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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業銀行在新農村建設中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一)農業銀行在服務新農村建設中面臨的問題
1.支持新農村建設與農行商業化經營的矛盾
一是經營轉型使信貸資金事實偏離農村。在商業化經營安全性、效益性的內在驅動下,近年來,農業銀行加快經營調整步伐,積極實施重點區域、重點客戶、重點產品優先發展戰略,一些縣市支行信貸管理權限上收,經營重心上移,基層經營行主要以負債、中間業務、清收不良貸款為主,一些好的法人信貸客戶需上報上級行審批,無形中造成信貸投入集中于大中型企業和金融資源豐富的城市,支農信貸投放上呈弱化趨勢。二是農村金融市場中介缺位使農村金融服務受到局限。近年來,農行與其他商業銀行一樣實施了網點重新布局。金融資源相對匱乏,達不到保本點的網點紛紛撤離鄉鎮。據調查,某縣級市農行近5年來先后撤并基層農村網點21個,目前農村網點僅剩3個。客觀上對農行強化農村金融服務帶來了困難和不便。三是局部制度設計弱化了支農貸款營銷積極性。農行普遍實行嚴格的貸款責任考核制度及貸款“終身追究”制度,在目前農行政策性金融業務與商業金融業務并存,職責不夠明晰,農業信貸資金運營績效較差的現實情況下,造成基層行對“散、小、急、頻”的支農貸款,或從成本考慮,或從風險考量,存在“不作為”思想,寧愿少發放,也不愿惹麻煩。如何處理商業化經營中集約化、精細化要求與支持新農村建設之間的矛盾,是農業銀行必須面對的問題,同時也是國家對農村金融體系構建和相關風險補償機制建設方面必須研究解決的問題。
2.產品的實用性和覆蓋面與新農村建設需求不相匹配
盡管農業銀行信貸產品豐富且不斷推陳出新,但金融產品在農村市場區域單元還出現“斷層”,與農村經濟發展不斷增強的金融需求尚不匹配。一是農戶個人貸款融資渠道較少。缺乏諸如農信社小額信用農貸品種,農戶個人貸款基本由農村信用社經營,不能滿足農戶的信貸需求。二是扶貧貸款門檻高,準入難,且扶貧關聯度削弱。目前扶貧貸款受金額、評級授信、立項、上級行準入等門檻限制,實際運作難度較大。《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至2010年)》提出,要繼續把發展種養業作為扶貧開展的重點,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但從各地投放的扶貧貼息貸款來看,存在一部分貸款被用于非農項目。三是農業產業化企業貸款缺乏創新。目前還局限于流動資金貸款,對項目融資、科研貸款、訂單貸款等缺失綜合經營,在欠發達地區缺乏強勢企業的情況下,很多企業難以得到有效支持。四是新興的中間業務在農村開展不多。網上銀行等電子銀行發展還滯后,尤其是對農戶的信息、技術、市場金融服務基本上是空白,難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務,與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要求高效、優質的服務很不適應。
3.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對農行商業化經營形成挑戰
一是信用觀念有待增強。目前農村市場發育尚不成熟,區域間明顯存在經濟發展和文明程度差異,一些地區依法借貸、依約還貸意識有待加強,來自地方政府行政干預時有發生,在個別案件中,甚至出現借改制、破產甩包袱和放縱、包庇企業的欺詐行為。二是金融配套措施滯后。目前政策性金融以對特定機構的特定業務進行直接補貼為主,對商業金融機構的擔保、抵押、保險、減免稅等措施缺乏,吸引金融資金及社會資金進入農業領域的機制沒有建立起來。三是受農村生產效率制約。“三農”的弱質性需要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提高農業經濟生產效率,進而提高金融機構貸款效率。農業銀行在金融生態環境不佳的狀況下支持新農村建設面臨的挑戰不容忽視。
(二)農業銀行在新農村建設中面臨的機遇
1.有利于發揮農業銀行的資源比較優勢,鞏固農行在縣域金融的傳統優勢
目前,農業銀行是唯一在全國每個縣市都設有分支機構的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全國最多且聯結城鄉的物理網點、覆蓋面最廣的電子化網絡、最多的客戶服務人員、最廣泛的客戶群體。除政策性支農業務外,擔負著支持農業產業化、農村城鎮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縣域中小企業、農村流通體系建設、特色資源開發、信貸扶貧和農村消費信貸等方面的支農任務,是縣域商業性金融的主渠道。在長期服務“三農”的過程中,農行大部分資源配置在縣域,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組織和網點網絡體系,積累了豐富經驗和較為成熟的運作模式。目前,農行52%的人員,60%的機構分布在縣域,涉農貸款占全行貸款的40%。支持新農村建設,對農業銀行發揮資源比較優勢,實現城鄉業務聯動發展,搞活農行縣(市)支行經營,促進農行改革和發展意義重大。
2.有利于農行的業務經營轉型和培育新的業務增長點
目前農村金融市場仍是一個分割的賣方壟斷市場,銀行在客戶選擇、貸款定價等方面處于主動地位。當前,農業銀行加快業務經營戰略轉型步伐,提出在積極拓展優質大客戶的同時,把發展縣域中高端業務,統籌大中小客戶和城鄉業務的協調發展擺在重要位置。支持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城鎮化建設、優質中小企業等縣域內中高端客戶,既有利于農行有效運用富裕資金,也有利于農行鞏固縣域的傳統優勢,發揮縣域金融業務的主渠道作用,統籌城鄉業務的協調發展。
3.支持新農村建設是國家和社會賦予農業銀行的歷史使命
目前,農行機構、網絡、人力資源和資金實力等方面的優勢決定了其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國家十分重視農行在支持“三農”中的作用,在國有商業銀行股改中將農行與農村金融體系統籌考慮,充分考慮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農村金融的設計和布局。支持新農村建設是國家對農行未來業務定位的要求和期望,也是農行作為農村金融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責任和使命。
二、農業銀行強化金融服務和支持新農村建設之對策
新農村建設需要建立健全各層次金融機構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的農村金融體系。在現有農村金融體系格局的前提下,農業銀行應充分發揮縣域商業金融的基礎作用,秉承國家支農政策原則、效益最大化的原則、突出重點的原則、防范風險的原則做好新農村建設服務工作。筆者認為農業銀行強化金融服務應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統籌配置資源,把新農村建設納入經營轉型“新重點”
在當前經營戰略轉型時期,農業銀行應看到未來農村金融的潛在市場,把新農村建設作為加快有效發展新的效益增長點,在經營策略上進行適當調整。一是因地制宜做好機構職能的分布和職能定位。要按照“統籌兼顧,區別對待”原則,在機構撤并上注重差異性,關注前景值,不僅要考慮商業化經營的效益性,也應考慮新農村建設金融服務的長遠利益和公共服務職能,有側重地進行機構布局和調整。特別是在農業為主的欠發達地區,撤并網點要充分顧及到農村金融市場的輻射半徑,強化網點中心所建設,走網點精干高效之路。對一些農村建設新區、規模較大的農貿市場可根據需要考慮設立新網點,盡可能消除農村金融市場“盲區”和“斷層”。同時,在機構設置和職能定位上,應與時俱進,有必要根據新農村建設金融需求和特點增設職能,如在中心網點開辦支農“金融超市”,實行保險、公證、房地產開發商聯合“一條龍”作業,為農民提供綜合產品營銷;業務綜合部門應建立新農村建設金融需求分析機制;前臺營銷部門可增設專門服務于新農村建設的機構或分部,建立支持新農村建設金融需求的響應機制。二是要整合人力資源,豐富客戶經理制度內涵。可設立支農專職客戶經理,推行支農客戶經理制,實行劃片管理,單獨考核。致力于客戶經理綜合素質提高,培養一批知農業、懂政策、善管理的客戶經理隊伍,為農民提供政策、信息、資金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使支農客戶經理成為農行發放農貸的營銷能手。三是整合系統資源,加大支農服務力度。充分利用現有的網絡,綜合運用網上銀行、ATM(自助銀行)、POS機等功能,使物理網點和虛擬網點有機結合,以方便農民存取款和理財,使農民享用到快捷便利的資金結算服務和科技信息,進一步提升農業銀行支農服務水平。
(二)創新產品方式,滿足新農村建設金融服務“多需求”
一是創新和綜合運用金融產品。農業銀行應圍繞新農村建設的新要求、新變化,適時創新適合“三農”需要的金融服務品種。可根據農民貸款需求特點,設計開發如倉單、地上作物收獲權、存欄牲畜抵押等貸款業務,滿足農村多樣化金融需求;對符合貸款條件的種養大戶、產業化組織、個私經濟組織,可通過評優授信、聯保貸款等方式提供資金支持,充分發揮其在農村經濟建設中的示范帶動作用;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可以實行更多的融資方式,如票據貼現、項目融資、科研貸款、訂單貸款等,推動“公司+基地+農戶”農業產業化發展,實行資產、負債、中間業務一體化營銷;對效益良好的農業企業,除一般的流動資金貸款外,可運用應收賬款融資、倉單質押貸款、國際融資等產品,滿足客戶差異化需求;在農村勞動力轉移金融服務上,還可考慮設立與助學貸款相類似的“農村勞動力創業貸款”種類,幫助務工農民城市創業。二是健全金融機構分工協作、優勢互補服務體系。對貸款周期長、風險大、啟動階段效益低的領域,政策性金融應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對市場化程度高、效益好的領域,商業性金融應發揮主導作用;對農村貸款資金額度大的大型貸款項目,政策性銀行、商業性銀行可以實行銀團貸款。同時,要與農村信用社形成產品互補、競爭有序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
(三)找準切入點,做好新農村建設金融服務“大經營”
一是加強新農村建設政策研究。基層農行要與地方政府、發改委、扶貧辦、農業局、財政局、教育局、衛生局、民政局等部門建立良好溝通平臺,高度關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金融需求,增強金融服務的敏銳性和前瞻性。二是做好項目營銷和儲備工作。在信貸準入標準不降低、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商業化、市場化的原則,提高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綜合服務水平,支持外貿和新興領域的農村商業企業,擴大對農村私營業主、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密切關注和積極介入農村“兩水”(飲水和灌溉用水)、“三網”(電、路、通訊網)、“兩汽”(沼氣、液化汽)、“兩個市場”(境內外銷售市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帶有政策性的領域。三是做好涉農公存款營銷工作。積極跟蹤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國家財政支出和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農村養老保險金、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金資金動向,對財政轉移支付和有關政策性金融業務,農業銀行要爭取。四是做強做大中間業務。瞄準有規模效益的農村商品流通企業、專業集散地、農村物流企業,借助農行農村網點、網絡優勢,加大銀行卡、網上銀行、自助銀行、電子銀行等金融產品介入力度,使之成為中間業務新的增長點。五是用活農業扶貧貸款政策,打好“特色牌”。尋找信貸扶貧與商業化經營的結合點,篩選一批扶貧項目,做好組合營銷和捆綁營銷,走產業化扶貧、項目間接扶貧的路子。六是推進農村城鎮化信貸業務。重點介入商業性較強的基礎設施、基礎行業項目和企業集群化支柱產業,推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四)完善運行機制,創造農業銀行支持新農村建設“強保障”
一是建立高效的貸款審批機制。結合經濟發展的地域差異性和不平衡性,制定規避風險、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和自身經營效益三者相統一的信貸管理體制,可結合當地特色實施“穿透式”授權管理,適當給予基層行一定的貸款審批權,完善支農信貸運作流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支農業務設置“綠色通道”,限時服務,以適應支農貸款業務“小、頻、急”的特點。二是建立利率風險定價機制。根據支農貸款風險及所帶來的經濟效益,靈活制定利率,對不同借款人實行差別利率政策,充分調動經營行發展支農業務的積極性。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樹立以人為本理念,改變激勵約束不對稱的狀況,如可建立《農村客戶營銷激勵辦法》,制定農業客戶貸款、存款、票據貼現、中間業務、國際業務營銷激勵措施,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積極性。對貸款已經形成不良的,也要綜合各種因素加以分析,實事求是地落實相關責任,使基層行和信貸人員輕裝上陣,使信貸人員對支農貸款敢放、愿放。四是建立專業化的人員培訓機制。可通過舉辦客戶經理培訓班,開辦員工業余夜校等措施,加強客戶經理業務培訓,充實信貸營銷人員,鼓勵員工從圍繞發展本地區特色經濟入手,積極營銷各類支農貸款。五是建立支農貸款風險管理機制。每半年組織對信貸客戶進行評估和檢查,排出退出客戶清單,建立支農信貸客戶誠信記錄,強化貸款責任追究,有效防范經營風險。
(五)齊抓共建,為農業銀行支持新農村建設提供“優環境”
一是加快信用保障體系建設。國家要將誠信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盡快建立全國范圍內的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繼續抓好創建信用村鎮建設,積極探索建立區域金融生態環境評價體系,并納入各級政府的目標考核。二是增強農民的金融法制意識,營造穩定和諧的融資環境。要有效保護金融資源產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有關當事人的金融行為。司法部門應盡可能推廣簡易訴訟程序,降低金融債權案件訴訟費用,提高金融債權的執結率,保證金融債權得到公平清償。三是加大農村金融市場的監管力度。金融監管部門要為銀行業機構提供公平、適度的競爭環境,對不正當的競爭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只有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建立良好的信用環境和服務環境,農業銀行服務新農村建設的潛力和效能才能發揮到最大化。
[摘要]新農村建設需要建立健全多層次金融機構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的農村金融體系。在現有農村金融體系格局的前提下,農業銀行應充分發揮其在縣域商業金融的主渠道作用,明確市場定位,合理配置資源,創新金融產品,完善經營機制,實現服務新農村建設與促進自身發展雙贏目標。
[關鍵詞]農業銀行;新農村建設;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