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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狂犬病等疫情在我區發生,減少因犬類引發的糾紛和治安問題,努力為廣大群眾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市限制養犬規定》和《市區限制養犬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區政府決定于年11月至12月20日組織開展全區犬類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加強犬類管理,通過犬類管理專項整治,建立健全犬類的審批、免疫和登記日常工作制度,落實部門管理職責,全面捕殺狂犬、野犬、違章犬,實現轄區內清潔無疫,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體要達到以下五個目標:一是登門宣傳文明養犬達到100%;二是狂犬病預防知識群眾知曉率達到90%以上;三是限養區內,基本無違規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行為,犬類注冊、掛牌率100%,免疫率100%;四是非限養區犬類注冊掛牌率90%以上,免疫率90%以上;五對違章犬、野犬、狂犬堅決予以捕殺,無害化處理率必需達到100%。
二、組織領導
犬類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由區政府組織,農業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實行屬地管理,由鎮鄉(街道)具體實施。區政府成立了限制養犬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犬類管理的政策制定、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專項行動的開展,辦公室設在區農林局。
各鎮鄉(街道)負責統一指揮和協調本轄區的犬類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犬只進行登記,摸清底數,協助公安派出所做好犬只登記建檔工作,協助農業部門做好狂犬病免疫工作。負責犬尸無害化處理;區公安分局負責犬只登記建檔和年檢工作,組織對全區野犬、狂犬、未免疫犬、未登記犬、禁養的大型犬、烈性犬的收容和捕殺工作,會同農業部門做好犬類強制免疫以及免疫準養證和牌的核發等工作;區農林局負責獸用狂犬病疫苗的供應、犬類的免疫、檢疫和犬類疫情的監測,做好免疫準養證和牌的核發。對滅殺后犬尸無害化處理進行指導;區衛生局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應、接種,狂犬病人的診治,疫情的監測和預防狂犬病的宣傳。對滅殺后的狂犬病犬、疑似狂犬病犬的無害化處理進行指導;區城管局負責對因養犬污染城市衛生、影響市容的行為進行整治,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犬只管理工作;區工商分局負責查處經營性犬類的銷售和犬類診療機構等的注冊、登記,對無證經營的一律予以取締。
三、工作步驟及時間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時間11月20日之前)。
各鎮鄉(街道)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區政府有關文件精神,成立組織,制定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職責。要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各類活動宣傳養犬法規和狂犬病預防知識,倡導文明養犬,增強法制觀念,提高防病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同時,各鎮鄉(街道)要以村、社區為單位對轄區內的養犬戶逐家逐戶進行摸排,發放《養犬戶做證通知書》、《個人(單位)養犬審批登記表》等資料,對養犬戶的姓名及犬只的種類、數量一一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及時把登記情況匯總到轄區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做好養犬審批和建檔備案工作。
(二)組織行動階段(時間11月21日—12月10日)。
1.免疫上牌:各鎮鄉(街道)根據犬只調查摸底情況,按應免疫犬只數量到區農林局領取獸用狂犬疫苗和免疫準養牌、證。組建以畜牧獸醫站人員為主的犬類狂犬病免疫小分隊,本著方便群眾的原則,確定免疫時間,免疫地點,對犬只實行免疫、上牌、發證,對逾期未按規定免疫的,視為野犬予以處理。同時,限養區內犬主對所飼養犬只必須嚴格管理,一律實行圈養或拴養。全區犬只實行一牌一證(免疫準養牌和免疫準養證),免疫牌證發放及免疫費用一律實行免費。
2.集中整治:各鎮鄉(街道)及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制定和完善捕殺方案,建立以公安為主的專門隊伍,捕殺狂犬、病犬、無主犬。對拒絕登記、免疫以及限養區內雖經登記、免疫但不實施圈養的犬將視為無主犬進行捕殺,撲殺的犬只統一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檢查驗收階段(時間12月11日—12月20日)。
區限制養犬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將組織力量進行抽查,凡調查摸底工作不到位、基礎數據不清、免疫率和捕殺率達不到目標要求的,視為整治工作不合格,進行全區通報,并重新組織免疫和捕殺,對整治工作組織領導有力、措施到位、免疫密度高、收繳捕殺率高、圈(拴)養率高的鎮鄉(街道)進行表彰獎勵。
四、工作要求
各鎮鄉(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促和諧的高度,充分認識到加強犬類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抓好此項工作。要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和大局意識,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努力形成各部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要層層動員發動,加大檢查指導監督,加大經費、裝備、人員的投入,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鎮鄉(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敏感性,加強信息收集和反饋工作,指定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工作,于11月17日前上報分管領導和聯絡人名單、聯系方式;堅持專項行動每階段一報,每個階段結束后及時報階段性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