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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大橋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蕪各單位:
為充分發揮學校體育設施功能,進一步健全我市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滿足社區居民體育健身要求,根據《公共文化體育條例》、《全民健身條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精神,現就我市市屬大專院校、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屬地管理、循序漸進、保障安全、齊抓共管”的原則,有序穩步推進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滿足群眾對體育活動和健康鍛煉的基本需求。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有序地推進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逐步建立社區體育資源共享服務體系,緩解廣大群眾體育健身需求與體育設施不足的矛盾,進一步推動全民健身活動深入發展,為建設和諧社區,促進社會和諧作出積極的貢獻。
三、工作原則
1.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區政府(含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下同)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本區域內市屬大專院校、中小學(含市直屬學校,下同)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
2.循序漸進的原則。區別不同區域、不同學校情況,在維護校園安全、保證正常教學秩序的前提下,有序推進市屬大專院校、中小學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
3.保障安全的原則。一要保障參加體育鍛煉人群的人身安全,二要保障學校體育設施的安全,三要保障校園其他教學設施的安全,四是保障鍛煉活動健康有序。
4.齊抓共管的原則。在市政府及各區政府的領導下,教育、體育、公安、民政、財政等部門密切配合,分工負責,將開放工作有序推進。
四、開放辦法
各市屬大專院校、中小學校在確保教育教學、訓練、競賽、課外體育活動以及學校其他各項工作秩序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對其所擁有的具備安全開放條件的體育設施,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社會開放。
1.開放范圍。市屬大專院校、市區公辦普通中小學校、中職學校所屬的體育設施。
2.開放時間。雙休日、國家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原則上雙休日安排一天開放,法定節日安排全天開放,寒暑假安排在雙休日兩天開放。各區可結合實際,確定區域內開放學校的具體開放時間。
3.開放對象。青少年學生、社區居民。
4.開放手續。青少年學生和社區居民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到所在社區居委會簽訂健身協議后辦理健身證(卡),持健身證(卡)進入學校健身和鍛煉。學齡前兒童須在成年人帶領下進入學校健身和鍛煉。單位、社會團體需要集體前往學校開展健身或比賽的,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在約定的時間段內開展活動。
5.開放項目。學校的室外籃球場、足球場、羽毛球場、乒乓球臺、田徑跑道等體育鍛煉場所免費向社會開放。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安全、有序、長效,成立蕪湖市市屬大專院校、中小學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研究制定促進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學校體育設施開放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六、工作職責
各區政府:負責統一領導區域內市屬大專院校、中小學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確定開放學校及開放時間,落實所有開放學校的經費保障。
教育部門:負責牽頭制訂相關文件及考核辦法,并將開放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內容;指導和督促各區落實開放學校,加強開放學校安全管理;定期組織交流經驗、總結教訓、改進管理,更好地為廣大市民服務;負責協調市直屬學校做好體育設施開放工作。
體育部門(全民健身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爭取支持,根據具體情況為開放學校投入、配備體育器材;會同教育部門做好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考核和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協調市屬大專院校做好體育設施開放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加強對開放學校的治安管理,指導、督促開放學校做好治安保衛工作,協調、督促開放學校所在地派出所到開放學校巡視,制定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開放期間出現的治安突發事件,保障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安全。
民政部門:負責組織社區參與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明確參與健身人員享有的權利和必須履行的義務;社區負責發放進入學校的“健身證(卡)”,積極配合學校加強管理,教育居民愛護學校體育設施和環境衛生、遵紀守法、注意人身安全,積極參與調解相關糾紛。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年度表彰獎勵經費,表彰在體育設施開放過程中成績突出的單位。
開放學校:負責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包括開放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登記制度、環境衛生制度等)。制定開放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設置公告欄,向社區公示開放的項目、時間以及開放制度和管理辦法,告知相關開放內容和注意事項;定期檢查、維修體育設施。
七、保障機制
1.各區政府每年安排專項經費,保障開放工作所需的學校管理人員、門衛人員、保安人員、保潔人員等勞務費用,學校場地和器材日常維護保養費用,運動器材修理和更新費用,體育設施場地監控費用以及水電、管理費用等。
2.各區政府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為開放學校購買體育設施對外開放意外傷害公眾責任保險,減少突發事件發生時的損失。
3.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作為表彰獎勵經費。市教育局、市體育局組織對各區進行年度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對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工作成績突出的區給予一定的獎勵。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的領導。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是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劃》要求的重要舉措,更是廣大老百姓的迫切需求,各區要充分認識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現實意義,制定操作性強的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實施方案,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確定開放學校、開放時間和開放辦法。各開放學校要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和具體管理辦法,落實各項工作。
2.加強宣傳,共同營造全民健身、和諧相融的良好社會氛圍。要廣泛宣傳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營造政府推動、學校和社區互動、青少年和社區居民共同參與、新聞輿論正確引導監督、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的良好環境。引導社區居民、廣大青少年了解科學健身知識,自覺愛護學校財物,維護學校教學秩序,促進學校教育功能的延伸。
3.統籌規劃,積極探索有利于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教育、體育、公安、民政、財政等部門切實履行職能,加強協作,建立運轉順暢、管理有序的工作系統。逐步完善學校體育設施對外開放的管理機制、運行機制和保障機制,保障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順利開展。
4.落實責任,加強對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的考核。要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細則,切實抓好考核工作,對開放工作做得好的表彰獎勵,對開放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
5.市屬大專院校、中小學體育設施原則上于月1日開始向社會開放。
九、各縣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參照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