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于課題基金項目的成果或論文,請在首頁注明基金項目類別、課題項目名稱及編號。如有鳴謝文字請附于文末。
2、選題新穎,結構嚴謹,論點鮮明,論據充分,語句簡明,語義確切,標點規范。
3、來稿內容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本刊審稿周期為1個月,逾期未收到用稿通知者,可自行處理。
4、摘要內容從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之后分別填寫。寫成報道性文摘,盡量用量化指標進行描述,請勿籠統泛談。
5、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6、文章注釋為尾注,格式為“作者(編者、譯者)+著作名稱+出版單位+出版年份+頁碼”,按①②③依次標注。
7、參考文獻標注方式允許采用角標方式或夾注方式,兩種標注方法任選其一,不要混用,推薦使用角標方式。
8、表格應插入正文合適處,表頂寫明表序和表名。圖和表與正文一起編頁。圖稿應清晰。多名作者聯合署名次序以編輯部收到的原稿為準。
9、文章的正文標題、表格、圖形、公式須分別連續編號,腳注每頁單獨編號。大標題居中,編號用一、二、三;小標題左齊,編號用(一)、(二)、(三);其他用阿拉伯數字。
10、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和郵政編碼腳注于同頁左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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