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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過去五年民政工作總結
“十二五”期間,我市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基層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社會服務領域全面拓展,民政發展保障體系逐步完善。
(一)民政事業綜合服務能力快速提升。
在中、省民政部門大力支持下,全市民政事業費投入年均以超過兩位數幅度增長,2015年達到11.62億元,與“十一五”末期相比增幅達163.66%。中、省、市彩票公益金投入0.37億元,與“十一五”末期相比增幅達616.67%。中、省投入項目10個、資金0.75億元。為我市民政事業持續快速推進提供強力支持。
(二)民政工作創制創新動力實足。
市委、市政府在民政方面下發文件12個,創設惠民政策制度10項。市民政局聯合相關部門出臺數十個規范性文件,推行重要改革舉措8項,參與全國性改革試點3項。創新社會救助制度,構建了社會救助聯席會議機制、與扶貧開發工作銜接機制、“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救急難”主動發現機制、社會力量參與機制,推動大救助體系建設。深化社會組織服務管理體制改革,全市社會組織總數達3841個,率先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成功創建全國社會組織建設創新示范區。創新發展慈善事業,我市連續三屆被評為慈善七星城市。積極推進行政區劃調整,建制鎮和街道辦事處占鄉級行政區劃總數比例由65%上升到71%,空間布局更加科學合理。
(三)全市民政公共服務最大跨越。
養老床位從1.61萬張增至2.65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35.8張,比全國平均水平高19.3%。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由50%提高到56%。居家養老服務在城市社區基本實現全覆蓋。建成省級救災物資儲備庫1個,縣級救災物資儲備庫5個,多災易發鄉鎮救災物資儲備點15個。建成應急避難場所30個,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25個。建成兒童福利機構1個,建成兒童福利指導中心6個,建成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6個。完成市軍休所維修改造,建成烈士紀念設施3處,47座散葬烈士墓和2處散葬烈士紀念設施得到全面維修保護。社區服務中心(站)覆蓋全市90%的鄉鎮(街道)和96%以上的社區。
(四)全市民政服務對象得到最多實惠。
城鄉低保標準年增幅分別達到7%和9%,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標準達到每人每年400元、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年300元。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個人自付合規住院費用救助比例由最初的50%增至70%。孤兒和艾滋病感染影響兒童全部納入國家保障,基本生活費集中養育標準達到每人每月1246元、分散養育每人每月748元,分別比國家標準高24.6%和24.7%。100%的縣(區)建立惠民殯葬制度。高齡補貼政策覆蓋全市所有80歲以上高齡老人,基本養老服務補貼覆蓋率超過18.1%。困難精神病人獲得政府補貼。撫恤補助標準連續五年每年以15%-20%的比例大幅提高,下撥的撫恤補助金從“十一五”期末的1.30億元增加到“十二五”期末的2.36億元,增幅達201.5%。福利彩票五年累計銷量突破4.96億元,籌集公益金1.74億元,與“十一五”時期相比,增幅達103.3%。救助管理管理系統,優撫信息系統、婚姻登記信息系統等10余個業務系統在全市推廣普及。
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現在民政事業發展縣(區)之間、鄉鎮(街道)之間、城鄉之間、行業之間發展不平衡,城鄉統籌發展和協調發展任重道遠。基層民政隊伍和能力建設有待加強,基層人員隊伍素養能力欠缺與日益拓展的民政職能嚴重不匹配。一些民政政策宣傳力度不夠,落實協調力度不夠。作風不夠深入,造成一些困難群眾的訴求沒有得到及時解決,一些民生政策落實出現不公的現象,甚至一些地方、一些領域出現了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在今后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
“十三五”時期,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縱深展開,“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協調推進,脫貧攻堅進入沖刺期,人口老齡化日趨嚴峻,群眾對民生需求預期更加多樣化。未來五年,民政工作發展的機會、改革的難度都將與日俱增。民政民生工作需要正確認識新要求和適應新形勢新常態,推動民政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思路。
指導思想是,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指引,以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積極提升困難群眾發展能力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培育發展社會力量、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重要支撐和著力點,以“務實創新、爭創一流”為目標,充分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骨干作用,努力開創民政事業發展新局面。發展思路為,緊緊圍繞民政工作兜底保障的基本屬性,強化基本民生、基本權益的保障職能;緊緊圍繞民政工作積極民生的發展要求,推動實現從完善補缺向適度普惠的轉變;緊緊圍繞民政工作多元參與的有效路徑,充分調動各有關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整體合力,實現共建共創;緊緊圍繞民政工作協調發展的目標導向,強化公平意識和包容共享精神,有效縮小城鄉、區域和不同人群之間的保障及服務差距,不斷完善基層治理體系、利益協調機制和矛盾化解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總體要求。
民生保障能力要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水平要顯著提高,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要更加有力,提供專項社會服務要更加有效,形成各個部門和各項工作之間有機聯系、分工明確、相互支撐、協同發展的推進格局,構建制度更加完備、體系更加健全、覆蓋更加廣泛、功能更加強大,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現代化民政事業體系。
(三)主要目標。
以鞏固兜底保障、發展積極民生、激勵多元參與、促進協同發展,實現民政事業現代化、滿足社會公眾多元化為目標,做強健康養老產業創新發展核心區,構建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達到37張,其中護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30%;健全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城鄉低保標準平均增長達到10%以上,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GDP的比例不大于1.3%;發展全國社會組織建設創新示范區成果,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農村達到50%,每萬人社會組織數量達到12個,注冊志愿者占居民總數比例達到13%;推進民政民生領域業態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打造社區、養老、殯葬等服務產業集群,滿足群眾多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