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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加強社會救助工作會議及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縣社會救助工作能力建設,提升全縣城鄉低保和社會救助工作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本著“以人為本、服務民生、提升能力、規范管理”的原則,以健全機制、管理規范、應保盡保為目標,按照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要求,加強社會救助工作人員隊伍建設,進一步理順工作機制,完善責任體系,全面提升全縣社會救助水平,切實維護廣大困難群眾的根本權益,為全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內容
(一)組建方正縣社會救助局。將原方正縣最低生活保障局更名為方正縣社會救助局,隸屬縣民政局,全面負責城鄉社會救助工作。按照哈政綜[2009]38號文件關于“各縣(市、區)按照每2000名城鎮低保對象、5000名農村低保對象配備一名專職干部”的要求,根據我縣實際,縣社會救助局在縣民政局低保股現有2名工作人員的基礎上再增加工作人員2名。
(二)鄉(鎮)成立公共服務中心(社會救助工作站)。按黑編[2009]208號文件要求,公共服務中心(社會救助工作站)隸屬鄉鎮政府,公共服務中心和社會救助工作站為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每個公共服務中心(社會救助工作站)核定事業編制1個,另設公益崗位2—3個。我縣除方正鎮配3個公益崗位外,其他鄉鎮均配2個公益崗位。公共服務中心(社會救助工作站)為股級事業單位,其主任由各鄉鎮民政助理擔任。
(三)社區(村委會)設受理員。在全縣15個社區和67個行政村中各設立受理員二名,受理員由社區居委會成員或村委會成員兼任。
(四)配備工作人員。縣社會救助局新增2名工作人員從全縣事業單位中調劑解決。各鄉鎮成立的公共服務中心(社會救助站)的公益崗位工作人員由各鄉鎮和勞動部門協商解決,工資待遇按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五)配備工作經費。按照哈文件要求,將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按每年每名低保人員6元計算,每年經費8萬元。由縣民政局統一管理,根據實際情況按時將經費下撥到各鄉鎮。
三、推進措施
(一)明確職責。縣社會救助局負責全縣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指導,做好有關日常工作以及低保和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審批管理、監督指導工作。鄉鎮公共服務中心(社會救助站)承擔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關服務工作;承擔五保戶的供養服務工作;承擔農村醫療救助服務工作;承擔低收入家庭認定和臨時救助服務工作;承擔住房、取暖、教育、就業等專項救助服務工作;承擔各類重點優撫對象補助資金、優待資金的發放,醫療待遇和解決住房困難等服務工作;承擔救濟救災中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指導孤殘兒童監護、生活無著落人員的救助、居家養老服務等社會福利工作;承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相關服務工作;承擔農村剩余勞動力的統計、培訓、轉移及涉農法律法規宣傳、農業生產保險宣傳普及工作;承擔就業服務工作;承擔勞動保障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承擔農村養老保險經辦工作。村和社區社會救助受理員,負責本轄區社會救助、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申請受理、動態管理和日常服務,開展經常性入戶調查,適時提出社會救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把住社會救助工作的第一道關口,如實向鄉鎮公共服務中心(社會救助站)呈報和反映社會救助工作方面的真實情況。
(二)完善機制。建立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互檢互查機制,全縣每年組織社會救助工作人員開展城鄉低保、城鄉社會救助等方面的互檢互查工作,互相監督,互相促進,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各鄉鎮要在社區和村推行獨立責任區和聯合工作面工作機制,即將每名社會救助受理員劃分一定的責任區,落實問責制,并以2至3個責任區為一個聯合工作面,在開展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工作時,可由聯合工作面的組成人員共同開展工作,做到公開透明;各社會救助受理員既要切實做好本責任區的相關工作,又要密切配合,做好聯合工作面的相關工作,確保工作質量。
(三)規范管理。一是加強督促檢查,嚴查違法違紀和政策不落實、服務不到位的問題;二是加強規范操作,明確各個環節的辦理時限和具體規定;三是加強公示制度,防止徇私舞弊,保證各項社會救助工作公開透明;四是加強動態管理,保證城鄉低保出入暢通,做到不錯誤、不重復、不遺漏,特別是對達到或接近領取社保金年齡的低保人員以及就業能力明顯變化的人員,要按責任區進行專項檢查、動態管理;五是加強檔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的各類檔案,確保基礎工作完備,數據準確無誤,各環節銜接緊密。
四、職責分工
(一)縣民政局負責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綜合、協調等工作。
(二)縣人事局負責選拔配備從事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縣編辦負責社會救助局更名和各鄉鎮成立公共服務中心(社會救助工作站)機構審批工作。
(三)縣財政局負責按哈政綜[2009]38號文件要求,按時匹配社會救助工作經費。
(四)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鄉鎮公共服務中心(社會救助站)公益崗位人員配備和指導各鄉鎮主管社保工作人員定期向公共服務中心(社會救助站)提供享受社會養老保障金人員名單,實現網上資源共享,杜絕出現社保、低保“雙重保”現象的發生。
(五)縣衛生局會同民政局負責全縣城鄉低保人員住院治療救助工作。
(六)縣監察局、縣審計局負責全縣各類社會救助資金的審計、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擺上日程。各單位、各部門要站在保民生、構和諧、促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社會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納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務求實效。各鄉鎮要在6月25日之前落實人員,明確任務職責,掛牌運行。
(二)落實責任,迅速實施。各單位、各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的要求,積極行動,全力推進,確保機構、編制、人員落實。縣民政局要做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確保社會救助工作能力建設落到實處。
(三)夯實基礎,規范運行。各相關單位和部門在配齊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和社區(村)受理員的同時,要按照“培訓考核合格上崗”的原則,建立有效的定期考核和培訓上崗機制,確保社會救助工作的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