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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背景下,我國的金融業內主體--商業銀行業勢必會受到經濟周期的影響,商業銀行多元的經營模式會影響商業銀行的非系統性風險;其次經濟周期的變化對商業銀行信貸業的影響也是不小的,會影響商業銀行的純利息收入。
關鍵詞:商業銀行;經濟周期;風險;績效
一、經濟周期對商業銀行風險績效影響的表現
經濟波動周期對我國商業銀行承擔風險的水平是很大的,商業銀行一般主要的業務是進行借貸業務,而此業務中存在著借貸人違約的風險也存在著存款人不能兌現的風險,風險是根據客觀經濟周期而存在的,在金融危機中存在的風險可能會給商業銀行帶來巨大的損失。商業銀行主要是受社會資金配置的,主要是靠資金的貸出和貸入來獲得利益的,商業銀行在受到經濟危機影響的時候勢必會影響到投資人和借款人的利益,現在經濟一體化模式的背景各個商業銀行之間的關系非常的復雜,之間的聯系又非常的緊密,如果一個銀行在經濟周期變化期間受到的風險影響,就會擴散到整個銀行體系。商業銀行的績效會隨著經濟周期的變動而變動,在經濟態勢繁榮階段,國家經濟大好時,銀行的存款和貸款業務都會有所增加,貸款人違約的幾率也是非常低的。而且商業銀行也會有很多的中間業務的收入,所以商業銀行的績效肯定會高。如果經濟衰退,各企業發展經營不善,會違約,給銀行造成很大的損失,銀行的績效也會隨之下降,由此可見,銀行的績效從總體上說是受經濟周期變動影響的。
二、應對經濟周期影響的對策
由于全球一體化的經濟模式,受全球金融危機與經濟周期性的變化波動,我國的實體經濟已經凸顯放緩態勢,眾多的商業銀行已經受到了來自風險和績效的壓力,面對多變的經濟形式,我國的商業銀行一定要調整自身策略來應對多變的經濟發展形式。
(一)建立協調、全局的戰略
全球的經濟發展對各個國家的經濟和金融發展影響都是不可忽視的,我國的金融行業也是如此,當前我國的金融業最重要的組成就是銀行業,經濟的全球化雖然給我國銀行業開拓了更廣闊的空間,但是同樣也帶來了更加激烈的斗爭和更加激烈的風險。由此可見,我國的商業銀行要立足全球,站在更大的視野去看需要面臨的風險和考驗。在中國國內,商業銀行要跟隨宏觀調控的戰略調控,要走全面協調的綠色發展道路,要注意和各方的協作,加強自身業務的發展,要遵循央行的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及其他政策。把各方面帶來的資源都要充分利用到位。為了及時應對經濟周期波動帶來的影響,商業銀行在時間上要保持前瞻性,要因勢利導、趨利避害,積極的把握動向調整自身的發展戰略。
(二)提高管理水平
我國的商業銀行一定要對銀行的風險評估識別要相當的重視,要有一套非常科學的風險識別系統去應對客戶違約欠款、貸款期限錯配、各種集中的風險等等。商業銀行可以通過測試壓力的模型、財務分析報表、動態檢測系統和長久匹配的模型等方法去識別風險。再有就是商業銀行還要提高自己對風險估量的認識,這其中包括:在信息可靠的時期、經濟周期完整的時期建立的各種違約的數據系統、在充分把握經濟周期波動基礎之上構建的科學計量風險的模型、對客戶的長期、動態信用的評價等等。最后我國的商業銀行在上述幾種措施之上應該更加的完善風險控制的措施。比如:根據多元的客戶管理體制去適當的貸款行業的規模、根據不同的經濟發展周期去調整優化貸款業務等等。
(三)豐富商業銀行業務種類
當前很多國家的商業銀行多元化程度都比我國豐富的多,我國商業銀行非利息收入只有25%左右,這比發達國家55%的數據要低很多,所以我國商業銀行多元化發展空間還是很大的。收入的多元是非常有效的,也能非常顯著的提高商業銀行的績效,所以我國的商業銀行應該多走多元化的經營道路。應該創新業務,應該為商業銀行的客戶提供更加豐富、更加多面的產品和業務,在非利息收入方面的比重要加大,要充分利用銀行的多元化業務提升銀行的績效、分散銀行可能遇到的風險。雖然要不斷的拓展擴大商業銀行多元的業務種類,但是也應該注意風險,不能盲目的擴充要充分的考慮自身的資金現狀和自身實際的管控能。要想在當下琳瑯滿目的銀行業務和同質化的困難中奪人眼球,商業銀行就必須要提升自己的實力,突出特色,提高核心競爭力。
三、結語
本文通過對商業銀行的風險、績效在經濟周期內的分析,全面系統的總結經濟周期對商業銀行風險和績效的影響,并根據不同經濟發展提出了相應的制度政策,希望能夠對商業銀行發展模式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能夠促進商業銀行健康的發展,從而帶動我國經濟不斷的向前。
參考文獻:
[1]黨宇峰,梁琪,陳文哲.我國上市銀行資本緩沖周期性及其影響因素研究[J].國際金融研究,2012.
[2]柯孔林,馮宗憲,陳偉平.銀行資本緩沖的逆周期行為分析—來自中國上市銀行的經驗證據[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12.
[3]張宗新,徐冰玉.監管政策能否抑制商業銀行親周期行為——基于中國上市銀行面板數據的經驗證據[J].財貿經濟,2010.
[4]黃憲,熊啟躍.銀行資本緩沖、信貸行為與宏觀經濟波動—來自中國銀行業的經驗證據[J].國際金融研究,2013.
[6]張雪蘭,何德旭.貨幣政策立場與銀行風險承擔—基于中國銀行業的實證研究(2000—2010)[J].經濟研究,2012.
作者:洪進治 單位:廣發銀行溫州分行
第二篇:利率市場化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法律防控研究
摘要:隨著利率市場化的進程進一步加快,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法律防控制度并未完善,具體表現為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內部防控體系存在缺陷,外部監管制度存在問題以及配套措施不足。推動利率市場化的成功需要建立充分的法律保障體系,不斷完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法律防控制度。
關鍵詞:利率市場化;商業銀行;信用風險;法律防范
利率市場化指的是市場利率原本是由中央銀行直接干預調控的對象,逐步因中央銀行通過制定和調整再貼現率、再貸款率及公開市場業務等手段,轉變為由資金供求雙方根據各自的需求自行調節、符合市場規律的資金利率。我國加入WTO后,金融行業發展迅速,相伴而生的利率市場化不斷推進。我國實行的是漸進式的利率市場化的改革模式,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在其后的兩年間連續擴大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并在2012年至2014年期間不斷調整利率幅度。2015年《商業銀行法》修改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變為流動性風險監測指標,進一步為利率市場化掃清障礙。然而,利率市場化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影響力度不斷增大,這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防控提出了挑戰。
一、利率市場化影響下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
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通常指商業銀行在經營貸款業務時,由于商業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所導致的借款人違約行為從而給銀行帶來的不確定性、損失可能性。它并不是因為利率市場化而出現的一種新型風險,但在此背景下,商業銀行所面臨的因利率波動導致的不確定性和逐漸激烈的市場競爭壓力,加深了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程度。具體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利率變動引起銀行經營行為的不確定性風險。利率市場化背景下,商業銀行需要根據市場供求來決定利率水平,銀行的各種利率調整行為也缺乏穩定性,加之多種理財產品等金融創新產品規模的擴大,商業銀行在營利為目的的經營理念下需不斷變動和調整各項業務的種類和收費服務標準,導致了商業銀行業務收益的波動性,客戶為了獲取高收益,其選擇更具有靈活性與隨意性,銀行將面臨利率變動引起銀行經營行為的不確定性風險。第二,市場競爭加大,為爭奪客戶市場份額導致的銀行信用風險。利率市場化改革使得利率水平交由市場決定,商業銀行利息差值逐漸減少,利息差收入在減少。商業銀行會根據自身資產負債情況調整利率水平吸收市場上的資金,市場中的資本通過自發選擇由低利率水平銀行轉移到高利率水平銀行,造成商業銀行的同業競爭加劇。銀行工作人員為在競爭中快速爭奪客戶市場資源,對客戶信用信息等不加以充分調查和甄別或采取極端的收益誘惑來獲得客戶資源從而做出對商業銀行具有極大風險的存貸款業務和其他理財業務,使得商業銀行的信用大大打了折扣。
二、當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防范制度問題分析
(一)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內部防控體系存在缺陷
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防控離不開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內部機制,內部防控體系是節約監管成本、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手段。然而我國現階段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內部防控并不盡如人意。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
1、信用風險防控理念存在不足
由于我國利率水平長期受到人民銀行的管制,商業銀行習慣于被動地接受既定的市場利率水平,商業銀行管理人員的利率管制思維和傳統計劃經濟思想較重,不了解利率風險管理工具,不擅長使用風險管理工具規避利率風險。正是由于落后的信貸風險控制理念,使得商業銀行對信貸風險控制重要性的認識不夠,并未做好應對利率市場化改革后信貸風險發生變化的準備工作。
2、信用風險防控部門職責不明
商業銀行根據金融產品和業務需要劃分業務范圍,成立了不同的職能部門,但這種內部組織結構不科學,容易引起信貸部門職責不清相互推卸責任,缺少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宏觀性把握,導致信用風險管理分散。
3、信用風險防控程序
缺乏央行出臺的《貸款通則》的“貸款程序”“不良貸款監管”“貸款管理責任制”章節內容中有對信用風險防范程序的表述①,但其對商業銀行貸前和貸后管理風險識別的內容規定不細致,以及識別后的風險評價處理方案沒有進行規定,缺少針對信貸管理風險防控的有效且充分的防控體系。4、信息交流機制不完善充分及時有效可靠的信息是信用風險內部防控體系得以有效施展的重要保證。然而這也是銀行現實監管的一個難點。在實踐中,我國商業銀行信息系統存在缺乏足夠的法律規制支撐與硬性的約束、會計信息失真性問題嚴重、信息傳遞效率低下及信息電子化程度不高等問題。
(二)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外部監管制度存在問題
1、信用風險監管理念較為落后
當前監管機構以約束和抑制職能為主,在利率市場化尚未成熟,監管者利用間接調控手段能達到審慎監管目標。但在利率市場化進程中,市場競爭壓力下誕生的金融創新一方面提升商業銀行經營效率、擴大了投資規模,另一方面也帶來了金融風險不穩定性。這對于當前監管理念提出了挑戰,如何辯證看待這兩方面影響轉變監管理念成為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
2、信用風險監管主體不明
信用風險監管屬于信貸管理內容。我國央行當前對信貸管理起了主要管控的作用。雖然《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章“監督管理職責”中并沒有明確規定中國銀監會享有對信貸管理的職能,但是該章卻明確提出了審慎監管的理念,這事實上表明信貸管理應屬于銀監會的職能,因此央行目前所造成的一種“事實狀態”已在一定程度上抽空了銀監會有效監管的基礎。其實央行的職責并不直接涉及微觀上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而主要利用利率、存款準備金等手段來對金融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因此值得思考的是央行對信貸管理職責的正當化問題。
3、信用風險監管方式沒有及時轉變
我國還沒有形成以風險為基礎的有效銀行監管體系,對于利率市場化風險的監管習慣于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方式,即注重合規性檢查的行政監管方式。這種監管方式難以為利率市場化提供全面、準確、有效的監管信息,進而難以控制利率市場化風險,只能被動地等到風險產生后再采取措施,不利于風險防控。
(三)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防控配套措施存在不足
1、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
表現在其一,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規定社會征信體系具體操作內容;其二,法院、稅務、工商、產權管理等政府部門信息獨立,彼此不能做到及時溝通;其三,銀行業之間信息溝通不及時,信息不準確。這些加大了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信息不對稱,加大了信用風險防控的難度。
2、失信成本過低,缺乏有效的違約懲罰機制
對于違反誠信原則的貸款人缺乏有效的違約處罰機制,所以導致失信成本過低而失信收益過高這種畸形的不對稱,此種失信行為并沒有得到有效懲罰和遏制。例如,在《刑法》中,則主要體現在對集資詐騙罪的認定方面,包括《合同法》在內的一些法律法規對民間借貸的法律規范并不全面,所以現實中,通常難以很好解決因民間借貸而發生的糾紛,并且造成較大的爭議。
三、利率市場化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法律防控
(一)完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內部防控體系
1、完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防控文化建設
商業銀行利率市場化,股東會作為最終決策機構,應通過多方培訓學習和經驗交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應促進在銀行內部形成風險管控理念,宣傳內部控制的運行機制和各職位在其中的作用,建立銀行職員對風險管控的信息反饋機制。這樣可以使整個銀行全面融入內控制度的建設中。
2、充分發揮銀行內部治理機構在信用風險防控中作用
信用風險防控意識還應該內化到銀行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中,發揮董事會、監事會與經理部門之間職責配置和相互牽制作用,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進行整體性把握。董事會應在宏觀上把握信用風險并制定防控基本方案,其內容包括制度的目標、要求、組織機構及其職責等;經理部門具體執行防控制度的決議和政策,如劃分信貸部門職責權限做到審貸分離等要求;公司監事會可以履行對防控制度的監督工作,如提出改進意見,對違反風險管理程序的行為要求董事會或經理部門進行改正。各個部門之間應該加強配合,以便形成內部風險防控文化氛圍。
3、健全信用風險防控程序
對于當前信用風險防控程序缺乏問題,應根據信貸程序建立比較全面立體的信用防控程序,細化信貸程序步驟中風險防控部分,對風險進行識別和評價,在此過程中,其需要區分風險是否可量化、可控制,并提出相應的法律上或事實上的處理方案進行風險預測,并根據此方案進行風險控制和風險挽救。
4、完善信息交流機制
針對會計信息不真實問題,一方面應該強化對信息造假者及銀行公司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承擔,另一方面應加強內部風險控制信息披露。對于信息傳遞效率低下以及信息電子化程度不高問題,應構建銀行信息電子化平臺,將電子化控制作為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從而形成從風險識別、風險控制到風險挽救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立體性電子化控制系統。
(二)完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外部監管制度
1、轉變信用風險監管理念
隨著利率市場化的不斷推進,金融創新不斷發展,這對于當前信用監管理念提出了挑戰。應建立以防范風險為基礎,以推動金融創新法制化規范化為方式,以保護金融消費者利益為目的的風險監管理念。這樣可以促進市場發揮其決定性作用,另一方面運用宏觀調控手段監管利率市場化下信用風險,以保護金融消費者,從而使利率市場化改革持續有效的推進。
2、明確央行與銀監會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權限
必須進一步明確央行與銀監會的監管權限。中央銀行應更加專注于政策的制定,發揮其宏觀調控的作用。銀監會主要負責微觀層面的監管,現有央行保留的信貸政策的管理等微觀審慎監管權力,應當逐步轉移到銀監會,這樣對于利率市場化風險進行直接、有效的監管,做到及時防范、及時治理,提高監管力度和效率。
3、改革信用風險監管方式
第一,傳統行政管制的監管方式易受制于行政長官意志,隨意性較強。在利率市場化背景下需要運用法律的穩定性去明確監管權力與職責,對利率市場化風險進行專業地、有效地防范與控制;第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信用風險監管體系,特別注意將事前預防、事中引導與監督、事后治理程序機制有效銜接起來,完善各種利用利率市場化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懲戒制度,實現風險監管的整體化;第三,完善現場檢查執行方式,將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方式有機結合起來。
(三)建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防控配套措施
1、依法構建我國社會征信系統社會征信系統
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一個國家誠信基石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完善我國社會征信系統建設將為利率市場化進程下商業銀行防控風險保駕護航。其一,法律法規應明確規定社會征信系統建設的組織、程序及如何運用等具體操作;其二,政府和相關行業協會及監管組織建立服務于廣泛客戶的數據庫,對借款人在我國銀行體系中不守信進行記錄和借款人在平時的經營生活中不誠信行為都納入征信數據庫,從而建立起覆蓋全社會真實可信的龐大征信數據庫,及時收集整理銀行、工商、稅務和司法等部門關于債權債務情況與金融機構業務往來和訴訟等信息。
2、完善違約懲罰機制,提高失信成本
對待貸款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借款行為,必須要完善相關懲罰制度,比如對原有《刑法》、《合同法》相關法律規范進行細化規定,適時增加應對利率市場化下此種行為變化情形的懲罰方式。同時各執法部門應在職權范圍內嚴格執法,并注重部門間職權劃分和配合銜接,只有這樣才能對金融市場上的失信行為進行有效的遏制。
作者:陶園 單位:安徽大學
第三篇:商業銀行監督者道德風險防范探析
摘要:近幾年來,我國商業銀行不斷地出現一些大案、要案,導致銀行資產的巨大損失,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商業銀行監督者的道德缺失。本文通過詳細分析商業銀行監督者道德風險的具體表現以及產生原因,認為防范商業銀行監督者的道德風險,要界定好監督者的職責、創新管理方式、加強違規失職行為問責,同時還要強化對監督者的再監督。
關鍵詞:商業銀行;監督者;道德風險防控
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和占比呈迅速上升態勢。據中國銀監會的數據,截至2015年四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12744億元,比三季度末增加881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67%,較三季度末上升0.08個百分點。商業銀行巨額不良的產生,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道德風險誘因。在各種重大風險事項和案件中,主要當事人多數為客戶經理、管理者,但他們往往也作為銀行經營管理環節的監督者。正是由于監督者職業道德缺失,才導致銀行信貸資產的極大損失。
一、商業銀行監督者道德缺失的具體表現
1.合力隱瞞貸款風險真相。即利益鏈條上的監督者與貸款經辦人員共同掩蓋不良。一些監督者迫于各方面壓力,不光不履行必要的監督職責,還幫助隱瞞事實,幫助基層行做到形式合規、逃避監督、掩蓋矛盾,使得銀行錯過最佳的資產保全時機,造成大額不良損失。如中部國有商業銀行某分行為了掩蓋不良,長期以來,依靠由銀行出面找其他公司借貸償息、或直接動用政府平臺融資來借新還舊,以維持貸款正常類別,作為貸款各個環節的監督者則一路放行,甚至幫助出謀劃策,結果給銀行造成數十億元的貸款損失。
2.變相增貸騰挪,逃避外部監督。有些商業銀行通過承兌匯票和信托資金等手段,將貸款業務轉至表外,從而不受存貸比限制,為騰挪貸款額度開辟了渠道。監管層曾指出商業銀行票據業務面臨的三大風險:第一是部分企業從銀行開立無真實貿易背景票據,背書給票據中介進行“包裝”后套取銀行資金,而一些銀行受派生存款、中間業務收益以及調控貸款規模等因素影響,盲目草率開票;第二是部分已由銀行貼現的票據通過跨業合作等渠道從銀行表內轉出,實質由銀行理財資金購買;第三是少數銀行業金融機構仍在違規通過不規范的會計核算方式,隱藏票據等信貸資產規模,并規避資本監管。
3.打擦邊球放貸,做實表面合規。有些商業銀行出于某種原因或目的,在發放貸款時對某些客戶可能會放寬貸款條件、甚至協助企業偽造流水等,以做到形式合規,使得本來不能放的貸款,也會打擦邊球通過,而這些企業一旦出事就造成了不良貸款。
4.作為監督者的銀行高管帶頭貪腐,靠權力維持表面正常與繁榮。根據新京報記者統計發現,從2014年到今年上半年,就有十多名銀行高管落馬或被查。這其中還不包含支行的行長和其他監督者。凡此種種,監督者道德底線逐步突破,他們不但不履行貸款監督職責,還幫助掩蓋真相,使不良貸款問題愈加嚴重。
二、導致商業銀行監督者產生道德風險的原因
最近這幾年商業銀行轉型發展在不斷推進,實施監督工作的部門和人員至上而下履行監督職能,為各項業務的合規經營、健康發展提供了必要保障。但由于監督理念陳舊、體制機制不順、運行合力難形成、方法手段欠缺、考核機制缺乏等多方面原因,監督工作現狀不盡人意。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監督理念陳舊,不能適應轉型發展要求。從外部來看,我國商業銀行大都是由國有資產控股的股份制銀行,董事長一般由政府指派,其在管理過程中雖然也受一定的約束,但因為他代表的是國家而不是企業,經營業績的好壞與其自身利益沒有必然聯系,故在經營決策的過程中更多依賴于他們的品質和個人責任心。這種產權不明晰、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情形下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加上經營管理中政府行政干預,即使銀行在經營中出現了風險,對員工道德風險的監督還處于合規性靜態管理階段,對違規員工的處罰力度相對較小,使得員工認為違規成本低廉,監管者的監督作用因此大打折扣。有的監管人員本身素質不高,難以適應現代銀行業務的發展和金融創新要求。這也會形成監管人員與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的第二重道德風險問題,導致有法不依、敷衍應對、違規不查和違法不究等問題。此外,由于我國政府為商業銀行提供了隱性存款保險,銀行客戶對銀行的道德風險等行為監督的積極性不高,使得商業銀行面臨的外部市場約束基本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助漲了商業銀行員工道德風險的滋生。從銀行內部來看,商業銀行雖然建立了多個層級的監督力量,但實際工作中,經營與監督是對立面,監督往往會為經營讓路。因此,日常監督容易流于形式,有時即使發現了嚴重問題,也會輕描淡寫,大事化了。這些理念在一些新產品、高風險行業和運動式的營銷中極易“栽大跟頭”。
2.體制運行機制不順,重復監督和缺位現象并存。一方面,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過程中重復監督的情況較為嚴重,既有監督內容的重復,也有監督對象的重復,導致被監督對象疲于應付,甚至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另一方面,監督檢查又存在缺位現象,造成風險漏洞,被違規者趁虛而入。具體體現為:一是對網絡金融、保理業務、衍生產品、企業年金等新興業務,以及業務條線管理部門因職能交叉而忽視的其他管理弱點存在監督檢查不足和風險控制盲點,對員工八小時以外的行為管控涉及不夠;二是各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往往只是側重于對事件表面的合規性審查,對關鍵風險點和潛在的風險關注不夠。
3.管理資源分散,難以形成監督合力。國內商業銀行普遍存在內部監督管理部門和條線數量多,邊界比較模糊,定位不夠清晰等問題,不同監督部門掌握的信息缺乏有效共享機制,影響了監督效率。監督部門之間缺乏協調聯動機制,部門的監督工作基本上各自為政,各行其是,監督工作很難做到專業專注,不能形成監督合力。這一方面造成監督資源浪費,增大了監督的成本,另一方面影響了監督工作整體效果,導致屢查屢犯、此查彼犯的現象難以根治,再加上監督人員素質差異,監督標準和把握尺度不一,讓基層經辦人員無所適從。
4.方法和手段欠缺,造成監督滯后或流于形式。面對日益發展的金融新業務和突飛猛進的信息技術,商業銀行原始、粗放式的監督方法和現有檢查工具已顯得蒼白無力。監管過程中,運動式、整頓式、事后處置式的監督情況很普遍。對違規事項的查處,始終走不出“防范—核查—處置”的怪圈。再由于某些監督檢查的問題有時間性,難免會存在以過時的規章制度為依據、檢查已發生新變化業務的不對稱現象,使監督檢查無的放矢。5.持續跟蹤不夠,監督工作缺乏嚴格客觀科學的考評機制。對監督檢查效果缺少客觀的評估考評機制,使得業務條線部門不能合理評價監督人員工作狀態,必要的制約性措施不足,處罰力度也不夠,導致監督檢查過程中的質量難以保證。
三、加強對商業銀行監督者道德風險的防范措施
筆者認為,要通過進一步清晰界定監督者的職責、嚴格落實監督者的責任、加強對監督者的教育、創新對監督者履職管理方式、加強對監督者違規失職行為問責和強化對監督者再監督等途徑來加強對商業銀行監督者道德風險的防范。
1.清晰界定監督者的職責。商業銀行的高層管理機構應發揮主導作用,強化頂層設計,從源頭上完善制度、改進流程,做好工作的統籌安排和對下指導。2015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可參照這個要求,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對“三道防線”四種監督力量不同角色,逐一厘清監督人員的責任事項,建立責任清單,明確責任主體。
2.嚴格落實監督者的責任。首先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明確各級機構、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各負其責,在職責分工內抓好廉政建設。其次要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建立跨部門的道德風險防范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例會制度,明確職責任務,加強統一領導,形成規范有序的工作模式。再次,完善監督工作考核制度。定期開展對監督者工作效能情況的量化考核,與提拔運用、職等晉升、崗位調整以及評選評優掛起鉤來,實現對監督者工作的持續評價。最后,為確保監督責任落實到位,商業銀行應建立統一、科學的黨風廉政及內控監督體系,有效整合黨委職能部門及行內風險、內控、法律、審計、監察等部門力量。完善業務部門、風險和內控、審計和監察等部門組成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道防線”的立體防控體系,發揮好“三道防線”的道德風險防控作用。
3.加強對監督者的教育。道德風險腐敗現象出現的根源在于價值觀、道德觀的扭曲和偏離,因此防范道德風險應從思想基礎著手,通過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在監督者思想上打造堅實的自律防線,培養塑造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榮辱觀,達到“不想腐”的目標。同時,還要注重文化感染。要將廉潔從業理念融入到銀行的監督文化中,最終積淀成為明晰的價值追求和良好的行為習慣。
4.創新對監督者履職管理方式。商業銀行應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加強統一規劃和資源整合,建立完善信貸審批、風險控制、財務支出以及集中采購、基建項目等網上審批監測流程,將各項業務流程和權力運行程序化、標準化和規范化,實施動態監測,以實現對監督權力運行的硬約束。此外,還要將監督者納入網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規范、有序、可控的規章制度,在監督過程中強化問題導向,找準權力運行關鍵部位和監督的薄弱環節,督促各級各部門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堅持源頭治理,堅持以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理念來落實監督責任,消除監督中的“真空”,建立全面、獨立、權威的內部監督制度。
5.加強對監督者違規失職行為問責。首先,要多提醒,防范未然。本著對黨的事業負責、對干部負責的態度,堅持“正面教育、事前監督、預防為主”。其次,早警示,防微杜漸。對監督者身上的問題要早發現、早預警、早查處、早化解。再次,做到零容忍,嚴查腐敗。要始終對商業銀行道德風險易發環節保持高壓態勢。對信貸領域的監督者,要深挖違法發放貸款、信貸詐騙和信貸資產重大不良背后的失職瀆職、利益輸送等行為;對資產處置中的監督者,要嚴查內外勾結、損公肥私、資產流失等問題。最后,要嚴問責,以儆效尤。對監督者的腐敗問題更不能袒護、不能遮掩、不能放過。
6.強化對監督者的再監督。在國有商業銀行的監督工作中,要發揮再監督的作用。在明確每個監督部門、崗位職責的基礎上,建立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監督機制。另外,落實監督者交叉監督制度,根據監督者的實際工作情況,監督區域或者業務范圍進行交叉式監督。
[參考文獻]
[1]漆志武等.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違規違紀案例與分析[M].北京:方正出版社,2013.
[2]衛功琦.我國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道德風險治理研究[J].金融論壇,2009,(10).
[3]汪良軍.反腐的實驗經濟學研究[J].經濟學動態,2013,(5).
[4]姜磊.聲譽、法治與銀行道德風險治理[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8,(11).
[5]郭益雷.中國工商銀行檢查監督體系整合路徑探析[J].金融監管與研究,2011.
[6]楊建波.外資銀行監管——國際比較及啟示[D].開封:河南大學,2010.
[7]盧勤忠.商業賄賂犯罪研究[M].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9.
作者:周麗君1漆志武2 單位:1.武昌工學院;2.中國建設銀行三峽分行
第四篇:商業銀行林權抵押貸款風險點及措施
摘要:近年來,國家積極推進林權體制改革、促進林業發展,要求金融機構做好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本文主要從商業銀行角度對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進行分析,提示主要風險點,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關鍵詞:林權抵押;貸款;風險;措施
一、林權抵押貸款主要風險點
1.貸前真實性失查風險。森林資源是一種特殊的資源性資產,一般處于地廣人稀、交通不便且偏遠地方,這一特性給商業銀行的貸前真實性核查帶來了較大的困難。不能準確地核實林地面積和抵押物價值,特別是夸大林地面積或提高抵押物價值的行為,將導致銀行押品抵押比例確定的不合理,從而削弱貸款風險緩釋能力,增大貸款潛在的信用風險。
2.評估不當風險。目前林權價值評估大都由林業部門指定的具備林權評估資質的機構承擔,由于資金、評估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缺乏等原因,存在評估機構較少、評估費用較高、評估不當等問題。而商業銀行也因為缺乏具備相關經驗的評估人員,容易導致抵押物價值確認及重估困難,增加林權抵押貸款的信用風險。
3.抵押物準入風險。主要表現為抵押主體取得資產手續缺乏相關法律性文件,合規、合法、有效性不足;或以特種用途林權、權屬不清或存在爭議林權、未經依法辦理登記而取得林權、以及國家規定不得抵押的森林資源資產作為抵押物等情形。
4.抵押物代償風險。目前我國只有較少的保險公司嘗試涉足林業保險,且險種單一。林權抵押貸款風險保障機制不完善,風險覆蓋率較低,抵押物代償風險加大,極易造成銀行貸款債權懸空。
5.合同簽訂不規范風險。由于商業銀行普遍缺乏格式化的林權抵押貸款借款(抵押)合同,合同簽訂不規范、不嚴謹,可能存在較大的法律漏洞,增大了后期貸款回收及抵押物處置風險。
6.貸后管理失控風險。由于森林資產的特殊性,抵押物極易發生盜砍濫伐,病蟲害、火災、泥石流等人為及自然災害風險,增加了銀行貸后管理難度。同時,因國家政策調整影響抵押物處置的風險也不容忽視。如有權部門將抵押林地納入禁止流轉或限制流轉的林地等情況。7.抵押權實現風險。通過林權的轉讓或出售林木資產獲取還貸來源,是林權抵押貸款抵押權的最終實現方式,但林權處置受到國家林業政策的限制,且缺乏專業交易市場,導致抵押權實現困難。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加強林業行業研究,建立完善制度。一是商業銀行應根據國家林權制度改革情況,積極研究新體制下的林業規模化經營特點,統一銀行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的市場偏好和風險偏好,制定林業行業市場營銷策略和行業準入政策;二是根據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的特殊性,制定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管理制度,從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物的范圍、貸款對象、借款人的資信條件、信用等級、貸款的期限與利率、抵押物調查與評估、貸款管理等方面等進行明確和規范,清晰操作流程、明確相關崗位責任。
2.健全森林資源評估體系,提升業務管理能力。鑒于森林資源資產抵押專業性較強,一是在實際工作中應嚴格要求各類森林資源評估必須由具備資質的森林資源評估機構和人員承辦;二是商業銀行要盡快培養一支熟悉森林資源資產管理的專業團隊,有效提高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的調查評估及貸后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增強業務管理和風險防范能力。
3.完善風險保障機制,提高風險代償能力。鑒于森林資源資產易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和人為盜砍濫伐等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而發生毀損和減值,商業銀行應加強與保險部門的業務合作,提請保險部門不斷增加林業保險險種;同時在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和市場運作前提下積極探索開展林業貸款保證保險,完善信貸擔保機制。
4.規范借款(抵押)合同簽訂。鑒于商業銀行普遍缺乏格式化的合同文本,簽訂合同時應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完善。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在填寫抵押物清單時,確保森林或林木資產與其林地使用權須同時抵押;二是另行附加抵押物清單,清晰載明森林資源資產的林地類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積、林種、樹種、林齡、蓄積等內容,經抵押人蓋章確認后與抵押合同一并裝訂,使之成為抵押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三是在抵押合同中對抵押物砍伐進行限制性補充約定,要求抵押人在征得我行同意后申請采伐,其所得收入必須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四是在借款合同中補充約定,如果抵押物發生盜伐、病蟲害、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或抵押人未將林木采伐許可證交給銀行代為保管等情形的,視同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采取違約救濟措施。
5.加強抵押物日常管理。林權抵押貸款存續期間,商業銀行應派專人對所抵押的森林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實地察看,加強與林業部門、林業警察、消防等部門溝通和聯系,對林業主管部門的林木病蟲害監測通報給予高度關注,通過各種渠道,定期了解抵押物狀況。同時督促借款人、抵押人履行對抵押物的日常維護和看管義務,避免抵押物因怠于管理出現毀損和減值。
6.強化林木砍伐有效控制。如何控制抵押人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物的砍伐是商業銀行貸后管理的重點。其中控制林木采伐證和木材運輸證是最關鍵環節。商業銀行除了在合同中約定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砍伐外,還需和林業主管部門進行溝通并得到相應的支持,從而達成相應的書面協議,確認未經銀行書面同意不予辦理采伐許可證及木材運輸證等證明,使得我行有效的控制抵押物。
7.順暢抵押林權處置通道。當貸款逾期時,銀行應對債務人的經營情況和資金情況進行嚴格監控,對于可能需要處置抵押物的應及早采取措施。如:提前加強與林業部門溝通,優先安排砍伐指標;提前督促企業及時辦理轉讓、砍伐的審批手續;對于當地已經成立林業要素市場和林木收儲中心的,應當與這些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簽訂合作協議約定由其部分手續、收儲“不良”林業資產、先行代償貸款本息,以提高抵押物處置效率,加快不良貸款的回收。
參考文獻:
[1]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登記辦法.2004-07-05.
[2]財政部財企〔2006〕529號.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
[3]國務院中發[2008]10號.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
[4]銀監會,林業局銀監發[2013]32號.
作者:王瓊 單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