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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更好推動“雙輪驅動”戰略的實施,現就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加強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央、省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緊緊圍繞“三個名城”建設,以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為原則,以建立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為重點,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為載體,逐步建立規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為實現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諧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委領導和政府主導的原則。發展和諧勞動關系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形成社會協同、企業和職工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使黨政力量、群團力量、企業力量、社會力量緊密結合和統一起來,共同推進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
(二)堅持調動企業和職工共同參與的原則。引導企業樹立善待職工、依靠職工的理念,依法用工,主動履行社會責任。把職工看成企業最重要的資源,看成企業可持續發展最寶貴的財富。要幫助職工群眾增強企業利益相關者的責任意識,以共謀和諧發展、共享發展成果為己任,更好地發揮好自己的聰明才智,積極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民主管理活動,進一步集聚企業發展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為促進企業發展多作貢獻。要充分尊重職工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積極構建和諧、奮進、健康的企業文化,打造符合時代管理特征的企業精神,不斷增強職工對企業的歸屬感,形成“企業關心職工權益,職工關心企業發展”的氛圍,充分調動企業和職工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夯實共創共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現實基礎。
(三)堅持動態管理的原則。創建和諧勞動關系是一項長期的、漸進的工程。要按照科學發展規律,健全創建機制,完善創建內容,提升創建標準,實施動態評估,對創建達標后放松管理,質量下降的企業要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取消稱號。
三、創建目標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勞動合同制度建立實現全覆蓋,勞動合同簽訂和備案率要達到98%以上;已建立工會的企業全面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5%以上,履約率達90%以上;多層次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普遍建立,企業職工工資年均增長10%以上;社會保險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力爭實現企業職工人人享有社會保險;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普遍建立,企業各項民主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勞動爭議處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企業文化建設不斷發展,勞動安全衛生、職工休息休假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全市85%以上的企業(工業園區)達到市級以上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業園區)標準。
四、創建內容
(一)加強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建設。貫徹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重點解決中小企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勞務派遣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偏低問題。在同類企業相對集中的行業和中小企業相對集中的區域建立健全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制度。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著重抓好區域性、行業性和非公有制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特別是要在產業集群和中小企業相對集中的行業和地區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要按照“行業談標準、區域談底線、企業談增長”的要求,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形成。
(二)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建設。加強企業建會工作指導,推動25人以上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各類企業要加強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設,依照《工會法》、《公司法》、《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廠務公開制度以及職工訴求表達機制,凡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依法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公司制企業要依法建立健全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
(三)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加快建立健全“多層次、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廣大企業職工公平享有基本社會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做好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等重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參保擴面工作,以從業人員流動性較強的餐飲服務業、造船業、建筑業、服裝紡織業等為突破口,加大指導、檢查工作力度,規范企業參保行為,加快建立人人享有的社會保障制度。有條件的企業應建立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四)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建設。各類企業要認真貫徹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機制,加強職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建立職業危害監督檢查制度。安監部門要強化監督檢查,支持工會組織和職工開展安全生產群眾監督工作,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依法規范企業勞動用工制度。各類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用工制度,依法勞務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嚴禁非法用工。規范企業職工考勤、工資分配等規章制度,加班加點要與職工協商,保障職工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嚴格執行企業經濟性裁員要與企業工會協商,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制度。
(六)不斷提高勞動者綜合素質。把全面提升勞動者綜合素質作為長期的戰略任務,通過加強思想道德建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升勞動者政治覺悟、道德素養和就業能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有關培訓計劃和激勵政策,創新培訓模式,整合培訓資源,重點強化操作技能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強對企業培訓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職工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將職業技術職稱、職業技能等級與職工利益掛鉤,激發職工學技術、學本領的熱情。
(七)建立和完善勞動爭議調處機制。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聯動機制,加強勞調組織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司法調解五位一體的處理勞動爭議的工作機制建設。堅持“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工作機制,加快市(區)、鄉鎮(街道)和企業三級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形成多渠道、多層次的社會化調解網絡。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區勞動關系發展狀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形成協調有力的預警處理機制,確保勞動關系矛盾不蔓延、不升級、不轉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司法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強基層調解、庭前調解、訴前調解工作,努力把勞動爭議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各級勞動關系三方要加強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建設,提高仲裁工作的公信力,本著為職工和企業服務的要求,“快立案,快結案,辦好案”,及時有效調解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快速便捷工作機制,發揮律師服務社會的作用,加強法律援助志愿者隊伍建設。
(八)加強困難職工服務幫扶體系建設。加強市、市(區)困難職工幫扶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市(區)、街道、社區和企業職工服務站(點),促進職工服務工作網絡化運作,構建救助、維權、服務三位一體的幫扶模式。通過政府支持、社會捐贈等多種渠道籌集困難職工幫扶資金,切實為困難職工、農民工提供生活救助、就業扶助、法律援助等綜合服務工作,實現幫扶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社會化。
(九)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圍繞市“三個名城”建設的總體目標,廣泛開展企業文化、職工文化建設活動,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職工,用先進文化引導和推動和諧勞動關系與企業文化建設,加強基層文體活動陣地建設,積極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加強對職工特別是青年職工和農民工的人文關懷和心理健康疏導,維護職工文化權益,讓職工有尊嚴生活和體面勞動,推動和諧勞動關系融入企業文化建設。
五、創建要求
(一)加強協作指導,形成工作合力。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充分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手段和社會力量,對職工合法權益進行多層次、全方位、全過程維護。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的多層級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協調勞動關系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工會組織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牢固樹立“以職工為本、主動依法科學維權”的工會維權觀,不斷提高維權能力。要創造條件,發揮企業和職工的主體作用,共同建設和諧勞動關系。
(二)強化分類指導,抓住重點難點。要從不同類型企業的實際出發,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必須遵循的總體要求與具體的差異性措施結合起來,統籌兼顧、分類指導,既整體推進,又突出重點、突破難點。要積極培養和選樹不同類型的創建典型,及時總結推廣典型企業的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工作。要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研究推動創建活動深入發展的工作思路和對策措施,不斷豐富和創新創建活動的形式和內容。
(三)加強宣傳引導,形成輿論氛圍。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和教育陣地的作用,采取報刊、電臺、網絡、廠務公開欄、社區公開欄、戶外電子屏等多種宣傳形式,切實加大對創建活動的宣傳力度。并通過開展專場文藝演出、報告會等活動,組織新聞單位宣傳創建活動的進展情況、經驗做法、先進典型和顯著成效,不斷擴大創建活動的社會影響,為推動創建活動深入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健全考核機制,明確目標責任。各市(區)要把創建工作納入黨政考核體系,設立專項考核指標,對企業創建工作參與面、和諧企業評比數等實行目標管理。要層層分解創建目標任務,把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園區)”工作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之中,建立有效的創建目標責任制。市級機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支持創建工作,健全考核機制,完善考核評價標準,制定獎懲措施,對評為和諧勞動關系的企業從精神、物質、政策等方面給予表彰獎勵和傾斜。各市(區)要加大資金投入,與經濟工作同考核、同表彰、同獎勵,促進創建工作扎實開展。
六、激勵措施
(一)市政府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市和諧勞動關系企業”;對被評選為“市十佳和諧企業”的,每戶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具體考評辦法由市人社部門牽頭制定)。
(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市和諧勞動關系企業”免收工資支付保障金,在培訓補貼、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批準特殊工時工作制方面要優先安排,除舉報投訴外,免予日常檢查。
(三)工會部門把企業是否獲得“市和諧勞動關系企業”作為評比模范職工之家、市級“五一”勞動獎狀、推薦市級勞動模范和其他榮譽稱號的先決條件。
(四)企業家協會(經信委)把“市和諧勞動關系企業”作為評選優秀企業和企業家的先決條件,重點扶持申辦技改資金,優先支持技改項目。
(五)科技部門優先為“市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申辦科技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市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的技術革新。
(六)稅務部門對符合優惠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收優惠,將稅收優惠與“市和諧勞動關系企業”建設進行掛鉤。
(七)環保部門對“市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給予環保費用優惠減免。
(八)銀監部門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把企業是否獲得“市和諧勞動關系企業”納入授信評定的重要條件之一,對“市和諧勞動關系企業”優先給予信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