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工業污染源方案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調查目的
近幾年來,鄉鎮工業繼續快速發展,污染物排放量也迅速增長,占全省污染物排放總量比重逐年上升。為全面掌握我省鄉鎮工業環境污染狀況,加強鄉鎮工業的環境管理,控制鄉鎮工作污染,建立鄉鎮工作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實施總量控制,促進我省鄉鎮工業高效、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省環保局、省鄉鎮企業局、省財政廳、省統計局根據國家二部二局“關于開展全國鄉鎮工業污染源調查的通知”[環計(1996)582號]的文件精神,決定于19*年聯合進行全省鄉鎮工業污染源調查。
二、調查對象
原則上凡有排放污染物(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電磁輻射等)的鄉鎮工業,包括鄉、鎮、村、村以下及“三資”企業。“三資”是指中外合資經營的工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工業企業和外商投資工業企業,其中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的中方為鄉鎮企業的,獨資企業建于鄉、鎮、村的,都列入調查對象。
三、調查基準年
調查基準年統一為19*。
四、調查工作步驟和時間要求
全部工作分四階段,全省于19*年5月15日前完成調查匯總工作任務。
1、準備階段:19*年2月28日前完成。
具體要求:根據調查目的和任務成立各級調查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提高認識,明確任務,掌握調查方法,制訂調查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落實調查經費,召開鄉調工作會議,部署調查工作等。
2、調查階段:19*年3月30日前完成。
具體要求:縣(市、區)鄉調辦確定調查企業,發調查表,按照調查表的內容要求逐項進行登記和填寫;根據污染物排放系數、物料衡算或已有監測數據進行填報;調查人員自查和接受上級部門抽查等。
3、匯總建檔階段:19*年5月15日前完成。
(1)數據匯總及編寫調查總結報告
縣(市、區)鄉調辦4月10日前完成并上報;
地(市)鄉調辦4月25日前完成并上報。
省鄉調辦5月15日前完成并上報。
(2)繪制鄉鎮工業污染源主要分布圖集
地(市)鄉調辦于4月30日前完成并上報;
省鄉調辦于5月30日前完成并上報。
(3)檔案的建立與匯總工作同時完成
4、評比表彰階段:19*年4月30日前完成地(市)對縣(市、區)驗收評比工作,6月15日前完成省對地(市)的評比工作。7月30日前進行全省表彰。
評比、表彰辦法另文下發。
五、表格填報程序
本次調查表格共七張。
1、“環調鄉基1表”一式兩份,由調查人員與企業人員共同填寫,被調查企業及縣(市、區)鄉調辦各一份。
2、“環調鄉綜1表、5表、表6、表7”由各級鄉調辦采用計算機匯總方法匯總填報。
縣(市、區)級匯總表上報到地(市)級,縣(市、區)級匯總數據庫軟盤應一式四份,一份縣級鄉調辦留檔,另三份分別報地(市)級、省級和國家鄉調辦。
3、“環調鄉綜2表、4表”由縣級鄉調辦填寫后,報地(市)級鄉調辦進行計算機匯總,而后軟盤一式叁份,一份存檔,另兩份逐級上報省級、國家鄉調辦。
4、“環調鄉綜3表”由地(市)級計算機匯總填報后,軟盤一式叁份,一份留檔,另兩份逐級上報省級、國家鄉調辦。
5、省鄉調辦將九地(市)上報數據庫軟盤進行匯總,一式兩份,留檔一份,上報國家鄉調辦一份。
六、調查經費
調查經費分級負責。各地(市)、縣(市、區)環保局、鄉鎮企業局、統計局可向同級財政申請補助,不足部分由三個部門自行籌集解決。
七、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省鄉鎮工業污染源調查工作的領導,省環保局、省鄉鎮企業局、省財政廳和省統計局聯合組成了省鄉鎮工業污染源調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技術協調組,負責全省鄉鎮工業污染源調查的日常工作。各地(市)、縣(市、區)應組成相應的領導班子,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同時抽調一定的工作人員組成強有力的鄉調辦公室工作班子,負責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