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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高等教育已進入大眾化發展階段,大眾化階段更多的是培養社會經濟發展所需要的各類建設人才,培養模式與培養規格各異,高等教育由單一走向多元化。高等教育多元化表現為:第一,辦學主體的多元化,公立、私立和社會組織辦學并存;第二,辦學結構多元化,包括縱向的層次結構和橫向的科類結構;第三,辦學形式多元化,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傳統教育和遠程教育或網絡教育等;第四,培養模式和培養規格多元化,即精英教育與大眾教育并存,研究型人才培養和應用型人才培養并存。高等教育多元化是高等教育自身發展及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從高等教育本身發展規律而言:首先,大學是高深學識的保存、生產、傳播機構,隨著知識的增長和分化,高等教育產生了多種職能,越來越要求高等教育多元化;其次,各個高校的校情不一,要求發展高校優勢,走個性化發展道路;再次,高等教育所培養的對象是具有差異性的個體,其稟賦、興趣愛好、求學目標不一,多元化體現出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從社會發展的角度而言,“隨著科學的發展和社會分工的專業化以及專業的交叉綜合并存,社會對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多樣化”,必然要求多元化的高等教育與之相適應。
高校競爭與高等教育多元化的關系高校競爭與高等教育多元化是高等教育由精英階段向大眾化階段發展中的兩大主題,二者之間的關系隨著大眾化進程的不斷深入而越加密切。在高等教育發展的過程中,將二者人為分離或其中任何一個方面運行不暢,都將成為高等教育發展的瓶頸,嚴重阻礙高等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首先,高校競爭促進高等教育多元化。高校要想在激勵的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必須提高自己的優勢競爭力。提高優勢競爭力有兩條路徑可選:一是“人有我優”;二是“人無我有”。高校在競爭之初,一般會選擇“人有我優”的路徑,以“搭便車”的形式參與競爭,節省探索成本。這種策略在以下情況可能取勝:第一,某一教育類型剛剛出現,有較大的發展空間;第二,供不應求,市場空間大;第三,與競爭對手實力相當。每一個行業都有這種“人有我優”的競爭,也就是這樣的競爭,才能不斷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然而,某種類型或某一層次高等教育的“外部需求主體”是有限的,當高校在原來的領域中無法取得競爭優勢的時候,則會另辟蹊徑,選擇“人無我有”的戰略,挖掘新的市場需求,走個性化發展之路,而高校的個性化發展必然導致整個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其次,高等教育多元化為高校競爭提供平臺。進入大眾化階段以后,高等教育向多元化方向發展,形成了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教育市場,高校可以在細分市場中主動選擇產品市場和競爭對手參與競爭,這樣,每一個高校都有成為“第一”的可能,整個高等教育系統將產生許多個“第一”,同時,每一個高校都面臨淘汰的危機,高校在多元化環境中參與競爭,就有成功的可能,也只有積極主動地參與競爭,才能獲得生存和發展。因此,高等教育多元化為高校提供了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競爭平臺,沒有多元化的競爭是局部的、無效的和不公平的競爭。
(一)高等教育多元化背后的高校辦學趨同現象高等教育多元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自身發展規律的體現。與大眾化相伴,我國高等教育日益顯示出多元化的態勢:從層次上分為博士、碩士、學士、高職高專;從等級上分為部屬高校和省屬高校;從類型上分為研究型大學、教學研究型大學和教學型大學;從辦學體制上分為公立大學和私立大學、全日制大學和非全日制大學等。但這只是表面的多元化,繁榮的高等教育多元化景象背后蓄藏著辦學趨同的事實,以多元化核心的問題———專業設置來看,不同類型大學設置基本相同的專業,同一個專業課程設置基本相同,也就是說,所有高校的專業結構和人才培養模式、培養規格基本相同。辦學趨同在我國既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原因。從歷史上看,我國高等教育長期在高度集中的計劃機制下運行,高等教育按照行政模式進行設置,統一舉辦,統一管理,統一評估。自1985年頒布《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以來,我國高等教育逐漸從計劃機制向市場機制轉化,高等教育多元化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但是,一方面,我國高等教育運行機制的轉變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通過計劃的形式進行運轉;另一方面,長期在計劃機制下成長起來的高校一時難以形成強烈的主體意識和競爭意識。從現實的角度看,“我國高等教育在一個多世紀以來的發展中,存在著學日、仿美、搬蘇的現象,缺乏獨立精神,依附發展特征非常明顯”[2],我國現階段高等教育的發展還沒有形成自己的特色,處在不斷的摸索過程之中,中國高等教育“一流”情結很重,我國的一流大學盲目追趕“世界一流”,而我國的二、三流大學卻爭著創建“國內一流大學”“、國內知名大學”等,高校“盲目攀比”、“貪大求全”,導致高等教育辦學趨同現象。另外,我國學者對高等教育的研究偏向于對國際一流大學、研究型大學的研究,而對一般大學的研究相對較少,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缺乏理論指導,認為高等教育的發展只有一條路徑可走,因此,所有的高校都要辦“綜合性大學”、“研究型大學”,所有的高校都要申報碩士點、博士點,加劇了高等教育辦學趨同的程度。
(二)爭創“一流”背后的競爭乏力當前,我國高等教育運行機制處于計劃機制向市場機制轉變的過渡階段,競爭機制還不夠完善,高校缺乏競爭環境和競爭意識。高校缺乏競爭動力,有制度的原因,也有高校自身的原因。從制度上看。第一,我國高等教育投資渠道單一,辦學經費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和學生的學費。學生的學費標準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與培養成本不掛勾,沒有競爭空間。政府控制資源分配權,有積極的一面,但也存在諸多問題:一是高校“衣食無憂”,競爭的積極性不高;二是經費分配中的“傾斜”政策導致不公平競爭。當然,在經費不充裕的情況下,進行重點投資建設無疑是一種有效的策略,但是按行政建制人為劃分副部級大學、廳級大學、副廳級大學等,對較高級別的大學優先列入珠峰計劃、211工程、985工程等投入重金進行重點建設,而不是通過競爭獲得重點建設項目,獲取資源,結果是高級別大學“無需競爭”,低級別大學“無力競爭”,這種“窮者越窮、富者越富的‘馬太效應’加劇不同高校之間的不公平競爭”[3],整個高等教育系統競爭乏力;三是易產生“競爭異化現象,高校之間不是去競爭市場,而是競爭行政權力,進而獲得市場”[4]。第二,我國還未建立起“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競爭環境,例如:2003—2008年首輪本科教學水平評估沒有一所高校下馬。從高校自身來看。第一,我國大部分公立高校都是在計劃體制下建立起來的,長期按照計劃模式運行,缺乏主體意識和競爭意識,不能積極主動地參與競爭;第二,高校辦學缺乏個性,辦學趨同,沒有形成各自的競爭優勢。
走出困境
高校競爭和高等教育多元化發展只有同步進行,相輔相承,高等教育才能持續健康發展。現階段我國高校競爭乏力,辦學趨同,二者相互制約,致使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形成亞性循環,欲走出困境,必須從理論和制度的層面入手。
(一)建構本土化高等教育理論體系是根本我國高校競爭乏力,辦學趨同在很大程度上是與缺乏理論指導,沒有明確的發展方向有關,雖然我國現代高等教育發展已有100多年的歷史,但一直沒有形成自己的理論體系。歷史上,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存在學日、仿美、搬蘇等現象,依附性比較強,缺乏獨立精神。塞繆爾•亨廷頓認為:沒有文化認同的國家是“無所適從的國家”,那么,沒有理論指導的高等教育是否會成為“無所適從的高等教育”?筆者不敢斷言,但至少會多走一些彎路。近年來,為了走出“培養不出杰出人才、與發達國家差距較大”的困境,我國學者加強對發達國家高等教育的研究,并取得了較大的成就,為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提供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但是,在形成本土化理論體系方面還有一定的距離。研究發達國家高等教育是迅速與國際接軌的有效辦法,但由于高等教育受一定的文化和制度因素的影響,發達國家的一流高等教育體制和辦學理念不一定適合其他國家高等教育的發展,研究不同背景國家的高等教育,可多方借鑒,有利于建立本土化的高等教育理論體系。研究一流大學、研究型大學和綜合性大學比較多,而研究一般大學比較少,研究缺乏整體性。以研究美國高等教育為例,美國高等教育是一個高度多元化的存在,“美國體系”就是沒有體系[5],絕不是研究一兩所美國高校所能理解的,學習美國也不是簡單地學習一兩所一流大學,因此,只有全面了解國外高等教育體系,才能對建構本土化高等教育理論體系起到借鑒作用。世界上沒有兩所完全相同的大學,更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高等教育體系,高等教育要解決好學習世界一流與本土化的矛盾,在國際碰撞與交流中形成自己的特色,正如北京大學張維迎教授所說:“本土化就是要用全人類通用的方法,人類知識共同積累的那些方法去研究本身自己的問題,然后還要走向世界,”高等教育只有本土化,才能國際化。
(二)加強制度建設是關鍵世界高等教育發展史表明,高等教育是制度文明的產物“,制度對人的行為具有形塑作用,有什么樣的社會制度,就有什么樣的高等教育制度,也就有什么樣的高校”[6]。這就是為什么在別國非常成功的辦學形式在本國不能發揮作用的原因。因此,制度創新是高等教育發展的關鍵所在。首先,制度的設計要有利于高校競爭。第一,要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建立以市場為主的高等教育運行機制,通過市場配置辦學資源,是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的關鍵所在,當前我國高等教育“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各種“傾斜”政策,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分配辦學資源產生的“競爭異化”現象等都不利于高等教育的公平競爭。第二,細分高等教育市場,允許高校充分發揮自己的“先動優勢”、“后動優勢”、“地域優勢”等,選擇不同的目標市場參與競爭,則會創造高等教育“多贏”局面,使高等教育在1:99知識譜線上產生多個“第一”,從而提高高等教育的整體水平,避免高等教育發展的“木桶現象”。如果高校都在同一平臺上進行競爭,則會使“競爭越來越白熱化,形成各個高等學校間‘互殺’的局面”,可能造成“零和”甚至“兼輸”的格局。其次,制度的設計要允許高等教育多元化發展。第一,擴大辦學自主權。高等教育多元化是通過高校個性化實現的“,只有高校辦出自身的特色,才能實現高等教育系統的多元化”[7],而高校個性化的發展有賴于充分的辦學自主權,也就是說,高校具有辦學自主權以后才能在競爭的環境中,在不斷滿足社會需求的過程中逐步形成競爭優勢和辦學特色;第二,建立多元化的評估體系。我國高等教育已向多元化方面發展,而我國高等教育評估主體和評估體系單一,不利于高等教育多元化發展。用多元的評估體系評價高等教育,有利于營造多元化的高等教育價值觀,承認各種類型、各種層次的高等教育對社會的價值和功用,從而實現高等教育的多元化發展。
作者:李凱冬邵春艷單位:紅河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