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供銷社改制實施工作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充分認識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近年來,全市供銷合作社系統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始終堅持為農服務宗旨,以新農村建設為主線,充分發揮人才、資源、網絡等方面的優勢,開拓農村市場、促進農村商品流通、改善農村消費環境、提高農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應有貢獻。當前,隨著新農村建設、城鄉一體化建設進程的加快以及農村災后恢復重建的完成,全市農村發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變化。國務院、省政府對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高度重視,先后出臺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支持、鼓勵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政策。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國發〔〕40號、省政府甘政發〔〕7號文件精神,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對于推進新形勢下全市農村經濟發展,發展現代農業,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供銷合作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作為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任務來抓,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抓緊抓好。
二、把握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務院國發〔〕40號和省政府甘政發〔〕7號文件的要求,堅持為農服務宗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合作制基本原則,大力推進經營創新、組織創新、服務創新,加快構建運轉高效、功能完備、城鄉并舉、工貿并重的農村現代經營服務新體系,努力把供銷合作社建設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干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為促進全市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做出新貢獻。
二)主要目標。期間,全市供銷合作社系統培育縣級龍頭企業或配送中心50戶,改造、重建基層供銷社80個,興建各類市場40個,建成專業合作社或協會300個。中心集鎮改造、建設各類超市30個,規范發展便民店、農資放心店及綜合服務社2500個,推廣實行加盟、連鎖等現代營銷方式。通過努力,以重要農資商品、農村日用消費品、農產品和再生資源為重點的現代經營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基層組織體系基本健全,鄉村經營服務網點基本實現全覆蓋,經營領域進一步拓寬,服務功能明顯增強,遺留問題基本解決。
三、明確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主要任務
全市各級供銷合作社要著眼于完善農村現代經營服務體系,加快建設農村現代流通經營體系和服務網絡,搭建農村綜合服務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服務平臺,推動供銷合作社體制機制創新,為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奠定基礎。
一)加快推進現代流通經營服務網絡建設
1加快發展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絡。進一步發揮供銷合作社農資企業的市場主導作用,以現代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以合作聯合為途徑,以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為方式,加快培育農資龍頭企業,形成以農資龍頭企業、區域配送中心為骨干,基層供銷社、農資專業合作社、加盟店、直銷店為基礎的農資連鎖經營網絡。大力發展統一配送、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的農資放心店,擴大配送規模,提高配送率。辦好“莊稼醫院”通過技物結合的方式,積極培訓和開展測土配方施肥、科學用藥、送肥到村到戶等系列化服務。支持供銷社積極開展種子、飼料、農機具、成品油等商品經營。
2加快發展農村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絡。按照“小超市大連鎖,小網點大網絡”思路,逐步建成縣有配送中心,鄉有超市,村有便民店的連鎖經營體系。支持供銷合作社對傳統網絡的改造升級,加快培育供銷合作社日用消費品骨干企業和區域配送中心建設,發展農村零售終端。鼓勵供銷合作社連鎖骨干企業和基層社發揮‘一網多用’優勢,依法開展圖書、藥品、通訊器材、煙花爆竹、食鹽、家電等連鎖經營業務。
3加快發展農產品現代購銷網絡。圍繞資源優勢和特色產業優勢,組建和整合農產品營銷企業、加工企業、批發市場、專業合作社,把農產品收購、加工、貯存、銷售連接起來,形成完整的產業體系。圍繞花椒、核桃、油橄欖、食用菌、中藥材、小雜糧等大宗農產品資源優勢,以骨干農產品經銷企業為依托,通過聯合合作、資源整合,積極培育擁有自主品牌、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農產品產、加、銷龍頭企業。大力發展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建設農產品倉儲物流運輸設施,增強倉儲運輸、冷鏈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檢驗檢測、資金結算、信息服務系統。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加強農超對接,推動大型連鎖超市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基地、專業大戶等直接建立采購關系,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4加快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大力開展再生資源回收業務,積極參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規范建設社區和村鎮回收網點、專業化分揀中心、區域集散交易市場和綜合利用處理基地,形成回收、分揀和加工利用一體化經營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實現再生資源產業化經營、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支持和委托供銷合作社依法開展廢舊家電、報廢汽車等回收拆解業務,規范市場行為。
二)不斷強化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功能
1強化農業產業化經營服務。加強農民和龍頭企業的聯合,培育地方性特色農產品加工、流通等龍頭企業,發展地方性特色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推進規模化種養、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圍繞我市農產品特色資源和傳統產業領域,支持供銷合作社加大農產品商標注冊和有機認證工作,培育開發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產品,提高品牌形象和市場竟爭力。
2強化專業合作服務。各級供銷合作社要立足當地優勢資源和特色產業,發揮網絡優勢,積極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育一批服務能力強、助農增收效果明顯的示范性專業合作社。城鎮化水平較高和經濟基礎較好的鄉鎮,積極探索興辦消費、信貸、擔保、保險等專業合作組織。加強政府授權的核桃、花椒、中藥材、食用菌等大宗農產品和農資、再生資源、農產品經紀人等各類行業協會建設,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系統行業協會在制定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產品標準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市、縣(區)財政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3強化農村綜合服務。要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整合資源、市場運作的原則,建設主體多元、功能完備、便民實用的農村綜合服務中心。按照農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積極創辦村級農家店、小型超市、小型批發市場、再生資源回收店等,積極為農民提供綜合服務。構建為農服務信息平臺,為農民提供生產、生活、出行、氣象、商品購銷價格等信息服務。開展科技示范和各類實用技術的推廣服務,參與建設主體多元、功能完備、便民實用的村級綜合服務中心。扶貧、新農村建設辦公室等部門要支持供銷合作社在省、市、縣新農村建設試點中抓好綜合服務社示范工作。
三)加強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建設,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1增強縣以上供銷合作社的服務功能。縣以上供銷合作社要認真履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和教育培訓職能,大力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建設,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參與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參與農業及農產品經紀人培訓,建立煙花爆竹區域經營網絡,加強再生資源經營管理。強化社有資產監管,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落實資產保值增值責任。要發揮供銷合作社優勢,根據實際需要,將可以由供銷合作社承擔的任務和職能委托或賦予供銷合作社。縣級供銷合作社要加快由單一管理型向經營、管理、服務型轉變,逐步形成有骨干企業、有區域網絡、有支柱業務的服務主體。
2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做大做強社有企業。各級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采取經營者和職工持股、引進社會資本等多種形式,加快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企業并購重組,促進優勢資源向骨干企業集中,著力在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等領域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市場競爭力強、行業影響力大的企業集團。對為農服務的骨干龍頭企業,要保持供銷合作社控股地位,切實深化人事、勞動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強化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和基層供銷社的改制,應在清產核資、資產評估、明晰產權、明確投資主體等基礎上進行,規范企業改制行為,切實防止社有資產流失。完善企業財務、投資和風險控制機制,健全內部審計機構,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提高管理水平。社有企業和基層供銷社按《公司法》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名稱中可使用“供銷社”字樣,改制過程中進行工商登記時,只收取變更費和工本費,免收注冊登記費。拓展社有企業經營范圍和服務領域,支持社有企業、基層社參與“萬村千鄉”雙百”市場和“退市還路”工程以及農超對接、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等工作。支持社有企業、基層社利用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開拓農村市場。
3繼續加強基層社建設。基層社是供銷合作社植根農村、貼近農民、為農服務的基本環節,服務“三農”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據縣域經濟發展特點和城鎮建設規劃要求,調整建制,優化布局,改造建設一批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骨干基層社,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積極建設以業務經營、信息傳遞、文化娛樂、休閑旅游、勞動就業等功能為主體的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維護供銷合作社資產完整性,基層社改制后的剩余資產,由縣級供銷合作社代為行使所有權和管理權。
四、加強政府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組織領導和政策扶持
一)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1解決政策性和經營性財務掛賬。對年財政部等七部門共同核復的供銷合作社系統縣級政策性虧損財務掛賬,各縣(區)政府要依照《中共地委秘書處地區行署辦公室關于供銷合作社財務掛帳的處理意見》地委秘發[]74號)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緊落實彌補;供銷合作社企業消化已核復的經營性財務掛帳,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2落實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妥善安置社有特困企業職工。根據《實施意見》和《省政府辦公廳批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解決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集體企業有關問題指導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163號精神,盡快解決供銷合作社企業未參保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問題。對參保企業一次性繳費有困難的可通過依法處置企業使用的劃撥土地收入和出售自有產權公房、建筑物收入,優先留給企業用于繳納社會保險費;對確實無力繳納的由當政府采取有效辦法幫助解決。
3確定土地權屬。尊重歷史,注重現實,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依照法律、法規,認真落實國土資源部、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加快供銷合作社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173號要求,于年底前基本完成供銷合作社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任務。供銷合作社使用的原國有劃撥建設用地,經土地所在地的縣(區)政府依法批準可采取出讓、租賃方式處置,土地收益按照《省國有土地使用出讓收支管理辦法》年省政府令第42號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優先用于支付供銷合作社破產和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用,改善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對于通過處置資產用于職工參保繳費和安置職工的企業,國土、建設等部門應給予一定的費用減免。
4依法維護供銷合作社權益。各級供銷合作社是本級社集體財產和所屬企事業單位財產的所有權代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隨意侵占、挪用、平調、無償劃撥其財產,不得隨意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的完整性。城鎮改造中,供銷合作社經營網點和服務設施確需拆遷的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政策規定做好補償安置工作。
二)大力支持發展供銷合作事業
1落實參照公務員管理政策對未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各縣(區)供銷合作社,嚴格按照參照管理的審批條件,逐步納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范圍。嚴格核定人員的情況下,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持機構穩定。
2加快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建設把由供銷合作社負責實施的新網工程”建設納入全市市場體系建設、新農村建設和農業發展規劃資金扶持范圍。從年起到”末,市財政每年安排50萬元,作為全市“新網工程”項目建設補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各縣(區)也要按一比二的比例安排配套資金。
3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農資商品流通的主導作用。根據國務院《若干意見》精神,以縣(區)為單位建立和完善化肥、農藥等重要農資商品和救災物資的儲備制度,結合實際,不斷擴充儲備品種,擴大儲備規模,增加儲備貼息,應對農業災害和突發事件的發生。各縣(區)要按照各自實際,測算落實儲備數量及貼息資金,貼息補貼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對供銷合作社建設區域性化肥交易市場及化肥儲備、經營與現代物流設施的市、縣(區)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解決用地等問題。支持供銷合作社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財政、農業、扶貧等部門應給予資金支持或補貼獎勵。
4加強農民技能培訓工作。縣以上供銷合作社要認真履行國務院賦予的教育培訓”職能,積極開展以農產品經紀人、農民經商技能、農業實用技術及種、養、加等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實用人才培訓、鑒定及認證等工作。為了支持供銷合作社行使職能,從年起到”末,由市財政每年安排20萬元,作為全市農民技能培訓補助資金,列入預算。農牧、人社、扶貧等部門也要在培訓經費上給予一定支持,為全市農村經營管理與專業技術人才的成長提供組織保證。
5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支持供銷合作社社屬企業、基層社參與實施農業產業化、標準化示范項目和農業技術推廣等項目。加大對供銷合作社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支持力度,財政部門要落實國家項目的配套資金。對供銷合作社實施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同等條件下,發改、工信、財政、農牧、林業、科技、農發、質監、扶貧等項目主管部門要優先立項,給予資金支持。農業、財政部門要將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專項資金扶持和示范點范圍,并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支持。對供銷合作社舉辦的特色商品基地,財政應給予資金支持。對供銷合作社興辦的農場、林場、特色農產品基地,發改、財政、農牧、林業、水利等部門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予以支持。
三)形成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合力
供銷合作社的改革是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需要各方面的關心支持。各縣(區)市直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國發〔〕40號和省政府甘政發〔〕7號文件精神,把供銷合作社的改革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部署,積極推進,務求實效。市、縣(區)發改、財政、農業、扶貧、人保、國土、建設、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通力合作,加大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扶持力度,幫助解決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中的困難問題,確保國家、省、市各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各級供銷合作社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機遇意識和責任意識,轉變發展理念,創新工作思路,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和良好的精神狀態,努力開創供銷合作社工作的新局面,為發展現代農業和農村商品流通,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