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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司財務治理的核心問題是財權的配置,財權配置的方式決定了公司財務治理模式。本文從公司制發展歷史的角度,分析了公司在不同歷史時期財權配置的變化和特點,揭示出公司財務治理模式的歷史變遷。
[關鍵詞]財權財務治理模式變遷
公司財務治理的核心問題是財權的配置,財權配置不是一個靜止的概念,而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從世界范圍看,作為“里程碑”式的財權轉移,主要是與歷史上出現的經理革命、資本覺醒、信息革命和知識革命相關聯。公司財權配置結構的轉移導致了公司財務治理在不同的時期呈現出不同的特點,最終形成了四種典型的公司財務治理模式。
一、股東主導型財務治理模式
1600年,英國成立的特許、專司海外貿易的東印度公司,被認為是第一個典型的公司制企業(也稱股份公司),到17世紀,英國已經確立了公司的獨立的法人地位,這標志著公司已成為一種穩定的企業組織形式。
從企業的產權結構來分析,股份公司不同于業主制企業和合伙制企業的最主要差異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股份公司的所有權歸屬已經不再具有業主制和合伙制企業的單一或少數持有者的私人性,是典型的“集體所有”,也即股權(所有權)結構的分散化。第二,企業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或者說“剩余索取權”與“監督其他要素的權利”相分離。
早期,公司股東仍舊掌握著公司的實際控制權,這個時期的公司財務治理也表現為股東主導型,即股東掌握著公司的全部財權,但是,隨著公司股權的進一步分散和公司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趨勢的進一步擴大,最終導致了19世紀后半期的“經理革命”,致使公司財務治理模式發生了轉變。
二、經理主導型財務治理模式
經理層主導型財務治理始自于19世紀50年代的美國企業史上的“經理革命”,這次革命直接導致了公司財權從股東向經理轉移。工業化提升了人力資源的相對價值,以工業化為背景的現代股份公司的產生為人力資源的擁有者——企業家或經理發揮其資源的相對價值創造了條件。被經理人員所控制的企業可以稱之為經理式的企業,而此種公司占支配地位的經濟系統則可稱之為“經理式資本主義。”在這些企業中,高層管理和決策職能都由職業經理來承擔,而他們一般都不掌握股權,而是從在企業管理中成長起來的中層管理人員中選拔或直接從“經理市場”中挑選的。這一時期,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掌握在經理層手上,經理層事實上壟斷了公司的絕大部分財權,因而使這一階段的財務治理表現為經理主導的特點。
三、股東和經理共同主導型財務治理模式
經理革命和經理人資本主義的誕生和發展,帶動了公司效率和社會財富的增長,但由此而形成的“強管理者弱投資者”的權力配置格局對股東權益保護構成了挑戰和威脅。“問題”的普遍化促使人們思考企業制度的再變革問題,應運而生的是機構投資者的迅速崛起。機構投資者將分散的所有權變成決定權力的“幫派”,權力再次向擁有剩余索取權的人集中,這一變化被稱之為“資本覺醒”。機構投資者的資本聚集效應提高了股權資源的集中度,從而為“討回”失去的公司權力奠定了基礎,公司財權開始從經理層向股東回歸,并最終形成了股東和經理共同分享財權的財務治理模式。資本覺醒使公司權力結構再次向投資者轉移,經濟學家對這種現象的評價結論是:美國的制度正在從由經理人事實上執掌大權、不受監督制約的“管理人資本主義”向由投資者控制、監督經理層的“投資人資本主義”轉化。
四、利益相關者主導型財務治理模式
在現代公司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以下問題:1.債權人利益保護問題突出。2.知識革命導致公司財權從精英向大眾轉移。3.政府是市場經濟主體之一,憑借其給企業提供的公共資本分享著越來越多的企業權力,這種狀況在政府主導型的中國表現得更為突出。
這些問題的出現使人們開始反思由股東和經理共同主導的公司治理模式以及對應的財務治理模式是不是最優的,能不能維持公司常青,能不能保障公司價值的最大化。2001年12月美國安然公司(Enron)突然破產,一系列美國公司的財務丑聞就如同“潘多拉盒子”,不僅嚴重打擊了市場的信心,而且給全球經濟蒙上了一層陰影,成為公司治理危機的信號。
2002年6月18日,由馬里蘭州參議員PaulS.Sarbanes和俄亥俄州共和黨眾議員MichaelG.Oxley提案,要求從保護投資人及公共利益出發,對上市公司財務進行更嚴厲的監管,這就是著名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這部法案的出臺從側面表明了現代公司特別是公眾公司內部治理存在缺陷,以股東和經理主導的治理模式具有侵害投資人利益的動機和機會,需要政府部門積極的、強勢的監管,而客觀上,這部法案卻賦予了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特別是高層財務人員更多的財務權利。
1999年5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了OECD《公司治理準則》,第四條明確規定了利益相關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公司治理結構將認可法律和互相協商賦予利益相關者的權利,并且鼓勵企業和利益相關者在創造財富、工作機會和持續推動企業財務健康等方面積極合作。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的出臺,宣布了傳統的以股東和經理共同主導的公司治理模式及其財務治理模式已經不合時宜,OECD1999年在的《公司治理準則》則極力倡導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思想,這標志著以利益相關者主導的現代公司財務治理模式在21世紀之交正式形成。四種典型的公司財務治理模式如下表所示:
利益相關者主導的財務治理模式,產生于備受理論和現實關注的利益相關者問題,是現代公司治理和財務治理發展的趨勢所在,必將對現代公司治理產生深遠影響。
參考文獻:
[1]李心合:利益相關者財務論[J].會計研究,2003,(10):10~15
[2]錢德勒:看得見的手——美國企業的管理革命[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