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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新錄用人員)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新錄用人員能力培養和實踐鍛煉機制,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根據蘇州市委組織部、蘇州市人事局《關于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到基層鍛煉的實施意見》(蘇人發〔〕8號),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貫徹意見,通知如下:
一、鍛煉對象
市級機關新錄用人員中,無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未滿一年的,一律到基層鍛煉,期限一般為1年。年至*年新錄用人員中,凡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也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安排到基層鍛煉。
二、基層鍛煉安排范圍
市級機關新錄用人員一般安排到各鎮、街道、社區、村及本系統下屬的派出機構、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也可安排到市組織人事部門選定的基層單位鍛煉。
三、有關要求
1.制定方案。各用人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實際,及時制定具體鍛煉培養方案。
2.加強考核管理。各用人單位要加強對*年新錄用人員在基層鍛煉期間的考核管理,在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綜合評價的基礎上,突出對“能、績”的科學評價,并填寫《蘇州市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基層鍛煉情況考核表》。考核合格,且一年試用期滿的,由用人單位填寫《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任職定級審批表》,連同《考核表》一并報市人事局辦理審批手續。試用期滿未經基層鍛煉或考核不合格的,應取消其錄用資格,由用人單位填寫《取消新錄用國家公務員錄用資格審批表》,連同《考核表》一并報市人事局。
3、時間要求。各用人單位請于*年8月20日前將本單位的鍛煉培養方案和《新錄用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基層鍛煉計劃審核備案表》報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審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