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規定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籌資標準與參合對象
一)籌資標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8號)和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工作的通知衛農衛發〔〕27號)精神,年度新農合農民個人繳費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各級財政新農合補助標準每人每年200元,人均籌資共250元。
二)參合對象。年度參合對象仍為戶籍在農村的全部農村居民,包括:1永久和長期在本地農村居住人員;2長期或臨時在縣外務工、經商、上學人員;3縣內各類企業、門店務工人員;4縣、鄉各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作人員;5婚入婚出戶籍仍在農村人員;6已出生尚未申報戶口的人員;7戶口遷出但沒有參加醫保的外大中專學生;8縣內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在讀的農村戶籍學生;9已參加商業保險的農業戶口居民(包括學生)須參加新農合,并與其他參合農民享受同等權利。商業保險所需理賠資料,由合管局或定點醫療機構提供復印件。
二、時間進度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安排鄉鎮財稅所,于年月20日前縣財政局社保股領取省財政廳監制的新農合繳費專用票據,各鄉鎮合管辦要在日前將參合農民信息錄入新農合信息系統,以免影響系統年度結轉和參合農民醫藥費用補償。
二)縣民政局要在月31日前核定年度資助參合對象,月30日前落實救助資金。
三)縣財政局要在月10日前將縣級補助資金劃撥到縣新農合基金財政專戶。
三、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實施。新農合農民個人參合資金收繳工作由縣財政局牽頭負責,各鄉鎮政府組織實施。收繳原則為“整戶參合、戶不漏人”收繳目標以年度縣統計局統計農業人口數為基數,以鄉鎮為單位達到95%以上。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做好宣傳引導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時間,認真搞好農民個人參合資金收繳服務工作,及時上解農民個人參合資金,確保財政補助和農民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后,按期完成收繳上解任務。
二)做好信息登記核實工作。針對歷年參合信息檔案錄入信息不全和發生錯誤情況,各鄉鎮要安排收繳工作人員在收費過程中完整準確地填寫《農民繳納參合資金登記管理冊》要求各鄉鎮登記參合人員基礎信息時,必須以家庭戶口簿為準,認真核實填寫參合人員戶主姓名、家庭成員、家庭成員關系、性別、身份證號、出生年月、參合狀態、家庭類別、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信息(以上信息是錄入系統的必填項目)為了防止農民繳費信息遺漏、錯位等問題,鄉鎮財稅所一定要扎實做好專用票據使用管理工作,必須開具專用票據,必須一戶一票,必須在發票上注明家庭參合人員姓名,保證票、款、冊、卡的一致性。
三)準確錄入參合信息。各鄉鎮要安排合管辦及相關工作人員于一個月的時間內按時完成參合人員信息核對錄入工作。必須確保錄入數據準確、項目齊全完整,系統內人員信息與戶口簿、收費登記冊、醫療卡一致,上機參合人數與上解縣財政專戶人數一致。參合人員信息已經確定上報后,不允許進行修改和調整,一定要保證所有參合人員都錄入,未參加的絕對不能錄入系統。
四)確保上解資金安全。各鄉鎮要及時向財政局社保股和縣合管局上報收繳進度,月底以前實行月報制,1日起實行周報制,嚴格做好收繳資金入庫前過渡戶管理工作,確保工作人員收繳的資金安全,按期將收繳資金全部上解縣財政局合作醫療基金收入專戶,進賬后及時將進賬憑證送縣財政局社保股。
五)落實救助資助對象。縣民政局要負責落實好農村五保戶、低保戶、重度殘疾人、農村計生兩戶等困難農戶的參合資助工作,對農村五保戶的參合資金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戶、重度殘疾人、農村計生兩戶等困難農戶的參合資金給予部分資助。各鄉鎮要認真配合,核實確定資助參合對象,月20日前上報資助參合花名冊于縣民政局,月31日前民政局核定資助參合對象,月30日前落實資助參合資金,將全額資助參合人員的資助資金直接撥入新農合收入專戶,資助參合對象不再繳納參合資金,將非全額資助參合人員的資助部分資金撥至農民“一卡通”帳戶,由本人按每人50元標準直接向鄉政府交費。各鄉鎮合管辦根據民政局核定的資助參合花名冊,要在農民繳納參合資金登記管理冊》中對資助對象進行標識,如五保戶、重度殘疾人、農村計生兩戶或低保戶等,并在備注欄內注明資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