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市區普高招生管理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區各高中學校: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20*學年度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姚宏昌
副組長:徐須實、呂汶
成員:諸葛翔、曾金松、程衛東、方秋水、楊治平。
二、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
市區公辦普通高中總招生數為5028人,其中指令性計劃3625人,擇校生1403人。民辦普通高中總招生數1300人。各校具體招生計劃詳見*市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關于下達20*年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通知》(衢市教基〔20*〕69號)。
*高級中學面向全市招收美術特長生2個班共80名;*一中面向市區招收體育特長生22名,音樂特長生2名;*三中面向市區招收美術特長生2名,音樂特長生1名,體育特長生7名;杜澤中學、大洲中學均面向市區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各5名。
*一中、*二中的擇校生名額主要用于市區招生,面向各縣(市)招收的擇校生數應控制在面向該地區指令性計劃數的40%以內。
為鼓勵各地辦好優質高中,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讓更多的人民群眾接受更好的教育,根據我市的實際,江山中學、龍游中學等兩所省一級重點中學可分別調劑25名擇校生名額在全市范圍內進行跨區域招生〔每個縣(市、區)最多5名〕。
三、報名與考試
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必須參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報名及學業考試按市招委、市教育局有關文件辦理。
*區、衢江區中考試卷由市教育局牽頭組織評閱。學業考試成績由市招辦統一合成,統一。
四、志愿填報辦法
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分兩個批次進行。第一批次為*一中、*二中、*三中、*高級中學等四所省等級重點中學;第二批次為杜澤中學、大洲中學、*華茂外國語學校、菁才中學、仲尼中學。
志愿填報的具體辦法是:考生在中考前,根據各批次學校的招生范圍、招生人數等情況填報志愿。每一批次可按順序最多填寫兩個學校志愿。在第一批的四所招生學校中,既可單報其中任何一所學校,也可兼報(兼報時考生只能選報*一中、*二中和*三中這三所學校中的一所學校,再兼報*高級中學。否則視考生志愿無效)。考生須認真填涂機讀《志愿卡》,在每個學校的志愿欄后邊“擇校”欄中考生須明確注明是否愿被該校錄取為擇校生。
機讀《志愿卡》作為向各批次學校的調檔依據,在錄取時以卡上的填涂信息為準。因考生本人填涂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志愿填報時間為5月23日(周五)至5月27日(周二),志愿由學生本人根據自己意愿填報,并經家長審核,家長和學生分別簽名,否則作無效處理。《志愿卡》于5月28日分別交*區教體局、衢江區教育局,由兩區錄入計算機后于6月2日(周一)統一交市教育局存檔。志愿一經填報,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加分政策
按照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精神,對部分考生在錄取中實行優惠加分政策。具體的加分政策詳見衢市教基〔20*〕30號文件。
獲得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加分的考生須在檔案中附有原始證明(證件)和復印件材料,各初中學校必須于6月3日前統一將獲獎加分的考生名單分別報*區教體局和衢江區教育局,兩區教育局審核后于6月5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處審定。
六、錄取的原則和辦法
(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適者錄取的原則。以學業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為重要依據。市區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在市區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錄取。
(二)要求升入省一級重點中學的學生,其綜合素質測評各項目必須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礎上獲得兩個A級以上;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學生,其綜合素質測評各項目必須全部合格。
普通高中學校在達到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據其志愿、學業考試成績、綜合評語和《學生成長記錄冊》,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在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測評項目獲A等多者優先錄取。
(三)*一中、*二中、*三中和*高級中學的指令性招生計劃的50%的指標用于分配錄取,分配名額依據應屆畢業生人數和辦學水平等因素分解到市區各初中。分配錄取總數的70%以應屆畢業生人數為基礎向所有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分配,30%再向省示范性初中和城區初中分配(指標分配見附件),實行分校錄取(分配錄取生錄取線控制在招生學校正取生最低控制分數線20分以內,如果在此控制線上不能完成分配錄取計劃,則收回分配錄取指標納入統招生計劃)。先錄取指標分配生,后錄取統招生。
(四)中考成績公布后,依據指令性招生計劃、學生志愿、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劃定各招生學校指令性計劃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指標分配錄取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同時確定擇校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首先參照考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參照第二志愿,按學業成績從高到低,以招生計劃數的適當比例打印出各招生學校的預錄名單,由學校擇優錄取。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解決。
普通高中擇校生的錄取與該校同批次進行。擇校生只能從填報本校擇校志愿的考生中錄取。
(五)“錄取通知書”由各招生學校自行印制,新生錄取名冊經市教育局審批,加蓋“*市教育局高中段學校錄取專用章”,招生學校據此辦理新生學號、高中會考等學籍管理手續,并及時將新生信息輸入學生電子管理系統。為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學籍電子化管理的要求,無學業考試成績的學生、超計劃招收的學生、未列入市及各縣(市)招辦正式錄取名單中的學生及錄取學校與考前志愿填報不一致的學生,市教育局將不予登記學籍,不予辦理高中會考、頒發高中畢業證書等學籍管理手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招生學校負責。
(六)為使高中招生與新課程實施后的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相銜接,各初中學校應當為每位初中畢業生建立《學生成長記錄冊》,并在9月15日前將其提供給各招生錄取學校。《學生成長記錄冊》應盡可能全面全程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成長情況,內容包括各學期的思想狀況、學習成績、社會活動表現、獎懲情況以及反映個人特長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獲獎證書等。
(七)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國家民委辦公廳關于在中小學切實抓好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廳〔20*〕1號)和省民族團結教育會議的要求,*一中繼續面向全市定向招生20名,開展民族團結政策教育試點。為更好地扶持農村初中學校,使更多的農村學生能享受到優質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二中對全市農村初中在招生上實行傾斜政策,對當年有三個以上畢業班的全市農村初中盡可能正取1名應屆畢業生。對象為填報*二中志愿、品學兼優的貧困生或在發明創造、科學研究、體育、藝術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定向招生指標全市限40名以內。定向招生的具體辦法由招生學校與各縣(市、區)教育局協商,報市教育局批準后組織實施。
(八)各招生學校的免試錄取生、體育藝術特長生等預錄取名單(附相關材料)于6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處審批。
七、其他事項
(一)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校應嚴格按招生計劃招生,嚴格按規定的招生區域招生。確保完成指令性招生計劃,不突破招生計劃。嚴格執行招生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獎懲制度,各批次招生名單在同批次錄取結束后即時在*教育網和招生學校同時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
(二)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按劃定的分數范圍和招生計劃招生,按核定的標準收費,堅決維護招生計劃的權威性和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三)規范高中招生宣傳工作。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衢市教辦〔20*〕19號文件中關于規范高中招生宣傳的要求,在統一時間內,以規范的內容和形式進行招生宣傳。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協調管理,各初中學校要積極支持配合,確保將20*年我市《招生指南》發至所有初中畢業生手中。各招生部門和學校要積極做好考生志愿填報的宣傳教育和指導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限制考生填報志愿。
(四)嚴肅招生紀律。各招生學校以及參與招生工作的人員要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嚴肅招生紀律,反對和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法、違紀、違規招生的人和事。
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之一,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招生學校要從建設和諧社會和“平安*”的高度出發,加強對招生、考試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認真細致地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