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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傳統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已經不能再適應時代的潮流,改革迫在眉睫。本文分析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在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建議。
關鍵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20世紀50年代,我國開始建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20世紀70年代,為了有效的保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我國國務院頒發了《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但是20世紀90年代至今,我國現有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依舊建立在計劃經濟的基礎之上,在實際的運轉中,問題重重。因此,加大對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力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一、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破碎化”的養老保險體系,阻礙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勞動力要素的自由流動既是資源優化配置的表現,也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在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可以分為三類:企業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就會形成不同的員工待遇差距。一般情況下,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待遇要遠遠優于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待遇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待遇,正是這種巨大的待遇差距,嚴重阻礙了我國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人才的正常流動。
2.養老保險制度的逆向補償加劇貧富差距,激化社會矛盾。近些年來,我國雖然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相應的改革,但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卻呈現二元結構的趨勢,再加上人們的攀比心理,導致了社會矛盾的激化。我國設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初衷是為了有效的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但是,巨大的養老待遇差距卻加劇了社會矛盾,阻礙了社會的穩定,違背了公平、正義、共享的社會保障制度核心價值理念。
3.構建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大勢所趨。為了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大勢所趨。目前,很多發達國家都在致力于建立一個包括私營部門和公共部門所有勞動者在內的全國性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也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所以,我國在進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一定要實事求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國情,妥善處理好各種利益分歧,循序漸進,逐步建立一個全國統一性的養老保險制度。
4.不同群體間保障程度的差距。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家,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所以,在公有制的生產資料面前,我國勞動者具有平等的權利,因此,勞動者也應該平等的享受養老保險的權利。然而,在我國,由于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不完善,導致了勞動者養老保險保障程度的差距。正是這種差距的存在,使人們在就業時,更加注重擇業方向而不是勞動所帶來的社會財富和個人財富。
5.社會保險法的頒布,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礎。我國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了社會保險制度的方針,即:廣覆蓋、?;尽⒍鄬哟巍⒖沙掷m。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的保險水平也應該相應提高。所以,近些年來,我國不斷完善城鎮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二者的實施。
二、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1.各地政策差異大,發展不平衡。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沒有全國性統一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所以,該制度在具體的實施中由于政策多樣性和隨意性而陷入困境。一方面,在參保對象和范圍方面,一些地區的機關和事業單位是全員參保,而在另外一些地區,只有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才可參保。另外一方面,在社會保險費征繳方面,不同地區繳費的方式、基數、比例也都各不相同,比如:有的地區實行雙基數繳費而有的地區實行單基數繳費等。
2.統籌層次低,抗風險能力弱。在我國,大部分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都是劃地而治才形成的,所以,一般而言,市級的統籌都很難建立起來,省級和國家級別的統籌就更少。所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程度較低是普遍存在的現象。但是由于縣級統籌收支壓力大,所以,基金的抗風險能力也相對較弱。
3.繳費與待遇脫節,權力義務不對等。目前,我國在事業單位的職工養老保險金根據工作人員來計算,只要按規定繳納相應的養老金,就可以享受一定的退休待遇,而與實際繳費、繳費時間等無關。繳費與待遇的脫節,既違背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權利與義務平等的原則,也嚴重打擊了職工參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積極性。
三、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建議
1.盡快制定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險制度安排的一項基本原則是立法先行。只有確立一定的法律法規,才能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有效進行。目前我國還是依靠行政機關的政策來推動社會保險制度的實踐,但是,由于各個地區政策的多元性和隨意性,而社會保險制度又缺乏全國性的立法,所以,在我國目前的實踐中,社會保險制度還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想要有效的促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就必須完善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社會保障法。
2.全面提高統籌層次。我國事業單養老保險一般只是縣級統籌,所以,抗風險能力較差。為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有效開展,實現省級統籌是十分必要的。這是因為省級統籌不僅可以實現統一管理、統一調配資金有效的保障不發達地區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而且還可以通過風險預警制度來進行來實現轉移支付,體現養老保險基金的互濟與共濟。除此之外,提高統籌層次可以促進人員的流動,提高事業單位的管理水平,降低基金分散所帶來的風險。
3.建立繳費與待遇掛鉤的激勵機制。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所以公民在享受養老金待遇的同時,也要積極的繳納養老保險。但是,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與養老金待遇不掛鉤,所以導致公民權利與義務的失衡。所以,為了有效的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可以借鑒企業的養老保險制度的辦法,逐步實現個人賬戶、繳費年限和退休待遇的有機統一。
4.實行統一的統籌范圍,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平等是社會和諧的基礎,所以,在相同體制的事業單位內部,國家應該明確的規定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統籌范圍。只有實現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全員統籌,把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津補貼、績效工資作為繳費的基數,同時,不僅將“單基數”繳費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行,而且使“單基數”繳費與其他的社會保險進行銜接,才能推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四、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經濟的發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勢在必行。但是,在改革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會面臨著諸多的問題,比如:各地政策差異大,發展不平衡、統籌層次低,抗風險能力弱等等。所以,我國在推行這項制度改革的過程中,一定要符合歷史的發展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切不可盲目推進,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的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保障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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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蔣海巖 單位:吉林省通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第二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碧接?/p>
摘要:養老保險對于企業職工而言,是晚年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在養老保險制度執行過程中,政府十分重視職工養老問題,但由于頂層設計不健全,制定相關制度不夠完善,致使很多政府扶持性的政策“雨點”無法落到企業頭上,許多職工仍未完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部分企業“欠費”“逃費”和養老金分配不合理等等問題突出,許多已經參保職工發生“斷?!钡默F象屢見不鮮。對此,本文客觀分析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眴栴}產生的原因,進而對“斷?!蔽:σ约叭绾谓鉀Q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詳細探究,以期引起高度重視,改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钡纳鐣栴}。
關鍵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
1引言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已于今年五月一日實施,相關條例的立法層次和權威性得到提高。隨著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執行力度不斷增強,參保企業的數量和職工參保人數實現同步增加。但是,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很多企業進行改革時,不以法律作為依據,缺乏法律的保障;一些企業生產經營不善,不愿意為職工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再加上部分職工,缺乏積極要求企業依法為其繳納養老保險、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觀念。相關部門監管者的使命沒有執行好,導致企業和企業職工參保率不高,期中“漏報”“少投”“斷保”的現象頻頻發生。這一問題存在已久,長此以往,不僅將嚴重影響社會養老事業的可持續進行,而且會直接損害“斷保”職工的切身利益。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沒有保障,勢必激化社會矛盾。
2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產生原因
2.1體制改革深入進行,違規政策滋生“斷?!?/p>
當前,經濟體制改革正在不斷深入,由于經濟結構、所有制結構與轉型加速,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數量飛速增加,受地方保護主義和片面政績觀的影響,不少地方政府縱容私營企業老板不繳或少繳部分職工參保費,以規避大部分人參保;以不納入社會保障為參與投資的優惠條件。一些大企業也不乏“逃?!焙汀氨鼙!眴栴},中小企業、靈活就業人員更廣泛存在這類問題。同時,有些職工由于沒有意識到接續保險的重要性,自然選擇一次性買斷工齡、停薪留職,直接造成企業職工“斷?!爆F象進一步加劇。
2.2養老保險支付不可持續的問題突出
目前,個人空賬現象嚴重,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各地一方面降低企業支付比例,另一方面則借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的混賬管理,當統籌基金不夠時,就向個人賬戶透支,致使個人賬戶空賬規模迅速擴大,直接造成職工“斷?!爆F象頻頻發生。
2.3缺乏監督機制,管理手段弱化
難以硬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基礎性因素,同時制度設計本身的問題或是主因。部門間責任不清,分工不細,管理不到位、不精細,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形成挪用、違規等問題。目前,社會保險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收支運行機制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社會民眾媒體監督。
2.4參保意識淡薄,嚴重影響參保率
①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因為經營狀況不佳,因此不愿意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②很多私營企業認為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是一種無效投入,不愿意為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企業職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保,但是由于其自身工資水平有限,因此在繳納養老保險金后,其生活質量就會受到很大影響。③有些企業認為技術管理人員能夠為企業帶來較大經濟效益,而一線工作人員產生的效益比較少,因此,只愿意為技術人員繳納養老保險金。④企業職工自身參保意識不強,不愿意繳納養老保險金個人8%的那一部分。
3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爆F象的危害
社會關系穩定、和諧是社會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通過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建立起穩定的社會養老保障體制,可以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是,如果企業職工在職期間,出現“斷保”問題,則由于在參保期內其個人不繳納養老保險金費用,企業也不再計算養老保險金繳納時間,這樣,在企業職工退休后,其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以及水平就會顯著降低。由此可見,如果企業與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長期處于中斷狀態,則就會與國家所推行的社會保險政策相違背,同時還會導致企業職工利益受到嚴重損害,除此以外,這一現象還會為養老保險金的收支平衡帶來不利影響,對于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十分不利。
4解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保”問題的對策
4.1加大社會養老保險知識的宣傳力度
針對目前存在的對養老保險制度以及繳納養老保險金政策相關規定和精神問題的不了解和誤解,有關部門及工會組織應充分應用電視、廣播、報紙、報刊、網絡等媒體平臺,公開、全面、準確地宣傳解讀。通過宣傳教育,使企業職工能夠意識到繳納養老保險金是國家為了保障企業職工老年生活,避免老年風險的一項十分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①還應該讓企業能夠認識到養老保險金制度是國家強制執行的,企業職工具有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的權利,企業應該在創造收益的同時,為職工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義無反顧地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讓廣大職工對企業充滿信任和期待。②企業職工個人要樹立養老意識,在職期間依據個人能力狀況,為自己的養老問題做好長遠規劃。積極協同企業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為解決自己的養老問題打下基礎。
4.2建立多元化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推行彈性繳費制度
要逐步改變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單一繳費制度,要適應多層次就業人員的基本需求,建立起多元化、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要逐步推行彈性繳費制度:①已經連續繳費15年,但是還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且出現中斷繳費的問題,則其在退休時,養老保險金待遇也會相應的減少,為了有效避免出現上述問題,應該加強政策引導,盡量避免出現中斷繳費人員。②一次性買斷工齡,或者與企業解除勞務關系的人員,可以在選擇發放安置費用以及事業保障金的同時,一次性繳納全部養老保險費用,這樣其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依然能夠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待遇,保障其老年生活。③對于“斷?!比藛T,還應該綜合考慮其個人經濟收益情況,根據不同標準分檔繳納養老保險金。
4.3妥善解決轉移接續和流動就業導致的斷保難題
政府應該加強社保轉移平臺功能,實現跨區域數據信息共享,積極推進養老保險金完善政策,妥善解決養老保險金轉移連接難點,通過整合全社會信息資源,可以建立政府、企業和個人就業三大信息平臺,通過這一平臺,能夠實現信息共享,有利于隨時掌握企業經營生產規模、勞動保障誠信評價等信息。根據調查研究,40~49歲年齡段失業人數較多,對此,社保經辦機構應該重點關注失業人員,確保其在重新就業后能夠立即續繳養老保險金。
4.4強化養老制度、政策管理和法律體系建設
要加快養老保障立法建設,盡快出臺“養老保險法”“養老保險增值保值法”“養老保險征繳法”等等系列法律。出臺與法律相配套的規章制度體系,將養老保險制度納入以法監管的軌道。當前,要強化對企業繳費情況的執法監督和稽核工作。政府應該對企業繳費實際情況加強監督和審查,重點稽核對象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繳納人數以及繳費工資基數,應該加強養老保險費征繳管理,并且結合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征繳力度。促進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社保機構與稅務部門之間的聯動作用,確保養老保險金能夠及時征繳。
4.5加大經辦機構建設力度,提升執行能力強化
基金征繳工作的執行能力,可以考慮用垂直管理替代當前的屬地管理體制,不斷提升經辦結構能力。制度的全覆蓋不僅有利于緩解養老保險金的財務壓力,為基金提供新的資金來源,更有助于實現“老有所養”的制度目標各級地方政府應該加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設力度,推進社會保險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對此,應該做到以下兩點:①綜合考慮社會保險部門的實際工作量和工作強度,適當增加工作人員數量;②增加社會保險方面的經費投入,促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化建設,保障經費的順利支出。
4.6要完善退休待遇的計發辦法
企業職工繳納越多的養老保險金,則其在達到退休年齡后,就能夠依法享受更多補貼,為了保障這一原則,不僅需要優化計算指數,而且還應該重點強調養老保險金繳納年限在養老金計算中的重要作用。在計算基礎性養老金時,應該依據企業職工繳納時間的長短,適當調節計算系數,這樣才能強調突出養老保險金繳納年限的重要作用。
5結語
綜上所述,職工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職工養老保險發生“斷?!保P系民生、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另一方面,政府要切實加強養老制度、政策管理和法律體系建設,促進社會保險金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該意識到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企業職工應當樹立權利和義務對等的理念,在享受社會保險的同時,要依法按照相關的規章制度繳納自己應當繳納的費用,積極配合單位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為養老保險改革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這樣,當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就可以按月從社保經辦機構處領取養老金,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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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瓊 單位:福州市建筑設計院
第三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影響
摘要:2015年1月《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正式下發并向社會公布,該文件明確從2014年10月1日起,參照運行多年、日趨完善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制,全面改革當前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障體系,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化管理要求的養老保險制度,全國近四千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徹底揮別養老的“免繳費”時代。按照上級文件要求,依據屬地化管理的原則,西安航天動力研究所參加了陜西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目前該所按照集團公司、陜西省的要求穩步開展相關參保工作,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推進,必將影響到該所的發展和全體職工的切身利益。
關鍵詞:改革;養老保險;事業單位
1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演變
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確立了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則,尤其是提出了在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中堅持統賬結合的原則,明確了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的方向,也為探索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奠定了理論基礎。但是,這一時期很多省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僅是將勞動合同制工人、部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內,僅有個別地區將機關事業單位的所有在編人員納入養老保險體系中。1998年3月,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成立,明確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統籌全國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業務,改變了原來多部門分塊管理的格局,養老保險的管理機制日趨健全和規范。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要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努力使全體人民老有所養,通過多種途徑和辦法,按照?;?、廣覆蓋、可持續的要求,促進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2009年1月,國務院制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正式下發,按方案要求,確定了重慶、上海、廣東等5省市作為試點,率先在本區域的事業單位中逐步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試點方案明確將建立起符合社會化管理要求、獨立運行、可持續發展的養老保險體系。試點方案實施僅限于開展試點的省市,未進行試點的省市仍執行原有的離退休制度。五個開展試點的地區,普遍出現了“推動難”現象,未有一個省市下發正式文件、出臺具體方案、進入實施階段,一些試點地區甚至還出現了“提前退休潮”。2012年4月出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明確了中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進的方向。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將參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全面改革。2015年1月,國務院正式下發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該決定為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指明了前進方向和具體操作方法,并明確了改革的時間節點。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在進行基本工資調整的同時,從2014年10月1日起,全面“改革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獨立于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參照當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2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要點
2.1實行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個人和單位共同負擔。個人負擔基本養老保險費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個人負擔的全部進入個人賬戶,體現個人義務。單位負擔基本養老保險費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單位負擔部分計入社會統籌,體現社會共擔互濟。
2.2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基本養老金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的原則計發。“老人”即改革實施前已退休人員(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繼續按國家規定的原退休費標準,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新人”即改革實施后參加工作人員(2014年10月1日后工作),與企業職工相同,在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并且到達法定退休的年齡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月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爸腥恕奔锤母锴耙压ぷ髑腋母锖筠k理離退休手續人員,在發放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按“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退休時的職務職級等因素發放過渡性養老金。月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爸腥恕痹O立過渡期十年,即2015年至2024年。在設立過渡期內實行新老退休金計發辦法對比,通過新老辦法對比,采取限高保低的措施,保證“中人”退休金不降低。
2.3建立職業年金制度
在建立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同時建立職業年金。職業年金類似于企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由個人和單位共同負擔。按文件規定,個人負擔職業年金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單位負擔職業年金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
2.4建立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
參照物價變動、通貨膨脹、社會平均工資變化等諸多因素,統籌策劃、科學調節機關事業、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發展和經濟形勢變化的退休待遇正常調整機制,使所有退休人員共同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3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影響分析
3.1對單位發展的影響
3.1.1單位人工成本增加
按文件要求,西安航天動力研究所從2014年10月1日起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其中個人繳納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12%(基本養老保險8%、職業年金4%),單位繳費比例為單位工資總額的28%(基本養老保險20%、職業年金8%)。以上年度工資總額為基數測算,預計人工成本中的社會保險費用將大幅增加,增幅超過20%。
3.1.2人事管理水平提升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后,該所的養老模式將逐步從單位養老向社會化養老進行轉變,養老社會化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必須強化人力資源管理基礎工作。按社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勞動關系管理、職稱職務變動、人事檔案管理等方面的基礎工作。另一方面必須做好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溝通工作,按文件要求及業務經辦流程做好人員參保繳費、繳費基數申報、養老關系轉續、參保人員增減變化、退休人員待遇核定與發放等方面的協調工作,確保職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損。3.2對職工切身利益的影響3.2.1養老告別“免繳費”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后,職工將按國家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對個人養老而言,將從原來的不繳費,變成每月按個人繳費工資的12%繳費,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只有按義務繳費,才能享受養老保險,職工的統籌互濟、責任共擔意識將得到強化。
3.2.2退休待遇水平不降低
在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中,對于“老人”,在改革中已明確保持現有待遇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對于“中人”有十年過渡期時間,確保不降低退休待遇。因此,這兩部分人的退休待遇將得到保證。對于“新人”按新辦法參保,退休待遇與退休時的職務職級關聯減弱,退休待遇將取決于自己的繳費水平和社?;鸬倪\營收益,只要單位能持續發展、社?;鹉鼙V翟鲋?,“新人”的退休待遇也將得到有效保證。
3.2.3疏通了人員流通渠道
改革實施前,企業單位與機關、事業的養老體系不同,這種“雙軌制”阻礙了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的流動。改革實施后,建立同樣的社會化養老保險體系,將克服由于社會保險缺失、流轉不暢帶來的弊端,有利于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的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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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謝益聰 單位:西安航天動力試驗技術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