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鄉村寄養小孩研究意義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本文作者:金英
作者單位:江蘇省邳州市運河高等師范學校
寄養兒童是指那些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的條件特殊或其他原因,不能同子女共同生活,把子女寄托在別人家里,由生父母提供子女生活撫養費的未成年人。寄養兒童不同于留守兒童,寄養兒童不生活在自己家中,而留守孩子生活在自己家中。但寄養兒童和留守兒童同樣屬于弱勢群體,需要特殊關注。“監護人”大多數年事已高、素質不夠高,對孩子疏于管理。從對各個學校的調查結果中不難看出,這種群體在農村地區很普遍,尤其在偏遠落后的蘇北農村地區。農村超生寄養兒童是我國發展過程中的特殊現象,國外不存在這類兒童,所以國外學者的研究對象是一般的親屬撫養兒童,或者是被家庭寄養的兒童福利院中的孤殘兒童。在國內,這類兒童一般生活在偏僻的農村,且數量沒有留守兒童多,所以沒有引起國內學者的關注和重視,國內學者對農村超生寄養兒童的研究幾乎是空白。
一、農村超生寄養兒童現象產生的原因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末,國家實行了計劃生育政策。1985年到1996年之間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對超生者處罰最為嚴厲,對超生者的處罰可以讓很多家庭傾家蕩產,人們在恐懼處罰的同時,又固守傳宗接代的傳統觀念,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超生游擊隊”現象出現。好多農村家庭往往是連續生兩個女孩之后還要躲出去繼續生,直到生出男孩為止。為了躲避處罰,這些家庭往往將超生子女交給祖父母、兄弟姐妹、親戚、鄰居等父母之外的其他人代為照料,還有一些家庭由于父母親有正式工作,因擔心超生而失去工作,于是也將超生的孩子送到親戚家寄養,這樣一個新的弱勢群體———“農村超生寄養兒童”由此誕生。
二、農村超生寄養兒童現狀
超生寄養兒童身上普遍存在“生活失助、學業失教、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安全失保”等突出問題。許多超生寄養兒童成了問題兒童。如今,留守兒童、失學兒童生活開始有人幫,學習有人管,思想有人教,而超生寄養兒童卻生活在缺少關注的陰暗角落里,他們是一群失去家園,遠離親情,甚至在戶口本上沒有登記和明確身份的“黑孩子”。為了躲避計劃生育人員的檢查,他們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樣光明正大地生活,而是東躲西藏,其生活條件、營養狀況大多較差,導致身體發育不良。由于寄養在別人家中,這些兒童易產生寄人籬下的感覺,他們很難產生歸屬感,從小不能和親生父母生活在一起,得不到父母的愛撫,長期的親情饑渴使他們缺乏自信和安全感,并產生嚴重的自卑心理。此外,還有的孩子沒有合法的戶口,所以他們無法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大部分兒童會產生被家人拋棄、被社會拋棄的感覺,認為自己是多余的人;不少超生的孩子還長期受到社會歧視。這些不良因素給他們的成長造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給其心理發育留下了陰影。那些生活在父母身邊的孩子很難理解他們對于親生父母的思念,很難理解他們在生活上、精神上遇到的各種困惑,也很難理解他們心中被遺棄的痛苦和由此對父母產生的仇恨。超生寄養兒童有的性格孤僻,內向,膽小怕事;有的脾氣暴躁,沖動易怒,自覺性差,缺少約束能力;有的任性、冷漠、自卑閉鎖,缺乏交流的主動性;有的甚至對父母充滿怨恨,逆反心理嚴重。由于缺少正常的家庭教育,有的從小染上不良的社會習氣,甚至從此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他們通常從小就被教唆通過說謊來應對計劃生育檢查人員的盤問,所以很小就學會了撒謊;他們從小就感覺自己是多余的人,是父母不想要的孩子,因而更缺乏歸屬感、安全感。
三、對農村超生寄養兒童研究的意義
超生寄養兒童在童年所經歷的特殊遭遇,使他們受到了很大的心理傷害,所以他們的心理健康更需要特別關注。目前,對于因超生而寄養的兒童,無論社會學者,還是教育工作者,都只是從計劃生育的角度去進行關注,更多地關注的是他們的受教育權利,鮮有人關注他們的人格發展、心理健康問題,更沒有人從學術的角度去研究超生寄養兒童。這些超生寄養兒童一直生活在被人遺忘的角落。因此,目前對農村超生寄養兒童的學術研究幾乎是空白。超生寄養兒童作為一個社會現象的產物,他們雖然父母雙全,但是親子關系和家庭教育卻明顯缺失,而超生寄養兒童正處于成長的黃金時期,對他們的心理的健康狀況進行關注和研究,以便他們能夠健康成長,無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1978年,黨中央向全國人民發出“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公開信,至今已有30年的歷史。三十年來,隨著黨和政府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實施,較好地抑制了我國人口高增長的勢頭。計劃生育工作由上世紀80年代的強迫性行政命令時期進入了今天的法制時期。這個時期,也是計劃生育的相對“自由寬松時期”,一些人認為計劃生育法規對農民沒有多大約束力,超生子女只要藏起來,計生部門抓不到證據,就可以逃避超生處罰,正因如此,農村超生現象到處可見,并且將會是一個長時期的歷史現象,所以“超生寄養兒童”這一特殊的社會群體也將會長期存在。當前超生寄養兒童問題已經不僅僅是家庭自身或兒童個人行為選擇的結果,它已經發展為迫切需要家庭、學校、政府以及其他的個人、組織、團體等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并加以研究、解決的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本研究不僅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而且還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
(一)現實意義
1.為“超生寄養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依據
超生寄養兒童身上普遍存在“生活失助、學業失教、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安全失保”等突出問題。他們與留守兒童相比更需要特殊關注。“超生寄養兒童”問題能否得到很好解決,首先關系到這些孩子本身的健康成長問題,“超生寄養兒童”所處的年齡段正是他們接受教育的黃金時間,是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這一時期能否接受良好的教育會對他們一生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其次,“超生寄養兒童”的出現引發了一系列的基礎教育問題,如流失生、問題少年等,進而影響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這一基本國策能否順利實施。
2“.超生寄養兒童”問題的解決,關系到未來人口素質和勞動力的培育
從社會的角度看,“超生寄養兒童”問題的解決,關系到未來人口素質和勞動力的培育,關系到農村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也關系到社會穩定和可持續發展。這個后果的嚴重性不僅僅在于對當前社會的危害和損失,更重要的是,“超生寄養兒童”是“未來的接班人”,所以可能會影響到幾代人,其代價是無法估量的。從對各個學校的調查結果中不難看出,留守兒超生寄養兒童中很大一部分是超生女童,她們長大后要成為母親,他們的素質直接影響下一代的素質。
3“.超生寄養兒童”問題的提出,為國家計劃生育今后政策的修改與完善提供一定的事實依據
國家實施計劃生育政策以后,作為“人口大國”的我們的確很好地控制了人口的增長,在特定的時段確實起到了利國利民的作用。但是這個政策在一些偏僻的農村地區是否完全適用,今后是否依然堅持下去,筆者認為還要有待商榷。另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罰條例是不是也應進一步修改?有的超生孩子被剝奪受教育的權利,更是違背常理的。超生的孩子的出生是不合法的,但這不是孩子們的錯,他們也應該和其他孩子一樣,擁有生存的權利。
(二)理論意義
1.有助于我們認識兒童全體
超生寄養兒童是一個特殊的兒童群體。他們不同于一般兒童、寄宿兒童,也不同于特殊兒童、工讀兒童,他們到底可歸結為哪一類兒童,或者能否自成一類,都需要對他們進行調查研究,了解他們的心理特點。
2.豐富兒童發展心理學的研究內容
對現代兒童發展心理學來說,研究超生寄養兒童這一特殊的兒童群體是應該的,也是必需的,因為一方面超生寄養兒童畢竟屬于兒童群體,另一方面作為一門科學,如果不研究本領域的新現象、不與時俱進的話,這門科學將失去生命力。研究超生寄養兒童心理可豐富兒童發展心理學的研究內容,促進學科發展。
四、結語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農村超生寄養兒童是兒童中一個特殊的弱勢群體,并且是仍然被忽視的群體,缺少親情,缺少關愛,甚至缺少對他們存在的認可,使這些“農村超生寄養兒童”一路坎坷。關愛農村超生寄養兒童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關愛農村超生寄養兒童需要我們每個人的共同努力。國家要健全法制建設,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家長轉變傳宗接代的落后觀念,樹立嶄新的“女孩也是傳后人”的思想,避免更多的農村超生寄養兒童出現。但是,對于已經存在的農村超生寄養兒童,我們需要引導這些孩子,讓他們能夠安心地學習,健康地成長。這需要社會、學校、家庭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