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村鎮公路危橋重建改造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鄉鎮人民政府,、武山墾殖場,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為切實加快全縣農村公路危橋重建改造工程,確保廣大群眾出行便捷、安全,經縣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研究,現就做好全縣農村公路危橋重建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按照農村公路(橋梁)權屬管理原則,縣道公路危險橋梁重建或改造由縣交通運輸局擔任項目業主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縣道公路危險橋梁重建或改造工作;鄉村公路危險橋梁重建或改造由橋梁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擔任項目業主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鄉、村道公路危險橋梁重建或改造工作。
二、年度安排
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有序推進全縣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工作,確保在2015年完成全縣農村公路危橋改造目標任務。2013年度:重建石山鄉的橫江橋、萬合鎮的文龍橋、沙村鎮的綿溪橋、苑前鎮的公和橋、碧溪鎮的深水潭橋、冠朝鎮的中村橋、苑前鎮的黃坊橋、橋頭鎮的南嶺橋、灌溪鎮的村前橋、水槎鄉的芫下橋等10座危橋;改造萬合鎮的江背橋、冠朝鎮的墩陂橋等2座危橋。2014年度:重建馬市鎮的棲龍橋、甘露橋、洲陂橋,石山鄉的下凍邊橋,橋頭鎮的水北橋,上圯鄉的油槽背橋,中龍鄉的中龍街橋,水槎鄉的方頭橋、橋子頭橋等9座危橋;改造水槎鄉的樂群橋1座危橋(具體實施單位見附件)。2015年度:重建水槎鄉的樂群二橋、合江橋、三江橋、水槎橋,馬市鎮的嶺下橋,小龍鎮的中洞橋、朝嶺背橋,碧溪鎮的南嶺小橋、江邊橋、芙塘橋,冠朝鎮的嶺下橋,老營盤鎮的老營盤橋,螺溪鎮的三派橋,苑前鎮的顏家橋等14座危橋;改造橋頭鎮的橋頭三橋,萬合鎮的龍陂橋、嚴家橋,碧溪鎮的南嶺大橋,灌溪鎮的坎下橋,上圯鄉的回龍橋、江仔橋,禾市鎮的禾市一橋,馬市鎮的武丹橋等9座危橋。
三、資金籌措
1.上級補助資金
根據交通運輸部有關文件規定,“十二五”期間,上級交通部門只對縣、鄉道中橋(30延米以上)及村道大橋(100延米以上)危橋改造項目進行立項,并對危橋加固改造項目按1000元/平方米標準進行補助,拆除重建項目按2000元/平方米標準進行補助。
2.縣級配套資金
縣道公路上重建或改造橋梁所需資金,除上級補助外,其余由縣財政配套解決;鄉、村道公路重建或改造橋梁所需資金,除上級補助外,差額部分由縣財政按60%給予補助,40%由鄉(鎮)村自籌解決。縣財政局要分年度落實配套資金,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鄉鎮要提前籌措好危橋重建改造配套資金。
四、資金管理
1.縣道公路危橋重建或改造資金管理
上級交通部門補助資金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在計劃項目擬建年度全額撥付給縣交通運輸局,由縣交通運輸局按工程進度據實撥付。
2.鄉村道公路危橋重建或改造資金管理
上級交通部門補助資金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在計劃項目擬建年度全額撥付給縣交通運輸局,由縣交通運輸局分三次撥付給項目所在鄉鎮。即擬建年度計劃項目開工后,撥付上級交通部門補助資金和縣財政配套資金的30%;工程進度達到80%時,再撥付上級交通部門補助資金和縣財政配套資金的30%;余款待項目按標準建成通過竣工驗收并報縣交通運輸局備案后,憑驗收報告和審計報告予以一次性付清。縣交通運輸局和項目所在鄉鎮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資金管理,按會計制度有關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切實做到上級交通部門補助資金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改變資金用途,一經發現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