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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稅收收入計劃管理作為我國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時調動各級稅務部門組織收入的積極性,促進征管水平的提高,確保國家財政收入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稅收收入的大幅增長以及客觀環境的發展變化,稅收收入計劃管理中的弊端也日益顯現。本文通過對我國現階段稅收收入計劃管理實踐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
關鍵詞:稅收收入計劃管理經濟增長依法治稅
稅收收人計劃管理是稅務機關為保證稅收收人計劃的實現,對稅收收人計劃的編制、分配落實、執行情況的分析檢查和考核、收人統計預測以及經濟稅源調查、稅源監控等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活動所進行的綜合管理,是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稅收收人計劃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對于加強組織收人工作,更好地完成稅收任務,推動整個稅收工作的開展,具有重大意義。就我國目前而言,由干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人們法治觀念尚待加強,稅收執法環境欠佳,稅法不完善,征管體制弊端及稅務人員自身素質等原因,取消稅收收人計劃顯然不切實際。我國應在稅收收人預測和監控的基礎上建立涵蓋經濟、稅制、征管等多方面的稅收收人管理體系。稅收收人計劃要制定得科學合理,才是明智之舉。
一、我國目前稅收收入計劃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編制方法不科學
從稅務機關內部計劃的編制來看,過去很長時期內稅收收人計劃編制一直采用基數加因素的方法(即上年基數乘增長系數加減特殊因素)。這種方法比較簡便,確定的計劃指標也具有較好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其缺點主要是由于基數與依照稅法可能取得的稅收收人不完全吻合,系數主要考慮增加稅收收人的要求,未充分考慮經濟總量與結構的變化,特殊因素考慮的不全面、不準確,使得所確定的計劃指標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依法征稅的結果存在較大差距,造成實際稅收制度對法定稅收制度的背離,扭曲了稅收政策,也造成了稅收管理的畸形發展。
*年是“*”時期我市地稅工作的開局之年;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發展的稅收強省的關鍵一年;也是全市地稅系統深化稅收管理改革的“改革攻堅年”。根據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結合當前形勢,今年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革創新統攬全局,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圍繞改革攻堅年,認真開展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三個走在前面為主題的排頭兵實踐活動,把創建“六個一流”貫徹稅收工作全程,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精細管理,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地稅系統執政能力和服務水平,為“*”時期我市地稅工作邁上新臺階打好基礎、開好頭。全市地稅系統*年工作要點如下:
一、更加注重稅收與經濟和諧發展,圓滿完成各項組織收入任務
今年省局下達給*地稅的稅收任務數為386,120萬元,同比增長11.3%。市局要求各單位要在抓好組織收入工作的同時,要注重稅收與經濟和諧發展,通過稅收職能作用的發揮,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實現稅收與經濟良性互動。
一是加強對稅收收入進度的跟蹤和管理。各單位要繼續強化對組織收入進度的考核,沒有特殊情況,單月收入指標不允許出現紅字。同時,各單位要加強對稅收分析和預測,綜合運用各種分析方法適時對稅收形勢和稅源狀況進行分析,特別是認真分析各個時期稅收增長和減收的因素,采取積極措施,加強征管,確保組織收入穩定增長,防止收入進度的大起大落。
二是加強對重點稅源的管理。各地要繼續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稅源的監控,同時,不僅要注重加強對新增稅源征管,努力挖掘新的稅收增長點,增強稅收增長的后勁;而且要嚴格控制稅源轉移,確保稅收收入穩中有升。
三是強化強稅種和行業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管理。要根據新的征管需求和形勢的發展變化,改革和創新對地方稅種和行業的規范化和精細化管理。要做好稅基核實工作,建立和完善企業所得稅臺帳管理,推進匯算清繳改革,重新核定企業所得稅征收,強化企業所得稅征管;要落實稅總“413”工作思路,加大高收入者管理力度;要強化地方稅種征管,強化營業稅分行業和差額管理。
論文關鍵詞:稅收收入計劃管理經濟增長依法治稅
論文摘要:稅收收入計劃管理作為我國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時調動各級稅務部門組織收入的積極性,促進征管水平的提高,確保國家財政收入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稅收收入的大幅增長以及客觀環境的發展變化,稅收收入計劃管理中的弊端也日益顯現。本文通過對我國現階段稅收收入計劃管理實踐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
稅收收人計劃管理是稅務機關為保證稅收收人計劃的實現,對稅收收人計劃的編制、分配落實、執行情況的分析檢查和考核、收人統計預測以及經濟稅源調查、稅源監控等一系列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活動所進行的綜合管理,是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稅收收人計劃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對于加強組織收人工作,更好地完成稅收任務,推動整個稅收工作的開展,具有重大意義。就我國目前而言,由干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人們法治觀念尚待加強,稅收執法環境欠佳,稅法不完善,征管體制弊端及稅務人員自身素質等原因,取消稅收收人計劃顯然不切實際。我國應在稅收收人預測和監控的基礎上建立涵蓋經濟、稅制、征管等多方面的稅收收人管理體系。稅收收人計劃要制定得科學合理,才是明智之舉。
一、我國目前稅收收入計劃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編制方法不科學
從稅務機關內部計劃的編制來看,過去很長時期內稅收收人計劃編制一直采用基數加因素的方法(即上年基數乘增長系數加減特殊因素)。這種方法比較簡便,確定的計劃指標也具有較好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其缺點主要是由于基數與依照稅法可能取得的稅收收人不完全吻合,系數主要考慮增加稅收收人的要求,未充分考慮經濟總量與結構的變化,特殊因素考慮的不全面、不準確,使得所確定的計劃指標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依法征稅的結果存在較大差距,造成實際稅收制度對法定稅收制度的背離,扭曲了稅收政策,也造成了稅收管理的畸形發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促進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2004]53號)和《*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常政發[*]238號)的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或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性資金。
第三條政府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
第四條區財政部門是本區政府非稅收入的主管機關,負責實施本辦法,并具體負責本級政府非稅收入年度預算(計劃)草案的編制和組織執行工作。
第五條在本區范圍內有政府非稅收入收支活動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必須遵守本辦法。
一、我國稅收收入的高幅增長,實際上是現行稅制下可實現稅收規模的逐步回歸
(一)我國近幾年經濟增速無法支撐高速增長的稅收。
這幾年來,我國稅收增長速度明顯高于經濟增長速度,但經濟增長因素對稅收增收的影響是適當的,有限的,因近年來我國經濟運行一直比較平緩,沒有發生大的突發性變化。1998——2002年,我國的稅收收入從8656.6億元,上升到17003.8億元,年均增長15.7%,而同期的GDP年均增長7.6%。按照一般經濟發展水平,從稅收與經濟的關系看,每當GDP增長1個百分點,稅收收入增長約0.8——1.2個百分點。如果稅收彈性過大,則反映著經濟發展的波動幅度較大。若經濟效率比較低,效益比較差,稅收彈性則低于1.反之,稅收收入的彈性系數就要大于1.縱觀我國近五年的稅收收入彈性系數,每年都達到了富有彈性的水平,特別是從1999年以來,稅收收入彈性系數每年都超過了2.5,即GDP每增長1個百分點,稅收收入就增長2.5個百分點以上。這與我國近幾年經濟一直在通縮狀態中運行的現實不相稱。受經濟通縮的制約,我國的經濟運行質量沒有明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改善不快,經濟結構沒有發生大的變化,即使由于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帶來相應的稅收收入增長,但增長的幅度不可能如此懸殊。因此,如果僅從近幾年經濟發展提供的稅源增量來看,一般來說無法支持稅收收入這種增幅。
(二)加強稅收征管對提高稅收收入增幅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可能對稅源產生直接的影響。
在分析我國稅收收入增長的因素構成時,有人就把除經濟、法律因素之外增長的稅收,都歸結為加強征管的結果,從而得出了稅收增收部分的30%——40%都是由加強征管形成的結論。也就是說,如果年增收1000億元的話,其中約300億——400億元是加強征管形成的。但不管征管因素在稅收收入的增長中起多大的作用,它始終只是實現既有的稅收,而無法創造新的稅收。
(三)稅收政策、法規調整因素對增加稅源的影響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