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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美國農民人口僅占全國人口的1.8%,其公共養老保險體系普遍適用于城鄉。無業人員無法參保。除了適用其他制度的州和地方政府職員,其參保對象覆蓋了全部從業人員的96%。資金來源。目前,養老保險稅率為12.4%,由勞資雙方分攤。納稅基數根據收入而定,且納稅收入有上限。養老金給付條件。一是規定開始領取年齡為65歲(退休年齡最早為62歲),2027年之前將分階段上調至67歲。二是養老金領取者必須在其工作期間有良好的納稅記錄,社保局根據納稅情況給每人一定的積分。每人每年最高可積4分,一般要求必須積滿40分才能領取養老金。提前退休只能享受減額退休金[每提前1年退休,按月減發全額養老金的(20/36)%,若提前3年退休,則減發養老金(3×12×20/36)%=20%]。65~69歲延期退休的,發給全額養老金,但所得收入超過政府規定的額度要扣減,每2美元扣減1美元。70歲以上的,發給全額養老金,對收入不作任何扣減。養老金待遇確定。美國公共養老金實行給付確定模式。養老金在計算出指數化月平均投保工資的基礎上,再按照0.9×A+0.32×B+0.15×C計算。A是浮動后的平均工資中不高于627美元的部分,B是627~3779美元的部分,C是超過3779美元的部分。這些帶點隨著平均工資的增長率每年進行調整,啟領后的養老金對應消費物價浮動,每年上調至抵消物價上漲率。受益人在業期間的指數化月平均投保工資,按本人投保歷年的個人投保工資與全國歷年的平均投保工資的比例,逐一加總而算出。S=C112Nni=1ΣXiCi=C112NX1C1+X2C2+X3C3+…+XnCnΣΣ式中,S是受益人在業期間的指數化月平均投保工資;X1,X2,X3,...Xn為受益人退休前1,2,3,…n年的個人投保工資;C1,C2,C3,...Cn是受益人退休前1,2,3,…n年的全國平均投保工資;N為受益人的投保年限;12代表一年的12個月。美國規定,計算時要把受益人在業期間本人投保工資最低的5個年份剔除。美國養老金替代率(是指養老金給付額對退休前工資收入的替代程度)一般可以達到55.3%,并按物價指數對養老金水平進行調節。基金管理。勞資雙方的保費作為社會保障稅征收后先上繳國庫,然后劃入社會保障信托基金。但由于美國公共養老金制度主要采取現收現付方式運作,即當期給付的養老金由在職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障稅提供。故托管資金中,除去給付和管理費,剩余的再由社會保障信托理事會進行管理和投資。美國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時間短,但發展速度快,在多支柱、多元化的養老保障體系下,企業年金和商業年金制度比較發達,從而使人們可以過上較富足的退休生活。但其同時也面臨著人口老齡化和福利剛性的巨大壓力。
日本
日本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農業人口占全國人口的4%以下,人均耕地面積極少,但產出率高,而且與中國同處于東亞地區,歷史文化相似,因此,日本農民養老保險建設經驗和問題也值得中國參考借鑒。
1.(1)參保對象。全體國民強制參保,其中分為第一號參保人(農民、自營者)、第二號參保人(公司雇員、公務員)、第三號參保人(第二號參保人配偶)。(2)資金來源。國民年金籌資機制為現收現付制,保費(月繳額)為定額,2007年為14100日元(100日元約合6.97元人民幣,2013),以后直到2017年,每年度增加280日元(2004年度價格),上限為16900日元(2004年度價格)。從1986年4月起,國庫負擔基礎年金繳費金額的1/3,2004年后,在2009年之前上調至1/2。因收入少繳費困難者,經申請批準可分別全額免繳、免繳3/4、免繳1/2、免繳1/4。免繳期也作為老齡基礎年金的領取資格期,但養老金根據免繳比例有所減少。第三號參保人本人不需要負擔,由丈夫(妻子)加入的保險機構負擔繳費。(3)養老金給付條件。基礎年金(國民年金)種類分為老齡基礎年金、殘疾基礎年金、遺屬基礎年金、一次性死亡保險金、一次性退保保險金等,其中主體是老齡基礎年金。老齡基礎年金的給付條件是繳清期、免繳期、累加期相加滿25年,年滿65周歲。領取人可提前到60周歲或推遲到70周歲,如提前,每提前1個月扣減0.5%,若推遲,每推遲1個月,增加0.7%。(4)養老金待遇確定。實行給付確定型。2007年的養老金計算為:792100日元×[繳清月數+全額月數×1/3+3/4免繳月數×1/2+1/2免繳月數×2/3+1/4免繳月數×5/6/(可參保年限×12)]。若40年足額繳清保費,則每年可領取養老金792100日元,并按物價指數進行調整。(5)基金管理。2001年之后,養老儲備資金主要由厚生勞動省寄存在政府養老基金投資部,并由它決定采用適當方式委托私人投資機構直接投資于金融市場。但政府對基金的管理和投資仍干預較多,投資較保守。
2.下面對農業者年金制度和國民年金基金制度分別進行闡述。(1)農業者年金制度(2002年以后)。參保對象:年齡未滿60周歲,是國民年金第一號參保者(不包括免繳者),每年從事農業生產活動不少于60d的農業就業者,均可自愿參保。資金來源:按參保者是否有資格享受財政補助其繳納的保費,分為“普通保險費”和“特別保險費”。符合條件者(加入此制度20年,年農業收入在900萬日元以下及1947年1月2日后出生),享受國家繳費補助,補助比例依據參保者年齡和參保年限而不同。養老金給付條件:年滿65周歲,繳費滿20年。養老金待遇確定:符合補助條件的農民,65歲后將獲得“農民老齡養老金”和“特別附加養老金”。一般農民,繳納“普通保險費”后,65歲后將只獲得“農民老齡養老金”。另外,對繳納了保險費,80歲以前去世的農民給予一次性補貼。相當于2002年以前,土地權益轉讓補償金(經營轉移年金和離農年金)被取消。基金管理:農業者年金制度的經辦機構是農業協作組織(農協),它面對農民是供銷聯合體(縣以下),面對政府是行政、貿易和金融的多功能組織(縣以上)。(2)國民年金基金制度。參保對象:年滿2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的農民,自營業者等基礎年金的第一號參保人自愿參保。基礎年金(國民年金)免繳者以及申請加入“農業者年金”者,不得參加國民年金基金;已加入的不得中途退出。資金來源:參加者根據所選給付的類型和加入的年齡及份數確定繳費金額,即“附加保險費”,每月68000日元以內免稅。養老金給付條件:年滿65周歲,繳費年限視加入年齡而定。養老金待遇確定:國民年金基金分為有保證期15年的和沒有保證期終身養老金兩種,標準金額可自主選擇,同時享受稅收優惠。基金管理:國民年金基金由全國聯合會負責協調,并由資產委托信托公司、人壽保險公司、投資顧問公司、全國農業互助合作社、全國水產互助合作社運營。
3.但實踐中,第二層次的農業者年金和國民年金基金由于農村過疏化和人口老齡化,導致參保人數持續低迷,從而使得第一號參保人農民的待遇水平與第二號和第三號參保人的待遇水平差距明顯,城鄉差距仍然較大。此外,日本還發生過養老金5000份記錄找不到主人的管理問題,這也說明加強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建設的重要性。
瑞典
1.工作單位養老金。是根據瑞典雇主協會、瑞典總工會和白領工人工會聯盟共同簽署的集體協議建立的工作單位養老金制度,它對加入中央組織的崗位實際上是強制適用的,它的主要發放對象是不屬于公共養老金發放對象范圍的,超過收入基礎額的7.5倍的收入人群。商業養老金。是個人購買的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的人壽保險。
2.(1)參保對象。不區分雇員、個體經營者、公務員,具有一定收入以上的人,均強制參保,無業人員不在參保范圍之內。(2)資金來源。最低保證養老金的籌資完全來源于國家的一般稅收,不需公民繳費。收入關聯養老金由政府、企業和個人三方承擔。保險費率為工資總額的18.5%,個人和單位各承擔9.25%。18.5%中的16%納入名義繳費確定型賬戶(NDC),用于現收現付,支付給現有的退休者,剩余的2.5%納入實賬繳費確定型賬戶(FinancialDefinedContribu-tionSystem,FDC),實行基金積累制。任何一個賬戶都有利息,NDC是將對象工資的增長率作為利率,FDC是附加運營收益。若參保人身故,將其賬戶余額分配給同年出生且健在的其他參保人。(3)養老金給付條件。如果領取全額最低保證養老金,要求退休年齡在65歲及以上,而且必須從25歲以后在瑞典居住滿40年。如果居住不滿40年,則按每年1/40遞減,但至少居住滿3年。收入關聯養老金沒有最低參保時間要求,開始領取年齡為61歲以后,領取人可自行選擇。(4)養老金待遇確定。收入關聯養老金中的現收現付部分(NDC)是(個人繳費綜合+假定運營收益)和除數(在退休時的平均余命基礎上,再結合每年1.6%的利率)相除的結果。積累方式(FDC)是買養老金保險機構(PPM)這一政府機構提供的固定利率養老金或浮動養老保險。最低保證養老金與收入關聯養老金相掛鉤,具有殘補性,隨著收入關聯養老金的增加,最低保證養老金逐漸減少,直至不再享受。此外,最低保證養老金對于單身者和已婚者是不同的。(5)基金管理。瑞典社會保障管理體系是分級管理的,包括社會事務部及其下設的國家社會保險局,在地方設有21個分支機構,共有240個基層社會保障辦公室。對于實賬積累的個人賬戶基金,由國家養老金管理局負責管理。
3.小結①最突出的措施是引入名義賬戶制度,此制度一方面能體現責任的分擔(即個人繳費)、待遇給付的公平(養老金待遇與個人繳費多少和時間長短相聯系),從而促進參保人積極工作、積極繳費,另一方面還能有效抵御通貨膨脹風險,因為名義賬戶中大部分資金用于現收現付,還能使改革更平穩漸進。②瑞典養老保險制度城鄉統一,實現國民皆保險,使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無障礙。③最低保證養老金完全由財政負擔,體現了國家對養老保險的財政投入力度較大,但這是以強大的財政實力作為前提的,而最低保證金只適用或傾斜于低收入者。
德國
聯邦政府補貼的形式經過多次反復,最終回到原先的兜底補貼上,也就是當農場主繳納的保險費不足支付,同時期需要支付的養老金的那部分由政府來兜底。保險費數額以法律形式確定,所有農場主的繳費數額是相同的,與其經營的農業企業規模、個數以及經營成果無關。但年收入低于一定標準的農場主還可以領取繳費補貼。農場主的配偶和農場主支付相同數額的保費。每一個共同勞作的家屬,若未依法或根據申請被免除保險義務,也有參保繳費的義務,保險費為農場主保險費的一半,并由農場主承擔。養老金給付條件。①年齡條件,男女分別年滿65歲和60歲;②繳費年限,最低投保年限一般為15年,但獲取喪失勞動能力養老金的最低投保年限為5年;③附加條件,即要求農民須在50歲以后就開始通過繼承、出售或長期租讓等方式轉移農業企業,脫離農業成為農業退休者。養老金待遇確定。首先,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年齡達到65歲時的老年年金、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年金、在勞動能力受到嚴重威脅時的康復措施和在此期間提供的企業援助和家庭援助,在受保險人死亡時的遺屬年金和渡過難關年金。其次,老年年金待遇由養老金基值和級數決定。養老金基值原則上是根據前一年一名未婚投保人基于40年投保年限所測算的養老金值(標準養老金),除以40計算而得,并在每年7月1日調整1次,調整的幅度與普通養老保險基值調整幅度相等;級數由繳納保險費的月份數乘以一個因子構成。此外,德國法定退休年齡為65歲,若在滿60歲前提前領取養老金,每提前1個月,養老金打折0.2%;若是滿60歲但未滿62歲,每提前1個月,養老金打折0.23%;滿62歲起,每提前1個月,養老金打折0.3%。最后,養老金的給付形式主要是現金給付,此外,在出現特定風險時,也可以以實物給付,例如在面臨或出現喪失勞動能力情況時,可以提供康復性措施。如果由于接受康復服務、喪失勞動能力、處于孕期或母嬰保護期或死亡,使得企業無法正常運營,那么也可提供經營幫工和家政幫工。基金管理。目前,德國有13家農村養老保險機構,它們分別設立在當地的農村同業工傷事故保險機構里,并在全國組建了一個自己的總聯合會,即農村養老保險機構總聯合會。無論是各個農村養老保險機構,還是其總聯合會,都是具有自治特征的法人,并受到國家監督。
小結與一般社會保險相比,德國農場主(農民)除了沒有失業保險外,其他社會保險項目都有,而且,德國政府只為農民老年養老保險提供繳費補貼,這體現了德國對農場主(農民)提供了平等,甚至傾斜的社會保險待遇。另外,德國農村養老保險還促使農場主年輕化,使有限的土地和農業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并且在制度設計中,養老金給付既有現金形式,也有實物形式,這樣更能靈活保障農業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還能減輕社會就業壓力。此外,德國養老保險制度之間轉移接續靈活,使農場主(農民)改變身份時,可以靈活轉保。但由于農村勞動力的銳減,使得投保人數大幅下降,而領取人數卻呈增加趨勢,這使得德國農村養老保險收支赤字嚴重,財政壓力過大,甚至陷入財務困境,這也是中國在建設“新農保”時需要警惕的問題。
新加坡
1.最低積累金逐步上調,2013年達到12萬新元可以提取部分積蓄,如果從退休賬戶中一次性取出保留最低積累金后的余額,則可以用其購買國家批準的保險公司的終身養老金,也可去銀行購買定期存款。
2.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可見,資金來源中沒有財政補貼。參保人和單位繳費以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當雇員工資低于投保工資總額下限時,個人免繳保險費,全部由單位承擔。當雇員工資高于投保工資上限時,高出部分可免繳保險費。新加坡養老保險繳費率很高,最高時1984年曾達到50%,其中,個人和企業各繳25%。2002年繳費率為36%,其中個人負擔20%,企業負擔16%。新加坡繳費率的確定還與年齡掛鉤,一般年齡越大,繳費率越低。根據年齡,繳費收入中的2.5%~22%左右資金進入普通賬戶,5%~7%左右進入特別賬戶,6.0%~8.5%左右進入醫療賬戶。(3)養老金給付條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有兩點:參保累計繳費年限至少達20年;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目前男女退休年齡同為62歲,但可在55歲時領取繳納額30%的現金。養老金待遇確定。實行繳費確定型。其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最終積累額=(上年個人賬戶積累額+當年雇員個人繳費+當年雇主繳費)×(1+當年投資收益率)。當年投資收益率部分取決于養老保險基金存款利率,而新加坡政府規定的養老保險基金存款利率一般超過物價漲幅,這是國家對養老保險事業實行幫助的體現。基金管理。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負責對整個公積金的全面管理,包括制定繳費率、對基金進行投資運營等。新加坡政府不負責公積金局職員的薪水,公積金的管理費用也不是出自參保人的繳費,而是出自公積金積累余額的利息以及其下屬產業。
3.小結
但其制度是基于新加坡國小人少、城市化水平高等國情建立的,對于人口眾多、城市化水平有待提高的中國而言,不宜照搬。另外,個人賬戶制本質是一種強制性個人儲蓄,缺乏社會成員間的互濟性,難以體現社會保險的社會性和福利性,所以,制度本身并非完美無缺。第三,新加坡由中央公積金局一家機構掌管全部基金,缺乏競爭激勵,不利于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但新加坡針對實賬積累的個人賬戶,能根據經濟發展以及國民生活的需要,適時將一個大賬戶分為幾個主次相宜的小賬戶,并推出不同的用途和投資舉措,使得這筆龐大的資金得以盤活和充分利用,并且還規定超過物價漲幅的基金存款利率,從而使基金能最大程度保值增值,這一思路確實值得中國在管理實賬積累的個人賬戶基金時借鑒。(六)其他國家概述以上主要闡述了發達國家以及較發達的中等收入國家養老保險制度的情況,而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不僅要從上述國家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經驗教訓中去粗存精,取長補短,也要重視其他發展中國家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經驗。發展中國家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主要由社會保險型和福利保險型制度組成。社會保險型制度強調農民要繳費(或糧食)參保,主要在突尼斯、朝鮮、馬來西亞、菲律賓、阿爾巴尼亞、越南、東帝汶等國家實行,其中越南、東帝汶要求農民繳納大米等糧食以換取年老后的養老糧食。但由于這些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農民收入低,繳費能力有限,經辦管理能力低,導致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率低,運行困難,使得大部分農民實質上沒有養老保險。鑒于農民繳費能力弱,許多國家實行了低水平的福利保險型制度,即非繳費型養老保險制度,包括尼泊爾、印度、納米比亞、阿根廷、巴西、南非、毛里求斯、烏拉圭等亞洲、非洲和南美洲國家。有的國家采取收入測試辦法,如巴西、阿根廷;有的國家則采用普遍保障辦法,如毛里求斯、納米比亞。這種制度具有普惠性,能使農村老人得到一定實惠,提高了農村養老保險覆蓋率,有效降低了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低收入國家的農村貧困率,并獲得世界銀行、國際勞工組織等機構的提倡。如阿根廷、巴西、哥斯達黎加、智利的貧困率分別降低了30.8%、29.2%、24.3%和18.7%。
總結與借鑒縱
1.“三支柱”中第一支柱為普惠型或僅針對低收入人群的國民基礎年金,其籌資模式為現收現付制,資金主要或全部來源于公共財政,在養老金待遇上主要為待遇確定型,也有國家實行激勵性的與繳費相關聯的確定方法。第二支柱為針對農民的農民專業年金,其籌資模式為個人賬戶基金積累制,資金主要或全部來源于農民個人繳費,在養老金待遇上主要為繳費確定型。第三支柱為個人儲蓄性養老計劃。“三支柱”模式通過第一支柱能防止農民老年貧困,體現養老保險城鄉統籌的思想,通過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能提高農民的老年生活水平,滿足不同收入水平農民的不同層次需求,同時也能減輕公共財政的支付壓力。總之,“三支柱”模式能將普惠與激勵,統籌與差別有機結合起來,值得參考借鑒。目前,中國新農保中基礎養老金相當于第一支柱,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當于第二支柱,但在中國,農民基礎養老金與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待遇確定并非城鄉統一,所以與上述“三支柱”模式既有相同點,也有不同之處。個人賬戶基金管理。
2.縱觀各國,個人賬戶主要是由個人繳費積累形成。對個人賬戶的管理,首先,在實賬積累與名義賬戶積累之間的權衡。名義賬戶一方面能免去基金保值增值的難題,另一方面對參保人繳費具有激勵作用,實賬積累能使基金積累制名副其實。所以,在沒有良好的投資環境,以及養老資金出現缺口的情況下,大比例的名義賬戶結合小比例的實賬積累實為明智之選。第二,對于實賬積累的個人賬戶基金,不少國家采取化整為零、分而治之的投資管理策略,如新加坡將其一分為三,加拿大將其一分為二,智利等國家允許個人進行投資選擇。目前中國新農保中實賬積累的個人賬戶基金采取的是存銀行的單一投資管理策略,故個人賬戶基金投資管理尤其值得借鑒。養老金待遇給付水平及形式。目前,不少國家在基礎養老金待遇確定中實行給付確定型,而其籌資模式為現收現付制,資金大部分來源于公共財政。
3.由于福利剛性作用,再加上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重,使得不少國家財政壓力日益增大,養老保險制度遭遇福利瓶頸,甚至瀕于崩潰。為解決這些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國家要求農民繳費參保,以分擔一部分養老責任。這就說明,在構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時,待遇給付水平應充分考慮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與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起步標準不能太高。并且,在農民經濟承受能力范圍內,要求繳費參保,盡管其繳費比例很低。在養老金給付形式上,大多數國家采用現金發放形式,也有的國家輔之以勞務援助或食物發放形式,這使得養老待遇給付形式更加多樣、靈活、實惠。
作者:王小春單位:河北工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