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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和落實學習教育機制
(一)完善機關干部集中學習制度。各黨支部要結合上半年十七大精神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在黨員干部中開展以“重品行、講操守、增本領、提效率、轉作風”為內容的作風建設專題教育,把專題教育作為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切實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建立和完善定期學習制度。堅持和完善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理論學習學分、支部學習和單位(科室)業務學習等制度。局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作風建設專題,深入開展學習型黨組織創建活動。
(三)強化機關干部自學制度。認真抓好干部在職自學工作,局黨組結合民政工作實際向干部推薦一本自學書籍。
(四)廣泛開展“我為創業創新作貢獻”大討論。各單位要組織黨員干部結合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的學習,深刻領會黨的三代領導核心和總書記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要認真學習市三屆五次黨代會、區七屆二次黨代會精神,結合本單位和自身實際開展討論。
(五)繼續開展文體活動。組織單位開展文藝匯演等活動,積極倡導良好的生活作風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二、健全和落實為民辦實事機制
(六)公開承諾為民辦實事。堅持把區委、區政府關注民生、維護民益、保障民權等相關政策措施的順利實施作為作風建設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廣泛收集、及時反饋基層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問題,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對為民辦實事項目作出公開承諾,并積極抓好落實。
(七)健全便民服務機制。建立快捷有效的服務平臺,開展集中式、“點對點”式便民服務,完善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便民服務網絡。
(八)建立領導干部下基層蹲點調研制度。按照區委統一部署,局主要負責人每年深入基層調研的時間不少于2個月,相對集中的蹲點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星期,蹲點一個行政村,聯系5-10家農戶,通過上門走訪農戶、召開民主懇會、訪貧問苦送溫暖等方式幫助所駐村辦實事、辦好事。
(九)開展進村入戶幫扶低收入農戶活動。按照“走進貧困、關注民生、促進和諧”的要求,組織黨員干部進村入戶,宣講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鼓勵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的政策,開展低收入農戶狀況調研活動,研究制訂“一戶一策一干部”幫扶舉措,幫助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
(十)繼續開展陽光政務活動。牢固樹立民政工作“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核心理念,解決一些事關民生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有訴必理、有理必果”。
三、健全和落實破解難題機制
(十一)開展“服務創業、再增感情”和“推動創新、再破難題”專項行動。認真疏理今年制約我區民政事業發展的各類難題,明確每個難題的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和完成時間,確保責任到人,措施有力,落到實處。廣大黨員干部要大力弘揚“鍥而不舍、攻堅克難”的中心大道精神,敢于負責,敢擔風險,敢于碰硬,善破難題。
(十二)推行“一線工作法”。要把大力推行“一線工作法”作為深化作風建設的重要載體和抓手,做到力量往一線配置,情況在一線了解,問題在一線解決,感情在一線融合,干部在一線考評,形象在一線樹立。
四、健全和落實勤政廉政機制
(十三)黨員干部要做作風建設的表率。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加強自身作風建設的制度規定。黨員干部要帶頭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帶頭踐行八個方面的良好作風,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為民、務實、清廉,以自身的良好作風帶動本單位的作風建設。
(十四)嚴肅查處違規違紀案件。局紀檢組加強對作風建設的經常性監督檢查,加大查糾工作力度,依規依紀嚴肅處理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行為。對作風狀況差、群眾意見大、問題比較多的單位,要視情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五、健全和落實效能提升機制
(十五)建立崗位職責制度。優化行政流程,精簡辦事環節,健全崗位責任制,積極推行職位說明書制度,解決“職責不清”和“無責任行政”問題。
(十六)建立高效服務制度。嚴格控制公務消費,進一步規范對公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進一步精簡會議和文件,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建設節約型政府。全面推廣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離崗告示制等,解決“辦事不高效”的問題。
(十七)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完善政務公開方式和制度,認真推行辦事公開,建立和完善新聞、投訴處置、結果反饋、責任追究等制度,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
(十八)完善行政服務中心民政窗口建設。不斷完善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運行機制,做到既能受理,又能辦理。全面完成行政許可職能歸并工作,積極推行“并聯審批”、“告知承諾”等服務方式。
六、健全和落實作風建設預警機制
(十九)實行重大工作事項進展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各直屬單位要定期向區民政局報告重點工作、重大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以及政府重大決策、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十)完善群眾訴求表達機制。加強信訪和投訴平臺的建設,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高效運作”的原則,形成集中、分流、落實、反饋的工作機制,認真受理對干部作風問題的來信來訪,及時掌握干部作風中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相關對策措施。進一步完善決策的民主程序,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實行公示、聽證等制度,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七、健全和落實作風建設監督評議機制
(二十一)繼續開展作風建設評議。進一步深化作風建設評議活動,被評議對象要認真做好評議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
(二十二)繼續開展民主評議行風活動。積極探索開展群眾和服務對象評議機關活動,深入開展行風評議和創建“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示范單位和先進單位活動,推動機關和基層單位進一步轉變作風,更好地服務群眾。要把黨員干部作風狀況作為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廣泛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評議。
八、健全和落實作風建設獎懲激勵機制
(二十三)全面落實行政問責制和效能責任追究。完善并嚴格執行《*區人民政府行政問責制》,對于各單位存在的執行上級機關決策和部署不力、違反規定進行決策、不認真履行行政管理職責和內部管理職責等問題,啟動問責程序,對其負責人予以問責,并嚴肅追究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對于違反效能建設“四條禁令”和“三公”問題有關規定,行政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等頂風違規違紀的,要嚴格責任追究,一律嚴肅查處。
(二十四)深化“人民滿意機關”創建活動。按照“讓權力運行更規范,讓人民群眾更加放心滿意”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創建“人民滿意機關”活動的評價反饋機制、激勵警示機制和工作責任制。
九、健全和落實作風建設組織領導和工作機制
(二十五)健全作風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局機關建立作風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對作風建設的組織領導、工作部署和監督檢查。形成各科室、直屬各負其責,全局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
(二十六)建立作風建設責任人述職制度。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作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本單位作風建設負總責,每年要結合年度述職,形成書面材料,向局黨組報告抓作風建設的情況;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抓好分管范圍的作風建設,每年要把工作情況向黨組作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