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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比較研究就業指導機構就業指導模式
論文摘要: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是高校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我國的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起步較晚,在機構設置與經費來源、就業指導內容與服務對象、就業指導隊伍素質及就業指導的硬件設施、法律保障、指導模式等方面與美國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必須加強就業指導制度建設和就業指導隊伍建設,改善就業指導硬件設施,將就業指導貫穿于大學教育的全過程。
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是高等學校的一項基礎性[作。特別是隨著我國高等教育與國際的接軌和擴招后的大量畢業生涌向社會,人才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諸多因素使我國高校畢業生的總體就業態勢不容樂觀,明顯滯后和不完善的就業指導制度難辭其咎,因此適應高等教育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對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的現狀進行改革迫在眉睫。
將就業指導作為一項專門的社會服務工作最早起源于美國。美國加州工藝學院在1984年就開始推行就業指導丁作。美國波士頓大學教授弗蘭克·帕森斯(FrankParsons)是就業指導理論和實踐的創始者和奠基人。他于20世紀初提出了“職業指導”概念,1903年他在波士頓進行職業指導的宣傳,并于l908年在波士頓創設職業局,他撰寫并于1909年出版《選擇職業》(或《職業的選擇》)一書中,對職業指導進行了系統的闡述。1911年哈佛大學在世界上首開先河,在大學生中開展職業指導課,將職業指導納入大學生的課程體系。從此,職業指導就為人們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研究與實施。隨著社會的發展,美國的職業指導利率經歷了從人職匹配的職業指導階段刮關注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的生涯指導階段。
在我國,清華大學早在1916年就開始著手準備就業指導這項工作,并于1923年正式成立了職業指導委員會,拉開了我罔就業指導工作的序幕。1949年新中悶成立后,我同實行計劃經濟,高等教育采用的是按計劃招生、統一一分配的制度,畢業生完全由政府統一分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無條件地服從國家的分配。當時的畢業生缺乏就業自主權,也沒有就業壓力,對其也無需進行就業指導。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實行改革開放的政策,逐步推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應地在高校畢業生就業方面引入競爭機制,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問采取雙向選擇的就業模式。直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各高校才相繼成立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開展了一些就業指導工作。盡管近幾年來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越來越被重視,但從總體來看,我國的就業指導工作還處于起步階段,就業指導在大學生就業中所起的作用還沒有得到完全發揮?,F將中莢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的比較分析如下,以便從中獲得若干啟示。
一、機構設置與經費來源的比較
美國高校高度重視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每一高校都有專門負責就業指導的機構。這些就業指導機構的名稱不一,有稱之為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也有的稱為畢業生就業規劃安置中心、職業規劃介紹中心,抑或稱為大學生安置辦公室。盡管就業指導機構的稱呼多種多樣,但其主要任務與主要工作大體是一致的。就業指導機構的主要任務是收集和畢業生就業需求信息和短期實習計劃;編辦畢業生就業指導的報刊和雜志;與用人單位聯系,組織招聘活動;組織校友會;講授就業指導課等。就業指導機構的_丁作主要是幫助學生“改進、評估、有效地開始及實施就業計劃”,也就是向學生傳授教育技能并通過就業指導工作人員的工作讓學生了解其自身的能力、價值和職業目標,最終獲得理想的工作。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是學校的一個常設機構,它直接由分管學生事務管理工作的副校長負責。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的經費主要由學校按學生學費的5%撥給和社會捐贈兩部分構成,前者約占60%,后者約占40%。比如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就業指導中心每年的經費是150萬美元,在這些經費中,除去工作人員的工資,約有50%左右的經費直接用于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我國最早負責大學生就業指導丁l作的是畢業生分配辦公室,一般隸屬于各高校的學生處。直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各個高等學校在原國家教委的要求下相繼成立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大多數高校都沒有以一名學校領導為主任,學校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就業指導委員會,就業指導中心與畢業分配辦公室一起辦公,即“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盡管近年來我國高校的就業指導機構的功能不斷完善,但其仍沒有發揮最大的作用。我國就業指導機構的經費主要由學校撥給,來源于其他渠道的經費很少。而且,即使由學校撥給的就業指導經費也會受到各種不確定因素影響。其數額盡管逐年加大,但與就業指導工作的實際要求之間的缺口仍很大。
二、就業指導內容與服務對象的比較
美國高校的就業指導工作主要由專業咨詢、就業咨詢和就業安置三方面的內容組成。專業咨詢的目的是為了使學生在正確評價自我的同時,根據自身的志向與興趣,處理好自身發展與所學專業之間的關系;就業咨詢和就業安置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學生能更好地確定未來目標,拓寬工作與生活范圍,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不斷調整自己的學習方式,從而能順利地實現由學校向工作崗位的過渡。除了這三面的主要工作,就業指導機構還非常重視日常的就業指導教育和咨詢工作。美國的就業指導工作重點是推行四年職業規劃項目,這一項目的具體內容是:學生入學的第一年,就業指導機構開始對學生進行職業教育,幫助學生了解和接觸社會的就業狀況;在第二年幫助學生發現和了解自己的性格、興趣與特長,進而幫助學生選擇適合自身特點的專業;第三年幫助學生了解雇主資料和就業市場需求,參加相應的社會實踐和招聘活動,讓學生親身感受就業市場;第四年輔導學生寫求職信.傳授求職要領及面試技巧等方面的內容。在美國高校,就業指導工作的服務對象不僅包括全校學生,也包括已經畢業的校友。
在我國,多數高等學校還沒有建立起貫穿于大學生四年的就業指導服務體系,這既是因為我國對就業指導內容的體系處于研究的起步階段和就業指導工作開展較晚,也是因為教育管理模式、國情等方面的原因不能照搬照抄他國的做法。對畢業生進行就業指導工作是整個學校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就業指導制度的完善不可能獨立于整個教育管理制度之外。因此,必須立足于基本國情,從我國經濟社會與高等教育發展的事實出發,借鑒他國的成功經驗,探索并逐步建立符合我國高校的就業指導制度,既不能停滯不前,也要避免操之過急。目前,我國高等學校就業指導工作服務的對象僅僅局限于在校的畢業生。
三、就業指導隊伍的比較
美國高校就業指導人員隊伍建設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1)就業指導工作人員的專業化、職業化和高素質。從事就業指導工作人的人員一般要具備教育學、心理學、管理學或咨詢學等方面的知識背景并具備一定的實踐經驗。如就業指導中心的主人一般具有輔導學、高等教育學、心理學或咨詢學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2)就業指導工作人員要經過嚴格的崗前培訓,取得相應培訓資格證書,才能從事就業指導工作。就業指導工作人員要“持證上崗”。(3)就業指導工作人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各司其職。
(4)就業指導工作人員隊伍配備足夠的專職與兼職人員。一般根據學生規模有10人到40人不等,就業指導工作的專職人員與畢業生的比例大都在1:200左右,這能保證畢業生能得到一對一的就業指導。
我國高校從事就業指導工作的人員大多是從畢業分配辦公室工作人員直接轉移過來,或從其他崗位交流過來的。他們具有較豐富的就業管理工作經驗,但對有關的就業指導的專業知識缺乏了解,不能有效地、科學地開展就業指導工作。其理論水平與業務能力都有待加強。現階段,在大多數高校就業指導工作人員與大學生之間的比例嚴重失調,很難開展針對畢業生的不同需求進行一對一的就業指導,就業指導效果很差。
四、硬件設施的比較
美國高校就業指導機構的規模都比較大,一般都有十幾個到幾十個專門辦公室。就業指導機構設有專門供學生查詢就業資料的圖書館,建有功能齊備的就業網絡系統。在我國,就業指導機構在場地沒施、就業年經費、就業指導的信息化、專門化與網絡化等方面還有很大的不足。盡管近年來有些地區和高校建立了專業用于畢業生就業指導的網絡平臺,相對于規模巨大的畢業生來說,其發揮的作用仍微不足道。
五、法律保障的比較
美國從1971年起就制定了一系列有關促進就業的法律法規。1970年制定《緊急就業法》,1973年制定《康復法》,1978年制定《充分就業和經濟平衡增長法》,1980年制定《綜合就業與培訓法》,1982年制定《工作培訓伙伴法》,1983年制定《職業恢復和教育規定》,1986年制定《就業年齡歧視法》,1988年制定《家庭支持法》,2000年制定《勞動力投資法》。通過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規,為高校的就業指導T作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與保障。在我國,現階段還沒有一部專門適用于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的法律或法規。
六、就業指導模式的比較
美國高校實行的是“發展式”就業指導模式,這一模式是以發展為核心的。這一模式把就業指導定位于大學生個人整個人生的職業活動,通過進行一系列的咨詢幫助學生認識自我、發展自我與接受自我,在未來的工作中,通過滿足社會的需要來實現自我、完善自我、發展自我。這一模式具有重視大學生職業生涯設計、開展大學生職業心理測試、分析和預測職業發展前景與引導大學生開展創業活動等四方面的特點。
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就業制度也經歷了由“統包統分”到“在國家政策方針指導下,在一定范圍內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就業模式。在這種就業制度的支配下,我國目前高校普遍實行的是“程序性”就業指導模式。這一模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在指導理念上,把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視為謀取職業或工作的指導;第二,在指導內容上重視政策性和程序化的指導;第三,在指導方法上重視個別咨詢和團體咨詢;第四,在就業指導機構上注重與各級行政部門的對應。通過上述比較分析,我國高校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可得到以下啟示:
一是必須加強就業指導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就業指導立法工作。美國在就業指導工作方面完備的法律、法規,明確了就業指導工作的法律地位,保障了其經費投入,規定了就業指導的工作要求,使得學校的就業指導工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我國也應盡快制定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對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進行規范與指導,改變目前就業指導經費投入的人為性和就業指導人員流動的自由性,將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減少隨機性和盲目性。
二是必須加強就業指導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建立一支職業化、專業化、高素質的指導隊伍。要對就業指導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和培訓,使他們熟知相關的就業政策、掌握就業指導的內容與方法,不斷增強其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同時要吸收一批具有組織管理能力、交際能力、分析預測能力、具備改革創新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充實到就業指導工作隊伍中來,提高就業指導丁作隊伍的戰斗力。
三是必須加大經費投入力度,改善就業指導的硬件設施。就業指導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經費的支持與先進的硬件設施為物質基礎。政府要從教育經費中劃撥專項資金用于高校就業指導、就業咨詢及培訓服務。各高校也要千方百計加大對就業指導的投入,不斷改善就業指導的工作條件。政府應從全局出發建立全國性的就業指導丁作網絡系統,提高就業指導工作的信息化程度。
四是必須有步驟、有計劃地將就業指導貫穿大學教育的全過程。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應貫穿于大學生的整個大學生活。對于四年制的大學生的就業指導來說,應該形成四個階段相互貫通、各有側重并有機連接的較為完善的就業指導體系;要根據社會的需要和學生自身的特點,確定每一階段的指導重點,并使每一階段的工作都為大學生了解自我、實現自我、完善自我、發展自我服務,通過系統的指導,不斷提高學生的發展性就業素質。超級秘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