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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是對未來偶然發生的事件所致損失的補救,是對未來可能存在的風險的規避和轉移,是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擔保機構能夠存在,是因為它比一般工商企業具有更專業的風險管理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擔保機構的所有業務就是通過信用調查分析風險,通過內部管理控制風險,通過代償承擔風險,通過追償彌補風險。擔保機構提供擔保是有償服務,具有經營性和逐利性特點,業務具有大量交易和反復持續性特性,這使擔保機構更愿意承擔風險。
擔保機構擔保具有放大功能,使擔保機構高負債經營,且其反復持續的大量交易使擔保的債權人具有廣泛的社會性,如貸款擔保的債權人是銀行,債券擔保的債權人是機構或個人等證券投資者。擔保機構一旦出現高賠付,影響的是銀行等債權人的利益,將觸發資產縮水和擔保價值的急速下降,危及區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引發社會問題。
一、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公司治理基礎薄弱,執行規章不到位。一些機構出現“一股獨大”或“內部人控制”問題;股東會、董事會關系不明,運作不規范,職能作用不能很好發揮;董事會、經理層權責不明確,職責混淆不清;規章制度形同虛設,監事會職能弱化,內控失效,不按決策程序辦事等。
(二)資本金虛假不實,隱藏較大風險。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一般數額較大,一些機構的注冊資本和實際到資有較大差距,形成虛假出資、資本金到位不實和違規抽逃注冊資本等現象,降低了擔保公司的實際擔保能力和賠付能力。
(三)業務經營不規范,管理混亂。由于缺乏行業有效監管和制度規范,部分擔保機構追求短期利益,違背審慎經營的原則,脫離主業,從事除擔保業務外的理財業務,或通過高息攬存、非法集資放高利貸,或從事與擔保無關的高風險業務,或僅為股東或關聯公司套取銀行資金提供方便,采用欺騙手段騙取銀行貸款。
(四)沒有建立嚴格的撥備機制,代償能力不足。一些融資性擔保機構計提撥備的主觀愿望不強,沒有建立嚴格的動態撥備制度。多數擔保機構在組建之初一次性注入資本金,沒有根據經營情況和市場變化及時提取充足的撥備,一些出資人既沒有持續增資的意愿也缺乏持續補充資本的能力。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擔保賠償準備金計提不足現象普遍,一旦代償,資金來源主要靠公司的原始資本,代償能力不足,無風險抵御能力。
(五)風險管理體系建設薄弱,不能適應市場發展需要。一些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意識薄弱,沒有建立失信懲戒制度,缺乏有效的識別、評估和防控風險的管理體系和內部規章制度。特別在經濟處于下行通道的背景下,擔保機構在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方面缺乏經驗問題凸顯。
(六)專業人才匱乏,履職能力不足。目前,一些融資性擔保機構缺乏有風險甄別和控制能力的專業人才,導致保前調查流于形式,分析判斷缺乏深度,核心風險揭示不足、缺乏風險意識和控制風險的有效手段等,嚴重制約擔保業的發展,給操作風險提供了可能。
二、規范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經營管理
(一)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二是建立適度分散的股權結構,改變“一股獨大”或“內部人控制”格局,形成股東之間良好的產權制衡關系。三是確立規范的委托關系,構建嚴謹的“分權制衡”體系,明確股東會與董事會的權限分工與協調關系,規范董事會與經理的關系。四是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人員的監督與制約機制,明確法人治理結構中各部門的議事規則、議事程序和責任追究制度。五是強化監事會職能,建立監事資格認定制度,確保監事會能夠獨立有效地行使對公司財務的監督和對董事、經理人員履行職務行為的監督。
(二)遵循資本保全原則,規范資本金管理。一是擔保機構設立必須明確規定公司的資本總額和各投資者認繳的數額。二是資本金的籌集應當及時、足額。三是公司在持續經營期間有義務保持資本金的完整性。四是遵循七部委《關于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對注冊資本的管理要求。
(三)健全管理機制,嚴格規范管理。一是融資性擔保機構符合中國銀監會等七部委《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證,按規定辦理注冊及年檢手續。二是堅持主業經營方向,建立符合審慎經營原則的擔保評估制度、決策程序、事后追償和處置制度、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制定嚴格規范的業務操作規程,加強對擔保項目的風險評估和管理。三是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超過凈資產的15%,擔保責任余額最高不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四是融資性擔保機構應當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向監管部門報送經營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合法合規報告等文件資料,監管部門定期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經營狀況、代償能力和信用等級變化情況進行監管。五是公開信息,要將公司治理情況、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資本金構成及運用情況、擔保業務總體情況等信息告知相關債權人。
(四)嚴格動態撥備,建立完善風險分擔機制。一是按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等要求,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二是建立嚴格的動態撥備制度,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不低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三是建立完善的擔保機構資金融通、信息交換和風險持續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強政府配套扶持政策力度,在稅收減免、保費補貼和專項資金補助等扶持政策方面給予支持,建立有效的風險傳遞和釋放渠道。四是對納入政策性機構和符合政策方向的市場化機構,采用再擔保或信用保險等多種方式;對符合條件的擔保代償,由政府設立擔保補償基金,給予一定額度補償,以形成風險資金的持續注入機制。五是及時了解、分析、研究政策及其變化,提出對自己有保障性的政策建議。六是根據審慎監管的需要,適時提出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資本質量和資本充足率要求。
(五)完善風險控制體系,提升管理風險能力。一是擔保機構堅持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以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為經營原則,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可持續審慎經營模式。二是建立嚴格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相制衡的治理結構。三是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在制度規范下按風險管理要求設置部門,按“審、保、償分離”原則明確職責與分工,互相制衡。四是擔保機構應建立以被擔保企業為對象,以信用記錄、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信用管理系統,對被擔保項目進行跟蹤監測,在動態中控制被擔保企業的風險。五是擔保公司尋求再擔保公司開展再擔保業務,擔保業協會和監管部門共同向政府提出建立政府補償機制,保證擔保公司有穩定的補充資金,建立貸款銀行、被擔保企業、擔保公司共擔風險的機制。
(六)遵守職業道德,選好專業人才。一是擔保機構應遵守行業職業道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堅持誠信、規范、敬業、廉潔。二是在選人、用人上要堅持選擇具有豐富的行業經驗和專業知識,練掌握擔保業務,熟悉投資和資金運作,擁有風險管理技術,了解法律業務的人員。
作者:邱江林單位:農發行福建省龍巖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