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中國建筑學會;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主辦單位:中國建筑出版傳媒有限公司(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學指導分委員會;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中國建筑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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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筑教育》由仲德崑擔任主編,創刊于2008年,由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中國建筑學會;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主管、中國建筑出版傳媒有限公司(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學指導分委員會;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中國建筑學會主辦的一本教育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注釋請置于正文內(加圓括號);參考文獻請按本刊格式要求進行標注,不要采取腳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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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鍵詞盡量使用MeSH詞匯,或從文題、摘要、正文中選取與本文研究或討論中的中心問題有關和必要的詞。
4、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5、來稿須為作者本人原創學術論文,且未公開發表,稿件內容要求文字精煉、層次清晰、觀點鮮明。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因文字、引注、圖片等引發的觀點或版權問題,皆由作者本人承擔。
6、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7、每篇參考文獻,要求注明在文章中的使用位置;參考文獻,必須方便讀者查找,至少要能找得到,一般包括作者名、文獻名及文獻出處三個部分。
8、標題序號:可按四級小標題的格式寫:一、(一)、1、;一級、二級標題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級、四級小標題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內序號用①……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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