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組織運輸稅收論文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自營運輸
推行“營改增”試點后,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并承擔運輸,且向購買方收取貨款和運輸費的,屬于混業銷售。處于該銷售行為下,試點納稅人若兼有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應稅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因此選擇自營運輸的企業,應對銷售貨物和運費收入分別定價和核算。假設2014年x月,A企業銷售給B企業甲產品若干件,銷售收入共P元,運費收入共H元,其中因加工商品購進原材料的價款為M元,運輸中物料消耗的價款為N元。所以,在分別定價和核算的情況下,企業的應納增值稅額計算如下:應納增值稅額=P×17%+H×11%-M×17%-N×17%
二、獨立自營車輛建立運輸子公司
1.尋找增值稅平衡點:作為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首先要做的就是從整體收益角度來考慮成立什么組織形式的運輸公司。企業發生的運費對于一般納稅人自營車輛而言,運輸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費支出等項目,若索取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稅;若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則僅能以3%計算運輸收入所應繳納的銷項稅,并且不得抵扣運輸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費支出等項目。具體分析如下:假設運輸收入為S,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運費支出為P,則增值稅平衡點計算如下:Sx11%-Px17%=Sx3%→P/S=47.06%因此,①當運費支出占運輸收入的比重大于47.06%時,企業應采用建立一般納稅人形式的運輸子公司;②當運費支出占運輸收入的比重為47.06%時,企業采用建立一般納稅人形式的運輸子公司或小規模納稅人形式的運輸子公司均可;③當運費支出占運輸收入的比重小于47.06%時,企業應采用建立小規模納稅人形式的運輸子公司。
2.計算應納增值稅。根據“同時符合兩個條件的代墊運費:承運部門的運輸發票開給購貨方,并且納稅人將運輸發票轉交給購貨方的,不包括在價外費用中”的規定,獨立自營車輛建立運輸子公司可以分為將運輸發票開給購貨方和將運輸發票開給銷貨方的兩種情況。
2.1將運輸發票開給購貨方。因為獨立自營車輛建立的運輸子公司既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又可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所以具體分析如下:a.當運輸子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母公司應納增值稅=P×17%-M×17%子公司應納增值稅=H×11%-N×17%站在集團的角度,此方式下與自營運輸方式下的增值稅稅負一致。b.當運輸子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母公司應納增值稅=P×17%-M×17%子公司應納增值稅=H×3%站在集團的角度,將運輸部門獨立成小規模納稅人并采用委托購買運輸的方式,相比于自營運輸方式,增值稅稅負相差N×17%-H×8%(元)。
2.2將運輸發票開給銷貨方。將運輸發票開給銷貨方的增值稅計算同理將運輸發票開給購貨方的情況,即要分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這兩種情況。a.當運輸子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母公司應納增值稅=P×17%+H×17%-M×17%-H×11%子公司應納增值稅=H×11%-N×17%由于流轉環節增多,所以站在集團的角度,相比自營運輸增值稅增加了H×6%元。b.當運輸子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母公司應納增值稅=P×17%+H×17%-M×17%子公司應納增值稅=H×3%相比自營運輸,站在集團的角度,增值稅增加了H×9%+N×17%元。綜合上述分析,若將運輸部門獨立成子公司且采用購買方式,不管該子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其增值稅稅負都會比自營方式高。若將運輸部門獨立成子公司且采用委托運輸方式,當子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時,增值稅稅負和自營運輸方式下一致;當子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時,增值稅稅負則會產生差異。
三、實際數據
具體分析例題:新光公司銷售給紅光公司甲產品20000件,不含稅價格100元/件,運費不含稅價格10元/件。其中因加工商品購進原材料可抵扣的進項稅為120000元,物料油費消耗等可抵扣進項稅為8000元。新光公司將自己的車輛獨立出去成立運輸子公司的的決策是否可行。
1.自營方式下增值稅稅負:增值稅=20000x100x17%-120000+20000x10x11%-8000=234000元
2.自營車輛獨立出去成立運輸子公司并采用購買運輸的方式:
(1)當運輸子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時,新光公司增值稅=(100+10)x20000x17%-120000-20000x10x11%=232000元運輸子公司增值稅=20000x10x11%-8000=14000元總增值稅=232000+14000=246000元
(2)當運輸子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時,新光公司增值稅=(100+10)x20000x17%-120000=254000元運輸子公司增值稅=20000x10x3%=6000元總增值稅=254000+6000=26000元
3.自營車輛獨立出去成立運輸子公司并采用委托運輸的方式:
(1)當運輸子公司為一般納稅人時,新光公司增值稅=20000x100x17%-120000=220000元運輸子公司增值稅=20000x10x11%-8000=14000元總增值稅=220000+14000=234000元
(2)當運輸子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時,新光公司增值稅=20000x100x17%-120000=220000元運輸子公司增值稅=20000x10x3%=6000元總增值稅=220000+6000=226000元就此題而言,在僅考慮增值稅的情況下,將車輛獨立出去成立運輸子公司小規模納稅人并采用委托運輸費方式下是可行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當中,究竟使用何種形式的運輸,不能只考慮增值稅的稅負問題,還應綜合考慮各因素。不僅要考慮購進固定資產,燃油,修理費等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的可能性。還要考慮企業的分拆費用,新增企業經營成本的影響。還得考慮新增企業是何種納稅人時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
作者:劉義萌單位:西南民族大學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