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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縣各鄉(鎮、場)、各部門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加強了森林資源保護,為我縣的生態環境建設和林業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然而,非法侵占林地的現象還是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干部群眾保護林地的意識淡薄,林地保護管理法規宣傳不到位,對亂征濫占林地的違法行為制止不力;有些部門在審批林地轉用手續時,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即批準了林地轉用申請。據調查,年8月至年5月間,全縣發生非法征占用林地104起,面積499畝。其中,未審未批23起(“審”指林業部門審核,“批”指土管部門受政府委托批準),面積231畝;未審違法批準57起,面積254畝;少審多占5起,面積8畝;先占后審10起,面積6畝。這些情況如不引起高度重視,任其蔓延,勢必對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為切實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現象,規范征占用林地行為,依法保護林地和林木等森林資源,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非法征占林地,切實保護森林資源的通知》(府廳字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制止非法征占林地保護森林資源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府辦發[]32號)的要求,決定在全縣開展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切實保護森林資源的專項整治活動。
一、指導思想和依據
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貫徹落實江總書記“要使廣大干部群眾在思想上真正明確,破壞資源環境就是破壞生產力,保護資源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資源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重要指示為指導,以《森林法》、國務院《關于保護森林資源,制止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通知》(國發明電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非法征占林地切實保護森林資源的通知》(府廳字[]47號)為依據,從實現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認真搞好這次專項整治活動。
二、主要任務和目標
專項整治的主要任務是;做好宣傳,大造輿論。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宣傳標語、宣傳廣告等媒體和宣傳手段,在廣大城鎮和農村大張旗鼓地宣傳《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林地保護管理法規。同時,要教育開發建設單位,在開發建設中盡可能節約林地,確需使用林地時,要依法取得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手續;對年8月以來發生的征占用林地進行調查,并對非法征占林地項目逐項登記;對年以來發生的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進行逐起處理,做到件件有落實;加強部門協調,建立健全林地保護管理制度,嚴格按法定程序和權限進行征占林地的審核和審批。
專項整治的主要目標是:通過這次專項整治,使林地保護管理法律法規深入人心,提高公民保護林地和森林資源的意識,增強全民保護林地、保護生態環境的自覺性;提高基層領導干部保護林地的認識,增強保護林地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正確處理保護林地,保護生態環境與發展地方經濟的關系;在全社會形成保護林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社會風尚;建立健全林地保護管理制度,促進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調工作,依法共同管理林地,保護林地。
三、組織機構
為使這次整治活動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并使整治卓有成效,縣里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副縣長鐘劍明同志擔任。縣林業局局長、縣土地管理局局長為副組長,縣監察局副局長、縣公安局副局長、縣林業局副局長、縣森林公安局局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全縣擬進行清查、處理、規范的建設項目,及時提出明確意見,報領導小組統一研究同意后方可實施,以確保整治活動達到支持全縣經濟建設發展大局、規范依法行政,不增加農民不合理負擔等目的。
四、主要內容和時間
1、內容
㈠對年以來征占用林地的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清查。對非法征占用林地的項目,按“未審未批”、“未審違法批準”、“越權審核”、“少審多占”、“先占后審”分類,逐起調查登記(見附表二)。
㈡對清理出來的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未來得及辦理征占用林地審核手續的,要督促開發建設單位到林業主管部門補辦審核手續,并按規定交納森林植被恢復費。省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按省政府府發[1996]30號文件規定標準交納;縣工業園區和工業小區建設項目,按市委市發號文件規定標準交納。
㈢對農村居民建房,未辦理審核手續的,要限期補辦,并按市政府市府發號《關于規范農民建房審批程序及嚴格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的通知》規定的標準交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㈣對清理出來的其它各類工程建設項目,要分門別類逐個處理。“未審未批”的項目,林業主管部門要會同土地管理部門,按《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聯合進行查處。處理后允許繼續征占用林地搞建設的,仍要補辦征占用林地手續。“未審違法批準”的林業主管部門要先與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協商,取得支持。然后依據《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理后,限期補辦審核手續,補交森林植被恢復費。“越權審核”的,要限期到有審核權的林業主管部門補審。“少審多占”的,多占部分按未審規定處理。
2、時間
按照上級的要求,這次整治工作要在10月中旬結束,時間緊、任務重。要集中在8、9、10近三個月的時間,分階段完成整治的所有任務。
第一階段(8月1日至15日):宣傳發動階段。廣泛宣傳林地保護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改革和保護林地及森林資源的重要意義,大造專項整治非法征占林地的輿論。
第二階段(8月16日至25日):清查階段。組織專項整治隊伍對各鄉(鎮)年8月份以來的開發建設項目逐項進行清理。屬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要逐項進行登記(詳見附表二),并以鄉(鎮)為單位進行匯總統計(詳見附表三)。
第三階段(8月26日至9月25日):處理階段。對非法征占林地的案件,要根據案件的性質,對照有關法律條文進行處理。該補辦手續的要補手續,該補交費用的要補交,該實施處罰的,要進行處罰,并將查處結果匯總成附表四。對少數典型的非法侵占林地的大案要案,要公開曝光,從嚴查處。
第四階段(9月26日至10月5日):規范階段。林業主管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共同肩負著保護管理林地的職責。為使我縣今后的林地管理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根據《森林法》第十八條:“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和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自本文下達之日起,凡是占用林地建房、修路、開采礦藏和其他各項建設工程,必須由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土地管理部門才能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如有人“未審先批”,必須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第五階段(10月6日至10日):檢查總結階段。各地對這次整治活動要進行認真總結,寫出總結報告,并附上表二、表三、表四,于10月中旬前報市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幾點要求
1、要加強領導。這次專項整治活動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在整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要依法辦事。對清理整頓出來的各項亂征亂占林地的違法違規行為,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及公、檢、法等單位要嚴格按照《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法定程序和權限對亂征亂占林地的行為進行處理,做到依法辦事,違法必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