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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普通高等院校的音樂教學改革多年,取得了方方面面的可喜成就,但對于我國少數民族地區的本科應用型高校的音樂教學改革,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如何真正使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的傳承和發展在高等院校音樂教學改革中具體化和合理化,仍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聲樂課的教學改革也勢在必行,尤其在教學內容上要進行一定的調整,可以適當增加一些具有鮮明地域特色的民歌小調等曲目。據調查,少數民族地區高等院校聲樂課的教學曲目基本仍采用上世紀80年代及后來多次修訂的高師聲樂曲選教材,內容上,少數民族音樂的曲目在數量和份量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具有少數民族和地域性音樂特色的作品難以呈現。在聲樂教學上依舊存在一些重技巧輕文化的現象,區域性特色聲樂作品使用偏少,國外聲樂作品涵蓋面很窄,更新緩慢。因此,聲樂教學改革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將大量具有少數民族音樂特點的、有代表性的曲目充實到教學內容之中。首先,在原有高師聲樂教材基礎上,以我國民族發聲為基礎,學習借鑒西方發聲方法,撰寫具有地域和民族的聲樂特點的一整套從演唱方法到曲目內容的輔助聲樂教材,把本地域少數民族的民歌通過收集整理加工,按類別、內容、曲調、難易程度等編寫為聲樂教材,在教學中加以運用,這對高校民族聲樂教學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少數民族聲樂藝術精髓在聲樂教學活動中能更好地體現出來,民族音樂將得到更快更好的發展,煥發出新的生命力,同時也切實體現高校聲樂教學的改革,這也是從根本上解決目前高校聲樂教學民族、地域特點邊緣化問題的關鍵和有效方法。其次,我們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應有計劃地加強區域特色聲樂教學,要把聲樂教學當成培養正確審美觀、開闊學生視野、傳承人類精神文明的一種工作,不能將聲樂課變成聲樂技巧課,要挖掘少數民族地區豐富多彩的聲樂作品,了解作品所蘊含的文化內涵,以此增加聲樂課程的寬度和厚度,使教學內容不斷豐富和更新。要調整頭腦中既有的聲音概念,不要總是以一個固化的標準看待聲音,不要輕易認定某種聲音是不正確的、不科學的,因為不同的聲樂作品需要不同的聲音來表現,要大膽鼓勵學生多唱新作品、嘗試新唱法,排練新形式,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突出應用型的特點。
改革聲樂課程的設置,做好大課小課的合理安排
據調查,我國少數民族地區高等院校的聲樂教學,多沿用傳統的一對一的教學組織形式。近年來由于擴招,師資力量缺乏,一些院校的聲樂教學采用了一對一、一對二、一對眾等大小課并存的多種教學組織形式。通常學生人數在6人以上的教學組織形式,稱為聲樂大課;學生人數約2-5人之間的教學組織形式,稱之為聲樂小組課;由教師與學生一對一進行教學的則稱之為聲樂小課。傳統的聲樂小課雖然教學過程中針對性比較強,利于聲樂技能的練習,但卻存在著缺乏學生與教師、學生與學生多向的整體性交流,不利于聲樂表演的學習,并且容易導致學生在不同的場地或情景中心理過度緊張、過度的依賴教師的指導而缺乏主動性,嚴重地影響了聲樂教學質量的提高。針對這種情況就必須將聲樂大課與聲樂小課有機地結合起來。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繼續小課的教學訓練;另一方面在特定的階段融合大課教學,合理安排大小課,提高聲樂課程的教學質量。“大課以理論為主,小課以技能為主,大課小課緊密結合”。聲樂大課主要講授具有共性的聲樂理論知識,是對傳統聲樂小課教學方式的補充和完善。聲樂大課是含技能技巧在內涉及更為廣泛的藝術文化、關注學生素質提高的人文課程,既有利于學生演唱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學生通過對各種聲樂作品知識性、歷史性、人文性的學習而全面協調的發展。課程設置要將大課合理地安排于學生學習聲樂小課的四年之中,第一學期根據學生的演唱程度安排學生兩個人上一節聲樂小課,同時相應地開設聲樂基礎理論與名作賞析和聲樂發展簡史兩門大課,讓學生在正確的理論指導下開始技能訓練。第二學期仍然上兩個人一節的小課,同步開設意大利語音拼讀與嗓音保健兩門大課,為學生今后的學習打好理論基礎。第三學期開始每個人上一節聲樂小課,并相應開設正音課,開始嚴格系統的指導與訓練。第四學期每個人上一節聲樂小課,同時開設聲樂教學法,為學生上中小學音樂教法課程做準備。第五學期每個人上一節聲樂小課,并開設歌劇名作賞析課程,為學生拓寬知識面。第六學期每個人上一節聲樂小課,同時開設聲樂美學課程,以促進學生的全面提高。第七、八學期每個人上一節聲樂小課,不定期開設聲樂講座,為學生就業做準備。如此安排,既有利于學生演唱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學生通過對各種聲樂作品知識性、歷史性、人文性的學習而全面協調的發展。大小課的結合不僅減少了課時量、降低了教學成本,也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種授課方式既保持了師范性的特點,又打破了傳統單一授課的形式,提倡了教學形式的多樣化,收到了良好的教學效果。四、改革聲樂考核方法,突出實踐性隨著教學改革的逐漸深入,通過幾代聲樂教師的不斷努力與探索,音樂專業的部分課程在考試內容與考試形式上都做了大幅度的改革。這些改革將考試變得更具科學性、合理性和實用性,讓課堂教學與考試內容聯系得更加緊密,讓學生在考試中不但得到檢驗還能得到鍛煉,使學生成為既能夠適應社會文化藝術發展的需要,又能夠適應中小學基礎音樂教育需要的應用型人才。聲樂課程的考試形式及內容與其他課程不同,除了理論知識外,還要考核學生的專業技能。所以,聲樂考試內容具有復雜性、多樣性、實踐性等特點。以往傳統的考試中,考試內容太單一,不是注重技能訓練就是注重理論基礎,忽視了將教學內容與學生將來的工作實際相結合,也沒有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如今聲樂課程的考試改革為了加強教學成果的實用性,更好地配合教學內容的更新,在考試規定曲目中更多地、有意識地選擇了一些富有民族特色、地區特色及中小學教材中的歌曲和社會活動中應用價值較高的聲樂作品,要求學生從入學后的第五個學期開始,考試內容中添加音樂會實踐成績,成績占期末總成績的百分之三十。音樂會形式不限,可以是同一個老師的專業學生合開一場;可以是同年級的幾個同學合開一場;也可以是個人獨唱音樂會。同時,規定畢業生在畢業考試時演唱曲目中必須含一首具有當地民族風格的作品或中小學教材上的歌曲。這樣既能促使學生重視實踐練習,又培養了學生聲樂教學教唱的能力,也讓學生學會了大量有特色的、實用性較強的歌曲,使其能盡快適應社會的需要。總之,我國少數民族地區應用型本科高校的聲樂教學改革己邁出了可喜的腳步,但有許多方面還要靠時間和實踐去總結與檢驗,一些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有待于調整和不斷完善。我們堅信,只要注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真正落實學生的應用性和實踐性,就一定能培養出更多更好的能適應社會需要的具有專業技能和教學能力等方面全發展的人才。
作者:薛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