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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發生何種的社會流動,大致有著三個層面的因素影響:宏觀層面受制于社會結構和國家的制度安排;中觀層面,依賴于工作單位和家庭等社會生產單位和社會化組織供給的社會資源;微觀層面取決于個人后天努力。從社會研究的視角來看,前兩者因素屬于先賦因素,即個人能力之外的原因,后者屬于自致因素,即個人努力的結果。考察1949年以來中國社會成員的社會流動歷程,可以發現上述的因素交織錯落地影響著人們的社會地位升降的際遇。 一、制度因素對個人社會濟動及社會地位獲得的影響 戶籍制度是對人們社會流動影響最為明顯也是歷時最長的宏觀性因素。它不僅制造著國民福利待遇的區別,更重要的是極大地限制了社會成員的發展機會。對職業流動而言,非農戶口者,自其出生起就比出生于農村的那些人擁有更多的機會獲得較好的工作,并升遷到較高的社會階層;而出身于農村的社會成員,其命運就被國家制度限定在鄉村務農。對教育資源而言,城鎮與鄉村人口無論在義務教育還是高等教育的機會獲得和教育條件上,都有著巨大的差別。戶籍制度還具有代際遺傳性,父母的戶口身份一旦確定,也就基本規定了子女的命運途徑。我們的研究資料發現,改革開放以后,對應于其他限制性制度的廢除及削弱,戶籍制度成為惟一計劃時代的制度遺留,它對人們職業地位的影響作用反而更為凸現了。 家庭階級出身也是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中影響社會流動的主要宏觀因素。階級劃分,是中國革命打碎舊世界社會等級、創建新社會的政治秩序的必然產物。但是階級在經濟上被消滅以后,仍然在政治上被賦予了"敵"與"我"的標簽。階級成份也是講血統的。父母親在I949年之前的階級狀況就決定了子女階級出身,也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在社會中的發展機會。我們的研究顯示,在1957年之前,國家對民族工商業資本家和富農采取了相對寬容與和平的社會主義改造方式,這些舊社會的上層階級還得以保持相對優勢的職業地位和受教育機會。1957年到I978年結束,工農階級的國家的主人地位逐漸牢固,工、農、革命干部等家庭出身好的人及子女往往有更多的機會在職位提拔和單位調動中向上流動,而失去了生產資料的地主、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等則成為被監管、控制和專政的對象。隨著改革開放,這種符號化的階級成分導致的社會地位差別不復存在了。 二、社會組織對個人社會流動及社會地位獲得的影響 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之后產生的單位制,是計劃時代中國獨特的制度安排。單位所有制性質決定著人們來自工作組織的獲益,單位行政級別也影響著人們的福利水平。我們的研究顯示,首先,對于社會成員的社會流動歷程而言,進入好的單位就等于獲得好的社會職業地位;其次,好單位也為個人進一步的地位提升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最后,單位資源帶有一定的"代際遺傳性",從業于全民單位的父母親,都想千方百計地將自己的子女安排或調動進大全民單位——改革開放前的單位"頂替制度"便是如此。因此,父母受益于好的單位部門,一定意義上也意味著下一代能獲得好的單位地位。單位制對人們社會地位的影響有其歷史軌跡。建國初期(I949——I956)由于戶口制度對人們社會地位的影響尚未明確,單位的作用就顯得極為突出;到期間,單位的重要性幾乎達到極致:I978年以后,伴隨著市場機制的引人,單位的資源獨占性被打破,其影響力也開始下降。I992年以后,單位的好壞逐漸淪為一般性的影響因素,甚至出現倒轉——原屬于好單位的人們反而更有可能流向較低的社會階層,比如國營企事業單位人員的下崗。 家庭是人類社會生活中最基礎的社會化單元,也同樣承付著向下一代提供社會地位資源的功能。社會流動研究最為關注的是父代的各類資源,如職業、教育、權力、單位等對子女社會地位的影響。我們的研究發現,首先,子女的教育程度,在各個不同的時期,都顯示著來自父親的影響:父親職業地位與教育水平越高,就越有可能激勵和安排子女受更多更好的教育,即使在"知識越多越反動的年代",這個趨勢都被艱難地維持了下來。家庭背景就是通過這一合法的傳承渠道,將自己的優勢或者劣勢向下一代傳遞。其次,家庭對單位制資源的利用可以影響子女職業和單位地位的獲得。主要體現在:好單位的父親更有可能將子女安排到好的工作崗位。第三,家庭的權力資源和權力關系也會傳遞給子女。建國以來各個時期,干部子女都有更多的機會當干部。這一趨勢從I949至1965年期間開始明顯,到時期極為突出,干部子女做干部的機會是普通人的4倍。改革開放后這一現象有所降低,但代際之間的影響力卻仍然顯著存在。第四,在計劃體制時代,父親的職業對子女的社會地位影響不大,到了I078——1991這一時段發生了明顯的轉折:市場化的進行,使得職業占有社會資源的能力逐步勝過戶口、出身、單位等舊有的制度安排,因此,"父親職業地位"對孩子謀得好的職業地位、提升到好的職位發生了顯著的效力。1992年之后,在市場化進一步加深的過程中,父親的職業地位的作用就更為加強。 三、個人自身因素對社會流動及社會地位獲得的影響 考察建國以來人們社會地位獲得的重要影響因素,我們可以發現,個人的后天努力仍然至關重要,體現在個人擁有的教育資本和政治資本不管是體現個人能力和素質的"受教育程度",還是體現政治忠誠的"黨員身份"的重要性,一般也都單個大于上述的那些先賦性要素。但具體分析其作用的大小和歷史性的變化,我們還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在""前及""時期,政治資本的作用大于教育資本;改革開放之后,教育資本對社會地位獲得的影響作用則日益提升。 黨員身份重要的制度基礎,是黨在整個中國社會中極其重要的地位。人黨常常是對個人政治忠誠和業績的褒獎。一旦獲得黨員資格,就會變成進一步流動的資源這在關鍵的身份提升中極為重要,比如工人提干,比如從一般部門迸人機要部門,從副職提拔為正職等。所以,黨員資格既不是輕易可以取得的資本,也不是會隨時間貶值的資本。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在政治掛帥的時代,這種政治資本要比教育資本更有用。 改革開放引入了市場和競爭機制,它激勵人們以個人才能換取市場回報,教育作為個人能力的體現因而凸現,政治表現的重要性因此下降;市場經濟體制還逐漸縮小了計劃權力的勢力范圍,使得權力資本也有所貶值。現在,人員數量迅速上升的體制外非公有機構內,不管是工資標準的制定,還是職業崗位的安排,學歷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即使在國有單位,在干部年輕化、知識化和現代化過程中,那些有較高的學歷的黨員、干部,才有更多的機遇進入高層崗位。因此,官員的知識化和知識階層的官員化,管理階層的知識化和技術專家發言權的提高,是我們的社會在新時期表現出的重要特色。 當我們的時代列車進人20世紀90年代之后,學歷所代表的教育資本就更加成為決定人們社會地位的決定因素。中國也幾乎在一夜之間成為了一個"文憑社會"。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認識到,如果有什么項目的投入可以幫助后代萬無一失地提高社會地位的話,那么,對任何一個社會階層的人們而言,教育資本都是可供選擇的項目。 通過對當代中國社會流動的諸因素的考察,可以歸納出以下特點:第一,個人的后致性因素始終是支撐人們社會地位提升的基礎性動因。建國以來的5C余年時間,無論有何種宏觀結構和制度上的變化,個人的后天努力在計劃體制下表現為積極要求政治上的進步,在市場化時代表現為要求努力成才都會在這些制度規定下,體現個人能力,拓展發展空間。第二,制度性安排與代際傳承作為先賦性因素交織地影響著人們的地位獲得。西方社會中宏觀的制度結構和家庭傳承是作為兩個獨立的成分影響人們的社會地位,而在中國獨特的社會制度和文化傳統下,制度是以家庭的代際繼承關系為媒介,影響幾代人的命運。戶籍制度、階級成分、單位制這些重要的制度因素,都通過家庭來影響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命運。第三,伴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社會流動的開放性影響因素增強。那些標志著社會區隔的重大制度和政策,諸如階級成份、單位制、城鄉二元體制,在I978年以后,或者退出歷史舞臺,或者逐漸式微。在社會成員的地位獲得上,個人的教育程度和先賦性要素的作用力產生了明顯的消長轉化,這說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環境中,對個人才能的重視以及相應的績效回報,都有了顯著的提高。傳統計劃經濟所塑造的那種社會結構已被調整,體制外已造就了相當規模的新型流動渠道。現在,對于社會上絕大多數人們而言,他們越來越少地依賴政府、單位等既有資源,而更多地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奮斗來決定自己的事業的局面。這一切都使我們做出這樣的斷言:中國社會的開放性程度正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