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區域汽車限行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減少我區機動車排氣污染,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建設高效便捷的交通網絡,構建綠色生態城區環境,根據上級有關要求,我區年內實施高排放汽車(指未取得綠色環保標志的汽車)限行工作。為使限行工作順利推進并取得實效,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協調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扎實推進各項工作,設立區實施高排放汽車限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相關工作。
二、工作分工
(一)區環保局:根據市治理機動車排氣噪聲污染工作協調小組的要求,牽頭制訂《市區實施高排放汽車限行工作方案》。組織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及相關單位協調工作會議。制作汽車限行宣傳單,負責協調各項工作。
(二)交警大隊:制訂本部門實施高排放汽車限行工作方案。按照區政府審核通過的限行區域,結合我區實際,在保障交通運輸正常的條件下,確定限行交通指示牌的設立點位,并將點位及限行指示牌標志圖(規格、數量等)提供給區建設局。
在我區限行通告正式實施后負責對未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依法處置。
(三)區經貿局(交通局):調查未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營運車輛情況,協調各類高排放汽車所屬單位調整運營線路。
(四)區建設局:按照交警大隊提供的限行標志牌制作點位圖,在通告正式實施前完成限行指示牌的制作和樹立工作。
(五)其他成員單位:協調落實好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限行工作的宣傳工作;區監察局負責對違反限行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的監察工作;區城管局負責下屬部門高排放市政汽車的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所屬高排放汽車限行的協調與宣傳工作,防止其進入限行區域。
三、限行措施
根據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劃定我區高排放汽車限行區域(詳見附件)。從區限行通告之日起,禁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汽車在劃定限行的范圍內通行。對于違反上述限行規定的行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汽車駕駛人相應處罰。
四、工作步驟
(一)制定《工作方案》。劃定我區高排放汽車限行區域。
(二)起草《區高排放汽車限行通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告》)。根據市治理機動車排氣噪聲污染工作協調小組意見,起草區限行通告。
(三)《通告》的審查備案。將《區高排放汽車限行通告(征求意見稿)》送區限行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征求意見,同時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信息網)上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天。完成公開征求意見程序后,交由區法制辦審查備案。
(四)上報《通告》。《通告》通過區法制辦的審查備案,經區政府審定后,上報市政府審批。
(五)《通告》。《通告》經市政府審批同意后,由區政府《通告》。
(六)開展《通告》實施前期準備工作。進行限行前的宣傳工作,制作并安裝各限行區域關鍵節點的限行指示牌。
(七)《通告》的實施。自《通告》生效之日起,禁止未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汽車在劃定限行的范圍內通行。對違反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汽車駕駛人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