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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
(一)全面實施村級財務電算化管理。充分發揮市級農村集體財務監管中心職能,切實加強對村級財務監管,21個鎮街要加快實施村級財務電算化管理進程,全部統一使用新的財務軟件,實行網上記賬,實現市、鎮兩級網絡監控。
(二)健全完善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繼續嚴格執行《*市農村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制定出臺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在資金管理方面,重點加強財務收支、預決算和財務公開等制度建設,確保資金管理規范安全;在資產管理方面,重點加強資產清查、登記、評估和經營等制度建設,確保資產保值增值;在資源管理方面,重點加強資源的承包、出讓管理,建立公開協商、招投標、拍賣等制度,確保資源高效合理利用。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力爭年內有所突破。
(三)強化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堅持“三年輪審”制度,按照實施村級財務審計階段性終結制要求,切實強化農村集體財務審計監督,力爭村級換屆前全部輪審一遍。重點抓好2010年村級換屆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集體“三資”管理、村級債務管理、土地補償費管理、農民負擔管理等專項審計,確保集體財產安全,提高集體經濟運營效益。
(四)加強村級公章統一委托代管規范服務。本著“為民、利民、便民”原則,繼續抓好村級公章統一委托代管,從源頭上強化村級重大事務監管,確保農村基層權力規范健康運行。加強對村級公章委托代管情況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改進方法,建立健全規范、科學管理制度,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
(五)認真做好農村經營管理統計工作。按照農經統計報表制度新要求,扎實做好農經統計各項工作,抓好統計人員業務培訓,建立統計調查與業務工作有機結合的數據采集填報制度,堅持統計人員和業務人員審核“雙把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報送,切實提高統計工作的質量與效率。加強統計分析工作,落實統計分析報送制度,及時報送季報、年報統計分析報告,為各級掌握動態、判斷形勢、服務決策、指導工作等提供依據。
二、進一步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六)全面做好農村土地承包基礎管理。按照“承包地塊、面積、合同、證書“四到戶”要求,全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補發,確保2010年將全市所有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全部發放到戶。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推進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設。開展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違法調整收回農民承包地、強迫農民流轉承包地、借土地流轉非法改變土地用途等嚴重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問題,健全依法解決農民土地承包突出問題的長效機制。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統一部署和要求,適時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范圍,把承包地塊空間位置落實到戶,認真總結登記試點經驗,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制度,確保農村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
(七)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全面落實農村土地流轉“十項”規范管理制度,推廣使用土地流轉合同標準文本。健全村有信息員、鎮有中心、市有網絡的土地流轉三級服務體系,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抓好農村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和服務。充分利用《*市推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扶持政策》,積極引導農村土地流轉平穩健康發展,重點依托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經營大戶,按照“企業(合作社、農業經營大戶)+基地+農戶”的模式,實施土地集中連片流轉,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和現代農業發展。
(八)深化農村土地使用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按照棗莊市政府深化農村土地使用產權制度改革要求,繼續抓好9個試點鎮、20個試點合作社的農村土地使用產權證頒發、使用產權交易和抵押貸款等工作,加快實現農村土地使用權資本化,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融資難題。
(九)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繼續抓好法律的學習、宣傳、培訓,規范仲裁機構設置、仲裁員選聘和仲裁程序,健全仲裁委員會章程,完善仲裁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鄉村調解、市級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依法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切實維護好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益。
三、進一步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維護好農民群眾合法權益
(十)全面落實黨的強農惠農政策。認真組織開展好一年一度的小麥種植面積核定工作,監督執行好“四補”(種糧直補、農資補貼、良種補貼、農機補貼)等項強農惠民政策落實,防止利用“四補”政策套取補貼資金,防止將補貼資金用于抵扣農民交費,確保農民應得的利益按時足額拿到手。
(十一)嚴格執行農民負擔監管制度。堅持完善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度,進一步清理涉農收費和集資攤派項目;堅持完善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實行減負惠農政策全覆蓋;堅持完善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度,加大查處力度;堅持完善農民負擔監測制度,提高監測質量和實效;堅持完善農民負擔檢查制度,不斷提高檢查質量;強化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機制,確保減負高壓態勢不改變,堅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十二)認真查處和糾正侵害農民利益問題。繼續深入開展重點領域農村亂收費專項治理,重點清理查處和糾正農民建房多收亂罰、隨意調整土地、向合作社亂收費亂攤派、農村公費訂閱報刊亂攤派及其他侵害農民權益等問題,有效遏制“三亂”行為。堅持涉農信訪“接訪、登記、批轉、督辦、查處、通報、責任追究”等項制度,認真及時地抓好涉農信訪案(事)件的查處,堅決維護好農民群眾合法權益。
(十三)積極開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積極爭取列入2010年全省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市(縣),本著“積極穩妥、先議后批、先批后建、先建后補和試點先行、逐步推廣、全面實施”的工作思路,在2009年初步試點基礎上,2010年在全市21個鎮街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逐步建立以村民自愿出資出勞為基礎、政府獎補資金為手段、社會捐資為補充,籌、獎、補結合多方投入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新機制,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進一步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
(十四)不斷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繼續通過宣傳培訓、強化服務、典型引導、加大扶持等措施,積極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規范設立發展,指導合作社建立健全會計賬簿和成員個人賬戶,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建立內部分配積累和風險保障機制,注重合作社發展質量。2010年全市計劃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150家,累計達到450家以上。
(十五)繼續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以管理規范化、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為重點,大力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年內每個鎮街至少培植2家示范合作社,全年新培植*市級以上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40家以上。指導合作社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生產記錄制度,提高管理規范化水平;引導合作社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產標準化水平;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無公害、綠色、有機等“三品”和地理標志認證工作,發展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提高經營品牌化水平。扶持合作社自辦農產品加工企業,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
(十六)加快“農超對接”試點。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提升產加銷一體化發展水平,組織動員有條件的合作社通過多種方式參加農產品交易各類展示展銷活動,擴大社會影響,提升產品知名度,積極為超市和合作社搭建對接平臺,疏通拓寬對接渠道,力爭有更多的大型超市(企業)與合作社“聯姻”,爭取有更多的合作社加入“農超對接”試點行列,為農民專業合作社開拓國內和國際市場提供發展機遇。
五、進一步加快集體經濟薄弱村發展,努力實現轉化目標
(十七)加快發展轉化步伐。按照《關于加快集體經濟薄弱村發展的意見》和全市經濟薄弱村發展現場會議要求,以新上經濟薄弱村項目、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為重點,加快經濟薄弱村發展。充分利用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獎補政策,兌現好2009年度經濟薄弱村新上項目以獎代補資金。繼續落實幫扶責任制和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加強督導和調度,實施典型帶動等措施,促進有更多項目落戶薄弱村,加快經濟薄弱村發展轉化步伐,力爭2010年全市經濟薄弱村全部得到轉化。
六、進一步加強農經隊伍自身建設,強化農經工作基礎
(十八)加強學習,提高整體素質。加強學習型農經隊伍建設,抓好農經系統干部日常政治業務知識學習,突出抓好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學習,深化農經干部對新情況、新問題的認識和研討,準確把握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不斷提高干事創業的本領。
(十九)狠抓落實,增強執行能力。繼續堅持完善好局務會制度、重點工作立項督查制度、月工作報告制度、考勤簽到通報制度等,同時,堅持重激勵、硬約束、嚴考核,逐步建立健全農經系統日常工作計分考評與年度工作綜合考核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動態考評機制,以此激勵廣大農經干部勇于突破難點,善于化解矛盾,有效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創造性地抓好各項工作任務落實。
(二十)加大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多種渠道,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大力宣傳黨的農村基本政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重點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法律及其配套法規政策,普及法律知識,增強農村基層干部和農經系統干部法制觀念,維護法律和政策的嚴肅性。宣傳總結推廣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依法維護農民權益、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的好做法好經驗,以典型引路,以示范引導,扎實推進農村經營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十一)維護形象,做到嚴于律己。繼續組織開展好機關效能建設、政風行風評議、創學習型機關、做服務型干部等項主題活動,切實增強農經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表率意識和創新意識,始終保持政治上堅定、思想上清醒、作風上務實、生活上廉潔,昂揚向上,積極作為,繼續開創全市農業經營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