調不同的法律作用。其次,要完善會計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對接不同法律之間的刑事責任。《刑法》的原則是罪刑法定,在處理會計違法行為時,不應該進行擴大處理,要界定好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不同的法律部門要進行溝通,針對不同的會計違法行為使用合適的法律進行處罰。要將《刑法》、《會計法》以及《注冊會計師法》等與會計違法活動相關的法律結合起來處理會計違法行為。這樣會計的刑事責任就會有對應的法律進行監管和治理,使每條法律都能落實。
(三)民事責任方面 我國的會計民事責任方面,民事立法還有很多的不足,需要進一步完善。一方面,會計法律責任制度不健全,導致會計民事責任制度缺少相應的法律制度支持。目前的會計公法責任中,缺少對民事責任的重視。在《會計法》中,缺少對民事責任的處理條款,《公司法》以及《證券法》都沒有追究民事責任的相關條款,會計民事責任的立法工作目前也處于空白。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民事責任問題逐步加大,必須改變司法中“以罰代賠”的傾向,通過民事責任保障市場經濟的平衡。另一方面,民事責任立法零散,責任劃分不清晰,使用司法處理民事責任比較困難。會計信息的產生到公布是一個復雜的流程,中間涉及到的人員非常多,而與會計相關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會計的民事責任,缺少可操作性,這給會計司法工作帶來了較大的阻礙。對此,要以會計民事責任為中心,構建民事責任制度。首先,要界定會計民事責任的性質,根據民事責任的情況進行法律處罰,對受害者進行經濟補償,民事責任中大多都是侵權行為,可以參考其他法律進行執法。其次,要確立好民事責任主體,完善相關立法,明確不同情況中民事責任的主體。第三,解決好歸責問題,過錯規則已經無法滿足目前的市場經濟,要進行客觀的責任劃分,規則要科學合理。最后,處理好因果關系,在民事責任中,因果關系是客觀存在的,要通過因果關系來認定問題。
我國目前處于市場經濟轉型階段,在市場經濟下,大量的經濟誘惑挑戰著會計從業者,如果經受不住誘惑就會進行會計違法行為活動,從而損害投資者以及國家的利益。為了建立健康的會計壞境,要充分發揮會計法律責任制度的作用,使用法律制度約束會計行為,避免會計違法行為的發生。雖然我國會計相關法律還不健全,但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法律基礎,因此,應以《會計法》、《刑法》、《注冊會計師法》等相關的法律為參考,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會計法律責任制度,制止會計違法行為的發生,保證我國市場經濟快速穩定、健康有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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