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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投資項目中推行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指從工程立項到驗收交付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杜絕暗箱操作,建設精品、廉潔、傳世工程,這是政府管理創新的重要手段,也是縱深推進十大體建設的有效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工作總結〉和〈年全國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中紀辦發號)和《州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市府辦字號)文件精神,認真做好“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政策措施落實過程中的政務公開工作,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效益,推動政府管理創新向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現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公開透明、依法辦事、民主監督、注重實效的原則,緊緊圍繞落實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措施,按照“十公開、十不準”的總要求,以完善市場機制,規范建設行為為著力點,加強執法檢查和效能監察,實行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和全方位監督,確保全縣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健康有序推進,實現“兩高、兩廉”,即:工程高質量、高效率,工程造價低廉、干部清廉的工作目標,推動我縣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二、實施范圍和主體
政府投資項目應在陽光下推行,每年確定若干個重點項目來開展。重點項目的責任主體是工程建設項目相關的政府部門、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勘察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等。責任主體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第一責任人。
三、工作內容和形式
在政府投資項目中推行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堅持統籌安排、標本兼治、有序推進、重點突破,切實做到“十公開”、“十不準”。
1、審批公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行政審批部門要結合機關效能年活動,全面落實國務院取消100項行政審批事項,做到行政許可、投資項目審批、單項行政審批時間三個縮減30%。同時,向社會公開有關工程建設和資格證、資質證的審批依據、審批機構、審批標準、審批程序、審批時限和審批結果,重點項目應報縣重點辦,并在縣政府網站上公開。
不準超越職權違反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許可證照,或者拖延辦理審批,或者濫用職權指定施工隊伍,吃拿卡要。
2、規劃公開。積極完善并加快向社會公開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已經審定的其他各項規劃。參與行政審批的部門,要制定詳細的規劃條件和標準,除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密事項外,都要向社會公開。
不準利用職權擅自改變規劃,變更用地性質,提高容積率和減少綠化面積。
3、用地公開。項目涉及土地的面積、位置、用途、性質等,應當向社會公開;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集體所有的土地,要依法進行并及時公開。
不準利用職務或工作上的便利,采取強迫、授意、暗示等方式,指定用地方式、用地對象和用地價格,或者違法征用、占用集體土地。
4、收費公開。建設項目相關管理部門要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的依據、項目、標準、程序、費用使用情況以及監督方式等,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
不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任意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隱瞞、截留和違規使用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
5、拆遷公開。參與拆遷的各主管部門或相關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關政策,維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個人的合法權益,向社會及時公開拆遷方案、政策、紀律、程序,以及拆遷戶自然狀況和投訴渠道等。動遷公司的選定應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進行。
不準擅自變更、虛報和挪用拆遷專項資金,或者利用職權及影響,直接或間接謀取不正當利益。
6、招標公開。依法必須招標的各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和本縣有關規定編制及項目概況、資格預審條件、評標方法及標準、建設要求等有關項目信息,并在縣招投標中心公開進行招投標活動,并公開中標結果。
不準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搞虛假招標、規避招標、串通投標以及強迫、變相強迫施工單位墊資或提供貸款擔保。
7、采購公開。工程建設項目有關材料、設備及附屬工程等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按照《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法》,采取招標、比價等方式進行采購,并將采購信息和相關結果及時公開。
不準違反規定、合同約定搞私下交易,或者利用職權、行業優勢,指定設備、建筑材料、構配件供應商,不得違反招投標精神和合同約定簽發工程變更聯系單,不得從中收取回扣。
8、建設公開。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應公開參建各方的管理監督職責、年度生產經營目標及完成情況、建設工程合同內容、廉政制度、安全制度以及工程資金使用情況。涉及合同主體、工程規模、投資和設計等事項的重大變更,應當嚴格按有關程序辦理并及時公開。
不準無證擅自開工、轉包,違法分包,或者違反工程建設質量強制性標準,偷工減料、粗制濫造。
9、執法公開。建設項目相關管理部門應向社會公開行政檢查和行政處罰的職責權限、執法程序、處罰幅度、監督方式、救濟途徑以及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等相關內容。
不準擅自設立行政檢查、處罰項目,或者隨意改變執法程序、處罰幅度。
10、審計公開。相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工程竣工驗收和決算審計,公開驗收結果,公開工程決算,公開交付使用時間。
不準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借機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弄虛作假,互相串通,不按規定審計、驗收。
四、工作方法和步驟
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建立和形成“政策透明、制度公開、要求明確、管理有效、監督到位”的工作體系和長效機制,著力抓好以下六個環節:
1、明確責任。要建立并實行嚴格的責任制。進一步完善“一崗雙責”機制。基本建設相關單位和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不僅要負責組織協調和具體實施,還要負責解決和處理出現的問題,切實做到思想統一,分工明確,領導有力,力量集中,措施有效,工作落實。
2、制訂方案。涉及項目建設的主管部門,要依據相關法規及各自行政管理職能,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十公開”、“十不準”的相關內容,確定工作重點。進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和監督制約。每個工程建設項目要由建設單位牽頭,在形成施工管理方案的同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內容包括總體目標、基本要求、規章制度、監督措施、考核標準、處罰辦法等,在簽訂承包采購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廉政合同。在形式上要結合實際,講求實效,要根據不同對象因事制宜、簡便易行,便于群眾參與和監督。除運用設立公開欄、在醒目位置設責任公示牌等公開手段外,要特別注意利用政府網站、電子觸摸屏等網絡化、信息化技術手段及新聞媒體,進一步推進和完善電子政務,提高項目建設工作透明度。
3、組織實施。要將此工作納入每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工作中,對工作任務和責任進行分解,落實到部門、崗位,明確到人。在嚴格執行行政管理工作程序及建設項目標準化管理的同時,還要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工作中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定期召開會議,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定期進行跟蹤考核,建立起規范的公開臺帳,不斷完善工作運作機制,確保項目建設工作目標如期實現。
4、監督檢查。各行政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專項檢查。對重點工程,紀檢監察機關、財政部門要派駐專員,實施全過程監督。每個工程建設項目內部也應設立監督機構,明確監督責任,完善監督機制,定期進行檢查。通過建立投訴舉報、立項備案、專項督查等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項目建設落實情況和薄弱環節,對措施不到位的,要有針對性地提出協調解決辦法。同時,要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不斷發揮行政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努力形成監督合力。
5、評估驗收。要將此項工作的實施情況作為對單位考評、干部考核、工程評優的一項重要內容。每個工程竣工驗收時,應同時將項目建設實施結果進行評估驗收。在有關單位自查的基礎上,每年要選擇一定數量的主管部門和工程項目,組織邀請相關部門及專家進行檢查與評估。
6、嚴格獎懲。對落實得好的部門、單位和工程建設項目,要大力表彰;對工作不力、不按要求公開,情節輕微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十不準”,以及給國家和集體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組織領導
推行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部門各單位黨政領導一定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以對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上下一盤棋的思想,切實將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緊密結合其他業務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各有關單位要在全面推進中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推進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深化源頭治理;要從本單位實際出發,正確處理繼承與創新的關系,既堅持已有好的做法,又注重改革創新;要通過加強民主監督,不斷規范政府行為,加強企業管理,提高工程質量,促進廉政建設,確保此項工作不走過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