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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及駐縣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城鄉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府發﹝20*﹞20號)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城鄉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市府發﹝20*﹞14號)精神,結合我縣城鄉社區建設實際,現就加強和改進我縣城鄉社區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和改進城鄉社區服務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和黨的*精神為指導,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城鄉統籌,著眼于城鄉居民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著力于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充分發揮政府、居(村)委會、民間組織、駐社區單位、企業及城鄉居民個人在社區服務中的作用,整合社區資源,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
(二)基本原則。以人為本,服務居民;立足基層,加強基礎;資源共享,共駐共建;擴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漸進。
(三)主要任務。以建設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社區為目標,以滿足群眾需求、強化社區服務為重點,加大政府投入,加強社區基礎建設,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覆蓋城鄉社區全體成員、服務主體多元化、服務功能完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較高的社區服務體系,全面提升我縣社區服務水平。
二、大力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使政府公共服務覆蓋到城鄉社區
(一)推進社區救助服務。加強對城鎮失業人員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他們的就業及收入狀況,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完善社區救助制度和管理辦法,確保社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積極開展基層社會救助服務,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進一步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加快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業。大力發展社區慈善事業,加強對社區捐助接收點,“慈善超市”的建設和管理。
村落社區要協助做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積極開展以扶貧幫困、互助互濟和生活扶助為主要內容的服務活動,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二)推進社區社會保障服務。加強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加快老年公共服務設施和服務網絡建設。具備條件的地方可開展老年護理服務,興建老年公寓、護理院、托老所等養老設施。充分發揮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的作用,促進和幫助城鎮居民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三)推進社區就業服務。加強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實現社區勞動保障平臺與縣的網絡聯通,實現勞動保障信息共享。重點對4050人員等就業困難人員實施援助。通過提供就業、再就業政策咨詢、再就業培訓、就業崗位信息服務等,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針對性的服務和援助。建立社區公益性勞動隊伍,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創辦社區就業服務站,吸納下崗失業人員開展各種社區服務活動。結合居民物質文化生活需要開發就業崗位,挖掘社區就業潛力,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提高就業穩定性。探索建立信用社區、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為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立創業創造條件。建立就業與失業保險、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聯動機制,促進和幫助享受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關人員盡快實現就業。
(四)推進社區文化、教育、體育服務。組織城市社區居民廣泛開展樓院文化、廣場文化、校園文化、老年文化和節慶文化活動,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鄉(鎮)文化站、社區居委會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廣場、青少年文化活動中心,加強對文化場所的監督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調動社區資源和力量支持社區內中小學開展素質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區環境。統籌各類教育資源,面向社區居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和科普活動,積極開展學習型社區、學習型家庭等創建和科普示范區活動,不斷提高居民科學文化素質。完善社區體育服務功能,興建方便群眾的健身活動場地,配置相應的健身器材,積極開展全民健身群眾性體育活動。
村落社區要通過開辦圖書室、文體活動室、學習園地等形式,認真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倡導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賭博活動,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努力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五)推進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主體的城市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網絡,力爭到20*年底,實現全縣城區95%以上的街道建有衛生服務中心,覆蓋95%以上的城鎮居民。到20*年,在全縣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基本衛生醫療服務。要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等為重點,為社區居民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大力培養社區衛生、計劃生育服務技術和管理人員,保證服務質量。實施國家政策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免費服務。建立民主監督制度,將社區居民滿意程度作為考核社區衛生服務工作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完善社區衛生服務運行機制,發揮社區衛生服務的健康保障功能,努力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的目標。
(六)推進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服務。推進社區警務室和駐村警務室建設,落實城鄉社區民警工作責任制,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社區防范機制和防控網絡。組織駐社區單位和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建立專職和義務相結合的社區安保和群防群治隊伍,落實治安防范措施,構建治保防控體系,到2009年,全縣平安社區和無毒社區爭取達到*0%以上。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搞好咨詢服務,積極開展“法律進社區”和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和社區矯正制度,加強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深入開展打擊“黃賭毒”和禁止傳銷等工作。進一步完善社區流動人口管理機制,實行與戶籍人口同宣傳、同服務、同管理,簡化辦事程序,減少相關手續,取消不合理收費,為流動人口提供優質服務。
發揮村落社區志愿者協會調解民間糾紛的作用,化解群眾矛盾,消除治安隱患,做到小事不出村落,協助村級組織做好治安聯防,組織開展經常性、群眾性的法制教育,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和違法人員的幫教管理工作,維護農村穩定。
(七)推進社區環境服務。健全社區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區,建立社區環保監督機制。組織開展衛生樓院創建活動,有效治理街巷路和居民樓院的臟、亂、差現象,規范社區內小餐飲店、小浴室、小美容美發廳、小歌舞廳、小旅館等“五小”行業的衛生監督管理,教育培養廣大居民群眾和轄區單位樹立良好的衛生環境意識,養成保護環境的良好習慣。建立傳染病、食品安全、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機制,不斷提高社區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大力抓好村落社區衛生,教育村民樹立環境衛生意識,培養講衛生的良好習慣。以村莊整治建設為主要切入點,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通過實施以三清、三通、三改、三規范(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通道路、通水、通沼氣,改廁、改欄、改生態環境,規范建房、規范管理、規范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村落整治,改善村落居住環境,凈化、綠化、美化村莊,逐步實現讓農民走上平坦路、喝上干凈水、用上衛生廁、洗上熱水澡,讓農民用上潔凈灶、規范建房,節約用地的“五讓一規范”新農村建設階段性目標。
三、充分發揮居(村)委會在城鄉社區服務中的作用
(一)支持居(村)委會協助城鄉基層政府提供社區公共服務。充分發揮居(村)委會在了解城鄉居民需求、提供便民服務方面的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積極指導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村落社區志愿者協會定期聽取城鄉居民對社區公共服務的意見,促進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質量的不斷提高。
(二)支持城鄉社區組織社區成員開展自助和互助服務。鼓勵并支持城鄉社區組織成員、駐社區單位和社區居民開展鄰里互助等群眾性自我服務活動,為居家的孤老、體弱多病和身邊無子女老人提供各種應急服務,為優撫對象、殘疾人及特困群體緩解生活困難提供服務。倡導城鄉社區居民和駐社區單位開展社會捐贈、互幫互助,對社區困難群體實行輔助性生活救助。管理利用好城鄉社區公益性服務設施,方便社區成員生活。
(三)指導居(村)委會為發展社區服務提供便利條件。鼓勵并指導居(村)委會組織居(村)民參與文化、教育、科技、體育、衛生、法律、安全等進社區活動。支持社會各方面力量利用閑置設施、房屋等資源興辦購物、餐飲、就業、醫療、廢舊物資回收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網點,維護其合法權益。引導和管理各類組織和個人依法有序開展城鄉社區服務。正確處理好社區居委會與社區物業管理企業的關系,支持和指導物業管理企業依法經營。
四、鼓勵和支持有關單位、企業和個人參與社區服務
(一)鼓勵和支持有關單位服務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按照互惠互利、資源共享的原則,積極引導社區內或周邊單位內部食堂、浴池、文體和科教設施等向社區居民開放。充分利用社區內學校、培訓機構、幼兒園、文物古跡等開展社區教育活動,有關單位開展社區服務,既可以單獨經營,也可以與社區組織聯營共建。
(二)鼓勵和支持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開展社區服務業務。鼓勵相關企業通過連鎖經營提供購物、餐飲、家政服務、洗衣、維修、再生資源回收、中介等社區服務。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物流配送平臺幫助社區內中小企業,實現服務模式創新,推動社區商業體系建設。對開辦商業性社區服務項目,有關部門要依法簡化審批手續,維護其合法權益。積極落實各項優惠政策,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辦或合伙興辦社區服務組織,通過小時工、非全日制工和階段性就業等靈活方式參與社區服務。
(三)大力培育社區生活服務各類民間組織。支持和鼓勵城鄉社區居民成立形式多樣的慈善組織、殘疾人組織、群眾性文體組織、科普組織、義務消防隊伍和為老年人、殘疾人、困難群眾提供生活服務的組織。使社區居民在參與各種活動中,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積極支持民間組織開展社區服務活動,加強引導和管理,使其在政府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指導、監督下有序開展服務。
(四)積極組織開展社區志愿者服務活動。培育社區志愿服務意識,弘揚社區志愿服務精神,推行志愿者注冊制度。積極動員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青少年以及身體健康的離退休人員等加入志愿服務隊伍,優化志愿人員結構,壯大志愿人員力量。建立社區志愿者服務站,按照社區志愿者的特長組建多種類型、多個層次的社區志愿者服務隊伍,形成功能齊全、方便快捷的社區志愿者服務網絡。指導建立志愿服務激勵機制,使志愿者本人需要幫助時,能夠及時得到志愿者組織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務。推行志愿者注冊制度,壯大志愿者隊伍,使其人數達到社區居民人數的*%以上。
五、加強社區組織建設,切實提高社區服務保障水平
(一)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優化社區工作者隊伍結構,采取面向社區公開招聘、從機關下調,并進行民主選舉等方式,不斷充實社區工作者隊伍,著力加強社區組織一把手,努力造就一支結構合理、工作能力強、政治素質高、熱愛社區工作的優秀人才。加強對社區干部隊伍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社區干部培訓機制,把社區干部的培訓納入整個干部隊伍的教育培訓體系,不斷提高其服務居民、管理社區的能力。通過培訓,社區居委會至少有1-2名懂電腦技術,會操作的工作人員,以保證全縣社區信息化管理系統正常運行,提高社區公共服務的自動化、現代化水平。積極探索實行社區工作者職業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加快社區工作職業化、專業化步伐。將社區居委會辦公經費和工作人員工資納入縣鄉(鎮)兩級財政預算,其標準參照*府發﹝2007﹞36號文件規定,應不低于所在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并建立社區經費及工資遞增制度,妥善解決社區居委會工作經費和社區居委會成員及其聘用的服務人員的生活補貼、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問題,并使其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適當增長。
(二)完善社區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府投入、社區轄區單位支持、社會各界資助、社區居民自愿參與的多元化投資體制,通過爭取國家資金扶助和社會捐助,加快城市社區服務基礎設施建設。三年內,欣山鎮五個社區居委會要逐步實現工作用房不少于50平方米,公益性服務用房不少于120平方米;孔田、版石、天心、龍布、車頭、三百山鎮所在地六個社區居委會要按照城區社區居委會要求逐步完善,不斷擴大工作和服務用房面積。目前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凡租借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用房的,原租借單位應當繼續優惠、優先租借。對社區居委會經批準建設的辦公用房和服務用房,在辦理審批、權屬登記等手續時,有關部門應減免有關費用。新建住宅小區,根據項目建設規模大小,配套社區管理和服務用房,項目建設規模達到2萬平方米的,開發建設單位必須按照住宅建設總面積2.5‰的比例預留社區管理和服務用房,由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在規劃審批中控制,國土部門在出讓土地時,必須作為一個專項條件予以設定。在項目竣工后,由規劃建設、國土和房管部門共同監督,將規劃確定的社區管理和服務用房無償移交給縣民政部門,由縣民政部門向房管部門免費辦理房產權證后,無償移交給社區居委會無償永久使用。新建社區辦公和服務用房列入國有資產,產權歸所在鄉(鎮)政府。項目建設規模在2萬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商住房開發,開發建設單位必須提供30平方米的社區管理和服務用房。社區管理和服務用房不得用于商業用途。規劃建設、國土、房管部門對不按規定配備社區管理和服務用房的項目,不得為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老城區改建和新建社區的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應當按照規劃設計的要求,由開發建設單位同步建設。對老城區和社區居委會無辦公、服務用房及用房面積未達標的,由縣、鄉(鎮)政府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盡量整合、調劑、利用現有設施加快解決;現有設施無法調劑的,通過新建、改建、共建、幫建、政府出資購買或租用房管部門公房等形式予以解決。
(三)加快社區服務基礎設施建設。20*年底欣山鎮要逐步建立具有生育保健、康復訓練、文化娛樂、生活服務、法律服務、就業和社會保障、教育培訓等綜合服務功能的社區服務中心。到2009年欣山鎮五個社區居委會和孔田、版石、龍布、天心、車頭、三百山鎮所在地六個社區居委會要建立社區服務站。到20*年全縣要有30%的村落社區建立公益性服務站。社區服務基礎設施不斷完善,逐步形成以縣服務中心為主體,社區服務站為基礎的服務網絡。在農村,要結合新農村建設,采取政府加大投入,涉農部門資金傾斜、掛鉤單位幫扶、城鄉結扶助、村級集體資金統籌安排,群眾自愿籌資籌勞等到多種途徑,為村落社區建設積累和籌集更多的資金,加快村落社區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為改善村民的居住環境、生活條件和生產發展服務。
六、加強領導和政策指導,強化社區服務監管
(一)加強領導。鄉(鎮)人民政府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搞好城鄉社區服務的重要性,把社區工作與構建和諧社會的其他工作緊密結合,切實加強對社區服務工作的領導,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社區服務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城鄉社區建設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宣傳部負責宣傳黨和國家關于社區建設的方針、政策,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指導文明社區建設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社區服務納入全縣發展計劃,參與制定促進社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教育部門負責全面發展社區教育,建立完善社區教育培訓體系;財政部門負責從資金上扶持、資助社區建設的發展;衛生部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建立社區醫療機構,檢查指導社區衛生服務組織,做好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診治及康復工作;建設部門負責社區建設規劃、設計,建筑質量的監督;房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社區物業管理單位接受社區組織的管理;科技部門負責社區內建立和完善社區科技、科普教育服務體系,開展科技教育活動;體育部門負責全縣社區體育工作,動員組織社區成員積極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法制部門負責社區建設中的政策法規的制定及執法監督工作;公安部門負責開展創建安全社區活動,建立健全群眾組織,落實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司法部門負責指導社區內的普法、民事調解和對有關人員的幫教工作;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社區單位從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依法管理勞務中介機構;地稅部門負責落實國家有關社區服務業的地方稅收政策;工商部門依法核發生產經營性社區服務單位和個人的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計生部門負責社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工作,開展對育齡人群的優生、優教、優育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并提供咨詢服務;文化部門負責指導社區開展健康有益的群眾文化娛樂活動。同時要積極鼓勵工會、共青團、婦聯及殘聯、老齡、慈善等組織參與社區服務,大力倡導團結互助、扶貧濟困的良好風尚。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和社區服務發展要求,進一步制定促進社區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形成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推動社區服務發展的新局面。
(二)加強城鄉社區服務的統籌規劃和政策指導。各有關鄉(鎮)政府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級制訂城鄉社區服務發展規劃,確定發展目標和重點,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促進城鄉社區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將城鄉社區服務建設納入城市、鄉村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統籌安排,通過新建和改造,完善社區各類服務設施,健全社區服務體系,增強社區服務功能。
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幫助城鄉社區落實開展公共服務資金、場所和人員,對社區組織開展的互助性服務志愿服務和社區力量興辦的微利型商業服務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對社區營利型商業服務引導向產業化、市場化發展,充分發揮行政機制、互助機制、志愿機制、市場機制在社區服務中的作用;積極推進適宜產業化經營的社區服務實體的股份制改造;鼓勵大型服務企業兼并,控股集體所有的社區服務單位,支持個體私營經濟參股或興辦社區服務企業。
(三)加強對城鄉社區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綜合運用行政、法律手段監督、管理城鄉社區服務。推動制定各類社區服務行業標準并監督執行。建立健全反映社區服務設施、服務管理、居民需求及滿意程度等有關信息的采集工作評估體系。嚴格財務和審計制度,嚴禁將救助、福利、公益款物挪作他用。認真解決城鄉社區服務發展中的各種問題,及時查處違法違紀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保證城鄉社區服務健康發展。
各有關鄉(鎮)政府要按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貫徹的具體措施。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本意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