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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快全縣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根據《省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和《關于轉發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精神,今年5月份起全面展開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切實增強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黨中央、國務院做出實現醫療保險“無縫覆蓋”的重大部署,是黨和國家關注民生、改善民生,讓改革開放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具體體現,是構建和諧社會、體現社會公平的重大舉措。各鄉鎮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力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切實將這項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二、強化措施,努力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
各鄉鎮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專門機構,落實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調動廣大城鎮居民參保積極性,努力提高城鎮基居民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各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服務中心、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站、城關鎮各社區及各學校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全力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各類學校(小學、初中、高中、職業高中、技校、特殊教育學校和托兒所、幼兒園)學生、少年兒童要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各學校(幼兒園)應積極引導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學校及其教職工組織代辦商業保險業務的,一經舉報查實,將給予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當事人及領導的責任。
三、落實責任,全力抓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是市政府考核我縣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在考核中占有較大權重。對照今年市政府下達的任務目標,結合全縣實際,縣政府對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任務指標進行了分解。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實際,迅速將任務目標分解落實到所屬的社區居委會和學校,扎實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對因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務,影響全縣考核位次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并嚴格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四、通力協作,確保全面完成目標任務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積極搞好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形成工作合力,推進工作落實。鑒于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縣政府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聯席會議成員進行了調整,為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提供組織保證。人社部門要切實發揮好牽頭組織作用,強化業務指導,提高工作效率,不斷提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服務水平。城關鎮、財政、地稅、教育、衛生、民政、殘聯等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開展,確保按期圓滿完成縣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