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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無證無照餐飲業的突出問題,根據《關于將查處規范無照經營工作納入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通知》(綜治辦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轄區范圍內開展無證無照餐飲業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餐飲業無證無照專項整治和查處取締行動,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解決范圍內餐飲店無證無照經營問題,引導符合法定條件的無證無照經營戶走上合法經營軌道,推動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有效遏制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營造公平競爭、守法誠信的市場環境,保障廣大群眾消費安全。
二、整治范圍及工作內容
本次無證無照餐飲整治范圍主要為下應、中河、鐘公廟、首南四街道,其余各鎮鄉(街道)可參照執行實施方案,并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專項整治,各有關部門給予積極配合。
在普查摸底的基礎上,全面了解和掌握目前無證無照經營的總體情況、形成特點、投訴熱點以及產生的主要原因。規范一批符合條件的餐飲經營戶辦理相關證照,開展合法經營;取締一批達不到規范要求,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餐飲服務行業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通過整治確保主要路段和小區經營秩序有明顯好轉,促進文明指數不斷提升,為新一輪國家文明城市的創建工作打下基礎。力爭年底建立和完善無證無照經營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三、組織機構及職能部門、街道的職責分工
區政府成立常務副區長為組長的餐飲業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區府辦常務副主任、工商分局局長為副組長,環保、衛生、公安、城管局長及中心城區四街道辦事處主任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區工商分局,由工商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局分管局長兼任副主任,各相關局抽調人員集中到工商分局辦公。領導小組職責為組織協調、指導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整治驗收標準,組織驗收考核,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按照各街道硬件改造投入情況給予適當補助。專項整治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中心城區鐘公廟、中河、下應、首南四街道成立相應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制訂實施方案,組長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主任擔任,以各街道城管中隊執法人員為基礎成立聯合執法隊伍,環保、衛生、工商抽調干部參加街道執法隊伍,派出所在必要時由所在街道負責聯系參加聯合執法。
各成員單位按照“誰發證、誰審批、誰負責”和“條塊結合”的原則,上下聯動、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整治期間,由牽頭責任單位負責具體實施,各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積極配合參與。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各街道:負責對管轄區內無證無照餐飲業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管轄地的實際,相應成立由基層工商、公安、城管、衛生、環保、勞動、地稅、供電、供水等相關部門組成的查處規范無證無照餐飲業綜合治理組織及整治執法隊伍,負責轄區內無證無照餐飲業的普查認定和整治方案的制訂,并實施對管轄地無證無照餐飲業經營場所的治理。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對餐飲業進行長效管理。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職能,協助各街道做好對無證無照餐飲業的專項整治;做好整改達標無證無照餐飲業的規范登記注冊發照工作;配合街道、公安、城管、衛生、環保等相關部門對不能達標,群眾反映強烈無證無照餐飲業的取締工作。
(三)環境保護部門:依照環境保護行政管理工作職能,協助各街道做好對無證無照餐飲業的專項整治;從餐飲業發展客觀實際出發,對無證無照餐飲業經營場所提出改造措施和執法整治工作;做好整改后無證無照餐飲業經營場所的環評驗收,并及時出具無證無照餐飲業經營場所的環評達標意見書;配合街道、公安、城管、衛生、工商等相關部門對不能達標,群眾反映強烈無證無照餐飲業的取締工作。
(四)衛生部門:依照衛生行政管理工作職能,協助各街道(政府)做好對無證無照餐飲業的專項整治;按照衛生許可驗收標準做好整改后衛生達標無證無照餐飲業的衛生許可發證工作;配合街道、公安、城管、工商、環保等相關部門對不能達標,群眾反映強烈無證無照餐飲業的取締工作。
(五)城管部門:依照城市政行政管理工作職能,協助各街道做好對無證無照餐飲業的專項整治;抓好無證無照餐飲業經營場所的普查認定和執法整治工作;做好整改達標無證無照餐飲業的規范工作;規范餐飲店跨門經營行為和門前三包工作;限制餐飲夜宵營業時間;配合街道、公安、工商、衛生、環保等相關部門對不能達標,群眾反映強烈無證無照餐飲業的取締工作。
(六)公安部門:依照公安工作職能,協助各街道做好對無證無照餐飲業的專項整治;為無證無照餐飲業經營場所執法整治過程中執法安全保障和整治區域維穩治安工作。
四、工作重點及時間安排
(一)10月20日前,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工商、環保、衛生、城管四家單位各抽調2名干部,專門負責落實整治工作一并合署辦公。
(二)10月30日前,廣泛調研,制定各街道無證無照餐飲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并確定重點區域。在無證無照餐飲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領導下,由各街道組織各社區居委會及有關執法部門對的無證無照餐飲店進行普查,做好無證無照餐飲業經營場所的取證確認工作,發放餐飲店規范調查表,由各社區民委會在調查表上簽署意見并蓋章,各街道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調查情況,開好業主座談會,提出整改措施。
(三)11—12月份,以街道為單位督促業主進行整改,凡整改后符合條件的,環保部門核發環評意見書,衛生部門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工商部門根據環評意見書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發放營業執照,發證后的各餐飲單位移交所在街道進行管理。對部分拒不整改且群眾投訴多、反映強烈的餐飲經營戶由街道組織綜合執法隊伍予以取締。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強化組織保障。無證無照餐飲業經營場所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難度大,各街道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將無證無照餐飲清理整治工作列入當前重要議事日程,根據工作實際建立強有力的工作班子,加大經費投入,統籌調配力量,落實整治工作任務和責任。根據當前餐飲業規范難、取締難實際情況,克服困難,制定確實可行方法方式和措施,爭取在餐飲業規范問題上有明顯突破。
(二)屬地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街道在專項整治中的屬地管理作用,落實專職人員做好情況排摸、對象界定和方案確定等工作。牽頭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和信息交流,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確定整治工作重點,明確部門職責,以形成工作合力。各職能部門要形成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密切協調、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積極主動參與執法治理,實現化解矛盾、突破瓶頸,切實解決餐飲業辦證難題。
(三)完善措施,構建長效機制。始終要把長效機制建設作為重要目標,完善體系,標本兼治。各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預警發現機制、及時打擊機制,以增強整治工作實效。要強化整治后復查和全面檢查工作,做好信息反饋和相關抄告工作,掌握工作動態,形成工作合力。積極探索對場所出租方的教育管理,必要時依法予以處理,促進餐飲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研究分析各類無證無照餐飲經營行為的特點和規律,加大打擊查處力度,推動清理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四)加強督查,嚴格責任追究。區政府將根據工作目標和任務,認真開展督查與評估。對整治工作扎實、效果明顯的街道和部門,給予通報表揚。對執法不到位,不作為或亂作為,整治后仍存在多處無證照經營行為的街道,給予通報批評、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