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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建設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思想建設,切實提高黨員干部思想政治水平
1、堅持不懈地踐行科學發展觀。要按照建設學習型政黨的要求,繼續加強對科學發展觀的學習和理解,深刻把握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不斷提高運用科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堅定不移調結構、腳踏實地促發展,切實把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調整優化經濟結構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目標和戰略舉措。要善始善終抓好整改落實,不斷鞏固學習實踐成果,使整改落實成為進一步探索規律、促進科學發展的過程。要加強長效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科學發展的制度保障,切實把集中學習活動階段所取得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經驗長效化,推動各級黨組織成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堅強堡壘、黨員干部成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骨干力量。
2、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廣大黨員干部。運用多種形式宣傳普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不斷推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不斷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結合我區實際,制定貫徹落實《年全國干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實施意見。不斷推進干部教育培訓方式方法創新,繼續堅持領導干部系列學習講座等做法。健全干部教育激勵約束機制,認真執行學分制管理,抓好《市區干部教育培訓學分制管理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從年初開始,區委黨校(行政學校)每年要專門安排不少于3天時間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集中培訓。
3、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宣傳教育。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點內容,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國情省情市情區情教育和形勢政策教育,廣泛開展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宣傳教育,增強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理論認同、政治認同、情感認同。加強黨的意識形態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導黨員干部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開展黨的優良傳統教育和中華優秀文化傳統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帶頭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揚奮發的精神狀態。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不斷提高城鄉居民文明素養和地區文明化程度,積極構建社會誠信體系,有效促進人際關系和諧。大力推進中小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
4、積極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市建設學習型城市規劃綱要》及《區建設學習型城區實施意見》精神,以創建學習型領導班子、學習型機關、學習型黨支部、學習型黨小組等活動為抓手,深入推進各級各類學習型黨組織建設,鞏固和擴大建設學習型城區成果。加強和改進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不斷完善以區委中心學習組為主,部門中心學習組為輔的培訓格局,繼續辦好區委中心組系列學習講座。建立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資源共享系統,進一步提高中心組學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整合各類培訓資源,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的原則,開展形式多樣、面向基層的理論宣講等活動,形成“學習社會化,社會學習化”的良好局面。
二、按照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積極穩妥發展黨內民主
5、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黨委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和人民團體依法依章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注意發揮這些組織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不斷健全黨委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黨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形成分工明確、權責對等、密切配合、運轉高效的黨委委員分工負責制。加強對統一戰線的領導,健全培養、推薦、選拔黨外代表性人士工作機制,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的和諧。
6、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和《基層黨內民主建設綱要》,全面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提高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參與度,充分發揮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作用。扎實推進黨務公開,逐步建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黨內事務聽證咨詢、黨委新聞發言人、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和黨員定期評議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等制度,辦好黨建網站,進一步明確不同層級、不同領域黨務公開的范圍和程序。規范和細化黨內民主程序,發揮黨的基層組織在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方面的作用,健全體現黨員主體地位的知情機制、參與機制、選舉機制和監督機制,探索基層黨員行使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表達意愿、參與決策等民主權利的有效方式和途徑,營造黨內民主討論、民主監督環境。
7、完善黨代表大會制度和黨內選舉制度。制定《全國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暫行條例》實施辦法。探索建立黨的代表大會代表聯絡工作機構,逐步建立黨代會代表提案制度、視察調研制度、評議質詢制度和聯系黨員群眾制度,充分發揮黨代會代表的職能和作用。改善黨代會代表結構,提高基層一線代表比例。不斷改進候選人提名方式,擴大黨代會代表對提名推薦候選人的參與。認真總結村級黨組織換屆選舉“兩推一選”、“兩推直選”經驗,逐步擴大直接選舉和差額選舉范圍,適當擴大差額比例。完善黨內選舉辦法,改進和規范選舉程序和投票方式,改進候選人介紹辦法。嚴格控制選任制領導干部任期內職務變動,維護選舉結果嚴肅性。
8、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發揮全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完善全委會決策表決制度,推進全委會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干部票決制。加強黨委決策咨詢工作,廣泛聽取黨內不同層次黨員的意見建議,發揮咨詢研究機構、專家學者、社會聽證在決策過程中的作用。實行重大決策報告制度,健全決策失誤糾錯改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健全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提高運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識、開展工作的本領。
9、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開展民主集中制特別是黨的組織原則和政治紀律教育,確保廣大黨員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對中央、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定期檢查和專項督察制度、紀律保障機制,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三、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建設善于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高素質干部隊伍
10、健全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認真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主體清晰、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擴大黨委全委會票決干部范圍。健全干部考察制度,進一步完善“無任用推薦、有任用復核、多形式考察、重跟蹤管理”的干部推薦考察方法。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干部方式,加大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力度,實現競爭性選拔干部方式經常化、制度化。完善差額選拔干部辦法,推行差額提名、推薦、考察、醞釀、表決,確保好中選優。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注重選拔熟悉市場經濟、城市管理、招商引資等方面工作的優秀干部進入街道黨政領導班子和區級部門班子。堅持黨管人才,進一步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制定各類人才培養、吸引、使用、評價、激勵辦法,進一步落實中央《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文件。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違法違紀用人問題,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突擊提拔干部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建立全區干部監督聯席會議機制,實現干部監督工作信息共享,形成干部監督工作合力。堅持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切實提高“兩個滿意度”。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形成信訪、電話、互聯網“三位一體”的群眾監督網絡。落實好《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的意見》,積極探索對“一把手”用人行為的規范和監督。
11、提高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能力。進一步加強各級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落實好《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抓好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10項制度性措施的落實。加強對全區各部門、街道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指導檢查,適時召開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座談會。重點選好配強黨政正職,著力抓好黨委書記隊伍建設。以“領導科學發展好班子”創建活動為載體,全面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搶抓機遇加快發展、務實創新破解難題、駕馭全局應對復雜局面、處理利益關系做群眾工作、改善民生構建和諧、依法辦事和應急管理、輿論引導、新興媒體運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建立領導班子定期務虛制度,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重大問題研究。建立和完善區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科學研判制度,分批分類對領導班子結構狀況和運行情況跟蹤考察和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和改進措施,優化領導班子配備,著力增強整體功能。
12、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制定《區后備干部管理辦法》,明確后備干部的選拔程序和管理范圍,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數量充足、能夠擔當重任、有發展潛力的后備干部隊伍。建立健全后備干部談話談心和定期分析制度,加大培養力度,促進備用結合。認真做好公開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到基層一線、艱苦環境、維穩信訪部門掛職鍛煉工作。探索建立來自街道一線干部培養選拔鏈,適時為區級機關選拔一批經過艱苦復雜環境磨練、實踐證明優秀、有培養前途的年輕干部。加強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的培養選拔。合理使用各年齡段干部,切實解決領導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問題。
13、完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和干部考核評價機制。認真落實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黨政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一個意見、三個辦法”。深化和完善目標責任考核與區管領導班子、區管干部年度考核和后備干部推薦工作“四位一體”考核機制。強化考核結果的反饋和運用,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審計、行風評議和基層群眾評議等成果,實行動態考評,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使用、培養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建立完善問責制度和預警機制。注重在完成重大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考察和識別干部。健全對各派及非黨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
14、健全干部管理機制。研究制定《公務員法》配套法規實施細則,不斷優化干部管理方式和途徑,深化干部分類管理改革。擴大干部交流范圍,探索建立區級機關與街道干部相互交流的良性機制,促進干部合理流動和資源優化配置。制定《區管干部考察對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辦法(試行)》和《干部考察工作承諾制度》。完善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警示訓誡制度,健全激勵表彰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制度。健全干部退出機制,完善領導干部免職、辭職、降職制度,切實解決干部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問題。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監督工作的意見》,加大治懶治庸力度,著力解決干部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問題。嚴格按照領導職數配備干部,切實糾正違反規定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進一步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
四、按照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夯實黨執政的組織基礎
15、不斷擴大基層黨組織覆蓋面。探索完善基層黨組織設置形式。通過村“兩委會”成員與協會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等方式,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產業鏈、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相對集中的地方建立基層黨組織。抓好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建立黨組織和非公企業黨員登記工作,鞏固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率,逐步達到全覆蓋,加快規模以下非公企業黨組織組建步伐。加大在中介組織、協會、學會以及各類新社會組織中建立黨組織工作力度。深入開展“黨建帶工建”、“黨建帶團建”活動,抓緊制定“黨建帶婦建”的工作意見,以黨的建設帶動其他基層組織建設。
16、扎實推進基層黨組織工作創新。堅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創新活動內容和方式,找準開展活動、發揮作用的著力點,在擴大黨員參與面、提高實效性,不斷增強黨的基層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上下功夫。在農村以“五個好”為目標,繼續深化和拓展“三級聯創”、“雙示范”、“兩帶頭兩推進”和“結對共建”等主題實踐活動,圍繞“升級晉檔、科學發展”扎實推進爭先創優。全面落實“一定三有”要求,推廣“為民服務制”、“黨員中心戶”制度和“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完善黨領導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拓展黨員承諾制,為發展現代農業、培養新型農民、帶領群眾致富、維護農村穩定服務,切實發揮黨組織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在城市社區以服務群眾、凝聚人心、優化管理、維護穩定為目標,開展“文明社區、和諧家園”、“雙評晉級、科學發展”主題實踐活動,大力推行“開放型黨組織生活”,深化“共駐共建”活動,完善推廣“四方聯動”黨建模式和“五位一體”工作機制,構建區域化黨建格局,發揮黨組織在建設文明和諧社區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以貫徹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促進健康發展為目標,探索發揮作用的途徑和方法。在機關以服務中心、建設隊伍為目標,開展創建“五個好”機關黨組織活動,發揮機關黨組織在完成本部門各項任務中的協助和監督作用。在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院系黨組織建設,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科研、文化、衛生、體育和中小學校等事業單位黨組織要圍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進事業發展開展工作。離退休干部黨組織要繼續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書記和委員的學習培訓工作,開展“永葆先進性,促進新發展”活動。堅持和完善“”制度,推進基層黨組織工作信息化。
17、切實增強黨員隊伍生機活力。加強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改進發展黨員工作,加大在工人、農民中發展黨員力度,重視在高知群體、在校大學生等各領域優秀青年中發展黨員,積極做好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在進城務工人員等黨的力量相對薄弱的社會群體中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的關懷幫扶。不斷深化街道黨校發展農村黨員培養后備干部工作,繼續開展在職黨員“自愿認領社區崗位”、無職黨員“設崗定責”等活動,搭建黨員服務群眾的工作平臺。建立基層黨員輪訓制度,全面落實《市年黨員教育工作規劃》,拓寬黨員受教育渠道。探索建立黨員在居住地發揮作用的相關制度,督促黨員積極履行服務承諾事項與自律承諾。堅持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做好優秀黨員表彰工作,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
18、加快建設高素質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創新基層黨組織帶頭人培養選拔機制,選拔優秀黨員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加大在復員退伍軍人、回鄉大中專畢業生、致富能手中選拔“兩委”干部力度。積極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措施,選好配強街道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等黨組織負責人。抓好符合條件的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擔任村委會主任、居委會主任工作,及時調整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班子。制定出臺《關于切實加強農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積極組織實施村級黨組織書記、村兩委會干部和農村青年黨員“百千萬”培養工程,加快農村年輕干部學歷培訓。繼續做好從農村、社區優秀基層干部和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考錄公務員工作,切實解決好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基本報酬和社會保障問題。
19、積極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開展“城鄉共建和諧奮進”主題實踐活動,不斷深化機關黨組織和農村黨組織結對共建活動,采取城鄉結對共建黨組織、依托產業鏈延伸設置黨組織、區域聯合建立黨組織等方式,建立與城鄉統籌發展相適應的城鄉共建組織設置體系和互幫互助體系。建立完善全區黨員信息庫,健全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黨組織密切配合、共同負責的城鄉一體黨員動態管理體系,實行城鄉基層黨組織一方為主、接續培養、兩地考察、相互銜接的優秀農民工入黨辦法。研究制定穩定規范的基層黨組織工作經費保障辦法。如期完成村級組織活動場所、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網絡一體化建設任務。加強條條為主管理和條塊共管單位的基層黨組織建設。繼續深化“黨員志愿者建設新農村援助行動”,引導黨員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生力軍作用。
五、按照弘揚黨的優良作風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20、強化黨性教育。把加強黨性修養作為優良作風養成的重要基礎和動力,教育引導黨員加強學習實踐和黨內生活鍛煉,自覺學習、遵守、貫徹和維護《黨章》,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堅持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建立黨性定期分析制度,把黨性分析作為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把作風狀況作為黨性分析的重點內容。
21、大力弘揚“四種風氣”。以“作風建設年活動”為載體,深入推進黨風政風建設。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建立“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和體察民情、體驗民生、體會民意”長效工作機制。完善調查研究制度,區級領導干部每年至少抽出兩個月時間、街道和部門領導干部至少抽出三個月時間深入基層,了解情況,解決問題。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堅決制止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大力整治文風、會風,清查評比、達標等表彰活動,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努力優化發展軟環境。大興艱苦奮斗之風,堅持勤儉節約,嚴格執行財經工作制度,規范公務接待,降低行政成本。大興批評與自我批評之風,完善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建立黨員干部向群眾通報工作制度、通過民意調查定期聽取群眾批評意見制度。完善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制度,自覺接受群眾評議和監督。
22、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加強馬克思主義群眾觀和黨的群眾路線宣傳教育,適應群眾工作新特點新要求,深入做好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工作。扎實做好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住房、教育、醫療衛生、安全生產、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價格監管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在群眾工作中的橋梁紐帶作用。完善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推行領導干部定期下訪、定期接訪、掛牌接訪等制度,健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工作機制、教育引導機制。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各類群體性事件,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六、按照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
23、加強廉潔從政教育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在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廉政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經常性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活動。督促各級領導干部認真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及時發現和解決領導干部黨風政風方面嚴重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加大反腐倡廉宣傳力度,深入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營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會氛圍。依紀依法查處和整治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便利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嚴格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制度,特別是加強對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的報告。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進一步規范離退休領導干部在企業和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任職行為。繼續推進公務消費和公務接待制度改革。
24、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嚴肅查處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案件和利用干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徇私舞弊案件。重點查辦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插手干預規劃審批、招標投標、土地審批和出讓等謀取私利、索賄受賄案件。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案件、商業賄賂案件、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為“黃賭毒”和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案件。加大對鋪張浪費、公款出國(境)旅游等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查處侵害農民和進城務工人員利益等問題。堅持依紀依法辦案,完善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保障被調查人合法權益,依法追究誣告陷害行為。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報制度,發揮查辦案件懲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25、健全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以加強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監督為重點,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加強黨內、法治、群眾和輿論監督,主動接受各派、無黨派人士的監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報告、領導干部子女從業申報、領導干部社交圈監督、領導班子職責管理、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職、信訪舉報和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推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制、廉政承諾制、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健全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的制度。完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政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注重審計結果的運用。
26、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切實抓好《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年工作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的落實。大力推行村民監督委員會制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向紀委全委會述廉制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報告制度、紀檢監察領導干部掛牌群眾點名接訪制度、領導干部任前廉政法規考試制度等五項制度。加大對違反和破壞制度的問責懲處力度。
27、加強對各項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督促檢查,建立健全落實科學發展觀紀律保障機制。加強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加強對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檢查,強化對中央和地方投資以及國債資金的監管。加強對民生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管。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職能作用,為建設“四最”的順利實施提供服務和保障。
七、按照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要求,健全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不斷增強黨建工作生機和活力
28、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觀念,更加自覺、有效地把黨組織建設好、把領導班子建設好、把干部隊伍帶好。建立和完善黨委常委會定期討論研究黨建工作制度、向全委會報告抓黨建工作情況制度、黨(工)委領導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述職制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聯系點制度、部門黨(工)委抓機關黨建和所屬單位黨建工作制度等。按照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要求,強化對黨建工作部署落實的跟蹤問效。加強分類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抓好黨務工作隊伍建設。
29、加強對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問題探索研究。以改革創新精神推動我區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加強對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戰略性、全局性問題的研究,增強研究的思想性、實踐性、前瞻性和指導性。開展經常性調查研究,及時分析我區基層黨建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總結加強黨建工作的新經驗,不斷增強對新形勢下黨建工作特點和規律的認識和把握,切實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