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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無罪推定”原則產生于18世紀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對保障人權、建全法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被世界許多法治強國所確認。作為一項各國普遍承認的國際刑事司法準則,在其法治現代化的進程中已經越來越多的受到重視和運用。1996年,我國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吸收了無罪推定等先進的思想,確立了疑罪從無的處理原則,從而結束了我國長期以來實行“有罪推定”的歷史。但是與西方國家的無罪推定原則相比,我國還沒有引進沉默權的規定,還不是標準的無罪推定原則。本文試圖以無罪推定的概念、淵源和訴訟價值為切入點,分析我國刑事訴訟中確認無罪推定原則的必要性,以及我國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的現狀和措施,以求教于同仁。
[關鍵詞]有罪推定無罪推定沉默權疑罪從無排除合理懷疑
一、概述
無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法院沒有以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其有罪以前,不得認為其有罪或者應推定其無罪。因此,無罪推定所強調的是對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須有充分、確鑿、有效的證據。如果審判中不能證明其有罪,就應推定其無罪。應該說這一原則對于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訴訟地位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從歷史上看,無罪推定原則是資產階級革命勝利以后在否定中世紀糾問式訴訟制度的基礎上形成并發展起來的一項法律原則,對封建社會普遍實行的有罪推定制度進行了猛烈的抨擊,現在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普遍承認的刑法和刑事訴訟原則。在司法訴訟制度方面,摒棄封建法制的有罪推定,實行無罪推定原則,是司法文明戰勝司法專橫,刑事訴訟制度走向民主化的標志。
我國1996年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由此確立了無罪推定原則的合理內核,但我國在刑事訴訟中尚未引進沉默權,因此,還不能說我國已經全面地確立了無罪推定原則。
二、無罪推定原則的歷史淵源
論文關鍵詞:格式條款;司法規制;誠實信用原則
論文摘要:格式條款的大量使用在給人們帶來方便、快捷的同時,也帶來了潛在的不公平的可能性?,F代司法實踐的發展使得司法規制成為對格式條款進行規制的主要方式。對格式條款司法規制需要依據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判斷格式條款是否訂入合同、解釋格式條款之疑義、認定格式條款之效力來進行。
在法治社會中,司法對于維護法律正義、實現社會公正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正如我國民法學者王利明教授指出的那樣,司法不僅具有解決各種沖突和糾紛的權威地位,而且司法裁判乃是解決糾紛的最終手段,法律的公平正義價值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靠司法的公正而具體體現。現代社會的發展,使司法維護正義的功能面臨著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挑戰。其中最為典型的是格式條款的大量使用,經濟強者在“契約自由”的幌子下迫使經濟弱者接受不公平的合同條款。在這種情形下,如何通過司法對格式條款進行規制,以實現社會公正,即系一典型新課題。本文擬從誠實信用原則的視角對這一問題作初步的探討。
一、誠實信用原則與格式條款司法規制
誠實信用原則是在合同法中孕育成長起來的,并最終發展成為現代民法的一項基本準則。誠信由道德準則上升為法律規范最早出現在合同履行領域,《法國民法典》第1134條規定:“契約應當以善意履行”。1863年《撒克遜民法典》將誠實信用作為法律規范確立下來,但當時誠實信用的規定在性質上只屬于任意性規定?!兜聡穹ā访鞔_將誠實信用作為一項強行性規范規定下來,并將其由合同領域擴大到一切債的關系中去。1907年《瑞士民法典》將誠實信用原則作用的領域擴張到一切民事活動領域,成為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有的學者甚至指出,誠實信用原則為法律之最高原則,一切法域皆受其支配。關于誠實信用原則之本質,學者問有不同認識:第一說,以誠實信用原則之本質為社會理想;第二說,認為誠實信用原則本質上為市場交易中,人人可得期待的交易道德之基礎;第三說,認為誠實信用原則的本質在于當事人利益之平衡。史尚寬先生認為,第一及第二說均未免過于抽象,適用困難。第三說較為具體,便于適用。筆者贊同史尚寬先生的觀點,誠實信用原則的本質在于謀求當事人利益之平衡,要求人們在法律活動中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
在格式條款違反哪些民法原則時無效方面,學界的看法卻不盡相同。如杜軍副教授認為,這些原則是公序良俗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和禁止權利濫用原則。黃立先生認為,主要是誠信原則和顯失公平原則,顯失公平原則又包括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排除任意規定而與該規定立法意旨矛盾者、因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三種情況。王澤鑒教授認為,“實則以誠信原則作為審查標準,即為己足?!本C合上述幾種觀點筆者認為,對格式條款的司法規制,除了法律強行規定之外,還有誠實信用原則。關于違反強行規定的格式條款無效,這一點已得到了廣泛的認同、無甚爭議。在當前中國,格式條款違反強行規定主要是指違反《合同法》第40條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用航空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除法律強行規定之外,格式條款的司法規制,還應通過誠實信用原則這個彈性法律原則來實現。為什么是這個原則而不是其它,比如禁止權利濫用和顯失公平等原則呢?這主要基于以下兩方面的理由:其一,這個原則是民事法律領域最基本、最上位的原則,其它諸原則都服從于這一原則,或只是這一原則在某一領域的具體體現。其二,這個原則包括了一切民事活動,特別是合同行為的所有領域。其中誠實信用原則既規范合同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又規范的是合同當事人與他們之外的人群、世界的關系,所以誠實信用原則完全可以作為司法活動中規制格式條款的依據。
一、辦理時間
每年6月、12月各辦理一次,辦理前請將所有材料提前3個月準備齊備送交自考辦,逾期不候。
二、準備材料
1、畢業登記表2份(自考辦領取):自行填寫封面(在"準考證號"下面填寫好身份證等證件號碼)、第一、二頁,"組織鑒定"一欄以組織的名義自行填寫,貼1寸藍底照片;
2、畢業論文:參照"自考博客"上的畢業論文撰寫提綱,按照提綱要求撰寫論文;
3、辦理前,請提供原畢業證書復印件;全日制本科考生,另提供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公章),英語四級證書或PETS--3復印件;電大法律專業大專考生,需另提供電大成績單(加蓋公章);4、考生準備5張1寸藍底免冠照片、聯系方式及身份證等證件復印件;
論文關鍵詞:罪刑法定原則
論文摘要: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含義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毙谭ǖ?條規定了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這一規定無疑昰從刑法典的高度確立了罪刑法定原則,具有歷史進步意義
一、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含義
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含義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毙谭ǖ?條規定了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這一規定無疑昰從刑法典的高度確立了罪刑法定原則,具有歷史進步意義。
罪刑法定的最早思想淵源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國大憲章第39條的規定:“凡是自由民除經貴州依法判決或遵照國內法律之規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監禁、沒收其財產,剝奪其法律保護權,或加以放逐、傷害、搜索或逮捕。”這一規定奠定了“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礎。17、18世紀,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進一步提出了罪刑法定的主張,將罪刑法定的思想系統化,使之成為學說。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后,罪刑法定學說在資產階級憲法和刑法中得以確認。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第8條規定:“法律只應規定確實需要和顯然不可少的刑罰,而且除非根據在犯罪前已制定和公布的且系依法施行的法律,不得處罰任何人。”在此規定指導下,1810年法國刑法典第4條首次明確規定罪刑法定原則。爾后,大陸法系國家紛紛在憲法和刑法中確立罪刑法定原則。目前,這一原則已深深植根于現代各國的法治意識之中,成為不同社會制度的各國刑法中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一項準則。
罪刑法定原則的確立具有重大意義。它不僅有利于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而且有利于保障人權。罪刑法定原則的派生原則包括:排斥習慣法、排斥絕對不定期刑、禁止有罪類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同志們:
我院第四屆審判理論實踐研討會即將結束。首先,我代表院黨組向為本次研討會順利召開而付出辛勤勞動的各位評委、作者以及其他工作人員表示衷心的感謝,并向獲獎的各位作者表示熱烈的祝賀!本界研討會在院黨組的高度重視和支持下,在各庭的精心組織,在全院廣大法官的熱情響應和積極參與下,征集了幾十篇論文,內容涉及的范圍比較廣泛,既有刑事、民事、行政等實體法方面的問題探討,又有法院立案、審監和執行工作改革等諸多方面的內容。許多論文觀點新穎、論據充分、內容充實,既敢于創新又能言之成理,充分反應了作者有良好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我們從中選出了14篇優秀論文,并在這里組織獲獎論文作者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討論和交流。這次研討會是貫徹“司法能力建設與司法體制改革問題研究”這一主題,認真總結并廣泛交流了我院完善訴訟程序、確保司法公正的經驗;我院審判實踐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深入研討了適應公正和效率要求,完善有關法律制度、推進審判工作改革的意見和建議;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決策、管理和審判能力,增強法官適用法律、駕馭庭審和判決說理的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從理論和實踐上進一步闡述和概括司法能力建設。整個討論會組織得力,紀律好;形式規范,檔次高,思想活躍。通過大會發言和相互交流,大家對許多具體的學術問題達成了共識。這對于推動我院的審判業務工作必將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會議進展順利,討論會取得圓滿成功;達到了預期目的。下面我結合自己的認識談幾點體會
一、要進一步提高對調研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回顧20多年的司法實踐,任何一個大的改革決策,任何一次利益格局的調整,或遲或早都會成為司法問題,擺到人民法院面前。現實生活需要我們運用審判職能調整的經濟和社會關系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因此,深入實際開展法學研究是人民法院適應新形勢、完成新任務、實現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審判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重要保證。審判調研工作不僅為法院審判實踐中存在的普遍問題進行理論探討,同時也為一些具體的疑難案件、新類型案件的處理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此外還為審判工作的發展提供理論指導,從而密切了審判實踐與法律理論之間的聯系,提升的審判業務水平。近幾年來法院調研這個曾經長期站在審判業務后臺的角色,而今越來越受到關注“要看一個法院的工作水平,就看這個法院的調研水平”的共識在我院主要領導中業已形成,調研成為了一把手高度重視并親自掛帥主持的一項重要工作。新時期加強人民法院調研工作,是法院領導班子提高領導水平,實效科學決策的重要途徑,是確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是推進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前提,是提高法院隊伍素質和司法水平的重要舉措。抓好調研工作不僅是一個領導方法問題,而且是一個工作作風問題。對在座的每位法官而言,需要克服三種思想障礙,擯棄三論:一是認為辦案任務重,沒有時間和精力搞調研的“無精力論”;二是認為調研文章非我能及,不如不寫的“畏難論”;三是認為調研工作是領導和辦公室專職人員的事、與己無關的“無關論”。在法院全局工作中,調查研究工作直接關系到人民法院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直接關系到各級法院領導進行科學決策和正確指導工作,直接關系到確?!肮c效率”工作主題、司法為民根本宗旨的實現,直接關系到法院各項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直接關系到法官隊伍素質的提高和職業化建設的推進,我們一定要認真貫徹執行最高院《關于加強人民法院調查研究工作的規定》,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牢固樹立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為審判工作服務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方向,強化調研意識,加強調研領導,采取有力措施,實現新的突破。全力把我院調研工作推進到新的發展時期,提高到新的發展水平。
二、要轉變思想觀念,進一步明確調研方向,要繼續貫徹“重質量、重品位、重學術”的原則,不斷提高調研水平。
幾年來,院黨組始終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把調查研究作為促進司法公正與效率、服務經濟發展第一要務的前提和基礎,作為樹立現代司法理念的首要標尺和基本要求,以強有力的舉措推進我院調研工作,使調研工作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加深入,更加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