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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政府糾風辦《關于*年全省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府糾風辦《*年*市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實施意見》和《*區*年糾風工作意見》的部署安排,今年我區在教育、衛生系統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為確保評議工作開展有序、扎實有效,依照省政府糾風辦《廣東省民主評議行風工作暫行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民主評議行風工作的意見》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民主監督的方針,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進一步拓寬社會民主監督渠道,加大綜合監管力度,把民主評議作為糾正解決存在問題、推進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舉措,著力解決教育、衛生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政風行風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落實總書記倡導的八個方面良好風氣,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不斷提高勤政意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組織領導
區成立行風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具體負責行風評議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工作。組長由區委副書記、區長、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武延軍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局局長、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糾風辦主任胡嗣明同志擔任,成員由區監察局、區政府糾風辦、區直屬機關黨委、區總工會、區團委、區婦聯、區教育局、區衛生局等單位的有關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行風評議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及組建行風評議團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朱錦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區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綜合室主任陳平齡同志擔任,成員由該室有關人員組成。
三、評議范圍與內容
行風評議的范圍:區教育、衛生系統;在區司法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進行行風評議“回頭查”。評議的主要內容:
(一)被評議單位領導班子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制定并實施政風行風建設的計劃和措施,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的情況。
(二)被評議單位為經濟建設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勤政高效,不斷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質量的情況。
(三)被評議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轉變職能,履行職責,依法行政,推行政務公開的情況。
(四)被評議單位廉潔從政,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問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的情況。
(五)教育系統依法辦學、勤儉辦學、師德校風、治理亂收費和落實義務教育各項政策的情況。
(六)衛生系統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落實各項惠民服務措施,方便群眾看病就醫的情況。
(七)被評議單位嚴格內部管理,加強隊伍建設的情況。
四、評議辦法
民主評議行風按照“分級評議、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內外配合、依靠群眾、面向社會”的原則,采取單位自評、基層評機關、民意調查和行風評議團評議的方法,進行綜合評定。
(一)單位自評。各評議單位對照評議內容組織自評,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本單位行風建設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二)基層評機關。由教育局直屬學校、衛生局直屬醫療單位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思想作風、領導作風、工作作風等進行評議。
(三)民意調查。向社會群眾發放《行風評議問卷調查表》,廣泛收集群眾對被評議單位行風建設情況的評價和意見。
(四)評議團評議。從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區派人士、無黨派人士、區特邀監察員以及區工會、區婦聯、區團委、區直屬機關黨委推選20名代表,組成區行風評議團,按規定要求對被評議單位進行評議。
對區司法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的行風評議“回頭查”工作,采取聽匯報、查資料、征求群眾意見、現場查看整改成效等方式進行。
五、實施安排
今年的行風評議工作,安排在5月至10月進行,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動員階段(5月底6月初)。一是成立行風評議工作組織機構,制定行風評議工作實施方案;二是召開動員大會,部署工作,明確評議內容、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工作;三是組建區行風評議團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二)自評自糾階段(6月初至7月底)。被評議單位圍繞評議內容,突出重點,廣泛開展調查研究,虛心聽取社會各界、服務對象和基層單位的意見和建議,摸清本單位行風建設的現狀,總結行風建設經驗,認真查找存在問題,深入剖析產生原因,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做到邊評邊改、評糾結合,邊推進評議邊取得工作實效,在此基礎上實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評價,并于7月25日前將自評報告報區行風評議辦公室和區行風評議團。
(三)綜合評議階段(8月初至9月底)。區行風評議團聽取被評議單位自評情況匯報,召開學校、醫院等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組織開展基層評議機關活動;對被評議單位行風狀況開展調查研究,發放《行風評議問卷調查表》,獨立、深入地開展行風調查活動,廣泛收集有關部門和市民群眾對被評議單位的意見與建議。在此基礎上,區行風評議團成員根據對被評議單位行風調查的情況,參考被評議單位的自評報告,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被評議單位的行風情況進行投票,按照《*市行風評議結果檔次評定暫行辦法》綜合評定出“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檔次。區行風評議團召開民主評議面對面評議會,與被評議單位交換評議意見,宣布評議結果。
(四)整改總結階段(10月底前)。被評議單位對評議中發現和區行風評議團指出的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要建立臺賬,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扎實整改,務求實效。整改情況于10月25日前書面報區行風評議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組織行風評議團對被評議單位落實整改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認真總結全區今年開展行風評議的工作情況,寫出總結報告于10月31日前報區委、區政府及市糾風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被評議單位的領導要充分認識民主評議行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實把行風評議工作作為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加強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加強組織領導,精心謀劃部署,落實責任分工,做到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形成黨政領導齊抓共管、職能部門分工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行風評議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深入發動,廣泛宣傳。被評議單位要突出行業特點、聯系隊伍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宣傳開展行風評議的目的意義,營造行風評議的良好氛圍,使廣大干部職工統一思想,端正態度,積極參與到行風評議活動中。要認真做好宣傳報道工作,辦好行風評議簡報,及時報道行風評議工作情況,大力弘揚清正廉潔、干凈干事的先進典型。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接受社會各界群眾與新聞媒體的監督,擴大行風評議的影響。
(三)突出重點,務求實效。被評議單位在開展行風評議工作中,要以進一步樹立和強化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行風作風為落腳點,把評議工作與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和諧社會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將社會關注、與人民群眾利益緊密相關、問題較多或容易產生不正之風的部門作為重點,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評糾結合,糾建并舉,切實解決突出問題,做到評議、工作兩促進,使評議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明顯效果。對工作不認真,發現問題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及時處理,必要時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