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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和省、市委的意見精神,推進人民政協事業的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政協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意義
1、人民政協作為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是我國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協作為大團結大聯合的組織,其基本屬性、主要職能、組織構成、工作原則和活動方式,與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完全一致。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發展階段,要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必須大力加強人民政協工作,充分發揮人民政協的重要作用。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中央和省、市委《意見》的豐富內涵和精神實質,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人民政協工作,發揮政協作用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新世紀新階段人民政協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人民政協的領導,不斷開創我縣政協工作新局面。
二、努力完善和規范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
2、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的重要體現,是黨和國家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環節,是黨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人民政協的政治協商,真正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堅持就重大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進行協商的原則。切實做到重大問題協商在黨委決策之前、人大通過之前、政府實施之前。關系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要先協商后決策,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要先協商后決定,地方性重大政策要先協商后通過。要增強協商的主動性,明確協商內容,完善協商程序,搞好統一部署和協調,認真組織實施,避免協商的隨意性和形式化,不得以通報代替協商。
3、政治協商的主要內容是:改革開放和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中的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改革措施;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縣政府工作報告;縣財政預決算報告;縣法院、檢察院工作報告;縣委提出的有關重要人事事項;重要的行政區劃變更;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各黨派參加政協工作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重要問題;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認為有必要進行政治協商的其他重大問題。
4、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協商會議,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政協黨組受縣委委托召開的協商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由政協各參加單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參加的協商座談會。
5、政治協商的主要程序是:(1)協商議題的確定。縣委根據年度工作重點或縣政協黨組提出的建議,研究確定在政協全年協商的議題,并以縣委文件形式下發實施,或由縣政協黨組提出協商議題,報縣委批準后實施。根據形勢的發展和需要臨時提出的協商議題以及黨政有關部門與政協專門委員會對口協商的議題由雙方共同商討,由政協黨組報黨委批準實施。(2)協商活動的準備。政協黨組根據縣委確定的題目,按照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提出具體協商方案。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提前3天將協商內容的有關材料送交縣政協。臨時確定的重大問題的協商,也要盡早通知縣政協,以保證協商質量。(3)協商活動的進行。縣政協全體會議期間,黨政領導及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有關會議,聽取委員大會發言,參加小組討論或專題座談。縣政協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及其他協商會議協商問題時,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議題和內容,安排相關負責同志到會通報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4)協商意見的報送。各種形式的協商會議后,縣政協要及時整理《協商紀要》或《協商建議》,送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閱批或由分管領導閱批后呈報主要領導。(5)協商意見的處理及反饋。對協商形成的意見建議,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處理,在一個月內將落實情況書面反饋縣政協。
三、積極支持和加強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
6、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是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政治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是: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縣委、縣政府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財政預決算執行情況;重大工程建設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遵紀守法、廉潔從政等方面情況;參加政協的各單位和個人遵守政協章程和執行政協決議的情況;政協建議案和提案的辦理落實情況;其他需要監督的重要事項。
7、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向縣委、縣政府提出建議案;政協提案;政協各專門委員會提出建議或有關報告;政協委員調研視察、大會發言、舉報、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政協委員對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進行民主評議;政協委員參加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政協委員應邀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特約監督員;在新聞媒體開辦的政協工作專欄或專題節目中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8、建立健全民主監督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政協依照章程開展民主監督,認真傾聽來自政協的批評和建議,重視并自覺接受民主監督,在知情、溝通、反饋等環節建立健全制度,保證民主監督渠道的暢通。要積極探索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人民群眾監督與政協民主監督相結合的有效形式,努力提高民主監督的質量和成效。要建立完善民主監督反饋制度,認真研究處理政協提出的批評、建議,并以書面形式及時作出答復。要建立政協民主監督交辦事項工作責任制,加強對政協意見、建議、批評和領導批示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該辦未辦造成不良后果和影響的,政協可建議黨委、政府追究有關承辦單位領導的責任。
四、充分發揮人民政協的參政議政作用
9、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形式。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政協對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中具有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以建議案、提案、調研報告、政協信息等形式,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10、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與人民政協的聯系和溝通。堅持重要情況適時通報制度,縣政府每半年向政協常委會議全面通報一次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根據全縣工作部署,縣委、縣政府每年都要提出一些重要調研題目,交由政協承擔,為科學決策提供重要依據和參考;也可邀請政協委員參加縣委、縣政府組織的有關調研活動。要建立縣委、縣人大、縣政府有關部門與縣政協相關專門委員會對口聯系制度,相互通報情況,相互邀請參加重要會議,聯合開展調研活動。要暢通政協調研成果和信息的報送渠道,并注重成果的轉化。
11、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政協建議案、提案和調研報告的辦理力度。縣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提出的建議案,要由縣委、縣政府領導閱批,并建立健全建議案辦理制度和程序。要明確提案辦理的負責人、具體辦事機構和人員,規范提案交辦程序,嚴格辦理事項,提高辦理質量,每年要向縣政協常委會議通報提案辦理情況。縣委、縣政府領導簽批的政協建議案、提案、調研報告、社情民意、信息等,承辦單位要將辦理情況在一個月內作出書面答復;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重大決策的,要在三個月內正式答復。要把政協建議案、提案、調研報告等的辦理情況作為考評部門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黨政督查工作范圍。政協可適時組織委員對重要意見、建議的采納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視察。
12、各級黨委、政府要積極支持政協開展海內外聯誼活動,加強與港澳各界人士、臺灣同胞、海外僑胞的聯系,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縣委、縣政府組織的重大外事活動,可視情邀請政協和派、工商聯負責人參加。支持政協組團外出考察,開展對外友好交往活動,擴大內外交流與合作。
五、切實抓好人民政協的自身建設
13、重視發揮派和無黨派人士在人民政協中的作用。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促進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團結合作,尊重和保障各派以本黨派名義在政協的各種會議上發表意見和主張。換屆時,派、無黨派人士在政協委員、常務委員、副主席中應保持適當比例,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和政協機關中應有派、無黨派人士擔任領導職務。縣委在選拔使用非中共黨員干部時,應注重聽取政協黨組的意見。縣政協要加強與各派的聯系,完善政協各參加單位聯席會議制度,開展調研、視察等活動要注意吸收派、無黨派人士參加。縣財政要逐年有所增加各派的辦公、調研、培訓等活動經費,確保各派更好地發揮作用。各派、無黨派人士要積極參加政協組織的各種會議及調研、視察等活動。為他們參政議政拓寬空間、創造環境。
14、重視發揮界別、專門委員會在人民政協中的作用。要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研究并科學合理設置界別、專委會,吸收新興社會階層加入政協組織,充實新生力量,擴大團結面,增強包容性。黨政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同政協有關界別、專委會之間的協商交流,了解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愿望和要求。縣政協要注意根據界別、專委會的特點開展活動,積極探索發揮界別、專委會作用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政協專委會的基礎性作用,縣委有關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干部推薦,應安排政協專委會、機關各工作室負責人參加。
15、重視發揮政協委員的主體作用。黨委、政府和政協要支持委員依照政協章程履行職責。政府財政部門應根據財政情況,按委員數逐年有所增加委員培訓、活動經費。委員所在單位要對委員履行職責在時間、經費上給予支持,保障其各項待遇不因參加政協活動而受到影響。縣政協要加強對委員的管理、教育和培訓。要運用縣政協委員培訓中心采取多種形式,確保每位委員每年接受一次培訓。要尊重和依法保護政協委員的民主權利,不得對提出批評、建議的委員排斥和打擊報復。公安司法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政協委員采取強制措施和紀檢監察機關對違紀政協委員實行立案審查,應提前向縣政協黨組通報情況。
16、切實加強政協機關建設。要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高度,重視和關心政協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把政協機關干部的配備、培養、選拔和使用納入全縣黨政干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要繼續加大政協機關干部與黨政機關干部之間的交流力度,不斷增強政協工作活力。縣政協機關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要適應政協工作的需要。要切實重視解決縣政協在辦公,委員視察、調研,重要會議、活動及機關建設方面的經費,解決黨外不住會副主席參加政協組織的各項會議和活動的經費,確保政協履行職能的活動不因經費問題受影響。
17、加強鎮及街道政協工作室建設。積極探索基層政協委員發揮作用的有效方式和途徑,結合我縣政協委員在鎮、街道辦事處較多的實際,在各鎮、街道辦事處設立政協工作室,并配備一名具體負責政協工作的專職正科級干部,黨委書記分管政協工作。各鎮、街道辦事處黨委要切實關心、支持鎮、街道辦事處政協工作室的工作,在辦公、學習、調研、視察等活動方面提供時間、經費保障,積極為他們更好地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環境,以確保基層政協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人民政協的領導
18、政協工作是黨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黨委要善于運用人民政協這一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把是否重視政協工作,能否發揮好人民政協的作用作為檢驗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的一項重要內容,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支持政協依照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要把政協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屆縣委任期內至少召開一次政協工作會議,及時研究并統籌解決政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每年至少兩次聽取政協工作匯報,專題研究政協工作。堅持和完善政協領導參加有關重要會議的制度。不是縣委常委的黨員主席或黨組書記要列席縣委常委會議和其他有關重要會議;縣政協主席會議成員參加縣委中心組學習;縣政府召開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應邀請政協有關領導列席,堅持重大事項及時征求和聽取政協主席意見。要加強與政協的聯系和溝通,建立黨委、政府、政協經常性工作聯系制度,縣委主要負責人要分管政協工作,縣政府主要負責人要聯系政協工作。建立和完善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主任、秘書長聯席會議制度。
19、充分發揮政協黨組在政協組織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政協黨組是黨在人民政協中的派出機構,肩負著實現黨對人民政協領導的重大責任。縣委要善于通過政協黨組實施對政協工作的領導。縣政協黨組要認真履行黨委賦予的職責,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關于人民政協的方針政策,保證縣委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貫徹落實到政協的全部工作中去。要推動參加政協的各派、人民團體和各界人士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使黨的主張成為各派、人民團體和各界人士的廣泛共識。縣委要依照中央《意見》和政協《章程》的規定就政協換屆時有關界別設置與調整、委員結構、專委會的設置等要與政協黨組進行協商。政協黨組參與研究換屆時委員人選和常務委員人選以及屆中委員調整等有關問題。要建立健全符合政協特點的政協常委、委員考核辦法,政協黨組可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適時對常委、委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稱職的委員、常務委員提出免除資格、撤銷職務的建議,并由政協常委會作出決定。縣政協委員中的共產黨員和縣政協機關中的共產黨員,要增強政治責任感,不斷提高自身修養和履行職責能力,廣交深交黨外朋友,努力成為合作共事的模范、發揚民主的模范、廉潔奉公的模范、干事創業的模范。
20、高度重視政協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和組織建設。根據政協性質和工作需要,按照干部"四化"標準和德才兼備的原則,要把政治堅定、作風民主、熟悉人民政協理論、熱心政協工作的同志配備到政協領導班子中。要保持縣政協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組成人員合理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和黨內外比例。屆中調整時退出領導崗位的主席會議組成人員可保留政協委員,換屆時不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再安排一屆委員。在政協擔任副主席的黨外人士,享受黨內同級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要強化政協工作的組織協調力度,依據政協章程規定,設立縣政協秘書長。
21、努力營造重視和支持人民政協工作的新局面。要把政協干部教育培訓納入全縣干部培訓的總體規劃,黨政干部培訓也要增加人民政協和統一戰線方面的知識和內容,要積極組織并大力推動關于人民政協理論的研究、教育和宣傳工作,把人民政協理論、統一戰線知識列入縣委黨校、縣行政學校的教學計劃。各級黨委負責同志要帶頭學習人民政協和統一戰線理論,熟悉人民政協工作。黨委宣傳部門要加大對人民政協理論、政策的宣傳力度,有計劃、有重點地宣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宣傳人民政協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宣傳政協組織、政協委員圍繞中心履行職能的成效,營造重視和支持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22、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貫徹意見和相關配套措施,并認真抓好落實。縣委要對本意見的貫徹落實情況適時進行督查,努力推動我縣政協事業實現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