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干部考察責任制暫行細則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干部考察工作,增強考察工作部門和考察人員的責任意識,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水平和質量,減少和避免考察工作的失察、失誤現象,保證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選拔任用條例》)、《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考核工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干部考察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堅持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對領導班子的基本情況和領導干部的德、能、勤、績、廉作出全面準確的評價。
第三條實行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干部的原則;
(二)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權責一致的原則;
(四)逐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
(五)違紀必究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對區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察、擬提任為區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及各街道、鄉鎮和區直單位中層干部的考察。
第五條干部考察工作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在黨委、黨組領導下,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雙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負責,協管方協助,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與紀檢(監察)等執紀執法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干部的有關情況。
第二章責任內容
第六條派出考察組的組織人事部門的責任:
(一)組建考察組??疾旖M由兩名以上成員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疾旖M組長一般應由思想政治素質好,或擔任過一定領導職務的同志擔任??疾烊藛T應具備《考核工作規定》所要求的基本條件。平時調整時的考察,主要由組織人事部門的人員組成考察組。
(二)制定考察方案。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制定考察工作的總體方案。根據考察工作需要,對考察工作人員進行有關專業知識和考察方法、程序、任務及紀律要求等方面的學習培訓。
(三)加強考察指導。保證考察工作所必需的時間,為考察組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時聽取考察組的匯報,對考察中反映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四)作出任免決定??疾旃ぷ鹘Y束后,組織人事部門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提出干部任免的意見和建議。黨委、黨組聽取考察情況匯報后,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作出任免決定,或報上級黨委審批。
(五)建立考察檔案。將考察工作的實施情況、考察材料等整理歸檔備查。
第七條考察組的責任:
(一)擬定考察計劃。根據考察任務,擬定考察計劃,認真組織實施。
(二)嚴格考察程序。嚴格遵循民主測評、個別談話、調查核實、撰寫考察材料、綜合分析等基本程序。個別談話和匯總《民主測評表》時,考察組應有兩名以上人員參加,做好談話記錄和統計工作。
(三)廣泛聽取意見。全面準確地了解考察對象的表現,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認真調查核實。對考察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及時向派出考察組的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請示匯報。
(四)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在集體研究的基礎上,對考察對象作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的評價,嚴格審核考察材料,實事求是地匯報考察情況。
(五)嚴格執行考察工作紀律。加強對考察人員的教育管理,及時批評和糾正考察人員的違紀行為。
第八條考察人員的責任:
(一)認真履行考察職責,遵守考察工作紀律,按照考察工作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實施考察。
(二)認真聽取談話人對考察對象的反映和評價,詳細了解和掌握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對談話內容作詳實記錄。及時匯報考察中發現的問題,并認真調查核實。
(三)全面客觀地分析考察情況,準確評價考察對象,認真撰寫考察材料,并在考察材料和《民主測評匯總表》上署名,對考察材料的真實性、客觀性、公正性負責。
(四)考察工作結束后,如實反映和匯報考察對象的全面情況,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第九條考察對象的責任:認真配合考察人員做好考察工作,如實匯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等情況,對考察人員詢問了解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實事求是地作出回答和說明。
第十條談話對象的責任:按照單位黨組織和考察組的安排,積極配合和支持考察人員開展考察工作??陀^公正、實事求是地介紹情況,認真負責地回答考察人員對有關問題的詢問,對自己的談話內容負責,不隱瞞或歪曲事實。
第十一條相關部門的責任: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審計、財政、信訪等相關部門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要積極配合和支持考察人員開展考察工作,真實準確地向考察組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并對提供的情況和材料負責。
第三章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派出考察組的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視情追究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一)對考察工作組織不當,或對考察組成員素質把關不嚴,影響考察質量的。
(二)未經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或搞臨時動議“突擊考察”的。
(三)給考察組內定條條框框,干擾考察組正常工作,或授意考察組違背事實,隱瞞真相,改變考察結論,導致考察失誤的。
(四)不認真聽取考察組匯報,或對考察組反映的情況不認真分析,對考察組提出的問題、意見、建議不重視,影響準確決定干部任免事項的。
(五)其他需要追究責任的。
第十三條考察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追究考察組長的責任:
(一)不按照考察工作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操作,考察工作不深入,了解情況不全面,或對考察人員提供的考察情況不認真分析,對群眾反映的影響考察對象提拔任用的有關問題不重視、不調查核實,形成的考察材料不完備,導致考察失真失實的。
(二)匯報考察工作時,提供的考察情況失實,或隱瞞有關重要情況的。
(三)放松對考察人員的教育和管理,致使考察人員違反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其他需要追究責任的。
第十四條考察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追究責任:
(一)因工作責任心不強,考察不深入、不細致,對考察對象的情況了解不全面,評價不準確,對群眾反映影響考察對象提拔使用的有關問題不調查核實、不匯報,導致考察失真失實的。
(二)憑個人好惡了解和反映情況,故意夸大、縮小、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因嚴重不負責任,導致考察失真失實的。
(三)泄露有關考察情況,或接受考察對象的宴請和禮品禮金、禮卡等饋贈、賄賂的。
(四)不主動向組織上說明自己與考察對象有回避關系,影響考察工作正常開展的。
(五)其他需要追究責任的。
第十五條考察對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追究責任:
(一)向考察人員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考察人員需要了解的重大問題,或授意他人提供虛假情況,或對反映情況者打擊報復的。
(二)對參加談話、民主推薦或測評的人員拉攏暗示,或封官許愿,或進行威脅恐嚇拉票,搞非組織活動的。
(三)宴請考察人員,贈送禮品、禮金、禮卡等賄賂考察人員的。
(四)其他需要追究責任的。
第十六條談話對象有以下情況的,視情追究責任:
不實事求是提供考察對象的有關情況,或隱瞞考察對象重大問題,或借考察之機對考察對象進行誣陷、誹謗的。
第十七條相關部門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以下情況的,視情追究該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有意擴大、縮小或隱瞞考察對象的情況,向考察組提供虛假數據,造成考察結果失真失實的。
第十八條對上述需要追究責任的人員,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和《關于對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行為的處理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后果,分別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誡勉、調離組織工作崗位或黨紀政紀處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嚴格按照《選拔任用條例》規定的原則、條件、程序辦事,切實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對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的實施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監督,及時了解情況,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條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要認真受理下級機關及干部群眾對干部考察工作中有關人員違反《選拔任用條例》、《考核工作規定》以及本暫行辦法的檢舉、申訴,并按照職權范圍及時進行核查、處理和糾正。處理結果須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