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文體局加強小學招生管理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小學、幼兒園:
為保證適齡兒童依法入學,現對20*年*區小學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招生對象和條件
年滿6周歲(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居住在*區、具有*區戶籍;持有居住證(適齡兒童第一監護人雙方在市區居住),需在*區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計劃
*區小學招生計劃:(見附表)。
三、報名時間、報名點安排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6月14日至15日(周六、周日)兩天。
2、報名點安排:市區常住戶和辦有市區居住證的適齡兒童按實際住址(以適齡兒童監護人房產為準)所屬社區分別到各報名點進行報名登記(見附表);未辦理市區居住證的流動兒童到*區陽光小學報名登記;*區范圍內其他鄉鎮的適齡兒童到所在鄉鎮中心小學報名登記。
3、注意事項:
(1)報名須帶證件:
常住人口:戶口本、預防接種證、房產證(適齡兒童第一監護人有若干套住房的,需按實際居住處提供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無房戶須提供房屋租賃證)。
流動人口:戶口本、房產證(適齡兒童第一監護人有若干套住房的,需按實際居住處提供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無房戶須提供房屋租賃證)、居住證(適齡兒童第一監護人雙方在市區居住)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和預防接種證。
(2)必須攜帶報名對象前往報名。
(3)家長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報名表。
(4)學齡兒童必須與監護人同戶,要求房戶合一。
(5)市區小學報名對象必須是5月31日前辦理市區戶口或居住證的學齡兒童。
四、新生錄取
1、報名結束后,教育行政部門將組織學校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根據各小學招生計劃及生源分布情況,進行統一招生劃片。劃片依據為學生實際家庭住址(學生實際家庭住址以適齡兒童監護人房產為準)。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入學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1)不能提供房屋租賃證的無房戶;(2)20*年1月1日以后臨時租房的;(3)辦理居住證的流動兒童;(4)委托監護的“零門檻”落戶兒童;(5)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的以及提供虛假證件的適齡兒童。
3、未辦理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就學,安排在陽光小學就讀。
4、*區其他鄉鎮戶籍的適齡兒童劃歸戶籍所在鄉鎮小學就讀。
五、幾點要求
1、嚴禁不足齡兒童進入小學一年級就讀。
2、各校要嚴格按照計劃招生,招生計劃如有更改,需上報區教體局,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校在招生工作中要顧全大局,堅持原則,遵守招生紀律。堅決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對弄虛作假,違反招生紀律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