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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我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和科學化,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政務信息工作暫行辦法》(國辦發〔〕53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信息工作的意見以及《*市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工作管理規定》(穗府〔〕2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圍繞中心、抓住重點、突出特色、規范運作、形成合力、打造精品的工作思路,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我市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現代化大都市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措施、新經驗,并提出對策建議,為政府把握全局、科學決策和工作實施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服務。
二、工作要求
(一)明確領導責任。
各單位要加強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單位分管領導是向市政府報送政務信息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辦公室或由本單位指定負責報送政務信息的處室(科)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二)落實工作人員。
各單位要指定專門處室(科)負責政務信息工作,加強對本地區或本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實施。要配備1名以上信息員負責向市政府報送政務信息。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配備的信息員必須是在編公務員;其他單位信息員必須是單位正式編制的人員。
(三)健全工作制度。
1信息員登記備案制度。各單位要向市政府辦公廳(新聞信息處)報送分管信息工作領導及信息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資料;如人員更換,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
2信息稿件審核制度。各單位向市政府報送的信息稿件,必須經過單位分管領導或主管處室(科)領導審核把關,確保準確反映本單位工作的重點、特點、亮點和難點;重大問題和敏感類信息,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審核簽發。
3信息員培訓制度。各單位要主動開展信息員培訓活動。通過舉辦業務培訓、組織經驗交流等形式,不斷提高信息員的理論素養和業務水平。
4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考核年度為上年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分為四個考核季度,實行量化考核。各單位可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本單位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四)完善報送方式。
1各單位報送政務信息,必須通過指定的信息報送系統報送。
2一封電子郵件只能報送1條信息。篇幅較短的信息經由留言板報送;篇幅較長的信息采用附件形式報送。
3電子郵件要求中文顯示標識,標題、正文、單位、簽發人、報送人、聯系電話、日期等各要素,要在電子郵件“主題”欄及正文落款位置注明。
4重大問題和敏感類信息以書面形式報送。必要時應根據保密規定確定密級。
5非本部門職能范圍內信息應注明來源。
三、信息報送的主要類型
(一)動態類信息。
包括市政府中心工作貫徹落實情況,本單位工作部署及進展情況;國家和省的重大政策動態,外地政務動態,區域協作和經貿合作動態;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媒體及互聯網報道的有關*市的重大動態信息等。
(二)綜合類信息。
包括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效,采取的主要措施,值得借鑒的典型經驗;國家、省、市重大政策、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和效果,國家、省、市領導批示和指示的落實情況;市政府常務會議等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議案提案、重大信訪事件的辦理情況等。
(三)重大問題和敏感類信息。
包括體制因素、客觀因素造成的重大問題及對策建議;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和預測性信息;民族宗教糾紛和涉外信息;專家學者建言獻策;社情民意調查;調研信息等。
四、考核標準
(一)考核名單(詳見附件)。
1區(縣級市)序列。范圍為: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
2工作部門序列A、B類。范圍為: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以及具有行政管理權限的事業單位。
3直報點序列A、B類。范圍為:非政府序列的單位、市政府直屬單位的基層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二)記分辦法。
政務信息工作的考核突出質量導向,以報送信息被采用情況和獲得領導批示情況作為評分標準,實行記分制。記分標準如下:
1《穗府信息》采用的信息,標題信息每條記2分,短波信息每條記1分;獲得市領導批示的,每條加8分;
2《穗府要情》采用的信息,每條記5分;
3以《收文呈閱表》向市領導專送的重大問題和敏感類信息,每條記5分;
4《穗府調研報告》采用的信息,主辦單位記5分,參與單位記2分;獲得市領導批示的,給主辦單位加8分;
5《穗府信息專報》采用的信息,基礎分值為8分;被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采用的,以及有領導批示的,按以下最高加分值給予加分:
(1)被省政府辦公廳采用但沒有領導批示的,加8分;有省政府辦公廳以上領導批示的,加15分;
(2)被國務院辦公廳采用但沒有領導批示的,加20分;有國務院辦公廳領導以上批示的,加30分;
(3)同時被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采用,并分別有領導批示的,按最高加分值30分加分。
6按時保質完成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信息約稿任務并被采用的,每條加2分。
7不按時間及要求上報約稿信息的,每次扣5分;受到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批評的每次扣10分。
(三)工作指標。
1區(縣級市)序列。工作指標:季度指標為18分,年度指標為72分;
2工作部門序列A類。工作指標:季度指標為18分,年度指標為72分;
3工作部門序列B類。工作指標:季度指標為12分,年度指標為48分;
4直報點序列A類。工作指標:年度指標為12分;被采用信息記分實行雙軌制,其信息得分單獨核算,并按所得分數的50%,給予其上級主管部門加分;
5直報點序列B類。工作指標:年度指標為6分;被采用信息記分實行雙軌制,其信息得分單獨核算,并按所得分數的50%,給予其上級主管部門加分。
五、考核辦法
(一)各單位報送信息工作完成情況,由市政府辦公廳以印發《穗府信息》(工作通訊)的形式,每月公布信息采用及其得分情況;年中進行一次半年小結,評選優秀信息篇目,分析工作情況和存在問題,提出工作意見和要求;年終召開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會議進行總結。
(二)各單位每季度報送信息的累計得分均完成任務,且成績突出的,對其單位分管領導和信息員給予通報表揚。
(三)不能按季度完成信息報送工作任務的單位,由市政府辦公廳(新聞信息處)以書面形式通報批評;連續四個季度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對其單位分管領導和信息員給予通報批評,并建議該單位更換信息員。
六、附則
(一)本方案由市政府辦公廳(新聞信息處)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
(二)本實施方案自之日起施行。原《*市政務信息工作實施方案》(穗府辦函〔2005〕2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