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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市委、市政府歷來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多次強調要及時、準確、全面地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執行信息報告制度情況總體良好,為妥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仍有少數責任單位還存在報告不及時、內容不完整、職責不清晰等問題,甚至存在瞞報信息的現象。隨著政府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的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意見等文件的通知》(國辦發〔20*〕1*號)、《江西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意見》(*府廳發〔20*〕10號)及《*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府發〔20*〕32號),現就加強和改進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報告是應急管理運行機制的重要環節,是有效預防和正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基礎和依據,信息渠道暢通與否和傳遞效率高低,直接影響到各級人民政府對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工作。及時、準確、全面的信息,有利于掌握突發公共事件的動態和發展趨勢,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及其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地、各部門要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采取有力措施,確保信息及時如實上報,為積極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構建和諧平安*創造條件。
二、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和分級
㈠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⒈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⒉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⒊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⒋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
㈡分級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一般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事件。具體情況依據事件類別定。
Ⅱ級(重大)。一般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件。具體情況依據事件類別定。
Ⅲ級(較大)。一般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事件。具體情況依據事件類別定。
Ⅳ級(一般)。一般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20人以下中毒(重傷)等事件。
三、信息報告的內容和要求
㈠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及一般突發公共事件中一次事故(事件)造成2死(2重傷)以上的事故(事件)的信息;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和一次事故(事件)造成2死(2重傷)以上的事故(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
㈡本地發生的一般事件,但性質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㈢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內容包括以下要素: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㈣報送格式要統一規范。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格式報送(詳見附件一、二)。
四、信息報告責任主體
㈠根據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向市人民政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和向社會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前,必須核實準確,經市領導同意后,再上報或,堅決杜絕應急信息誤報和不經市領導審閱,擅自越級上報現象。
對跨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事件,由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做好信息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㈡各級人民政府是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由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應急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匯總、上傳下達、跟蹤反饋等工作。
㈢建立健全日常值班制度。各地各責任單位要落實專人履行值守,應急聯絡員確保24小時開通聯系渠道,認真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五、信息報告時限及方式
㈠一次性造成2死(2重傷)以上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和較大以上(含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必須立即如實向市人民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事件發生后1小時;同時,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地區,并及時續報事態進展情況。
㈡各地、各部門通過應急平臺向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信息可采用文字、圖像(圖片)、視頻等多種形式。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再書面報告;涉密信息按相關規定報送。市政府應急辦24小時值守電話:*
㈢在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過程中,現場指揮機構負責人或授權專人要與市政府應急辦公室保持密切聯絡,并設專職信息員,負責信息的收集、匯總,及時、主動報告有關情況。處置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還應與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國務院總值班室)保持密切聯系。
㈣突發公共事件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六、建立健全信息報告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各地、各部門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市政府辦公室要定期和不定期進行綜合考核和通報。對及時、準確、全面上報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質量高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遲報、漏報甚至謊報、瞞報以及報告質量差的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向市人民政府寫出書面檢查,提出整改措施;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加強領導,努力提高信息報告工作水平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工作的領導,主要負責人要負總責,親自抓;要結合本地實際,依據應急預案,抓緊完善自身的工作機制,健全信息網絡,規范規定時間內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工作流程,落實工作制度,把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并注重加強對基層信息報告工作的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隊伍建設,選派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干部從事這項工作,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信息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要不斷總結經驗教訓,認真查找薄弱環節,研究提出改進工作的措施,把我市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