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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局,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職業病防治院、省衛生監督所:
為全面分析我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狀、特點和規律,及時向衛生部、省委、省政府報告我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有關情況,指導做好衛生應急處置工作,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根據《衛生部應急辦關于上報*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結的通知》(衛辦應急預警便函〔*〕46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結內容
(一)各市衛生局、廳直有關單位按照衛生部制定的總結提綱(見附件1)要求,于12月28日前將書面總結材料報我廳應急辦。
(二)請各有關單位參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對各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標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報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見附件2),完成附件3~5相關統計表。根據衛生部的要求,附件3~4填報的主要內容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報告的突發衛生事件;通過電話、傳真等報告(未通過網絡直報系統報告)的突發衛生事件;其它突發衛生事件。
二、填報要求
(一)各市由相關業務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職業病防治院、市衛生監督所等)負責填寫附件3及附件4(其中附件3以縣區為單位填寫后按專業分別上報市級相關業務單位,由市級業務單位匯總填寫)的有關內容。
(二)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職業病防治院、省衛生監督所負責對本專業系統填報內容(附件3、附件4)進行核實、匯總和統計,并完成附件5的匯總表。
有關統計表可在廣東省衛生廳網站。
各地在填報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可與后聯系人聯絡。
三、填報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相關業務單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職業病防治院、市衛生監督所)按職能分工將相關統計材料于12月25日前分別上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職業病防治院、省衛生監督所,同時報送市衛生局,由各市衛生局匯總后于*年12月28日前上報我廳應急辦。
(二)省職業病防治院和省衛生監督所核對、匯總、統計后,交送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匯總、統計。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全省相關資料匯總后的統計表于12月28日前報我廳應急辦。
省衛生廳: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省職業病防治院: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省衛生監督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