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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防空防災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結合,充分發揮防空防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民生的作用,切實增強社區居民災害風險防范意識,大力提升職能部門對防空防災的工作能力,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和保障民生為目的,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對相結合的方針,逐步完善我市防空防災應急疏散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廣大居民防空防災意識和應急能力,為創建富強、文明、和諧新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原則。開展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和訓練演練,提升社區居民防空防災應急能力。
(二)堅持預防為主、共同建設原則。社區防空防災工作以鄉鎮、辦事處為主導,各級民政、地震、應急、民防(人防)等部門共同參與,充分發揮社區組織的作用,拓展人防與應急管理的融合發展的路子,建立完善的組織領導和服務保障機制,共同研究解決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計劃安排、各項建設、督促落實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使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與社區一站式服務緊密相聯,形成互相促進,協調發展的局面。
(三)堅持結合實際、分類指導原則。緊緊圍繞社區實際情況和工作安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著眼未來,統一規劃,科學安排,重點建設,分類指導,積極創新,探索切合實際的發展模式,不斷提高全市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覆蓋率。
(四)堅持規范高效、實在管用原則。明確社區防空防災的建設標準,完善機制,配套制度,推動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規范化;堅持社區防空防災建設與社區組織、制度、檔案、基礎設施等建設相結合,充分發揮社區現有資源和優勢,避免重復投入和重復建設,提高資金、人力、設施等方面的使用效率。
三、主要內容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各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落實,應急辦綜合協調。各級民政、民防(人防)、地震部門指導,成立社區防空防災工作站:站長由社區主任(或書記)兼任,工作人員(由3-5人組成)主要由社區選派人員兼任;社區防空防災工作站有固定辦公場所;有組織機構,懸掛工作站牌、《社區防空防災工作站職責》(附件一)、《社區防空防災工作站制度》(附件二)(由民防局負責制作發放、轄區負責安裝);建立工作臺賬和資料《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臺賬內容》。
(二)制定防空防災應急預案。各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落實,由各級地震、民防(人防)和民政部門指導,按照“簡明扼要、職責清晰、操作性強”的工作要求,針對轄區防空防災要求和社區實際,制定防空防災應急疏散方案,方案要明確任務分工、組織指揮、疏散路線和有關保障等內容,并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及周邊環境變化,適時組織修訂,并報市、縣(市)人防部門備案。
(三)開展防空防災宣傳教育。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落實,利用社區廣播、室外宣傳欄、展板等載體,積極開展與防空防災有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和相關知識教育及防護技能訓練,有條件的社區要建立防空防災教育宣傳室,配備防空防災的書籍供居民閱讀,使社區居民掌握防空防災知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宣傳印刷品、音像資料、應急車輛、器材展示由民防局協助提供。
(四)建立防空防災志愿者隊伍。各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落實。每個社區組建10-20人的志愿者隊伍,制定、建立志愿者手冊和登記卡,并定期組織培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5個工作日,培訓要做到有組織、有記錄、有教案、有考核。志愿者隊伍主要負責各種災害的先期處置、組織居民應急疏散和各種災害的應急救援等工作。
(五)完善防空防災應急設施。各縣(市)區政府具體組織落實。三區災害應急工具房、LED統控報警裝置由市民防局負責建設、安裝,轄區負責選址,各種應急搶險救災器材由市民政局負責配備發放(參看附件四)。志愿者隊伍應急包由市地震局負責配備發放。兩縣一市參照三區標準,組織應急設施建設、安裝、購置、配發。各類防護裝備由社區統一管理,并建立相應使用、保管、保養賬冊。做到定位存放、定人保管、定期保養,保證所有器材完好率達到100%。
(六)設置實施示意圖、利用好人員疏散場所。居民小區要在醒目位置安裝人員防空防災應急疏散示意總圖,單元樓要設置人員疏散編成表。社區要結合各自的實際,在上級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利用人防工程,綠地公園和小區活動場所等開闊地域,建立應急疏散場所。疏散場所均應向居民公布,設置明顯標識,便于引導居民疏散和避險。社區人員疏散示意圖由民防局制作,各轄區地震(科技)局提供社區疏散示意圖,社區負責選址、安裝。
(七)組織應急培訓演練。由各級應急辦綜合協調落實,地震、民防(人防)、民政、教育、衛生部門指導,根據防空防災應急疏散預案,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居民防空防災技能培訓活動,不斷提高搶險救災和自救互救技能。社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防空防災應急演練活動。演練要求有演練方案、演練總結及演練現場音視頻資料以備檢查。
(八)完善臺帳資料。由鄉鎮街道辦事處督促社區落實,民防局備案,根據防空防災應急疏散預案。
四、時間安排
全市計劃利用4年時間完成防空防災進社區工作,具體階段為:2013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每個縣(市)區選擇5個社區,按照上述要求進行社區防空防災試點建設工作。
2014年12月31日前,社區達標率達到25%;
2015年12月31日前,社區達標率達到60%;
2016年12月31日前,社區達標率達到100%。
五、檢查考核
由市應急辦牽頭,市民政局、地震局、民防局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每年定期對社區防空防災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達標先進社區實施獎勵,對建設標準不高、不達標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并計入縣(市)區年終量化考評成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加強社區防空防災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創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具體體現,是深化防災救災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縣(市)區相關部門要把全面推進社區防空防災工作作為各部門參與創新社會管理、推動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作為為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工作,本著預防比救援更人道更經濟的理念,認真籌劃社區防空防災工作,加強督促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存在的各種問題,推動社區防空防災工作順利發展。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各縣(市)區相關部門作為社區防空防災工作的業務指導部門,要精心籌劃,周密組織,并由應急辦牽頭,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認真落實防空防災進社區建設有關標準,確保社區防空防災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經費保障,強化基礎設施建設
社區防空防災建設經費由市政府和各縣(市)區政府列入財政預算逐年安排,其中每個社區正常工作經費每年不少于2萬元,確保社區防空防災工作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