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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是實現社會關系和諧的手段
人類社會是各種社會關系的總和,和諧穩定的社會所追求的目標是各種社會關系的和諧,勞動關系作為社會關系中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其和諧與否直接影響著社會的穩定。企業如果惡意拖欠員工工資、延長工作時間、增加勞動負荷等,勞動關系內部的雙方將處于不平衡的狀態。當影響到員工的溫飽問題甚至是生存的時候,員工可能會通過停工、集體上訪甚至搶劫、偷盜等方法尋求生存,從而給社會穩定帶來負面影響。此外,企業經營失敗后,有的企業主攜款潛逃,以求自保。企業這種逃避刑事責任、躲避債務等的行為,給欠薪逃逸事件增添了突發性和不可預見性。這些逃之夭夭的企業主,把矛盾和責任推向政府和社會。而政府為了維持社會的穩定,有時不得不為企業的不法行為買單,這對社會的穩定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據報道,義烏市某集團老板攜款潛逃,其所在地鎮政府出資420萬元遣散員工,此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企業不積極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而給社會帶來的影響。
(二)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是減少勞動力流動的基礎保障
勞動者是企業所擁有的生產要素中最重要的資本,具有專有性。這種專有性將勞動者與企業緊密地聯系在了一起。企業通過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獲取其勞動實現的價值。因此,企業要想保持發展的活力,就要通過采用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等措施來充分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如果企業不積極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不及時為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員工的基本權利得不到維護,員工就不愿付出勞動來幫助企業創造最大利潤,便會通過跳槽等多種形式流失。員工的流失有時候會伴隨著商業機密的泄露,導致社會人員誠實守信程度的下降。并且,有些退休后沒有養老金和其他生活來源的老人會選擇流浪,隨著流浪者的數量的增加,社會的福利水平也會有所下降。可見,企業員工的大量流失,不但會使企業的發展失去活力,也會給社會穩定帶來不利影響。
(三)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是對人權的維護
企業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企業為了獲取最大的利益,就希望盡量付出最小的成本。因此,有些企業為了降低人力資本,不惜雇傭智障者、童工,克扣和虐待他們。有些企業則是通過虐待其員工以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企業采取不正當的方式,勢必會對員工的身心健康帶來不利影響,員工甚至會由于受到虐待而產生消極厭世的情緒,以及產生報復社會的想法,更有甚者走向犯罪的深淵。其結果是員工到公共場所滋生是非,這樣就引起許多社會矛盾,破壞社會穩定。而企業不尊重人權的表現,也會引起社會的不滿和譴責,隨著對企業的信任度降低,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也會降低,人們怨聲載道,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
(四)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是對人們生命的保障
企業在獲取員工勞動的同時,還需要對員工負責,即提供一個安全生產的工作環境,以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缺少技術優勢和科學的管理方法的企業,為了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把忽視勞動條件作為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獲取企業迅速發展的主要手段。這些企業不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員工的工作、生活條件相當簡陋,安全沒有保障,疲勞操作司空見慣。這些都嚴重損害了員工的身心健康。據統計,2012年全國發生安全事故死亡人數達71983人。平均每天大約發生各類事故950起,大約200人在事故中喪生。被認定為工傷的多達117.4萬人。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或死亡,使員工家庭失去經濟支柱,生活受到影響,社會的福利保障支出增大,給社會帶來不穩定的因素。
(五)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有利于社會素質的提高
員工在企業中實現生存與發展,企業則要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為員工提供充足的教育與培訓,幫助員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促進員工自身的發展。員工作為企業中的一員,受到企業文化的滋養,從而逐漸在內心形成企業的文化理念。因此,企業的文化將會對員工在工作中,甚至是生活中為人處世的理念的形成產生影響。如果企業將“我的工作方便了別人,實現了我的價值”的理念滲透到企業員工的思想中去,員工在工作中就會發自內心地為顧客著想。在“顧客滿意”的前提下,提高員工的敬業精神,將員工塑造成敬業愛崗、恪盡職守的人,在社會中該員工的素質也會得到相應的提高,該員工在社會中與其他人的關系也能趨于和諧,這都有利于社會的穩定發展。
二、員工權益保護是企業發展和社會穩定的推動力量
企業和勞動者通過建立勞動關系而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員工作為企業的一員,不僅僅是企業運行的力量,更是企業獲取利益的根本動力。因此,員工在促進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而員工的權益只有得到切實有效的維護,他們才能全力以赴地為企業創造價值。因此,員工權益的實現與企業的發展休戚與共。企業積極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使員工體面地勞動、有尊嚴地生活,就能夠有效激發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員工對企業文化、企業倫理和企業價值觀的認同,從而達到降低企業經營風險、改善企業內部管理績效、降低成本、提高企業社會聲譽、實現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的目的。同時,員工權益的保障和實現是建立和諧勞動關系的基石。和諧勞動關系對于促使社會和諧具有基礎性、決定性的作用。企業作為社會的組成基礎,其良好的發展能夠帶動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帶動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企業在提高社會和自身發展水平的同時,也吸納了大量的勞動力,為社會中的眾多家庭提供了收入的來源和生活的保障,進而維護著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因此,企業和員工之間維持和諧關系,不僅能夠促使企業的長遠發展,而且也能夠為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長遠動力。雖然有人認為企業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會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阻礙企業獲取經濟利益,從而影響企業的生存,但從長遠來看,企業積極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能成為企業競爭力提高的源泉和社會穩定的基礎,從而帶動企業的自身與社會可持續的發展。因此,企業積極承擔對員工的社會責任能夠帶動企業自身的發展,進而推動社會的發展,最終實現對社會穩定的維護。
三、積極促進企業對員工社會責任的履行
企業積極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與整個社會的穩定息息相關。企業需要做到尊重員工,保證其勞有所得、老有所養、病有所治、殘有所助。這不僅能幫助員工解除后顧之憂,同時也可以適度降低社會的貧富差距。毋庸諱言,我國現階段仍有相當數量的企業在履行員工社會責任時存在著或多或少的損害員工利益的行為,勞動關系不和諧的現象時有發生,影響著社會的穩定。因此,為了維持社會的穩定,促使企業積極承擔起對員工的社會責任,建議主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完善相關法規,強化政府對法規的實施與監督
勞動關系雙方的社會性顯示出,企業屬于強勢群體,勞動者屬于弱勢群體。弱勢群體的民生問題有時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強制性來維持。企業不積極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正是在于員工與企業屬于雇傭關系,企業在很大程度上掌握著主動權,員工為了生存有時只能選擇接受企業的不平等約束。因此,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強化政府作用非常必要。政府作為政策制定和實施的主導部門,應該在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維護勞動者權益方面發揮主要作用。首先,要建立覆蓋城鄉所有人口的社會保障體系,切實落實企業在社會保障中的責任和作用,體現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從根本上維護勞動者的社會保障權益,使勞動者無論是在在職期間還在遭遇各種社會風險時都能獲得合理的社會幫助,確保所有勞動者的社會保障權益能夠得以實現和維護。其次,要在我國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強化立法規范和硬性約束,加強對企業勞動保障制度、工薪保障機制、勞務派遣制度、勞動合同機制、社會保險征繳管理制度的建設,及企業轉、改制中安全生產綜合執法體制,職業病防治體系等的建設。及時制定、修改相應的法律法規。要從嚴格簽訂勞動合同入手,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強化對勞動者社會保障權益的監察力度。對那些侵害勞動者社會保障權益的行為進行有效和及時的制止,對那些拒不向員工提供社會保險的企業進行嚴厲處罰,以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最后,要完善司法救濟程序,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使勞動者在社會保障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尋求司法保護,得到應有的法律幫助。
(二)堅持以人為本,實現參與管理
隨著社會的進步,員工的民主觀念不斷提高,企業只有順應社會的發展,才能與員工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因此,企業要堅持做到以人為本。因為每一個員工都有自尊心,需要得到企業的尊重與賞識。這就要求企業能夠做到尊重員工,即平等對待、一視同仁、體現機會均等,以員工的發展為核心,對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要切實保障員工的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利益,使企業的成果惠及員工的個人利益,實現企業與員工的共同進步,而不是將員工當做完成任務的機器。同時,要賦予員工參與企業管理的權力,讓員工切身感受到企業的目標與使命,在心理上對企業實現自覺認同以實現目標的一體化。這一方面有利于發揮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忠誠感。員工切實感受到自己是企業中的一員,就能與企業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用自己智慧,為企業創造更多的財富,并進而促進社會的穩定發展。
(三)完善工會力量
有相當部分的企業存在著工會錯位的現象,工會組織并沒有充分發揮維護勞動者權益的作用。企業工會作用的弱化,使勞動者的弱勢地位更加突顯。因此,要想實現工會為勞動者服務,首先,就要加強工會的自身建設。工會成員的任免由員工決定,其工資收入不應由企業下撥,而應通過由勞動者繳納會費來解決的辦法,實現工會在企業內部的相對獨立。其次,針對我國大多數的企業已屬民營企業,勞動者利益與企業利益呈現出多樣性的特點,應該賦予員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適度罷工的權利。最后,工會干部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中要做到敢于講話、敢于維權、善于維權。在用人單位簽訂和解除勞動合同時,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在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法時,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勞動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同時,應加強行業工會的力量,強調行業工會在維護職工利益上的地位,通過工會與企業進行集體談判并簽訂集體合同的辦法,來應對企業借助格式化條款以濫用權力的行為。
(四)提高勞動者自身素質,增強其維權意識
。中國教育的覆蓋面不全,導致部分勞動者法制觀念薄弱和缺少維權意識,再加上勞動力過剩形勢對就業競爭壓力的影響,一方面,員工在自身權利受到侵害時,往往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自動放棄權利的維護,另一方面,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員工往往缺乏證據,導致很多仲裁案件敗訴。因此,國家和企業應該加強員工的文化教育,改善員工的知識結構,強化員工的技能培訓,使社會所提供的勞動力與社會勞動力需求達到均衡。同時,加強政府、企業層面的人力資本投資,在員工入職前進行相應的法律知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維權意識,進而促使企業提高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自覺地維護員工權利。員工在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也能通過合法渠道確保自己權益不受侵害。企業與員工之間實現相對平等,社會也能維持相應的穩定。
(五)提高企業倫理與文化的建設
員工作為企業的一員,不斷受到企業倫理與文化的熏陶。加強企業道德與文化的建設,有助于培養具有崇高的道德與文化觀念的員工。這樣既能夠增強企業對員工的凝聚力,也能夠促進員工個人能力的提升和發展。社會中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勤儉理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員增多,社會也會更加穩定。因此,企業應當首先樹立正確的文化觀,把良好的企業文化作為一種日常經營的準則,通過企業內部的渠道進行宣傳,由高層管理者做模范,對優秀的員工進行鼓勵,加強企業員工的認同意識,在潛移默化中培養員工的素質,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加強對企業一般員工的教育和培訓,不僅能夠促進企業的發展,也能實現社會整體素質的提高,社會也因之而穩定。
(六)加大社會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
企業立足于社會,必然會受到社會媒體的不斷關注。要實現企業對員工社會責任的履行,社會大環境就應該體現其重要的價值,通過發揮輿論導向作用,讓企業認識到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并主動追求。可見,媒體在一定程度上對企業也有相應的引導作用。因此,為了努力使這種效應最大化,媒體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作為宣傳教育的重點,通過表彰正面典型、先進企業等方式,教育企業樹立依法誠信經營、以人為本的理念,大力培育企業社會責任感,讓企業認識到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積極承擔起對員工和對社會的責任。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勞動者宣傳教育的針對性,探索各種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幫助和引導其提高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可見,企業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的發展狀況和盈利水平決定了其員工的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企業的工作環境與文化氛圍決定了其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精神面貌。所以,企業與員工的關系是與社會息息相關的。企業只有積極履行對員工的社會責任,實現員工自身和家庭的穩定發展,才能為建設和諧穩定的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作者:張布林單位:湖北大學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