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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我區教育教學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和*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穗人發〔*〕131號)、《關于明確<*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穗人發〔*〕170號)的精神,經區政府同意,我區教育系統將于2009年3-4月在區內設考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65名(其中隨軍家屬10名)。為確保這次考試招聘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專任教師,充實教師力量,提高全區教育水平。
二、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和步驟
為了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胡圣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良平同志兼任,工作人員從區人事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抽調,負責招聘的各項具體工作。
此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教學能力測試和面試、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中學教師95名,小學教師60名,隨軍家屬10名,共165名。
四、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3、無違紀違法行為;
4、對*區的經濟、社會、教育發展狀況有一定了解。
(二)招聘對象
1、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年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畢業生),未婚。已婚研究生學歷畢業生應聘,配偶需具有*市區戶籍;
2、*區生源的*、*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3、列入*區2009年安置計劃、具備教師資格且隨軍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隨軍家屬;
4、個別非師范類特需緊缺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以上學位的2009年應屆畢業生(需在校已選修教育學、心理學以及通過普通話二級乙等測試,具備申報教師資格證條件)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以參加招聘考試。
五、報名時間、方法及其他事項
(一)報名時間:2009年2月26日—2009年3月10日。
(二)報名方法:
1、應聘中小學教師職位的畢業生:
報考者根據所學專業應聘相應職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需填寫《畢業生應聘報名表》(附件2),遞交個人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報考人員可直接到*區教育局報名,也可登陸*區人事局、教育局網站下載《畢業生應聘報名表》(附件2)填寫,連同個人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寄回*區教育局。本次報名不接受電子郵件報名及傳真報名。
*
回郵地址:*市*區新華街公益大道區政府綜合大樓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郵政編碼510800,截止時間為2009年3月10日(以郵戳為準)。
2、隨軍家屬:必須本人到*市*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名,遞交個人簡歷、隨軍證明、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含第一學歷)、職稱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近期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隨軍家屬應聘報名表》(附件3),同時接受資格審查。
(三)其他事項
1、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受理應聘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初審符合報考資格人員名單于2009年3月25日前在*區人事局及*區教育局網公布。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09年3月26日-27日。地點:*區教育局。
3、隨軍家屬報考時不需填報職位,報考人員參加完全部考試內容后,在綜合總成績合格(60分)的基礎上,按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招聘對象(實際招聘可少于10人)。
4、報考中小學教師職位的應屆畢業生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選擇是否同意統籌調配。若個別職位出現空缺,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考生成績,在承諾同意統籌調配的考生中,在綜合總成績合格(60分)的基礎上從高到低確定未招滿職位的擬補錄人員名單。
5、應聘者應符合報考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六、考試時間、地點、內容
考試分筆試、教學能力測試和面試三部分,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30分(卷面滿分100分,按30%計入總成績),教學能力測試40分(滿分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面試30分(滿分100分,按30%計入總成績)。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09年3月29日(星期日)下午15:00—17:00(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2、考試內容:
學科知識(占70%);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時事政治(占30%)。
3、筆試結果公布: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擬招聘職位人數1:4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和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若報考人數不足1:4的職位,可視報名情況、筆試成績調整招聘人數和進入面試、教學能力測試人選。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于2009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6點前在*區人事局網站、*區教育局網站及*區教育局一樓大堂公布。
(二)教學能力測試。
1、測試時間:2009年4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以具體通知為準)。
2、測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教學技能和教學常規測試、備課、試教等。
3、各學科試教內容和要求4月10日(星期五)在*區教育局、*區人事局網站及*區教育局一樓大堂公布。
4、評分方法:設各學科教學能力測試組,每組評委5人,評委根據應考者的表現獨立評分,評分時精確到0.1分,5位評委的平均分作為應考者的得分。
(三)面試。
1、面試時間:2009年4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以具體通知為準)。
2、面試內容:包括求職動機及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思想品德、專業水平、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的測試。
3、評分辦法: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考察應試者的求職動機及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思想品德、專業水平、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每組評委5人,評委根據應考者的綜合表現獨立評分,評分時精確到0.1分,5位評委的平均分作為應考者的得分。
以上三項考試考場均設在*區教師進修學校(新華街云山大道65號)。參加考試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參加考試,缺席任何一項考試,均作棄權處理,不安排補考。
七、體檢及公示
體檢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根據各職位考生的總成績,按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因考生體檢不合格出現的職位空缺,可在綜合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執行。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經體檢合格后,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公示5天。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束無異議按有關政策辦理招聘手續,錄用為國家公辦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區有關規定執行。
九、有關要求
公開招聘教師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以對人才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按規定辦事,工作中要接受群眾監督,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方案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