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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現狀
經過改革開放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取得了突出成就。但由于改革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例如,國有企業內在改革動力不足,國有資產流失,出資人利益獨立化,政企職能未能完全分離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是的國有企業改革停滯不前,經濟的長期發展難以實現,國有企業改革未達到預期效果。這些問題依然未得到解決,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到我國國有經濟改革的進一步開展。
二、目前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國有企業改革內在動力不足
改革需要內在動力和外在動力的共同推動,國有企業改革自然也不例外。因此,國有企業改革不能只依靠外在動力推進,更應該憑借企業的內在改革動力,從而實現國有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國有企業改革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蓬勃發展,造成了國有企業員工的高收入與社會職工員工平均工資之間存在較大差異,而這又引發了一系列效率與公平問題。這就造成了國有企業進一步改革缺乏內在動力,而一些國有企業高層甚至為了自身利益而阻止改革的進一步進行。國有企業存在的這一問題必須得到有效的解決,否則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最終將難以實現。
2.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存在弊端
2003年國務院成立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雖然這一機構的成立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直接責任,但這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所有問題。首先,國資企業的人事管理受國資部門的影響,這導致了企業不能完全采取競爭的方式選拔高層管理人才。其次,由于政府與企業間存在利益交匯,政府很難獨立作為一個出資人對國有資產進行監管,同時為了滿足政府利益也無法創造出公平的競爭環境,這就導致享受到好處的國有企業不愿意推進改革,最終造成國有企業發展受到限制。
3.政企職能未能完全分離
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政企分開的現代企業制度,但這一情況在國有企業改革中仍未得到有效改善。第一,不管企業是將企業資本轉變為國家股份或者是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這些改革都受到了政府干預,實際上仍然是政府在控制企業的經濟,并沒有實現國有企業的自主經營,從而使得國有企業無法在市場競爭中放開手腳。第二,國有企業的管理高層具有濃烈的行政色彩。國有企業的管理者于政府官員是同一人,企業管理者與政府部門官員互相調任,造成了管理者“政企不分”。
三、保障國有企業改革順利進行的對策
改革開放以來,國有經濟處于我國經濟的主導地位。國有企業的盈利能力不斷提高,改革成果令人心奮不已。但國有企業仍然存在一些嚴重的突出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國有企業改革面臨巨大挑戰,難以實現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來保障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順利實施。
1.區分國有企業的雙重性質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形式,它具有營利性和公共性兩種屬性。首先,國有企業具有企業的一般屬性“營利性”。企業最終的目標是實現利潤最大化,但國有企業主要看其創造價值的真正能力。因此,企業應當提高自身綜合實力,通過實現贏利性目標創造更多的國民生產總值,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其次,國有企業是國家是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的工具之一,因而需要解決市場失靈時的公共性問題。公共性要求國有企業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實現公民共享國有企業受益。但對于目前我國的國有企業來說,他們不可能放棄營利性而選擇把實現公共性作為企業發展的首要目標。
2.深化國有資產監管體制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我國改革將深化國有資產改革,實現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由監管國有企業轉變為監管國有資產。國資系統一部分直接作為出資人直接管理運營公司,另一部分僅僅履行監管職能,管理國有資產。國有資產的監管只有實現現代企業中股東與董事會的監管模式,才能使國有企業完成國有資本的有效運作。
3.實現政企分開,將政府職能從國有企業中剝離
國有企業改革面臨著政府與企業功能不分、利益混淆的局面,這導致了政府監管的缺失和市場競爭的失衡。國有企業在經營決策和國際競爭中更多的受到政府的干預,給經營活動帶來了不利影響。因此,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中,首先,政府應當減少對企業的干預,將政府的責任與職能從企業剝離,促進國有企業的公平競爭;其次,企業應當逐漸通過競爭手段聘請有才能的人對企業進行管理,摒棄人事控制等方式選拔管理經營者,實現管理人員的政企分開。
四、結語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民對社會熱點的關注,如何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是目前值得我們思考和研究的問題。因此,政府要解決目前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成對國有企業的有效監管,逐步實現我國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作者:王嘉 張元慶 單位:遼寧行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